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
编辑 赵 原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李克强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3月3日、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相继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时指出:“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数量持续下降。”他强调:“安不忘危,兴不忘忧。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李克强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提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破除无效供给。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要在发展基础上多办利民实事、多解民生难事,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好地震、气象、地质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纷纷就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首次当选全国政协常委的老代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城市安全,此次他带来了《开展城市应急能力评估,补齐城市应急短板》的提案。
张兴凯表示,近年来,我国城市应急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应急能力显著提升,在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应急能力是否适应新时代城市安全工作的要求,需要开展城市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在张兴凯看来,“这是科学性、系统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有3方面内容必不可少:一是要制定若干评估标准,几十个标准才能把所有的评估项目和指标表达清楚;二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估方法,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等;三是组织实施评估工作,这需要多部门配合,需要把工作做细做扎实,所以必须做好前期策划、中期数据收集和后期数据分析归纳。
张兴凯委员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宋亚欣/摄
张明森委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姜耀东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
近年来化工行业发生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冲击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化工生产作为高危行业,本应远离居民生活区。可是在全国范围内却形成了“化工围城”或“城围化工”的尴尬局面,该如何破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明森提出:“化工企业搬迁入园一定要从国家层面去推进。”
张明森认为,化工园区的规划要与城市长远发展相统一,还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水、风向、地形、距离城市远近、城市功能定位等。在园区周边一定不能建造居民区或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时必须设置天然或人为的隔离带,与居民区隔离开来。
对企业而言,搬迁入园成本高昂且过程充满风险。同时还应注意到,化工企业自身可能难以承担这样的高成本。所以,张明森建议,化工企业搬迁入园一定要从国家层面去推进,同时由国家和企业共同承担搬迁所需的资金和土地等成本,适当降低化工企业搬迁入园门槛,一步一步地解决标准问题,循序渐进地推进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工作。
入园后仍需加强管控。化工企业搬迁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不仅需要重新选址规划、立项、重建厂房等,还需要编制完备的搬迁方案。他建议对化工企业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给予同样重视,从细节上管控安全。
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屡有发生,尤其是去年6月发生在英国伦敦的“惊天一炬”,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也给我国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姜耀东建议,高层楼宇和人员密集场所应该强制配备消防自生氧呼吸器。
“但调查来看,全国包括北京在内的高层建筑配备的自救呼吸器数量严重不足,并且几乎全是过滤式自救呼吸器。”他表示,该类呼吸器主要是靠过滤火场毒烟原理来保护逃生者呼吸安全,自身并不能产生氧气供逃生者呼吸,因此国家标准规定过滤式呼吸器禁止在火场氧气浓度低于17%或其他缺氧环境下使用,这类呼吸器已不能完全满足我国城市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的实际需要。
姜耀东提出,针对我国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火灾逃生避难器材配备强制性标准,提高我国高层建筑火灾应急和自救能力。同时,他呼吁相关部门科学选取推荐一批通过国家检测认证,具有科技含量、能切实保障高层建筑等场所人员,在大火浓烟、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等危险环境下逃生使用的消防自生氧呼吸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技术科高级工程师王娟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规范建筑物装饰幕墙年检制度的建议。
王娟表示,近年来,城市建设发展迅猛,一大批高层建筑拔地而起,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使用越来越多。在建设过程中,有一个重大隐患不容忽视:建筑物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25年,结构胶及密封胶的质保期只有10~15年,并没有明确幕墙的使用年限。
王娟分析说,普通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都是50年以上,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须达到100年的要求,建筑幕墙的设计使用寿命,远不如建筑物本身的年限久。有些幕墙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环境、施工质量等众多原因,在一两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出现问题,石材幕墙的情况与玻璃幕墙基本一致。
王娟代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技术科高级工程师
如何加强对幕墙保养维护维修,避免因构件或结构胶老化使材料脱落而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是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对此,王娟提出了以下3点建议:
第一,出台相关的法规及其规定。起草制定关于建筑物幕墙在设计使用年限到期后,像汽车、消防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定期强制年检的法规。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规定每5年对幕墙的构件、结构胶等抽查检验,以掌握其安全性。制定对不安全幕墙进行维护、维修、更换的细则。
第二,明确设立检验机构、检验标准。由建设主管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建筑、法律专业等相关专家制定国家强制检验标准,由县级以上建材检测中心负责检测。物业的产权人作为报检责任人,作为共有物业的,物业管理单位承担责任,检测费用由产权人承担或分担。
第三,引入第三方管理。从科学管理角度,由报检责任人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幕墙的安全予以鉴定评估,评估结果报建材检测中心复核认可。需要维修更换的,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更换,以各种手段,确保幕墙与建筑物主体结构使用年限达到同步。充分利用科学管理手段,排除建筑物幕墙因维护维修不及时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危险。
2018年3月1日,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在上海嘉定区开放道路上进行测试,智能出行离人们的生活又近了一步。然而,上路测试的背后,却诸多受限。
陈靖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
2018年全国两会上,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递交了有关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议案指出,近几年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新兴领域(行业)发展迅速,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交通方式不断出现,针对这些交通新领域,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部分规定明显滞后,亟待予以修订。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陈靖建议在支持道路管理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内容中增加一章,对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以及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新兴行业作出前瞻性规定。
陈鸣波代表上海市经信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经信委主任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经信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经信委主任陈鸣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订或提出临时保障措施,授权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对经过改装的并装载有无人驾驶控制系统的车辆给予临时上路许可、逐步开放半封闭半开放公共道路测试、划定一定的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进行全开放测试。
委员们一致认为,伴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将大幅增加,农村车辆、医院、饭店、民俗旅游活动等将大量增多,安全风险也会进一步凸显。
“农村安全问题是目前国家治理的一个重点。”全国政协常委、海南省政协常委林安说,目前农村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农村企业的生产安全等方面。
林安委员全国政协常委、海南省政协常委
林安说,以海南为例,随着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人们的出行更加便利,但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农村道路标准不高,特别是一些地区山高坡陡、河流纵横,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没有完全跟上,再加上有的农民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他建议,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切实增强道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林安还建议,要把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将安全生产作为基础、前提和保障。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规划先行,严防先天不足,统筹推进农村道路、供水、供气、电网等“生命线”“大动脉”的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羊风极委员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副镇长兼田表村党支部书记
部分农民安全意识淡薄,是影响农村安全的重要因素。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副镇长兼田表村党支部书记羊风极表示,农村施工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老板责任意识不强造成的。
许启金委员国网安徽宿州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带电作业班副班长
全国政协委员、国网安徽宿州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带电作业班副班长许启金对此表示赞同。“农村有的电工安全意识不强,他们在带电作业时往往不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许启金说。
“有的老百姓安全意识不强。”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村党委书记余留芬说,在收割庄稼时,有的农民会把地里残留的秸秆用火烧掉,有时甚至不等火灭就离开。在余留芬看来,一些农民安全意识淡薄,与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大有关。羊风极也持同样观点。他说,农民对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有的不积极参与或者不参与安全宣传教育。
羊风极建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让农民知隐患、会避险。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吸引力、针对性,让群众爱看爱听。余留芬建议加大对危害农村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人吸取教训、刻骨铭心。
余留芬委员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村党委书记
“农村的机械化程度高了,农民的技能还跟不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肖仲凯说,“大型收割机、农业无人机等农业机械的技术比较复杂,且机械的稳定性还不够强,加上使用过程中的操作不当,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肖仲凯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加强农机安全要增强农机的稳定性、提高智能化水平。要不断开展对农机产品的技术创新,提高农业机械的主动安全水平。”肖仲凯说道。
同时,农民安全意识淡薄、对农机安全操作水平不高是影响农机安全的重要原因。肖仲凯建议,要加强对农机手的技能培训,使农机操作人员提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呼吁,要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王晓峰委员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据统计,全国有近5 000万建筑业从业人员,其中80%为农民工。同时,建筑业也是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建筑施工事故的90%以上为职业伤害。
对于工伤保险,特别是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有关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极大地保护了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建筑业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工伤康复及待遇补偿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许多问题仍待解决。”王晓峰认为,目前农民工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有喜有忧,工伤保险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
“工伤保险待遇动态调整的必要性在当下不言而喻。”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智能电梯公司董事长陈纯星认为,建筑业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工伤鉴定难、工伤保险待遇享受难等问题,而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催生了一些新型劳动关系,如何将数目庞大的分享经济行业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确定与劳动者生产生活水平相适应的待遇,都需要工伤保险政策的适时调整。
陈纯星委员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智能电梯公司董事长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望京经营部经理薛志国认为,造成农民工安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工伤保险本应是“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体系,但现在更多地体现在了“补偿”这个环节。二是工伤保险主管和经办机构还无法将所有企业和全部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造成不少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无法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获得补偿。三是农民工缺乏维权意识,对于工伤保险的认识有限,即使真遇到问题,也并不清楚自己是否被侵权又如何维权等。
为此,薛志国建议国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制高危行业为雇用的农民工购买“五险”。同时,他建议针对环卫工等危险工种,强制企业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险,探索工伤保险参保新模式。
“既要把全部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又要让雇用农民工的企业能够承受。”薛志国认为,除了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还要压实有关机构的责任,促使其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群体的工伤保险参保模式。他建议,在农民工集中居住的社区或者街道,通过招募义工、录取“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人员等方法,成立农民工工会,开展相应的法律援助,帮助协调处理相关维权问题。
薛志国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望京经营部经理
3月6日,在政协联组会议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李兆前在回应总工会届别委员(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全国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等,以及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等,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和特别邀请人士)的问题时说,针对职工劳动卫生条件差的问题,今年将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安监部门将联合总工会在今年暑期专门开展高温作业环境的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
一些委员在发言时提到有些企业劳动卫生条件差。比如快递企业员工,住宿条件简陋,三轮车、电动车安全隐患突出。很多货车司机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外,缺乏社会尊重和职业归属感,工作环境恶劣。年龄大的农民工健康问题突出,患了职业病无法得到保障。
李兆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赵原/摄
李兆前坦承,这个问题存在多年,现在有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欠缺。“首先责任在政府部门,执法流于宽、松、软。”这其中,有政府职能移交中出现的问题。“当初劳动部十分重视劳动保障问题,强调‘什么都能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不能缺’,2012年有关职能转到安监总局后,一直到2016年底,各地才完成职能转变,且执法能力水平不能满足现实要求的情况非常突出。”
李兆前坦言,要抓非常恶劣的典型,让不遵守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企业无处立身。要“杀猴给鸡看”,以此倒逼企业遵守法律,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陈静瑜代表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目前,只有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般是各地疾控中心才能对尘肺病进行诊断。但其实,尘肺病的诊断在普通医院的呼吸科就可以进行。”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建议,将尘肺病的诊断和职业病的鉴定分开,使尘肺病的临床诊断回归给呼吸科,让任何尘肺病人都能在医院呼吸科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救治,再由相关部门去鉴定是否有明确职业史和责任方。
王辰委员国家卫计委尘肺病诊疗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静瑜“放开尘肺病临床诊断”的建议得到了其他代表委员的积极响应。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卫计委尘肺病诊疗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辰院士说,发达国家的尘肺患者少,发展中国家虽然尘肺病人多,但往往缺少条件进行充分的诊治和科学研究,中国恰恰既有尘肺患者群体,又有社会资源力量来进行预防、诊断、治疗和研究。
孙洁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表示,目前,只有一部分尘肺病患者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仍有相当部分患尘肺病的农民工由于多种原因无法取得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严慧英委员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副秘书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集团公司促进会副秘书长严慧英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放开尘肺病的临床诊断限制,对于没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而无法拿到职业病诊断,但确实身患尘肺病的,应该可由一般医疗卫生部门作出诊断证明,从而方便尘肺病患者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对于获得职业性尘肺病诊断证明,前期没有缴纳过工伤保险的尘肺病患者,用人单位依然存续的,政府应责成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无法取得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可由政府、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等,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可以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解决尘肺病患者医疗救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