王晶晶
宁波作为浙江外来人口第一大市,正致力于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打造“名城名都”的沿海开放城市,创造富有宁波特色的美好生活,必须要有与之相匹配的高水准教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第三方视角来调查分析宁波社会民众对教育的向往与期待,是办好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
1.形势倒逼。2015年5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改变的若干意见》,部署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新格局。由于我国整个第三方评估行业刚刚起步,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探索都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正如教育部原副部长刘利民指出,“社会组织在数量和专业服务能力方面没得到充分培育”“使得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化、分权下放的目标还不能马上实现”。因此,能否拥有相匹配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成为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进程的“最后一公里”。
2.缺乏基础。2014年,宁波市民政局资料显示,当时宁波市登记在册的专业从事评估的社会组织只有四家,都不涉及教育领域。由于教育评估属于公益而非营利性行业,也是极具专业性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此,拥有专业专职人员、充裕的经济基础成为教育评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形势倒逼的背景下,充分借力、就地取材、挖掘潜力,利用现有专业资源成立第三方机构就成为推进“管办评分离”的突破口。
3.借力专业机构。宁波在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14年以来,宁波教育评估院依托宁波教育学院成立,余姚市教育评估中心依托余姚市教科所成立,奉化市教育评估中心依托奉化市教师进修学校成立。这三家机构均通过民政局登记批准成立,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作为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基本条件。机构专业基础扎实,起点高,并具有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第三方属性,符合“管办评分离”的要求。
在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大背景下,这几家机构开始迅速承担区域基础教育满意度、学校办学质量、师德师风等评估任务,并初步取得了政府及学校的认可。
1.公信力是基础。公信力是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获得认可和信任,社会组织才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第三方评估的特质要求机构必须具有“自律”和“自治”的能力,这就需要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和外部监督系统,确保评估的每个环节都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与信任。宁波教育评估院作为评估专业机构和教育机构的结合体,成立伊始就积极围绕公信力建设,致力凸显教育与评估的特质,以成为政府信任、学校欢迎、社会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
2.加强制度建设。评估院建设主要按照三个层面来展开:一是作为民间组织的制度建设。按照民政局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形成备案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财务管理等制度;二是作为专业评估机构的制度建设,主要围绕专业、公正、公益三方面的制度展开;三是作为服务“管办评分离”的制度建设。根据评估环节,推进委托、招投标、合作协议、元评估等制度建设。这些制度中的第二点至关重要,即围绕公信力开展制度建设。包括立足专业的专家队伍、评估实施、评估研究等制度建设;立足公正的评估公开、监控、投诉等制度建设;立足公益的公众参与、信息披露、公益项目等制度建设。
1.过程即质量。教育评估质量是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公信力的核心,推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认为,质量贯穿于整个过程。保障评估质量就是要确保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高质量,杜绝一切可能影响质量的负面因素。所以就要把评估“放大了看”“放长了看”“连贯起来看”,延伸两端,放大细节。
2.强化专业。我们的做法是:一是成立汇集资深督学、中小学名优校长和教师、高校专家的评估专家库,通过专家引领、以老带新、能力培训等形式进行分层分类的培养,举办专家评估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理论专家和实践专家传经送宝。二是建立指标研发、现场评估、元评估等专业团队,全过程加强评估的专业性与科学性。三是构建和谐评估,举办被评学校座谈会,听取评估意愿;举办被评学校行前会,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吸纳被评学校代表参与评估,加大透明度与过程监控。四是举行评估结果反馈会,邀请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处室及学校相关人员,听取评估组的反馈与建议,提升评估的实践指导价值。五是“抱团取暖”,举办全国性的教育评估研讨会,邀请国内多家新兴省市教育评估院(中心)汇聚宁波,加强交流研讨,共享评估智慧。
1. 重视“互联网+”力量。第三方评估被视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缓冲器”,网络技术为评估的信息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提供了技术与保障。我们通过借力“互联网+”,致力做到数据采集和存储、信息发布、资源共享、跨平台合作等形式的服务集合。
2. 开发多种系统。一是开发了每个项目的独立网络评估系统,确保所有评估材料的上传、共享与互通。二是建立教育满意度网络测评系统。作为教育评估中的重要内容,教育满意度调查量大面广,我们借助二维码、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提高评估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参与面,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全面介入对教育的评价,确保评估结果不是评估机构说了算,也不是专家说了算,而是这些利益相关方说了算。三是计划构建教育质量网络查询与反馈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不同于政府和学校的第三方信息,受理委托方和评估对象的投诉,采集社会需求以满足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和愿望表达,积极发挥机构的中介属性,使社会公众增加“发声”渠道。
1. 政府培育。由于第三方教育评估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健全的市场。所以在这几年,当地政府大力培育第三方并给予充分的成长空间,“扶上马,送一程”。一方面开展业务指导和专业力量支持,另一方面高度重视评估结果的运用,将评估结果与评估对象的财政预算和行政问责相结合,极大地提高了新兴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 三方定位清晰。在管办评分离进程中,三方既厘清定位又紧密合作,构建了富有特色的区域管办评分离模式。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向社会推出委托评估项目清单,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招投标签订委托协议书,并根据委托要求完成整个评估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不是撒手不管,而是在过程中积极跟踪、指导、监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项目,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自始至终全面听取政府的意见与建议、学校的需求与期待,并确保评估工作公开、透明、民主,使评估成為三方共赢的活动,并以此争取政府、学校更多的认同、尊重和信任。被评学校则借助第三方的视角看到更全面、更深入、更专业、不同于教育行政部门视角的“自己”,所以学校对第三方评估的进入逐步从疑虑走向欢迎,并积极与评估方合作,坦诚呈现自身发展情况,为“把脉”学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浙江宁波教育评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