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彩辉
长春市南关区妇幼保健院,吉林长春 130041
女性生而具有孕育新生命的能力与使命,母婴健康关系到人类的繁衍与发展,在医学领域,妇幼保健同属一个研究项目。妇幼保健工作是我国公共卫生医疗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妇幼健康指标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而改善妇幼保健,降低儿童死亡率,则是目前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的一项关键内容[1]。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的重担,调查显示,到2010年我国已有妇幼保健机构3 000余所,从业人员25万人次,为1.6亿人次提供了诊疗服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模式和内容应不断变革,但是由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从总体上来看相关机构仍然存在诸多不足[2-4]。此次试验旨在探究我国妇幼保健机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报道如下。
将2011—2017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的资源与运营情况作为此次试验的研究对象,具体包括各个省、地级市、县级市或区的妇幼保健机构资料。
对2011—2017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的资源与运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的级别划分规则,对每一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配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2017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与运营情况为例,探讨相关机构在人员编制上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遵循的是卫生部及劳动人事部在1986年颁发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以此为标准研究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否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同时从职称、学历方面探究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以2013—2017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整体配备情况为例,探究相关机构是否存在基础设施配置不足的问题,研究医用设备增长趋势是否满足妇幼保健工作的实际需求。
此次试验所记录的基础数据,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以百分率(%)来表示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通过分析2017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资料,得到了以下结果。
(1)人员编制不足。在现行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中,我国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编制人数为121~160人,地市级为61~90人,县区级为41~70人,而临床人员则是根据实际床位数按照1:1.7的比例配置的。经统计得到以下结果:①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编制人数为485人,现有人员编制347人,缺编人员83人;保健人员标准124人,现有保健人员65人,缺编保健人员59人。②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编制人数为190人,现有人员编制95人,缺编人员60人;保健人员标准64人,现有保健人员33人,缺编保健人员31人。③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编制人数为78人,现有人员编制36人,缺编人员34人;保健人员标准45人,现有保健人员17人,缺编保健人员28人。
(2)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占比上,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为21.53%,地市级为16.18%,而县区级则为6.51%;而在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方面,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在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占比为55.17%,在地市级占比为47.13%,而在县区级占比则为23.50%。
在妇幼保健机构中,常用的医疗设备有生化分析仪、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智力测查工具、麻醉机、新生儿暖箱、荧光PCR定量检测仪、羊水培养箱、乳管内窥镜、耳声发射仪、弱视治疗仪、感觉统合训练器材等,在2017年全国3 405所妇幼保健机构中,县区级机构在16种常用设备的拥有比率低于35%,10种设备的拥有比率低于10%,已经影响到了正常业务的开展。
表1 2013—2017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置情况
对2013—2017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整体配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2016年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设备拥有量大幅增长,而在2016、2017年,地市级、县区级幼保健机构设备拥有量大幅增长,从总体增长趋势来看,与相关业务的发展趋势是一致的。情见表1。
根据我国妇幼保健机构资源与运营情况的统计分析结果,发现相关机构在人员编制及基础设施配置方面普遍存在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①坚持公共卫生属性。妇幼保健机构作为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始终坚持公共卫生性质,同时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确保妇幼保健机构的经费支出。②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做好孕妇妊娠期保健工作及产妇分娩、产后保健工作,做好先天性疾病筛查及预防工作,普及保健意识。③探索有利于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的业务模式。根据社会对于妇幼保健工作的需求,完善人员编制及基础设施配置,确保常用妇幼保健医疗设备在县区级机构的普及,确保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能够正常开展,构建合适的运行模式,系统地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儿童死亡率[5]。
[参考文献]
[1]王付曼,杨琦,姚屹,等.2011-2015年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状况分析[J].中国妇幼卫生杂志,2017,8(4):52-55.
[2]杨梅,牟鸿江,李映雪.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前后资源配置和服务运营情况分析[J].中国妇幼卫生杂志,2017,8(3):45-48.
[3]李玉刚,曹晓琳,那春霞,等.我国贫困地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16,19(5):386-389.
[4]孙志城,王莉婷,李奇奇,等.中国2011-2014年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孕产期保健和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及发展能力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16,32(9):1198-1202.
[5]杜玉杰,刘岩,提慧慧,等.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机构优化整合:进展、问题与对策[J].中国妇幼保健,2016,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