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需做好『放管服』三篇文章

2018-04-29 12:43张立学祝明新
机构与行政 2018年3期
关键词:放管服乡村振兴改革

张立学 祝明新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市党委政府也及时进行了部署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来看,应做好“放管服”三篇文章。

一、要“放”出活力

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就必须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为乡村发展松绑。

一要放权到位。把涉及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行政审批权力依法下放到基层,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比如,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完善村镇银行准入条件,相关权力做到“全链条”协同下放。

二要削权到位。全面清理涉及乡村振兴的有关行政审批项目、涉农收费项目、歧视性准入条件等,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创新创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各类人员到乡村投资兴业拓展空间。

三要限权到位。指导行政村全面梳理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使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管理者的特别法人村委会,既能把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用足用活,更要防止其滥用权力。

二、要“管”出公平

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是保障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条件。

一要明确监管内容。当前,应重点提高基層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进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体系,强化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二要加强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

三要创新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激励等制度。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严格控制各地开展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切实给基层减轻工作负担。

三、要“服”出效能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各级政府由传统的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并注重服务的效能,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一要健全体制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成立党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对涉农职能部门单位进行整合,配齐配强干部。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

二要打造服务平台。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打造创业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小额贷款服务等。

三要健全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质量,改革户籍制度,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

关键词:乡村振兴  放管服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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