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性、外部激励与新农保缴费档次变动

2018-04-18 11:01姚俊
人口与经济 2018年2期

姚俊

摘要: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一直存在着农民大多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参保的“逆向选择困境”,通过对实施新农保较早地区的调查发现,有相当比重的农民在参保一段时间后选择提升缴费档次。利用有序Probit模型分析发现,家庭年收入、对养老收入的期望程度、对新农保保障程度和划算程度的评价、缴费补贴是否差异化是显著的影响因素。由此可见,农民提升缴费档次行为主要是基于认知和制度激励下的经济理性行为,应当从宣传动员、经办管理服务和完善制度设计等方面进一步做好新农保政策的执行,进而引导农民自发选择更高的缴费标准,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缴费档次;经济理性;认知激励;制度激励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8)02-0114-08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8.02.011

一、引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新农保”)自2009年试点以来,有关农民参保意愿和行为的研究众多。参保行为包括是否参保和选择何种缴费档次两个步骤,在新农保参保实现全覆盖的背景下,更多研究关注于参保对象缴费档次的选择。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从保险学基本理论上来说,缴费档次是决定新农保替代率水平的重要因素。相关精算模型显示,参加新农保选择最高缴费档次的个人账户替代率水平是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的4倍;按照2.52%的平均投资收益率测算,满足15年最低缴费年限的养老金替代率在16.27%-30.84%之间,个人账户替代率在2.41%-16.98%之間,远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目标替代率。而过低的养老金目标替代率,同时又缺乏法律的强制性保障,最终会导致农民不愿参保并引发农民“退保潮”。二是从参保行为现实来看,绝大多数参保农民都选择100元的最低档次。这一比例在东三省2010年数据为89.11%,安徽省201 1年数据为83.25%,山东、浙江、江西和湖北四省2012年数据为93.1%。研究者将这种新农保参保“深度”不够的现象称之为“逆向选择”困局或是“缴费困境”。由此可见,缴费档次偏低在新农保实现全覆盖背景下已经成为困扰新农保制度养老保障功能实现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

已有文献关注的重点是分析选择低缴费档次参保的原因,并形成了一些初步共识,比如引发农民选择较低缴费档次的关键并不是其经济支付能力。在此基础上,主要围绕三类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一是参保农民主观认知层面上的变量,包括对新农保制度和政策的认知和信任等。来自各地的调查结果表明对新农保的制度信任、对财政补贴的信任、对地方干部的信任和政策认知水平直接对农民的缴费档次选择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同时政策认知程度又是新农保政策激励能够发生作用的先决条件。二是新农保制度设计等客观层面上的变量,重点是财政补贴方式所能产生的激励效应,来自参保投资收益率的计算结果显示,“一刀切”和“差异化”两种财政补贴机制对选择缴费档次均产生负向激励效应;基于参保行为的实证研究一方面未能证实财政补贴方式的激励效应,另一方面又发现较高的政策信任程度或较高的边际补贴水平条件下,财政补贴方式能够发挥激励效应。三是新农保政策执行层面上的变量,通过对政策执行过程的分析,利益导向型的政策工具与离散性政策共同体之间的非正常匹配造成了参保农民和基层政策执行者“合谋”选择最低缴费档次进而达成各自的利益目标;实证分析还发现来自执行者的社会动员对提升缴费档次没有显著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有关农民缴费档次选择的研究仍存有不足:一是因变量的选择比较零散,缺少系统性的分析框架;二是仍停留在静态视角上,忽视了农民缴费档次选择的动态变化。事实上,新农保制度从试点至今已经有了将近九年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影响农民缴费档次选择的诸多因素(如农民的主观认知、新农保政策设计等)也已经发生了变化,在新农保政策执行上,随着政策推行和宣传动员的加大实施,参保农民的主观认知水平正逐步提升;在新农保制度设计上,随着政策改进和财政补贴力度的提升,其对参保农民的激励作用也将发生变化,所有这些变化最终会落实到参保缴费档次选择上。为了考察这些变动结果是否改变了农民参保的缴费档次,本研究提出从首次缴费与最近一次缴费两个时点来分析缴费档次的变化。这种动态变化一方面反映了新农保制度发展的可持续性程度,另一方面也是对近年来新农保实施推进与制度改进结果的检验。与以往研究相比,更是从动态角度对影响缴费档次选择的因素进行验证,进而有助于更清楚理解农民的参保行为,为新农保制度的政策执行与改进提供对策建议,更好地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已有关于农民参保行为的分析框架虽然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但大致都反映了“行动-结构”的分析路径:一方面,农民的参保行为不仅是个体层面上决策的结果,更是家庭层面上决策的结果;另一方面,农民的参保行为不仅是经济理性的结果,而且是经济、政治、社会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总的来说,农民的参保行为是内部和外部双重约束的结果。按照以上的这一分析路径,本研究提出缴费档次选择是一种基于家庭内部经济约束的理性选择;同时这种理性选择又受到来自外部激励因素的影响,包括在前面提到的新农保补贴政策的调整以及新农保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动员和舆论推动等。

由于保险投资是一种收益滞后性很强的投资性支出,因此,新农保参保行为也是一种金融投资行为,属于典型的经济行为。按照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理性假定,个人的经济行为必然遵循“追求代价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原则。数据分析证明即便选择中高档缴费标准也并未对农民构成经济上的负担,也就是说,农民选择中高档标准参保不存在生存理性上的压力。在中国农户经济行为从生存理性转向经济理性的时代背景下,农民的缴费档次变动行为更多是基于一种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判断,是一种“成本一收益比”判断。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1:经济理性假设。农民根据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做出变动缴费档次的利润判断,提高缴费档次的预期收益越大,农民提高缴费档次的幅度会越大。

由于缴费周期长,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缺乏法律上的强制性,新农保制度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十分强调运用外部激励来促使农民参保。这些外部激励大致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政策实施层面的激励,包括组织动员、舆论推动、利益挂钩等;二是制度设计层面的激励,包括缴费补贴、超期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等内容。其中,政策实施层面的激励解决的是参保者对新农保政策不了解和对制度不信任的问题,而制度设计层面的激励则是要解决参保者对现金的过度偏好问题。政策实施层面的组织动员、舆论推动所能够产生的外部激励,其作用在于改变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认知,并以此影响农民的参保行为。但对新农保的认知不仅表现为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程度这一维度,还应该表现在对新农保制度的收益水平和保障程度的认识等更深层次的认知上,并且这些更深层次的认知可能更有助于农民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2:认知激励假设。新农保政策实施中的宣传动员能够产生认知激励,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认知程度越高,提高缴费档次的幅度会越大。

在制度设计层面,新农保制度中财政补贴方式无论从统计数据建模还是调查统计结果,都发现其对农民选择缴费档次具有激励作用。可见,制度激励作用是直接的经济激励。因此,本文提出:

假设3:制度激励假设。制度激励直接作用于农民的缴费档次选择,农民感知并认可的新农保财政补贴激励越强,提高缴费档次的幅度会越大。

三、数据、变量与计量模型

1.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课题组于2013年7-8月间分别对江苏、河南、安徽、四川等四省首批(2009年)开展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农村居民开展的问卷调查。其中,调查所涉及的试点地区分别是:高淳县、海安县、通许县、金寨县和仁寿县。具体在试点地区采取分阶段抽样的方法获得样本,在每个试点地区通过机械抽样抽取4个乡镇,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在每个行政村通过机械抽样方法抽取25个农户。然后由调查员入户随机选取一名年龄在16-59周岁之间的成年人进行结构式访问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约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856份。

2.变量设定

因变量。本文考察的因变量为农民参保缴费档次选择的变动性,具体操作过程如下:通过两个问题分别获得农民首次参保和本年度参保的缴费档次,将前后两次缴费档次相减获得缴费档次变动的数值。考虑到相当比例农民缴费档次没有发生变化,以及各地缴费档次设置存在较大差异,本文没有直接将变动数值作为因变量进行分析,而是进一步将变动数值划分成“没有变化”、“增加200元以内”、“增加200至300元”和“增加300元以上”四个档次的定序变量。

自变量。模型的自变量包括经济理性、认知激励、制度激励三个方面。其中:经济理性是指农民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考虑到在农村家庭的经济能力是个人经济行为的基础,因此,本文用“家庭年收入水平”来测量农民新农保缴费的投入能力,用“对养老收入的期望水平”来测量对新农保投资的产出要求。此外,参保需要反映了个体对其养老风险级别的评判程度,本文用“对自己老年后生活来源的担心程度”來测量。认知激励是指由组织动员和舆论推动形成的新农保制度认知对参保行为的正向推动作用,本文用“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程度”来测量对新农保制度的浅层认知,用“对新农保养保障程度评价”和“对新农保划算程度评价”来测量对新农保制度的深层认知。制度激励反映了政策制定中的经济刺激程度,主要表现为参保补助方式调整。本文用“是否在缴费上实施缴费档次差异化补贴”来测量制度的经济激励程度;缴费档次的变动还涉及新农保制度本身所能提供的缴费选择,因此,本文用“缴费档次是否增加”来测量制度激励的诱导程度。

控制变量。从已有研究来看,农民的个体与家庭禀赋是影响参保行为的重要因素,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子女数量和收入等。考虑到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参保行为的整体性差异,将农民所属地区变量列为控制变量。表1列出了本文具体变量的处理方法与描述性统计结果。

3.模型选择

作为因变量的缴费档次变动是典型的超过两类的有序离散变量,本文采用有序Probit模型来分"析。解释变量x1i-xmi构成向量Xi,因变量为参保农民缴费档次变动分布Yi,Yi定义为分组变量,因此,定义一个连续因变量Y*,它是t的映射。此变量符合普通最小二乘法的条件,与Xi构成线性关系:

四、计量结果分析

1.参保农民缴费档次变动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缴费档次“没有变动”的占到了52.2%,缴费档次增加了“100元”的占到了22.5%,缴费档次增加了“200--300元之间”的占到了16%,缴费档次增加了“300元以上”的占到了9.3%。由此可以判断,在新农保实施一段时间后,虽然一半以上的参保者仍然选择最低缴费档次,但是提高缴费档次的参保者正在不断增加。这说明,随着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参保的“逆向选择”困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然存在。

2.参保农民缴费档次变动影响因素

因变量是定序变量,采用有序probit回归进行分析,使用逐步回归法,得到4个回归模型,其中:模型1是控制变量对农民缴费档次变动的影响,模型2加入了经济理性变量,模型3又增加了认知激励变量,模型4再加入制度激励变量。表2给出了具体分析结果。

(1)经济理性的影响。比较模型2和模型1可以看到,当加人经济理性变量后,模型的决定系数有较大幅度提高,从0.074提高到0.146,模型的拟合优度得到提升。在模型2中,反映农民经济理性的三个变量对农民缴费档次变动的影响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其中,参保对象对“养老收入期望程度”、“全家年收入”和“对养老收入来源担心程度”分别在0.1%、1%和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民的缴费档次变动。对比这三个变量的回归系数发现,“对养老收入期望程度”变量的影响程度最高,说明农民调整缴费档次的幅度主要是基于对预期养老金水平的考量。值得注意的是,在引入认知激励变量后,三个经济理性变量的显著性仍保持不变,并且“对养老收入期望程度”和“全家年收入”的效应与模型2相比还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分别是从0.290到0.296,从0.131到0.139);进一步引入制度激励变量后,三个经济理性变量的显著性保持不变。意味着认知和制度激励变量的加入并不能解释农民的经济理性对缴费档次变动的影响,经济理性假设得到证明。

(2)认知激励的影响。比较模型3和模型2发现,引入认知激励变量后,模型的决定系数进一步由0.146提高到0.175,模型的拟合优度进一步得到提升。其中,对新农保保障程度和划算程度的评价越高,农民越可能提高缴费档次;并且“对新农保保障程度评价”的效应要大幅高于“对新农保划算程度评价”。值得注意的是,“新农保政策了解程度”对缴费档次变动没有显著影响,这一结果与已有关于政策认知与缴费档次选择研究的结果相悖。这主要与对政策认知的测量有关,已有研究只是使用“对新农保政策了解程度”对政策认知进行测量,这仅是一种浅层认知测量,而当出现新农保保障和划算程度等深层认知测量时,浅层认知变量反而会变得不显著了。这说明提高缴费档次的决策需要更深入的政策认知提供信息支撑,这种认知不仅为农民选择缴费档次提供信息保障,也是最终选择的显著影响因素。进一步比较模型4和3可以看到,在引人“制度激励”变量后,两个对新农保政策深层认知变量的显著性没有下降,但对缴费档次变动的效应有所下降(分别是从-0.406到-0.396,从0.188到0.168)。由此可見,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深层认知对缴费档次变动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认知激励假设得到了证实。

(3)制度激励的影响。模型4较之于模型3,决定系数有一定增长,模型的拟合优度和解释力有所提升,制度激励假设得到证实。其中,实施缴费差异化补贴政策对农民提高缴费档次具有显著正向效应,这说明实施差异化缴费补贴是最重要的制度激励因素,这一结果也与已有的实证调查结果或数据模型分析结果相一致。而通过对比模型2、3、4的决定系数变化可以看到,经济理性、认知激励和制度激励对模型拟合优度的贡献率分别为7.2%、2.9%和1.5%,呈对半衰减趋势。在完全模型4当中通过比较所有显著自变量的Wald值后发现,“对养老收入期望程度”(18.110)是最具影响力的变量,其次是“对新农保保障程度评价”(9.133)和“家庭年收入”(7.681)。由此可见,农民的缴费档次提升行为更多表现为一种经济理性,只是部分受到了来自认知和制度激励的影响。

(4)农民属性因素的影响。模型1显示,文化程度变量和子女数量变量分别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上对缴费档次变动有显著影响,其中农民的文化程度越高,越倾向提升缴费档次;农民的子女数量越多,越不倾向提升缴费档次。但是,文化程度变量的显著性在纳入经济理性变量的模型2中就消失了,这说明文化程度的影响被农民的经济理性削减了。文化程度变量对农民提升缴费档次的影响实质上是农民在家庭年收入和对养老收入期望程度的差异,因为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其家庭年收入也可能较高;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对老年后的生活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其对养老收入的期望程度也较高。子女数量影响的显著性在模型2和3中持续降低,在模型4中消失,这说明子女数量的影响被“对新农保保障程度评价”和“对新农保划算程度评价”等变量的影响削减了。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农民参保缴费档次前后变动的动态考察,本文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农民的参保行为既具有惯性也具有变动性。从缴费档次变动结果来看,仍有接近一半参保农民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由此可见,农民的参保行为具有很强的惯性,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参与但不深入”的参保逻辑正在发生变化,提高缴费档次的参保者比重逐步提高,这说明新农保制度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第二,农民选择何种缴费档次本质上是经济理性的结果。无论是从逐步回归得到的不同变量对模型拟合优度的贡献率,还是从完整模型中各变量的影响效应来看,经济理性变量对农民缴费档次变动具有决定性作用。另外,在认知和制度激励变量当中,具有显著影响的变量要么体现了对新农保制度的深层认知水平,要么体现了“多缴费、多补贴”的利益激励,无疑这些都有助于农民在提升缴费档次上做出理性选择。

第三,农民缴费档次的提升离不开地方政府对新农保政策的认真执行。新农保作为一项好的社会政策,单纯依靠农民自然生成的认识来提高其缴费档次,必将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因此,通过必要的组织动员和舆论推动来加深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认知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新农保保障程度和划算程度的评价”这些深层认知。但这些认知的改变有赖于基层政府持续不断的政策执行。

基于以上研究发现,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加大对地方政府做好新农保工作的激励力度。在新农保实现全覆盖之后,应改变对地方政府新农保工作的考核方式,将参保农民人均年度缴费额作为考核指标。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加大对该指标考核的经济奖励,对人均缴费额度占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比重较高的地方,可以加大缴费财政补贴力度。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推动新农保缴费标准设置上的立法工作。

第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新农保的宣传动员工作应从初期的参保发动转向政策解释,特别是应通过简明扼要的图表,直观、具体地做好账户结构、不同缴费档次的补贴额度和预期养老金收益等与投入产出的解释工作,让农民更好地认识到新农保的收益水平和养老保障程度,提高农民对新农保在养老保障和经济收益上的心理预期。利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年度保费征缴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做好新农保财政补贴政策调整的说明和宣传工作,做到将制度激励有效转化为认知激励。

第三,完善新农保制度设计,增强制度激励效应。认知激励的提升必须建立在完善的新农保制度基础之上,否则宣传动员的结果可能会导致负向的激励效应,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设计。各地应积极探索实施非固定递进补贴模式、固定比率补贴模式与递进比率补贴模式等缴费补贴方式,“多缴多补”的差别化补贴方式应能够产生充分的激励作用。同时探索根据缴费档次实施差别化基础养老金发放,进一步激励农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参保。

[责任编辑 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