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影响法律概念翻译的因素

2018-04-22 01:24邵越
文教资料 2018年36期
关键词:翻译策略因素

邵越

摘    要: 在中外法律交流越发频繁的今天,法律概念的翻译问题日益凸显。我国法律的许多概念在翻译后无法自洽、产生了诸多歧义,长此以往无疑会阻碍我国对外的法律交流和对内的法治建设。为此,本文立足于法律概念的翻译,从翻译影响因素、翻译原则、翻译策略三方面对其进行全方面讨论,以期为我国之后的法律概念翻译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 法律概念    因素    翻译策略

1.法律概念定义

要理解法律概念与英文翻译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晰法律概念的具体定义。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有些法律条文规定了法律概念的特定含义。例如《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这里就规定了“故意犯罪”的概念。[1]

有些学者把法律概念分为六大类,即主体概念、关系概念、客体概念、事实概念、诉讼概念、其他概念。主体概念中包含公民、法人、原告、形成机关等概念,关系概念中包括所有权、交付义务、赔偿责任等表达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概念。客体概念表达了各种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概念,具体有动产、主物、支票等。事实概念是表达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失的客观情况。而其他概念,例如正当程序,都被归入其他概念中。

2.影响法律概念翻译的因素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外的法律事务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由此产生了许多法律翻译方面的问题。法律事务交流中,法律基本概念的翻译是重中之重,这直接关系到法律意义的表达和法律精神的体现。由于法律翻译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和复杂,包括法律体系、法律语境、语言差異、译者素质等的问题,东西方法务方面的问题一直矛盾重重。

2.1法律体系因素

法系是比较法中用来对各种法律进行划分的概念,意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传统原则、制度和特征等要素的一类法律制度的总和。[2]由于法的渊源、方法、表现形式和法律文化立法技术上的不同,当前世界形成了几大法系门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宗教法系以及其他法系,这其中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以英美两个国家为代表的一种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它以罗马法为来源,是当今分布最为广泛、历史最为悠久的一种法律传统,而我国的法律制度就主要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并且更多展现出大陆法系的特征。

不同法系之间差异很大,法律制度也各有特色,这就导致相同的语言符号在两大法系中可能表达着不同的法律概念,或者某一法律概念在另一法系中的缺失[3]。因此,对不同法律体系下的法律概念进行比较,划分其界定的准确区域就显得尤为必要。例如,“中国人民陪审员”是法律概念中的主体概念,它的英文法律翻译是jury。虽然语言形式相互对应,但文化内涵却不尽相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拥有平等法律权利的司法制度,而西方发达国家的jury是指由法官在证据的支持下,随机召集一群与案件无利益关系的人,参与并影响法官判决的一种审判制度。由于中西法系文化背景的差异,我国的人民陪审员享有与专业法官相同的权利,他们也负责确定案件的事实,而非随机产生,英美陪审员只对案件的事实负责,随机抽选,并在案件结束时结束。因此,在正确认识中西法律文化内涵基础上,把“人民陪审制度”译为peoples assessors更为准确和合理[4]。

2.2法律语境因素

语境(context)即语言环境,意思是“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一种具体场合”[5]。而法律语境(legal context),是指“运用法律语言交际的特殊法律场景”[6]。语境决定了语言交际的内容,可以帮助决定词汇的实际意义。法律概念处于法律的语境下,传达出的应是法律原则等所要表达的法律精神,这意味很多普通的概念在法律的语境中会被赋予新的法律涵义。

《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指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其中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一句被翻译为dispositions not to fail because issue have died before the testator[7],句中的issue被用来表示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概念。从died的状态和其所处的法律语境可以判断,issue指的是与testator相对应的“人”。在法律语境的约束下,issue只能显示一个含义,即遗嘱中的“子嗣”。

在合同法中,损害赔偿这一法律概念被翻译为damages,但在通常情况下它被解释为“造成的损坏”或“伤害”。可以看出在普通词义中它更偏向于主体的主观感受,而在法律语境下它偏向于对于法律客体造成损害的合理赔偿[8]。

此外,同一术语在不同的部门法语境下也可能有不同的意义。例如,“执行”这一法律概念一般被直接翻译为execution,但在合同法语境中,execution意思变成了“签订”。“执行、履行”被翻译成performance才是符合合同法语境的。而在刑法语境中,execution表处刑的意思,执行不能再翻译为execution,而是被翻译为implement。总之,这类法律概念的翻译不能离开上下文或具体语境条件,否则就有可能产生歧义。

由此看来,把握普通词在法律语境下的特殊含义,并且分析多义词在不同法律语境中的不同内涵,才能减少误解,提高法律概念翻译的准确性。

2.3英汉语言因素

法国著名比较法学家L. J. Constantinesco指出法律翻译是一种双重运作,即包括法律的转换,也包括语际间的转换。美国法学教授Peter M. Tiersma指出“没有多少职业像法律一样关涉语言”、“我们的法律就是言辞的法律”。可见,法律的翻译问题很大程度来源于英汉两种语言本身的差异,在法律概念翻译中,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词汇内涵上的差异。例如,我国一些学者将刑法中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翻译为burglary。然而,“burglary”在作为一个英语的法律概念的定义是the breaking and entering of the dwelling house of another person at night with the intention to commit a felony of larceny inside(晚上蓄意撬门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的重罪);而在我国刑法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意味着某人未经允许或无正当理由闯入他人住宅。因此我们应该把burglary理解为“恶意侵入他人住宅罪”。

2.4译者素质因素

译者是法律翻译中的主体,译者的各方面素质对法律概念的翻译至关重要。在法律语境中,由于具有特殊意义的多义性普通词语并无定译原则、法律文化背景的差异、个人对法律逻辑性理解的偏差以及法律概念在使用过程中细微的误差,就同一个法律概念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译法,这在以准确性为纲的法律翻译中是不被允许的。鉴于这些差异客观存在,这法律译者在法律翻译中的重要作用也就得以凸显。

法律翻译是一门融合了法学、语言学、翻译学的综合性学科,这就要求法律译者除了要有过硬的双语能力,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此外,法律翻译作为一种跨文化活动和逻辑的产物,它还要求法律译者要掌握跨文化的知识,并且具备良好的逻辑能力。以上这些能力是一个法律译者所必须拥有的素质,任一缺失都会影响翻译的最终成果。

3.法律概念的翻译原则

概念是认识之网的网上扭结,法律概念同样是法律之网的扭结,构成了法律经线和纬线的交织点。法律作为一种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代表着国家意志,是权力的象征,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法律权威的实现,规则、原则的适用都取决于法律概念的明确和正确使用。这就要求译者在进行法律概念翻译时务必要保证翻译的清楚明了、恰当一致、用词准确无误,不产生歧义。法律概念的翻译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3.1准确性原则

法律概念的翻译要遵循准确性的原则。法律之目的即为“定分止争”,这就决定了体现法律精神内涵的法律语言必须要准确无歧义。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生命,更是法律语言的灵魂。法律概念是法律语言的基本构成要素,是特定法律意义的专门术语,有自己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如:“法人权限”不译为“authority of legal body”而应译为“corporate power”,这里的“power”指“权利范围”。错误的翻译会削减整个法律文本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影响法律精神的传递与执行。因此,译者在进行法律概念的翻译时不能望文生义,务必要做到概念表达的清楚具体,避免意思模棱两可、范畴不清的现象。

3.2对等性原则

法律概念的翻译要遵循对等性的原则。法律概念的对等性原则是指译者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应在译文的法律语言中寻找与原文法律概念相匹配的对等表达。例如:“物证”一词指“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有关物品或物质痕迹”。不包括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因此不能译为包含这两部分内容的“material evidence”,而译为“real evidence”要更恰当。在法律概念的翻译中,原文与译文的完美对等体现在语言形式、文本内容和法律功能三个方面的完全适配,但是由于中西方在法律制度、语言文化上的巨大差异,要真正做到“所谓‘全面严格对等仅仅是一种理想”[9],人们很难在另一个法律语言中找到完全对等的词语,这就要求译者要以传达法律的功能为首要任务,使译文的法律概念达到同原文的法律概念同等的效果,实现“对等”的目的。

3.3一致性原则

法律概念的翻译要遵守一致性的原则。法律一致性原则是指在法律翻译的过程中用同一法律术语表示同一法律概念的原则。就文学翻译的同一概念或内涵,译者可以选取不同的表达以增强译文的灵活性。但就法律翻译而言,其更强调概念的前后一致性。法律翻译的一致性原则不仅体现在同一法律文本中始终使用同一术语表达同一概念,还体现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始终用同一术语表达同一法律概念。例如在同一篇译文中,“未成年人”这一概念若选定了“infant”这种翻译,虽然“minor”同样表示未成年人的含义,也不可随意替换。一致性原则很好的避免了法律概念之间的无端混淆,维护了同一概念在法律上的始终同一,增强了法律文本的准确性。

4.法律概念的翻译策略

法律概念的翻译既要注意精准性、规范性的特点,也要适当兼顾其适用性的特征。在具体的翻译过程根据法律概念的不同特点采取概念对应、概念选择、概念转换的翻译策略。

4.1概念对应

正如之前所说,法律概念的翻译应当遵循对等性原则,这一原则也就对应了实际翻译过程中的概念对应策略。概念对应的策略是指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只要译者能在目标语中找到与源语概念涵义一致、功能相等的法律概念,译者就应当在翻译时采取相互对应的原则,例如,中文里的“被告”就直接对应英文里的defendant,“原告”则是plaintiff等等。法律是实用文本,在功能主义下要求法律的翻译注重其准确性,因此翻译时要严格按照其内容翻译,也就是翻译中的“直译”。

4.2概念选择

尽管中英法律概念可以做到完全对应,但更多时候是无法完全对应。由于目标语与源语之间法律概念的外延界限不同,在翻译时就需要在概念选择的翻译策略下,依据语境推理、使用模糊性词语或者赘言的方法来翻译法律概念。

语境推理法是指利用法律语境语义上下连贯、相承相接的特点来推断法律概念的涵义。英语的法律文本中的词汇具有很强的多义性特点,在无法穷尽掌握其具有特殊法律意义的普通词汇时,可以通过语境或上下文来对法律概念的具体含义进行判断。

模糊性词语的使用是指在涉及到法律概念的适用性问题时,鉴于某些法律事实的性质、范围、程度、数量等在一定情况下无法明确,具有归属不完全的属性,在这时使用一些模糊性的词语,如about,adequate,similar,due care等等,可以促使法官根據实际情况,对法律概念进行适当的解释。

赘言法是指在表达同一个概念时,可以使用配对词和三连词来表达原本只需要一个词就能表达的概念,其目的是保证概念涵义传达的完整与准确[10]。

4.3概念转换

由于法律内容包罗万象,法律概念所涉及方面很广。很多时候在源语言中找不到能与目标语对应的概念,故需要运用注释法等对法律概念进行“语内译”,在掌握其深层含义的基础上翻译。

法律概念的翻译可以借助注释法。译者在翻译时,应该合理地参考注释或字典中的准确翻译。注释法作为一种补偿性的翻译法,在法律翻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译者在翻译时,也可使用注释来解释概念的具体含义。

此外,法律概念的转换还涉及“语内译”的翻译方法。法律概念的翻译不仅仅是语言层次上的转换,更是法律条文的内在实质在不同语言中的再现。翻译时要结合法律文本本身的特点、法律文本所处的文化语言背景,综合地进行翻译,重视法律文本表意的等效性[11]。

5.小结

法律概念翻译的一系列因素,一方面是有关法律英语本身的因素,例如英语词汇的多义性对语境的依赖性强、法律英语的语言文化背景与中国法律的语言文化背景不同等等。除此之外,译者本身素质的高低也会影响法律概念翻译的质量。这要求译者必须在掌握大量的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掌握英语专业、英语文化背景的知识,还要具有强逻辑性,在翻译的同时完成法律逻辑准确和完整的复制,表达法律所要表达的真正含义,体现法律所要体现的原则与精神。法律概念的翻译策略要将内容和形式有机地统一起来,既要尽量直译,也要注重法律所要表达的真实含义。因此,翻译时要注重概念的对应、选择和转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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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宋雷,张绍全.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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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乔焕然.英文合同阅读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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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柳亚杰,余重基.法律英语的翻译策略[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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