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素芳 万筱琳
摘要:原始记录是检验工作的原始凭证,是编制检验报告的依据,必须做到真正原始,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原记录信息应能够溯源或复现检测结果,并且能够和样品唯一对应。
关键词:真实 准确 完整
原始记录是检验工作的原始凭证,是编制检验报告的依据,必须做到真正原始,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原记录信息应能够溯源或复现检测结果,并且能够和样品唯一对应,在检验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原始记录更改要规范
实验室原始记录的更改五花八门,有涂改的,有刀片刮的,有随意扛改的等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记录更改方式。原始記录必须直接记在统一印制的记录单或专用原始记录单上,并按规定逐一填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亮行、整洁,不允许随意涂改、加减。记录更改执行杠改加标识的原则:即在改动数据上划两道水平线,然后在其左上方或右上方填写更改数据,并加本人签名或者等效标识。
二、原始记录信息量不能太少
记录信息量太少,表格设计过于简单,不能真正体现原始,例如某单位混凝土试压块的原始记录,主要仪器设备没有压力试验机的使用原始信息,也没有游标卡尺的信息。
原始记录的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型号规格、样品等级、批(货)号、送(受)检单位、仪器检测环境、检测方法依据、检验项目、检测仪器名称(包括型号、编号)检验原始记录和计算与数据处理结果、检测过程所出现的现象的观察记录、主检人、校核人签名、检测日期、地点、备注、页码(第X页共X页)等内容。
三、检验标准记录不完善,或者依据标准年号只写2位
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注明检验依据标准,若产品标准中包含该检测项目,则只填写产品标准代号,标准代号年号应写全,不能只写两位年号;若产品标准中该项目的检测方法引用的是其它检验方法标准,则填写引用的检验方法标准代号。
四、试验日期未注明或不明确
原始记录试验日期未注明或不明确,对于综合试验的原始记录,可能涉及的试验项目很多,而每个试验不可能都在同一天进行,这时,每个单项试验应分别有试验日期。
五、环境温度、湿度
当产品技术标准中对检测有环境温度、湿度要求时则应填写,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试验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要求)应在原始记录中给予记录,没有要求则划斜线。
六、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
原始记录中法定计量单位要规范使用,错误写法如KN,mpa,mPa等。
法定计量单位中对单位和词头符号的书写有着严格的规定:
(1)单位和词头的符号所用字母一律为正体。(2)单位符号字母一般为小写体,但如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者,符号的第一个字母为大写体。例如:秒S;[小]时h;赫[兹]Hz;瓦[特]w;帕[斯卡]Pa。(3)词头的符号字母,当所表示的因数小于10^6时为小写体,大于103时为大写体。例如:千10k;兆10M。
七、原始记录需要完整
原始记录需要完整,例如对一些实验现象的描述。前会我分院做的有机肥,出现以下信息不全:如(1)磷标液是否购买的,溯源编号无;(2)有机质检测中样品耗FeSO4标液体积用V:表示,但在最后的计算公式里又用V表示,表示符号不一致;稀释倍数D值无原始信息;(3)未写明酸碱度检测的方法标准;(4)铅、镉、汞、砷标液无溯源编号;未检出无检出限信息,且谱图上无主检、审核签字等。
八、计算与数据处理
(1)检测数据的运算应按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或按近似数的截取及运算法则进行。(2)计算应列出计算公式、计算过程,简单计算可在记录单上直接进行,复杂计算可用附页进行。须进行数据处理计算时,按规定须舍去的异常值应该保留在原始记录中,不应直接抹去。异常值的判断按采用标准执行,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按GB4883-2008《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执行。(3)在数据处理计算中,当有效数字位数确定后,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修约按GB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进行修约。修约的记录方式采用箭头表达,如修约15.4546,修约间隔为1,则正确的做法:15.4546→15。(4)当采用全数值比较法判定检测结果,可以不对实则值或其计算结果进行数字修约处理。
九、原始记录资料保管
原始记录资料(包括电子存储的原始记录),保存期3年,对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原始记录资料(包括电子存储的原始记录),保存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