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亮
同事阿甄和老公去旅行,原定七天的行程,四天就怒冲冲回来了。
因为一直在吵架。
阿甄说起来,气到想杀人:一出去玩他就找事儿,酒店旁边没餐馆能吵一架,鞋带儿没系好也能吵一架。实在找不着事儿就拉着脸,反正就是谁也别想高兴。他这人特别怪,平时都好好的,但是就是不能开心,每次一有点高兴事儿他准闹到你不开心为止,特别有病。
确实有病。这种病应该是一种心理障碍,也许可以叫“快乐有罪”症,症状就是不敢太开心,一开心就有负罪感,就觉得自己马上要倒霉,所以每次有喜事儿都高兴不起来,越应该痛快过瘾的时刻,心情越丧。
很多人都有这种病。
比如我一个大学同学。她从小跟奶奶长大,奶奶是不许她大声笑的,每次她笑得稍微放肆点,都会被打一巴掌,被骂“张狂”。所以她长大后从来不会放声大笑,有时我们在宿舍里玩得尽兴,大家笑成一团,她只能在一边傻看着。
当时我们都以为她是内向或者高冷,直到上次聚会聊起来,她才说,不是的,她是不会,好像大脑里被内置了程序,就是释放不出那个“放浪形骸”的状态来。
而且她跟阿甄的老公一样,对“开心”“享受”这种事也充满了警觉,本能地抵制。周末在家里看个电视,心里就抓心挠肝。出去旅行就更别提了,说不清原因,就是莫名其妙地觉得特别不应该,好像犯了多大的错,心情特别糟,完全不能像别人那样去放松,去享受。
可能中国人太崇尚“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所以总觉得享乐是坏事儿。既然是坏事儿,当然不许干,干了就要受谴责,起初是受外界谴责,后来慢慢内化,变成自我谴责,于是就导致了“越应该开心的时候越感到不开心”这种奇怪的病。
《唐山大地震》里,徐帆有句台词,说“我要是过得花红柳绿的,就更对不起你们了。我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那是因为老公拿命换的她,她又在救儿子还是女儿这个选择里选了儿子,所以对老公和女儿深深内疚,要过寂寞凄苦的生活来赎罪。
她不敢快乐。
其实,如果一个人只肯吃苦不肯享福,那才是妥妥的对不起自己。
生活中我们习惯了隐匿快乐。越高兴的事,越要假装不在意。别人恭喜你高升,你要说“哎呀压力特别大,焦头烂额”,而不是说“哈哈哈哈我等这一天好久了!”
其实这种隐匿也是没必要的。我特别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正常地表达喜怒哀乐,难过就表达难过,开心就表达开心。升职的人可以欢天喜地地对大家说“很高兴升职啦,今天我请客,一起去嗨皮吧!”然后人人觉得这是人之常情,而不是张狂,不是炫耀,不是拉仇恨。
我们那么幸运地拥有了生命,不是为了受苦的。要做生活的主人,去驾驭它,享用它,而不是苦哈哈地被它操控。
如果号啕大哭和纵情大笑都是生活的标配,我们只要顺其自然就好,该来的就让它来,有什么理由接受哭而拒绝笑?
并不是忍住了笑,就可以避免哭,也并不是每次欢笑,都要用更多的哭来还。
没有这种必然联系。
只要快乐是正当的,就不存在什么乐极生悲。
恣意享用就是。你一定要相信:快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