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在珠海有一家韩国电子公司,管理者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韩国女人,职工尽是中国人。
那个韩国女老板,蔑视中国早已颁布的《劳动法》,经常迫使中国职工加班加点,最甚的一个月竟加班二百五十多个工时。平均每天八个多小时,相当于一天干两天的活。而且加班加点是无偿的。敢有抱怨,即刻开除。数百名中国职工,无敢抗议者。
有一次,她又迫使职工加班加点。在连续工作十五六个小时后,一个老职工实在坚持不住,伏在工作台上打起盹来。这一情形,被那韩国女人巡查时发现,她操起一块铝制台板,朝老职工掷去,击在老职工背上。
她大发雷霆,命各班工长召集全体职工肃立在她面前,听她训斥。
全体职工默默地肃立在她面前,默默地听。
她又喝令全体中国职工,包括各班工长,跪在她面前“反省”。这真是一人有“过”,众人皆罚。这种野蛮之至的“管理”方式,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真实地发生着。
一百多人跪了下去,全低下头。只有一青年工长例外。虽然他的双膝也屈软了一下,却没有像他的同胞们那样跪下去。他环顾着跪在他周围的同胞们,感受到了一种羞耻以及被侮辱的义愤。
那韩国女人朝他一指,厉声喝问他为什么不跪,“不肯跪你就立刻滚蛋!”
没有一个人站起来声援他,他完全处于孤家寡人的境地。他愤然离去了。
当时我手捧着那一份登载有此事件纪实报道的报纸,刹那间泪水夺眶而出,以至于我不得不放下报纸,赶紧抓起一支烟塞在唇间,大口大口地连吸。
那个愤然离开的青年工长,是个有头脑、有己见的人。他到了市工会,市工会的同志听了他的汇报,联合市外资办抑或合资办的同志,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在调查中,那韩国女人胡搅蛮缠地说:“不错,我打骂过中国工人,但那是出于对他们的爱心。”
随行记者问:“在韩国,你们是不是也以同样的‘爱心对待你们的工人呢?”
韩国女人答:“是的。我的做法,在我们韩国很正常,不值得你们这样大惊小怪。”
调查组刚离去,她就对工人们扬言:“有什么了不起,顶多不过罚款。他们要罚多少,给就是了。可我照样是你们的老板。谁不服从我的管教,给我立刻滚蛋……”
那青年工长立刻受到了十几个人的围攻和威胁。
他们骂他:“没良心的东西。老板给你工作的机会,提拔你当工长,你不站在老板一边,还敢去告老板,你纯粹是找不自在。”
青年工长落了个被开除的下场。他索要加班加点的工钱,韩国女人断然不给。
她说:“你爱到哪儿告到哪儿告去。所有的中国工人都不给,凭什么我要单单给你?难道凭你告我这一条?”
青年工长只得又去找有关方面。
在以后的半个月里,我一直十分关注南方各报,但再也没发现关于那一事件的报道。我被邀请在某大学举办文学讲座时,曾动声动色地谈到过这一事件。
我知道在那一双双目光迟钝而又冷漠的眼里,我当时显得多么滑稽可笑。
我不是白痴。我知道的,内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但还是忍不住当众“自言自语”。
有人给我递字条。上面写的是——“梁晓声,讲点儿别的。莫再扯这些离题万里、毫無意思的。讲点儿能逗大家开心的、有意思的……”
我读了上面的话。
于是一片掌声。
于是我明白,他们早就听得不耐烦了。
【原载《特别关注》】
插图 / “跪” / 马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