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精神,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闽政办〔2018〕8 号)(以下简称《通知》),以确保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通知》,我省主要任务分工为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通道、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三个方面。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将根据任务分工制订实施细则,研究落实促进技术转移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各级各部门也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完善投入机制,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大对技术转移机构、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