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欢春
内容提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史进程中的时代话语,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思想成果。其哲学意蕴体现在其“出场”逻辑、“在场”逻辑和“未来”逻辑中。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使其具有历史和现实的解释力,而科学社会主义立场使其具备面向未来的深刻洞见。理解和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哲学意蕴,有助于塑造中国的国际形象,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话语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7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30%。经济的重量决定了政治、文化和思想的重量,中国的文化和思想对世界的影响力也随之凸显。中国思想、中国观点、中国方案开始重新成为世界关注的议题,这是一个全新的思想背景。中国正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心。这要求中国思考整个世界的问题,要对世界负责任,不能对世界无话可说。中国在成为物质生产大国后,还要成为知识生产大国,参与世界知识体系的建构,争取国际话语权。“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出场,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社会革命的思想成果。理解和把握这一思想成果的哲学意蕴,有助于塑造中国的国际形象,加强中国的国际话语权。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运动,其生成、发展直至达成世界共识、形成世界制度是历史的实践过程。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类生活被卷入全球化运动之中。全球化在某种意义上成就了今天的中国。今天中国重新成为大国并不是要重温古代模式的大国之梦。中国应当成为一个对世界负责任的大国,一个有别于世界历史中任何帝国的大国。对世界负责任而不是仅仅对自己的国家负责任,这是一种中国视界。在全球化的形势以及中国国际地位的现实背景下,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更加重要。这是中国在成为物质生产大国之后,对世界的重要思想贡献。
从理论渊源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有三个思想源头。一是源自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1]〔德〕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在马克思看来,人必须通过社会、国家、世界等共同体而存在的特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他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马克思预设了人本质上具有合作基因,群体合作是每个人得以生存的条件。基于此,马克思归纳出了世界历史中群体合作的三种形态:以人的相互依赖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虚幻共同体”和未来社会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前提的“真正共同体”。这三种形态构成了一幅完整的人类生存方式的共同体图景。
二是源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大同”思想。《礼记·礼运》记载了孔子的“大同”思想,其设想了一个带有原始共产主义色彩的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模式:“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大同思想对历代知识分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康有为的《大同书》、梁启超的《中国社会主义》、孙中山的《建国方略》等都可以看到大同思想的渊源。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站立在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五千多年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十三亿多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动力。”[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0页。大同思想就属于“文化养分”和“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
三是源自世界交往的普遍性经验。人类的交往方式的建构及其变革,是人类为解决自身的生存发展问题而创设的。恩格斯分析了人类从“野蛮时代”以部落为单元的集体交往方式,到“文明时代”以国家为单元的交往方式的变革,揭示了这一历史事实背后的逻辑:“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4]〔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44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页。在恩格斯看来,氏族部落、国家是人类“社会交往”的组织形式,其中,国家是维护人类生存秩序的现代形态。人类被分割成若干国家,每个国家各有各的生存秩序,即法律、道德、文化等规定性。按照恩格斯的逻辑,当人类发展到“后文明时代”或“后工业时代”,随着生产全球化成为生产的普遍组织形式,人类“国家间交往”的历史就要向“全球交往”的历史演进了。全球交往的普遍化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的内在动力。
从中国实践层面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深化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呈现出四个阶段性特征。一是“命运共同体”思想的观点萌芽阶段。在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世界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都在寻求国际合作,寻求摆脱危机的方法。中国在同美国和欧洲的合作对话中提出了“命运共同体”的观点。在2011年颁布的《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中,“命运共同体”被再次重申:“国际社会应该超越国际关系中陈旧的‘零和博弈’,超越危险的冷战、热战思维,超越称霸,把人类一次次拖入对抗和战乱的老路,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以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新理念,寻求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新局面,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寻求各国合作应对多样化挑战和实现包容性发展的新道路。”[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和平发展》,〔北京〕《人民日报》2011年9月7日。这个阶段,“命运共同体”是用来应对具体国际问题的观念工具,还没有整体化和系统化。
二是作为概念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概念形成阶段。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均衡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日报》2012年11月9日。这是党的最高级别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并将其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地位,这标志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形成。
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念发展阶段。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时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3]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北京〕《人民日报》2013年3月24日。在此演讲中,习近平还主张建立多种地区性的命运共同体和与国际组织建立命运共同体。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首次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上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他指出:“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4]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在讲话中,习总书记还结合“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提出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方法途径,使这一思想不断趋向具体化。
四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成熟阶段。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当今世界充满不确定性,人们对未来既寄予期待又感到困惑;人类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同时,人类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渊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们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的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5]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北京〕《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在演讲中,习总书记还阐述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纲领和世界的美好愿景。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开放,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习总书记的完整阐述,实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从“抽象观点”到“具体图景”的理论深化;继而完成了从“思想萌芽”到“现实世界观”的实践跃升。这标志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成熟。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立足现实的历史方位,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制高点上,辩证地回答了马克思揭示的人类生存方式的共同体图景这一宏大叙事中隐而未宣的“合作悖论”:人必须在群体中才能得以生存(或者说,人为了生存组合成群体);但是“合作创造了更大收益,却又因此引发分配不公而导致冲突”[1]赵汀阳:《天下的当代性:世界秩序的实践和想象》,〔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9页。。当前的国际冲突和对抗,历史性凸显了国家内部合作不能解决外部对抗和冲突。韦伯(Max Weber)也承认,国家是“在特定的领土内(成功)垄断武力合法使用权的人类共同体”[2]转引自〔美〕弗朗西斯·福山:《国家构建: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郭华译,孟凡礼校,〔上海〕学林出版社2017年版,第18页。,因而,单一的国家立场无法解决外部冲突。“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根本指向就是克服“合作悖论”,实现普遍意义上国家间(国际)的合作,从根本上化解国际冲突和对抗。这就需要厘清“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普世价值”的不同之处。
“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是2017年习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发出的中国之声、世纪之问。和平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面临的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金融危机阴云不散,发展鸿沟日益突出,兵戎相见时有发生,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阴魂不散,恐怖主义、难民危机、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3]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北京〕《人民日报》2017年1月20日。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立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世界需要一种新的国际关系理论来解决国家之间的对抗和冲突。
中国的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这样的阐释:“我们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沟通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2017年10月18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9页。
习近平的精辟论述,明确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可从五个方面进行概括。
一是关于国家间的政治交往。“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倡导世界各国在政治上建立伙伴关系。大国要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在面对政治分歧时,应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要管控分歧、协商解决。国家之间要构建不冲突、不对抗、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特别是要秉持尊重主权、普惠、和平、共治的原则,把极地、深海、外太空和互联网打造成各个国家合作的新疆域。
二是关于国家间的安全事务。“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各国在安全事务上要相互依赖。各个国家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国际安全秩序,世界和平需要各个国家的共同努力。当前,世界整体和平态势与局部冲突局面相互交织,影响安全的因素特别是非传统威胁使各国安危相关、相互影响。“没有一个国家能凭一己之力谋求自身绝对安全,也没有国家能从别国的动荡中收获稳定。”[1]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通信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世界各国只有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才能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
三是关于国家间的经济往来。“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各国在经济上共同发展。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可持续发展,才是好发展。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整个世界经济越来越表现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休戚与共的整体。在经济往来中,任何一个国家的“逆全球化”任性举措,都会给整个世界经济带来负面影响。特别是在世界性金融危机尚未解除的今天,只有坚持“开放创新、包容互惠”,才能在共同发展中实现共同繁荣,在互惠互利中实现合作共赢。
四是关于国家间的文化交流。“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各国加强文化交流互鉴,促进多元共生,否定文明优越论,超越文明冲突论、文明隔阂论。世界各民族的文化、文明,没有优劣之分,没有高低之别,只是文明传承有别,文化特色不同。不同的文明应当在交流交往中,取长补短,共同繁荣,才能构建一个“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世界文明多样化共生格局。
五是关于国家间的环境事务。“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各国绿色低碳发展。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在环境事务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面对大工业发展带来的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以及世界气候问题,世界各国应该同舟共济,摒弃粗放式、掠夺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科学性在于:辩证地阐释了国家个体和世界整体的关系,破解了传统共同体的“合作悖论”。其重心落在“相互关系”上,把“国家-世界”作为完整的非排他的分析单位去理解“世界交往”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意味着“以世界观世界”,要求超越“国家”特殊利益最大化的狭隘计算,优先建构普遍有效的世界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质是“世界关系的普遍化”,而不是“普遍同质化”。其在实践上拒绝“霸权原则”,如“欧洲化”“美国化”的霸权道路,反对普遍同质化,也不主张世界的“中国化”。其制度功能的核心是建构世界永久和平以及优先保障世界人民的普遍利益。
如何看待人类社会发展命运,是一个标准的哲学问题。古今中外的思想家给出了种种设想。中国古代孔子设想了“大同社会”,古希腊柏拉图设想了“理想国”,近代圣西门、傅里叶、欧文创设了“空想社会主义”,霍布斯发现了“利维坦”,马克思预见了“共产主义社会”。直至当代,西方社会着力推行“普世价值”而中国主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里我们着重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普世价值”思想作一番比较。哪一种思想更能代表世界历史的前进方向,比较过后就会见分晓。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原则是“历史的具体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人类命运的“世界历史性”为逻辑起点,站在唯物史观的道德制高点上,体现了人类对未来美好世界的崇高道德理想。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全球化的世界市场”为物质基础。世界市场的演化趋势到了现代,正以史无前例的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发展到了极致而产生的全球化运动已经把所有人卷入到一个无处不在而难解难分的游戏中。”[2]赵汀阳:《天下的当代性:世界秩序的实践与想象》,〔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208页。这既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事实,又是世界市场深化发展的历史必然。在世界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化的今天,生产的国际化分工日益细化,世界市场把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全球化的世界市场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全球交往的普遍化”为内在动力。人类“野蛮时代”以部落为单元的集体交往方式变革为了“文明时代”以国家为单元的交往方式。到了“后文明时代”或“后工业时代”,随着生产的全球化成为生产的普遍组织形式,全球命运休戚相关,人类“国家间交往”的历史就要向“全球交往”的历史演进了。全球交往的普遍化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的内在动力。
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全球和平发展秩序”为核心内容。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7页,第51页。,随着阶级的消亡,阶级斗争的历史也将终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德〕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7页,第51页。马克思的这一论述表明,“世界秩序”具有历史性,对抗和冲突是世界在特定历史方位中的秩序形态,不是世界秩序的全部形态。世界秩序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全球化世界市场的发展和全球化交往的普遍化,一种与之相适应的秩序形态必将生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这样一种世界秩序新形态,是一种崭新的世界制度。
“普世价值”思想的原则是“一般的抽象性”。“普世价值”是资本主义社会“抽象化”的产物。其从抽象的人性出发,在国际关系中,表现为价值观的单一性和实践标准的双重性。在其视域中,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价值不是多重的,而是单一的,且实现这些价值不是具体的历史过程。因此,当其被付诸实践时,就必然产生多重人权标准。其必定不能平等地对待各民族,而是将各民族划分为“享有人权”的和“不享有人权”的;必定不能将人权的维护和实现视为各国的平等权利,而是将各国分为“人权维护国”和“受制裁国”;必定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践踏人权[3]参见侯惠勤:《“普世价值”的理论误区和实践危害》,《侯惠勤自选集》,〔北京〕学习出版社2012年版,第652-655页。。
近日,中美贸易摩擦以及美国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事件,恰恰证明了这一点。美国以“救世主”自居,惯用“人权状况”挑起事端制裁他国,而对自己昭彰的特权本性讳莫如深,还不知羞耻地自诩“人道卫士”。2018年6月19日美国宣布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给出的理由是,美国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以色列的“长期偏见”而退出了这个“虚伪而又自私自利”的组织。这是继美国退出巴黎气候协议和伊朗核协议之后,又一次脱离国际多边机制。建立在“普世价值”上的单一价值观和实践标准的双重性支撑着美国的优越感和单边主义行为。
我们必须坚决拒斥这种美式的“人道理想”,真正践行崇高的“道德理想”。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推动国际新秩序的建立,共建人类美好家园。
马克思在确认“自然对于人类的先在性”基础上,认为人类实践的本质是“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的转换,这是一个开放的历史过程。康德在1784年发表的《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一文中指出:“把普遍的世界历史按照一场以人类物种的完美的公民结合状态为其宗旨的大自然计划来加以处理的这一哲学尝试,必须看作是可能的。”[4]〔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8页。“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未来逻辑表现为:立足于人类实践的本质,着眼于人类文明永续发展这一历史进程的客观要求,站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制高点上,超越现存国际关系,塑造一个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
历史学家往往把民族国家的诞生上溯至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但实际上在1871年德国统一后,甚至要到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民族国家才真正存在。在地缘政治主导的局面中,“民族国家”确实是一个有效的概念。但是现在,气候变迁、传染性疾病扩散、恐怖主义、全球性犯罪等现象,都在动摇民族国家视角的可信性。“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超越民族国家视角的概念,是具有全球性意义的新概念。人类整体观的内涵可概括为两个方面。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肯定“人的世界性存在”。“人的世界性存在”是哲学意义上人的存在方式的完成时。“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通过揭示人类的“世界性”存在这一新的存在逻辑,来拓展人类的“自然性”和“国家性”存在,从而完成人类存在方式的进化历程,即从自然个体形态进化到国家形态再进化到世界形态。人类的“世界性”存在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全球化阶段必然产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正是这一客观历史进程在观念上的反映,并在实践领域创造了全新的可能性。其以“人类命运”作为最根本指向,以“世界”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等交往过程中利益的最优先分析单位。其从“世界”看世界,以世界责任为己任,而不是从国家看世界,从而跳出了“丛林假定”中狭隘的民族国家中心论。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肯定“世界利益的共享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预设是人类普遍利益和幸福的共享。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主张建立一种世界制度,制止诸如种族主义、殖民主义以及在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的霸权行动等。这表明,中国要做一个对世界负责任的大国,一个有别于世界历史上各种帝国的大国。同时,倡导世界上的其他民族国家不仅仅要对自己的国家负责任,也要对世界负责任。
毫无疑问,现存的世界秩序是一个以西方为中心的国际体系。在过去的数百年里,这个体系创造出了超过以往人类历史发展总和的巨大生产力。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个由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备受挑战。困扰人类生存发展的一系列全球性难题,如战争危险、恐怖事件、经济低迷、环境恶化、贫富差距、军备竞赛、经济危机、金融危机等等,把世界推入乱象丛生之境地。当前世界的失序,是西方主导的模式出了问题,究其根源,有三个方面。
第一,资本扩张是导致世界失序的制度根源。资本在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进行着以牺牲发展中国家利益为代价的资本扩张运动,形成了资本控制世界的统治格局。我们看到,资本扩张导致的对抗,最终必然表现为掌握世界货币发行权的国家集团与生产国集团之间的对抗。今天这种对抗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白热化状态。不仅如此,我们还看到,资本主义世界自身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直接导致了以转嫁经济危机为目的的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加上之后的冷战、热战,这些战争给人类社会带来沉重灾难。
第二,自由主义是导致世界失序的人性根源。发轫于西方的自由主义,鼓吹无政府主义、市场万能和民主神话,纵容物欲横流的消费主义,服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马克思批驳道:“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可见,各种自由向来就是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权力而已。”[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67页。
第三,西方中心论是导致世界失序的理论根源。西方中心论从实质上讲,就是按照西方的标准建构现存世界。它标榜西方道路的唯一性和西方价值的普世性。在这样的逻辑下,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强推“普世价值”,和平演变非西方国家,出兵干涉他国内政,输出颜色革命。这在他们看来都是建构世界秩序的“正义之举”。美国等西方国家不仅在经济领域积极推行全球化,而且推行“全球西方化”,导致叙利亚等国家长期陷入动荡,由此产生的难民潮也威胁西方国家的安全,使双方都付出沉重代价。
现存世界秩序问题表明:全球治理已经站在一个历史拐点上,改革是大势所趋,推进变革须找准症结。在这方面,不能说经济全球化是失败的,而只能说西方从主观角度出发为经济全球化设定的政治目标是失败的[1]傅莹:《全球的变革与中国的角色》,〔北京〕《参考消息》2017年3月9日,第11版。。“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树立世界整体观,着眼于建立世界新秩序,旨在推动人类文明的有序发展。
世界是多元的,不同文化、不同制度,都有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以及多种宗教。不同历史和国情,不同民族和习俗,孕育了不同的文明,使世界更加丰富多彩。……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2]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1月20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承认文化、文明、意识形态的差异,主张世界命运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由各国共同分享。在此意义上,“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具有超越意识形态差异的精神特质。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基本精神在于“化外”而“无外”。所谓“化外”,就是要通过“以己化他”而达到“化他为己”。所谓“无外”,原则上意味着一切事情都有可能被“化”入某个总体框架。世界的多样性必须在某种总框架的控制下才是多样性,否则,失控的多样性就是混乱。在外的总能够化入而成为内在的。这个总体框架就是“命运共同体”。在那里,任何不和的关系都可以化为和谐的关系,任何在外的存在都是可以“化”的对象而绝不是要征服的对象。“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就是要在“世界”的普遍意义上,促成不同文化之间的有意识、有节制的恰当融合。其结果可能为人类提供一个全新的文化起点。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深远意义在于,“包容”不拒“他者”。“人类”概念不仅容纳了西方和东方,也涵盖了不同的文化和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主张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有容乃大,以致无边;和羹之美,在于合异。这就不仅要在物质层面上,还要在制度、精神层面上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塑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新身份。共同的身份和认同,才能塑造共同未来。这将超越消极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对立,形成积极意义上的“人类命运相连,休戚与共”,使人类共同价值观成为人类共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