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帽不肯借
唐张文昌①《纱帽》诗云:“惟恐被人偷剪样,不曾闲戴出书堂。”皮袭美②亦云:“借样裁巾怕索将。”王荆公于富贵声色略不动心,得耿天骘③宪竹根冠,爱咏不已。予雅有道冠、拄杖二癖,每自笑叹,然亦赖古多此贤也。
(节选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
[注]①张文昌:张籍,唐代诗人,字文昌。②皮袭美:皮日休,晚唐文学家,字袭美,一字逸少。③耿天骘:王安石好友。王安石得了耿天骘的竹冠后,写下《和耿天骘以竹冠见赠四首》,可见其喜爱之极。
纱帽是不能随便借的,否则会被人依样画葫芦抄了去。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帽子是身份的象征,帽子也是贫富的符号,有一顶好帽子,比过诸多财产,而唐、宋两朝帽子设计师稀缺,难得有好帽子出现?
陆游最喜欢的两样东西是道冠、拄杖。这顶帽子也是不肯借的哦,它是我陆游的象征,出门完全靠它了。戴着冠,拄着杖,陆作家又出门了,这回是到山阴老街上去喝老酒呢。
还有个疑问,唐宋的官员,官帽难道需要自己做?是不是单单指官员日常生活中的帽子呢?日常戴的帽子也这么讲究吗?
在人脸上打草稿
有朝士陆东,通判苏州而权州事①,因断流罪②,命黥③其面曰:“特刺配其州牢城。”黥毕,幕中相与白曰:“凡言特者,罪不至是,而出于朝廷一时之旨。今此人应配矣,又特者,非有司所得行。”东大恐,即改“特刺”字为“准条”字,再黥之,颇为人所笑。后有荐东之才于两府者,石参政闻之,曰:“吾知其人矣,非权苏州日于人面上起草者乎?”
(节选自宋·魏泰《东轩笔录》)
[注]①通判苏州而权州事:任苏州通判并代理知州。通判,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的官员。②流罪:处以流放的刑罚。③黥: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
刺配,在《水浒传》中常常见,那一百单八将,好多人的脸上都有这个印记,带着耻辱,带着仇恨。
陆通判在犯人脸上打草稿,缘于他业务不熟悉,对法律条文的认识模糊:凡是刺“特”字的,不是这个程度的罪,而是朝廷一时的指令。本应判流放的人,再加个“特”字,就不是这个衙门能行使的权力了。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胡乱断案,虽不至于要命,但要将已刺的字除掉,再重新刺上,那是一种怎样的痛苦?为了保住自己的职务,管不了那么多了。
相比很多的冤假错案,这个犯人还是很幸运的,他只是多吃了些皮肉苦头,并没有枉送性命。
记恶碑
卢奂①累任大郡,皆显治声,所至之处,畏如神明。或有无良恶迹之人,必行严断,仍以所犯之罪,刻石立本人门首,再犯处于极刑。民间畏惧,绝无犯法者。明皇知其能官,赐中金五千两,玺诏褒谕焉。故民间呼其石为记恶碑。
(节选自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
[注]①卢奂:字美轮,开元廉相卢怀慎之子。曾先后担任中书舍人、御史中丞、陕州刺史、兵部侍郎、南海(治今广州)太守、尚书右丞等职。
卢奂搞的这个记恶碑,确实厉害,效果绝对好。因为他抓到了人们的软肋——爱面子。谁想弄个记恶碑立在自家门口呢?门前有记恶碑,人家还会和你交往吗?你的孩子从小生活在阴影中,你怎么在这个地方生活下去?
记恶碑其实就是一种制度,档案挂在门前,公开明白,它就是道德碑、德行碑。
当然,记恶碑也有一个大大的坏处,就是不容许别人改正,一朝犯错,终身罪人,而世上一辈子都不犯一丁点儿错的人又有多少呢?
图:马 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