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骁龙,毛明明
(1.濮阳市华龙区财政局,河南濮阳457001;2.中原银行濮阳分行,河南 濮阳45700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等等及其各种关联活动的集合。[1]文化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首先体现在文化产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其次是文化产业发展间接带动产业结构的优化,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推动力。目前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
2012年重庆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65.89亿元,同比增长29.63%,高于GDP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占GDP比重提升至3.2%,文化产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2005~2013年,重庆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从66.66亿元增加到了46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2%提高到了7%。其中,重庆文化创意产业正在向支柱性产业强力迈进。2013年,重庆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560亿元,同比增长25.7%。其中广播影视收入33.5亿元,电影票房6.8亿元,演艺收入5.2亿元。重庆大力吸引民营文化企业进入印刷业、网络文化服务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广告业等文化领域,大批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文化企业在扶持中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也带动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明确重庆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体的数量关系对于制定更加科学的政策,从而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外学者在文化产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方面研究起步较早。斯密(1776)提出,提高劳动效率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而文化产业对提高劳动生产率作用显著;Collins和Bosworth(1996)通过研究韩国、新加坡、印尼等7个亚洲国家的文化投资,来证明文化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和贡献程度,从而证明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有推动作用;Allen(2004)年采用美国48个州的2001年数据分析美国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进而指出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的影响。
国内学者对文化产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定性分析方面以杜传忠、王元明(2014)为代表对文化产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及机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定量研究方面,黄小军(2011)、郑仕华(2012)等基于产业结构优化的视角,利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探讨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并指出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扩散效应,并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显著的拉动作用。张永明和聂春霞(2012)、李子才(2014)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分别对新疆、厦门文化产业内部结构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关系进行了探究。
综观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文化产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理论研究,在实证研究方面较少采用时间序列数据,同时对重庆市文化产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将运用1999~2012年重庆市的有关样本数据,通过建立计量经济模型来分析论证重庆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990年罗默(Romer)在1986年提出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基础上,给出了第二个模型。[3]在模型中假设有资本、劳动、人力资本和技术四种投入。基于罗默经济增长理论的阐述,为了分析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结合重庆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得出不同要素投入条件下经济增长的实证函数模型,G=F(X1,X2,…,Xn,A),其中 G 为总产出;X1,X2,…,Xn为各要素的投入;A为经济制度和技术水平。对模型求全微分得:
式(1)两边同时除以G,得到:
最后得到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计量模型:
在研究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问题中,经济增长作为因变量,用地区生产总值(GDP)进行表示,综合考虑数据的可操作性与代表性,采用文化产业总产出(GOCI)、文化产业人员数量(CP)、文化产业机构数量(CI)三个指标来测度文化产业的发展。
所采用的数据是1999~2012年的样本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0~2013)《重庆市统计年鉴 2013》《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
为了消除时间序列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分别对地区生产总值(GDP)、文化产业总产出(GOCI)、文化产业人员数量(CP)、文化产业机构数量(CI)进行对数变换,变换后的变量分别用LnGDP、LnGOCI、LnCP、LnCI来表示。
1.ADF检验
时间序列变量的非平稳性会造成“伪回归”,即变量间本来不存在相依关系,但回归结果却得出存在相依关系的错误结论。因此,在进行模型拟合之前,必须进行单位根的检验从而确定各序列的平稳性。用 ADF 检验对变量 LnGDP、LnGOCI、LnCP、LnCI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原变量的ADF检验结果
由表 1 可以看出,变量 LnGDP、LnGOCI、LnCP、LnCI的ADF统计量均大于1%、5%、10%概率条件下的临界值,因此序列是非平稳的,对变量取一阶差分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一阶差分ADF检验结果
从表2可以看出,变量在5%临界值水平下是平稳的。LNGDP、LNGOCI、LNCP、LNCI均是一阶平稳序列。
2.协整检验
协整性的检验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基于回归残差的协整检验,这种检验也称为单一方程的协整检验;另一种方法是基于回归系数的完全信息协整检验。[4]笔者采用第一种方法,即对残差进行协整检验,按照如下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建立相应序列与输入序列之间的回归模型:
若为平稳的,则与是协整的,反之则不是协整的。因为若与不是协整的,则它们的任一线性组合都是非平稳的,因此残差序列将是非平稳的。换言之,对残差序列是否具有平稳性的检验,也就是对与是否存在协整的检验。
通过OLS估计得到相应序列与输入序列之间的回归模型:
上述分析表明,重庆市地区经济增长与文化产业总产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呈正相关的关系,和文化机构的数量呈现出负相关。可决系数R2=0.9973,模型拟合效果很好,说明选取的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三个指标能够较充分的说明重庆市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情况。
方程说明了重庆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在1999~2012年具有长期均衡的关系。为了进一步验证这种协整关系的正确性,进一步利用基于残差的协整检验方法进行检验,通过建立回归方程,估计模型的残差并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
检验结果显示,在5%的置信水平下,残差序列是平稳的,说明各变量之间是协整的。从而说明在样本区间内重庆市经济的增长和文化产业总产出、文化产业从业人数与文化产业机构数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
表3 残差序列单位根检验结果
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与文化产业总产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呈现出正相关,与文化产业机构数呈现负相关,其弹性分别为0.43、1.56、0.02。也就是说文化产业总产出每增加1%,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将会增加0.43%;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每增加1个百分点,将会使重庆市地区生产总值增加1.56个百分点;文化产业机构数量每上升1%,其生产总值将会下降0.02%。
重庆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地区经济增长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对于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是比较突出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近年来对文化产业创新性人才的高度重视与大力培养。[5]另一方面是引进了许多独具市场慧眼的精英人才,为重庆文化产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原动力。文化产业总产出的增减状况能够较直接地反映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从模型结果可知,重庆市文化产业总产出与经济增长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说明重庆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其经济的增长有着积极的意义。这与目前我国大力倡导发展文化产业的趋势是一致的。同时模型结果也反映出重庆市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即文化产业机构的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盲目地增加机构数量而忽略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并不能对经济增长起到良好的作用。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四方面建议:一是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文化领域高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力度,不断为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同时建立合理的人才激励和竞争机制,通过提高文化人才竞争力来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地区文化实力竞争力。二是发展文化产业不能盲目增加文化产业机构的数量,而要着重扩大文化产业机构的影响力,使一部分发展强劲的文化企业成为“龙头企业”,从而带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三是降低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损耗。[6]努力增加文化产业总产出,降低文化产业发展中不必要的损耗,尽可能提高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从而更好实现其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四是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创造新的文化消费热点,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使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
参考文献:
[1] 蔡旺春.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基于产业结构优化的视角[J].中国经济问题,2010(5):49-55.
[2] 高 亮.《重庆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3)》发布[EB/OL].(2013-12-6)[2014-11-13].http://news.sina.com.cn/o/2013-12-06/063928900220.shtml.
[3] Romer.P.M.EndogenousTechnologicalChange[J].Journal ofPolitical Economy,1990[10]:22-25.
[4] 王 燕.应用时间序列分析(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30-231.
[5] 孟育耀,殷 俊.重庆文化产业发展路径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13(4):78-82.
[6] 成学真,李 玉.文化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3(3):1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