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宏伟 刘琼秀
摘 要 《诗经·周南·葛覃》的尾句“归宁父母”是诗意体现的关键性提点,也必定成为我们理解诗意的切入点和归宿点。这并非实质性动作,当是整个诗意的引发性心理动作,也是整个诗意的思维趋向目标。
关键词 葛覃 归宁 情感理由 心理诉求
中图分类号:I207.22文献标识码:A
《诗经·周南·葛覃》的尾句“归宁父母”,是全篇内容的一个结束,也应当是诗意体现的关键性点示,是我们理解诗意的一个切入点和归宿点。由于“归”于古代,既可指称女子之出嫁,如《桃夭》的“之子于归”;又可指称出嫁女子的回返娘家,如《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记“冬,杞伯姬来,归宁也”。朱熹云:“遂告其师氏,使告于君子以将归宁之意。” 余冠英亦以为,“这诗写一个贵族女子准备归宁的事。”诗篇中既然在“归”的后面有了“宁”便自然得到广泛的接受。
一名新嫁娘,无论她嫁入的夫家是宫廷禁院、贵族豪门,还是平民家庭、百姓院落,丈夫对她是钟爱有加、呵护备至,还是视如草芥、嫌弃欺凌;夫家其它的人对她视为家人、亲密无间,还是视同路人、不理不睬……。在一定的时间内,她的归属感还属于那生于彼、长于彼的娘家,那里的一切让她感到的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亲切,那十几年的成长过程尤其是情感浸润,使那里成为她生命中的情感归宿。于是,当她从父母身边的女孩被近乎残忍地被接进一个完全陌生的夫家成为一名新娘之时,她魂牵梦绕的是家——熟悉而又亲切的娘家。如此说来,归宁便成为新嫁娘心中最为急切的愿望。
“归宁父母”一句出现在全篇的结束,让我们知道它并非是实质性动作,应当是整个诗意的引发性心理动作,也必然是整个诗意的思维趋向目标。这位新嫁娘在这里为我们唱响的是一首想家、想娘家、想“归宁父母”的心灵之歌。全篇体现的是一种愿望——急切的愿望,一种心理诉求——强烈的诉求。她满怀憧憬地渴望这一愿景早一些成为现实。
首先她唱到了“葛”,先是它的生长地——“中谷”,然后是它的生长状态——“萋萋”,在这三个因素中,单纯从事物描写来看,第一项是描写对象,第三项是存现状态描写,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因素,而从抒情意义来看,第二因素——生长地的强调不仅不再是次要因素,反倒变得具有异乎寻常的意义了。这里展现的确实是状态,但生长地与该状态之间的必然的因果关系才应当是歌唱者关注的和刻意强化的。这使我们想到,当我们心理产生了一个做出某一动作的意向之时,我们首先需要的是我们这一心理动作付诸行动的至少自以为充足的理由,否则我们连想下去的理由都没有,更不用说其行为实现问题了。
“葛之覃”,你如此的绵长茂盛,那是因为你生长在那适合你生长的“中谷”呀,“黄鸟”,你如此的欢快鸣叫,那是因为你有灌木可以集落呀。那么,我——一名新嫁娘,我的“中谷”,我的“灌木”在哪里?她是在劳动中一边不停地按程序操作着各个环节——或刈或濩、为絺为绤,头脑中的那个“归宁”的愿望一直在蠕动着、伸展着、跳跃着,碰撞着、拨动着、牵拉着她的敏感的神经,于是,眼前的、手中的“萋萋”、“莫莫”的“葛覃”之叶和眼前的、耳边的“黄鸟”的“喈喈”“其鸣”,便使得她找到了“归宁”情感理由,她难以抑制情绪的在心灵里的跃动和鼓噪,她急于找一个人去倾诉,她选择了“师氏”,因为不是请示、不是商量、不是讨求,仅仅是倾诉,女师倒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当人的某种愿望在人心理成长或者说膨胀到心灵空间难以容纳的程度时,现实中实现程度有限或无实现可能的情况下,它就会转化为一种纯粹的心理动作,把愿景幻化为现实情境展现出来。她在心里行动了,她从内到外、从上到下,把所有的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还在里里外外地寻找,还有没有该洗而没有洗的。在这不亦乐乎的忙碌中我们似乎觉得她随时起程。然而,这一切都仅仅是她内情外化的一种情绪体现方式而已,那“归宁父母”也还仅仅停留在愿望范畴,而完全没有进入到真正的实施的阶段。她想让我们聆听的就是这样一位新嫁娘的“归宁父母”的心理诉求,领会她心里愿望的急切和强烈而别无他求。
若将“归宁”解释为“出嫁以安父母之心”,那诗的整体情绪便是另外的一种状态,即女子思嫁的心理诉求。笔者于“师氏”取《毛传》“师,女师也。”“女师”,指古代抚育贵族女子并教授其女德的人。孔《疏》云:“女师者,教女之师,以妇人为之……妇人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者,若今时乳母矣。”于是,将“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解为于未嫁之时,更符合实际。所谓“在父母家”倒是无可否定之说。而且“师氏”之在,也当以所谓身份语视之。《葛覃》中的这位贵族千金的整个思维和行为指向便与通常的解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逆转,由于婆家指向娘家而转变为由娘家而指向婆家。两个不同方向的思维和行为指向,两类不同情绪特征,两种不同角度的解说,似乎各具理据,难以分解,恰是诗本身独特的表达方式所导致的,因而不必要也不可能强求其一致。
笔者于解说时尚顺从着自己先入为主的印象和感受,而于理性层面来说,还是傾向于待嫁之说。
作者简介:许宏伟,女,1968年,黑龙江省泰来县人,学士学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文化与传播系,教授职称,主要研究方向:写作学及《诗经》艺术;刘琼秀,女,1963年,广西永福县人,学士学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文化与传播系,副教授职称。
参考文献
[1]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 朱熹.诗集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1:4-5.
[3] 余冠英选注.诗经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