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建文
1958年~1959年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陕西分队华县队发掘了老官台墓地和泉护村遗址。泉护村发掘过两次,第一次,1958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第二次,1959年3月16日至5月31日。主持者分别为高明、杨建芳和白瑢基、李仰松四位先生,张忠培先生则是至始至终,并作为《华县泉护村》主要撰稿人之一,另一位是杨建芳先生。太平庄位于泉护村西南不足一公里,1958年秋调查发现M701,12月进行了清理,《华县泉护村》有详细记录,属于泉护一期文化Ⅲ段。但泉护一期文化Ⅲ段长期以来得不到重视,今天很有必要用随葬陶鹗鼎的太平庄M701以“期”的概念提出并代替它。太平庄M701期遗存,中原地区走向文明门槛的头一步.就是从这里迈出的。
谨以此文,纪念张忠培先生逝世一周年!
陕西华县太平庄M701,出土有鼎鼎大名的陶鹗鼎,是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陕西分队华县队泉护村1958年发掘的重要成果之一。《华县泉护村》将这座墓葬的年代,确定为泉护一期文化Ⅲ段。据“后记”所述,这本报告完成于1973年,也就是说原报告的认识和参考的资料,都是1973年以前的。当时泉护一期文化Ⅲ段其他地点几乎没有,现在则到处都是,但年代归属似是而非,鉴于此,我用“太平庄M701期”遗存代替泉护一期文化Ⅲ段,因为陶鹗鼎人所共知,也是2002年1月国家文物局印发《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的64件永久不准出国展览的国宝之一。
泉护一期文化,亦即西阴文化,或庙底沟文化(庙底沟类型),名称不同是每个人、每个时间段学术背景不同造成的。说到底,“太平庄M701期”遗存就是西阴文化或庙底沟文化的最后一个阶段.终止于公元前3200年前后。
将“太平庄M701期”遺存进行简单整理后,就会发现:中原地区走向文明门槛的头一步,就是从这里迈出的。
太平庄M701(图一),墓主人是一位30-40岁的女性,随葬品有除1鹗鼎(图53,4,引自原报告中,下文重点遗址不再注明)外,还有3釜(图53,2)、5灶、2小口单耳瓶(图53,3)、4钵(图53,1)、6石铲(图54,2)、7石斧(图54,1)、8~11骨匕(图54,3~6)、22、23骨簪(图54,7、8)。
鹗鼎的意义,无需赘言。釜,“夹砂粗红陶。折沿,侈唇,束颈,圆腹,圜底。腹上侧有一周凸起的泥带,似便于灶口承托。手制。唇上平沿涂有红彩。”灶“夹砂红陶。因陶质疏松,不能修复。器形近似一期文化Ⅱ段陶灶(H14:301,图39-20),唯口沿不外折,近直口,平底,下附三小方足。素面。”骨匕,“14件(M701:8~21).用动物肋骨磨制而成,形制略有差异,均无使用痕迹。大小不等,小者长22厘米,大的长30厘米。”石铲,“扁平梯形,微弧顶,稍损,弧刃,偏口,一侧直边,通体精致磨光。长14.6厘米,刃宽7.6厘米。”
原报告“文化性质及年代”指出:“M701出土的钵、釜的形制和风格,基本上同于泉护一期Ⅲ段的同类器物。”并说“鹗鼎初见,似难相信属于泉护一期文化。但庙底沟及泉护村都出土过装饰陶器的鹗头形泥塑,泉护I段还发现有隼头形陶器盖,其造型精美当和鹗鼎不相上下。鸟纹图案是泉护一期文化彩陶纹饰重要母体之一,而鹗(鸟)头泥塑也常见于作为陶器的装饰。”“M701随葬陶器不出泉护一期文化风格,其年代也当不早于这一文化的Ⅲ段。M701的年代,也当据上述器物而得到说明。”
原报告第六章“结论”关于“泉护一期文化”说:
“不难看出,泉护一期文化和以西阴村及庙底沟一期为代表的遗存雷同。它们当属同一考古学文化类型,甚或同一考古学文化。
据迄今发表的资料可知,这个类型分布的范围当以渭水中、下游为中心,东至偃师左近的黄河及其支流伊、洛两岸,西达甘肃境内的泾河、渭河及西汉水流域,北邻河套,南界嘉陵江与汉水的上游。在这一分布范围内,相当泉护一期文化I、Ⅱ段遗存的文化面貌,虽存在某些差别,却保持着基本一致的特征。但至Ⅲ段,则出现了较大的区别。”
区别就是,“渭河中下游,亦可包括芮城、灵宝左近以西的黄河两岸诸遗址的遗存”,和“芮城、灵宝左近(或陕县)以东至偃师左近的黄河两岸诸遗址的这一类型的遗存”,限于当时的材料,主要以泉护村、庙底沟和王湾相对比。“可见,它们的区别是明显的。而且,还可以进一步看出,渑池以东地区和泉护一期文化为代表的地区的同类遗存的发展趋向不同,也就是说,至泉护一期文化Ⅲ段已出现文化上分化。两地区(至少可以明确认为是渑池以东地区)同类遗存的区别,当是它们以后发展方向不同而孕育在母胎内的一些因素。”现在看来,“以后发展方向不同”就是半坡四期文化(西王村“仰韶晚期”)和秦王寨文化。
原报告关于庙底沟遗址,也有时间定位,“庙底沟遗址下层可以分期(见严文明《论庙底沟仰韶文化的分期》,《考古学报》1965年2期),它基本上不包含泉护一期文化Ⅲ段遗存。严文明将庙底沟遗址下层分为二期,约和泉护一期文化I、Ⅱ段相应。”
在“结束语”中,一再强调:“泉护一期三段的演变,仍寓于大同之中。小口尖底瓶、葫芦口瓶、卷沿及敛口折沿盆、敛口钵、广肩小底瓮、彩陶罐、夹砂直口及侈口罐、釜及灶,是它的基本器形.陶器的纹饰种类虽不超出同类遗址,但它贯通三段而有些变异的鸟纹,至今仍是同类遗址中难以见到的。这里黑、白、红三色彩陶出现的年代,似晚于东面的遗址,早于其西侧的同类遗存。同时,应该强调的是,迄今发现的同类遗址中,仍只有泉护一期能大致表述其所属居民的整个历史的演变过程。”大段抄袭原报告,一是不敢贪前辈之功为己有,二又不失张忠培先生早年的本意。
1978年11月,河南临汝阎村出土了一批仰韶文化陶器,其中就有“鹳鱼石斧图”(图二),陶缸上采用棕、白两种色彩画出一只白鹳街着一尾鱼,旁边竖立一把“斧子”。
调查材料发表后,严文明先生在1982年发表了《<鹳鱼石斧图>跋》一文,意义明确,影响深远。他把这种陶缸称为“伊川缸”,“尽管伊川缸的形体较大,毕竟无法容纳一个成年人的身躯,只能拣拾主要骨骼装入……这种用陶缸作为葬具的成人二次葬,是伊洛一郑州地区的仰韶文化的一个特色。”由于是采集的,墓主人不知性别。时代“可以从土门和王湾的地层关系得到说明。这两个地方都有大量尖底陶瓶葬,瓶口均呈环形,与伊川缸处于同一个文化层中。王湾的直简缸上还套着半截环形口尖底瓶作为一个小孩的葬具,可见这两种陶器是同时的。”查河南洛阳王湾报告,严先生所指的“王湾的直简缸”,出自M323,“直简罐与小口瓶(一半)扣合而成。仅发现一个,M323,这种葬具扣合在一起比较长,可能是装四、五岁小孩尸体的。”这件小口瓶有线图(图二三:2),与泉护一期文化Ⅲ段的T216:99(原报告图49,8)相近,时间也相近,如果共时的“段”来讲,视为相同亦无不可。
阎村陶缸的彩陶图像,鹳衔着鱼无可非议,“石斧”要看作“玉钺”.因为古人还不知道玉的化学分子成分,但“石之美”者都为“玉”,参考严先生仔细描述“石斧”:“斧和柄的结合方式表现得不大清楚,似乎是斧子穿入柄内再用皮带绑住的,那两边各有两个圆点装饰的窄条也许就是绑缚的带子。斧柄中间画一个黑叉,显然不是装饰而是特意标记的符号。”如此精美并且能够画在陶缸上的彩陶图案“石斧”,还不能称为“玉斧”?斧即钺.称为“玉钺”也理所当然。那么,这件陶缸彩陶图像,或可称为“鹳鱼玉钺图”。
细审这图像,鹳鸟衔着捉到的鱼在等着收取,看来它已经被古人驯养起来,这无疑是渔猎的一种:有尖端武器玉钺,或狩猎或劳作或打仗,一器多用,朱雪菲将此图像称为“叙事性图案组合”,恰如其分。
1993年,发掘了河南汝州洪山庙M1,墓口东西长6.3、南北宽3.5米,墓底南北横向13排的瓮棺葬136座,东西纵向有些混乱,婴儿、儿童瓮棺夹杂于成年男、女瓮棺之中。瓮棺多是直壁缸(或罐),和缸(或罐)顶上覆置一器盖组成,以缸(或罐)的口沿下的四个或三个鸟喙状錾和盖口沿上也有与缸数量相对应的钮为特征,与阎村陶缸相同或接近,时代自然相同了,原报告将这136座瓮棺葬分为三段,并说“这三段的年代跨度不会太大。”W10:1、W39:1、W53:1、W116:1彩陶缸上(图三,原报告图一四,1、图二七,4、5、6、图三三,5、图一八,1),绘有男性生殖器图形即“男根”,除W39性别不清外,其余都是成年女性。原报告认为“洪山庙这些瓮棺上绘制的男性生殖器图案,也许与人们崇拜男性生殖器有关。”
1998年启动的河南灵宝铸鼎原考古调查组,2005、2006年发掘了西坡墓地的34座墓葬,其中有10座墓葬随葬玉钺和石钺。第七章“结语”的“年代”一节指出:“上述出有与西坡类似遗物的遗存的年代,或相当于仰韶文化中期庙底沟类型时期,或相当于仰韶文化晚期的西王村类型时期,总体而言,西坡墓地的相对年代应处于这两个时期的过渡阶段。”碳十四测定“树轮校正后的年代大致在公元前3300年至前2900年之间”,原报告坚持“我们还是倾向于将西坡墓地归入庙底沟类型.最晚该类型的最晚阶段。”
也与太平庄M701做了对比:“M701表现的葬俗,如墓主头向西,头上斜插骨簪,石斧放置于右臂边,刃部朝西,陶器放置在脚坑内,釜的火候低等,也与西坡墓地相似。”在我看来,西坡M14与M701最为相近(图四)。西坡M14墓主人是40多岁的女性,随葬品有:4-1釜、4-2灶、3壶、5、6带盖簋形器、7钵、8碗、2骨簪、9骨簪形器(图2-14b,本文图三)。壶,与太平庄M701:2小口单耳瓶是一类器物,釜,两者腹部略有差异,但泉护一期文化Ⅲ段的釜T121③:01(图47,1)相近,时间也相近,如上,视为相同亦无不可。
其他墓葬,同意原报告说的,“考虑到西坡三组墓葬之间相互紧密衔接,西坡墓地的延续时间不会很长。”
四
2003年发掘的山西吉县沟堡遗@,F1东北角出土一件“人面形器物”(图五),“泥质灰褐陶,陶质疏松;无底,底边呈喇叭口状,出土时顶部盖一石板”,顶部径18、底部26、高18.6厘米(图一,1),F1除F1:1人面形器(图五,1)外,还有:5、11、12仰折沿罐(图五,3、11、6)、16盘(图五,4)、3、8钵(图五,7、8)、10束颈罐(图五,9)、7筒形罐(图五,10)、2盆形瓮(图六,3)、4圆腹瓮(图六,5)、6釜形罐(图六,4)、13折沿罐(图六,1)、9鼓肩瓮(图六,2)、14陶环(图五,2)、15石刀(图五,5)。
其年代.原报告认为“南卫第一阶段属庙底沟晚期遗存,F1、F2的年代与之接近”,我参加了翼城南卫遗址的调查工作,当时将庙底沟文化分为三期,南卫第一阶段属晚期,“略早于山西芮城西王村H4”,西王村H4,张忠培先生指出:“如把它歸为半坡遗址(4)期,则是这类遗存中年代较晚者。值得注意的是,敛口深腹曲壁瓮(H4:2:17),多见于豫西地区‘秦王寨类型。这可能是西王村这一阶段历史文化的地方特点的表现。”现在看来,南卫第一阶段与泉护一期文化Ⅲ段同时,则沟堡F1也与泉护一期文化Ⅲ段同时。
沟堡的“人面形器物”,原报告说:“这是一件寓含宗教寓意、用于祭祀的器物。可以认为沟堡遗址所出的人面形器物提供了一种家内祭祀的模式.从目前考古发现来看,类似于沟堡遗址的人面形器物,宗教寓意明确的遗物并不多见,似乎家内祭祀并没有普及到每个家庭或者还存在其它形式。”我认为这是远古时期首次发现的“灶君”的形象,并且是女性。
2011年陕西高陵杨官寨遗址出土一件“镂空人面饰陶器”(图六),原报告说“杨官寨遗址的文化面貌属庙底沟文化.但出土的动物纹饰彩陶、镂空人面饰陶器(图版六,1、2、3)、联体釜灶,巨型陶祖则在同期遗址中少见(图版六,4)。”我看,杨官寨的“镂空人面饰陶器”.与沟堡的“人面形器物”同时,功能也应该相同。
五
总结以上六处遗址“太平庄M701期”遗存的特点,一是出现灶君,二是通过绘画表现和随葬在墓葬中的石钺、玉钺。我将这两点,再解读如下:
1、用于祭祀的灶君,并不是与世俱来,还有个萌芽期,而且这个时间当不会太短。陶釜、陶灶以及配套器物陶漏斗、陶簸箕形器,在更早时期就开始存在了,并且流行到了更晚阶段,陶釜、陶灶有泉护一期文化I、Ⅱ段做材料支撑,陶漏斗、陶簸箕形器像山西翼城北橄、河津固镇、甘肃秦安大地湾、陕西华阴兴乐坊、西安米家崖等,屡屡出土,形成一个时代特色。至迟到了“太平庄M701期”出现了“灶君”,并被人祭祀;
既然是“灶君”,其职责范围应当管理所有灶及其配套器物,包括大型房屋居室内的大型地面灶,和可移动的陶灶。这些地面灶和陶灶的大小差别,标志着社会结构朝着越来越复杂的方向发展。如陕西白水下河F1.室内面积达304.5平方米.地面灶“南北长1.6、东西北端宽1.9、南端宽1.7、深0.2米”,年代“基本上相当于华县泉护村一期文化三段”,也就是“太平庄M701期”遗存;秦安大地湾F901,由主室、东西侧室、前坪四部分组成,总面积达42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90平方米”,主室(前堂)进正门设一大型灶台,“灶台底部外径南北达2.51、东西达2.67米”,晚于“太平庄M701期”遗存。
大型房屋、大型灶台、大型墓葬的背后,当然是中、小型房屋、中、小型灶台、中、小型墓葬的了。泉护一期文化Ⅲ段,“少数窖穴容积很大,有炊爨遗痕,亦可能供人居住。此类大型居穴,在I段及Ⅱ段的窖穴中,虽已见到,但不如Ⅲ段普遍。”H115,椭圆形,长4.1、宽3、深2.6米,区区12.3平方米,“北部坑壁自坑口以下,呈阶梯状,共有明显的三级。表面皆遗留有涂抹的草泥土,似为居穴的出入口处。”沟堡F1虽已残,但比泉护村H115要大些,而且也是半地穴式。从原报告图三所发表的平面图来看,是圆角正方形,东壁内斜呈袋装,正中有灶的痕迹,残存长4.5、宽1.6、壁高0.4~0.6米。假如以宽按长计算的话,也不过20多平方米.不及下河F1、大地湾F901的十分之一。
像居住在泉护村H115这种小型房屋的人,肯定是陶釜、陶灶的实用器使用;像太平庄M701、西坡墓地陶釜、陶灶作为随葬品随葬的现象,而且太平庄M701的陶釜“唇上平沿涂有红彩”,说明相陶釜、陶灶配套使用的炊具,是当时人们习见的日用器皿。
房屋有大小、灶有地面灶和陶灶,这就是当时的现实。
2、石钺、玉钺,可以用来狩猎和劳作,也可以当作武器,绘画表现和墓葬中随葬,是墓主人生前的“叙事性”体现。石钺、玉钺作为武器的话,就是军人了。军人不用说,最低的是战士,高的是拥有一定军权的长官,最高的相当于后世的“王”,不过现在还没有专门以石钺、玉钺当作武器随葬的确证,这一点应当引起注意。
透过遗存,再来看人。
还是要说灶君。《论语·八佾》的一段话:“王孙贾问日: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屋子的西南角叫做“奥”,是安置家庭主神的位置。卫国大夫王孙贾问孔子:“与其向家庭主神献媚,不如向灶君献媚,为什么呢?”孔子回答说:“事情不是这样的,得罪了天,就完蛋了。”这段话还有多种解释,我们不去管他,起码知道“灶君”是地位较低的小神,显然与家庭主神不在一个层次上。
而同属“太平庄M701期”的红山文化“女神庙”期,“庙”里至少有六个人像,最大的一尊“女神”可能接近真人身体的三倍,当然要大张旗鼓的祭祀了。牛河梁的这个“庙”.显然与位于屋子西南角的“家庭主神”不能相提并论了,“女神”和“家庭主神”、女性灶君之间,天壤之别。
“太平庄M701期”的灶君是女性,那么同时期的男性处境如何?偷点懒引用张忠培先生在《仰韶时代——史前社会的繁荣与向文明时代的转变》中第四部分“走向文明门槛:社会组织的演变”的说法,“陕西宝鸡福临堡遗址三期(年代与半坡遗址四期相当)和泉护二期文化的泉护村遗址出现的陶祖和石祖,说明这里的信仰观念,较红山文化居民更新了,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从而又把宗教信仰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若杨官寨出土的“巨型陶祖”属“庙底沟文化时期”不误的话(图六,原报告图一,4),对男性祖先的崇拜至迟到了“太平庄M701期”已经存在了:与阎村那件“鹳鱼石斧图”彩陶缸同时的,洪山庙瓮棺葬彩陶缸上画的“男根”形象,也是这一时期产物。张先生认为:“父系制脱胎于母系制,自身又有一个完善过程。从迄今考古学所揭示的现象观察,可分两段。前段的年代,约相当于西阴文化泉护村遗址一、二期,后段大致始于此遗址的三期,到泉护二期文化时期。”如果没有误会张先生原意的话,开始崇拜男性祖先,算是其中之一,而且从洪山庙瓮棺葬考察,主要是女性墓崇拜男性祖先。
继承母系制的传统,祭祀女性灶君,无饥寒交迫断子绝孙之虞;开创父系制的未來,崇拜男性祖先,有勤劳勇敢多子多孙之功,这就是“太平庄M701期”人们的崇拜和信仰,也是农业型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种崇拜和信仰,具有很强的务实性,与居于“堂庙之高”、供万人景仰的“女神”形成强烈的对比,就是:前者实事求是、立竿见影,后者抽象空虚、有名无实。这种反差还影响到了先秦时期。
公元前524年,郑国大夫裨灶预言火灾,劝执政大臣子产用瑾零玉瓒禳神除灾,子产以“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理由拒绝了这个要求。公元前523年.“龙斗洧渊”,就是两龙相斗在今新郑市南的双洎河中.人们请子产组织祭神禳绂活动子产以“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再次拒绝。如果说子产关于“天道远、人道迩”的天道自然观在春秋晚期领先于同时代人们的话,那么在人类社会即将文明门槛的之时,“太平庄M701期”人们的世界观,是走在红山文化先民前面的。
“太平庄M701期”遗存,以鹗鼎、鹳鱼石斧图、男根彩陶形象、灶君、巨型陶祖等遗物为代表的崇拜和信仰,加之这些遗物的载体,如大、中、小型房屋、地面灶与陶灶、墓葬等,构成了等级差异,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组织的多层和多元结构,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源于“太平庄M701期”遗存、兴于后世的五千年以来的诸多文明的诸多要素,都可以找到始点。因此,中原地区走向文明门槛的头一步,就是从这里迈出的。一路前行,终于走到半坡四期文化至泉护二期文化的“神王之国”时期。
其原因是,“到了公元前3200前后,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劳动分工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引申出来的社会财富的积累及其分配伴生的社会分化,是当时诸考古学文化进入文明时代的基础”,“而现在可以确认的是,由战争产生的军事指挥权,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为王权,随着王权的确立,于公元前3200左右的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及西拉木伦河地区的诸考古学文化,已经进入了文明时代。”
还请注意,“如果说在西阴文化时期,渭河流域是中国的先进地区而处于渭河中心地位的话.那么至仰韶文化晚期,伊洛一郑州地区的秦王寨文化,则已在老官台一半坡文化系统中居于排头位置。”这个转变,是“太平庄M701期”,即泉护一期文化Ⅲ段,亦即西阴文化或庙底沟文化最后一个阶段的遗存,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