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学科教学)》(以下简称《标准》),涵盖义务教育阶段15个学科领域18项标准以及学前教育阶段4个学科领域4项标准,共计22项标准,其他领域标准将陆续研制出台。
《标准》采用相同体例,分为培训目標、能力诊断、课程内容、实施要求4个主要模块。其中,培训目标是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要求,是教师工作能力的理想状态,给教师发展“建模子”;能力诊断用于确定当前教师工作能力的实际状态,通过能力表现级差表,判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带教师个体“照镜子”;课程内容着眼于缩短实际状态与理想状态的差距,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能力素质,给教师提升“开方子”;实施要求重在为缩短差距提供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动各地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性,为教师培训“找路子”。通过出台《标准》,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摘编自教育部网站20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