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传佳
(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党校,北京 100038)
“勇”作为儒家倡导的“三达德”之一,在先秦儒家追求成贤成圣的道德修养中占有重要地位,儒家的代表人物均对“勇”的道德内涵有所论述,尽管各有侧重,内涵结构和伦理层次的划分有区别,但其总体价值取向是一致的,都是表达主体道德行为所蕴含的道德精神力量,更蕴含了对道德意志和道德德性的追求。先秦儒家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对道德思想进行了总结和提升,把“勇”与“仁”“义”“礼”“知”“中庸”相结合,使其成为君子追求的道德德目。
先秦儒家思想体系中最为核心的概念就是“仁”,它是儒家最高的道德范畴。“勇”作为一种道德德目,隶属于“仁”这一最高道德范畴之中。所以,我们讨论勇德的伦理意蕴,首先要从“仁”入手,看“勇”在“仁”德中的地位。
先秦儒家把“仁”视为人的本质,“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2,“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2]291。“仁”不仅凝聚着“爱亲”的浓浓温情,也表达了对普通善良大众的怜悯同情之心。“仁”所表达的是普遍肯定和普遍尊重,个人与他人的密不可分。当他人遇到困难,遭受苦难时,应“能近取譬、博施于民”、济世救众,可以看出“仁之本旨,只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1]123。“仁”在伦理中“切近简易,而又宏伟广大;统涵诸德,而又不失自为一德”[3],先秦儒家既把“仁”看作一种道德行为的表现,又把“仁”当作道德主体在道德生活的某种自觉,是百善的来源,“仁者,本心之全德”[4]86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杨泽波把仁称之为“诸德之家”[5]。
“勇”是“仁”德内含的部分,同样勇德也内含“仁”的德性。“勇”与“仁”相辅相成,具备勇德才能在成“仁”道路上,勇于坚守原则,“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1]42;勇于挑战权威,“当仁不让于师”[1]246;勇于改过,“过则勿惮改”[1]5。孔子谈到“勇”与“仁”的关系时说:“仁者必有勇”[1]205但有勇德也必须有仁,“仁”是“勇”的动机和归宿,“勇”是“仁”的手段和方法,“勇”必须以“仁”为动机和目的才能成其德行。“‘勇’之成德以内在动机的转换最为根本,只要实现了内在的‘仁’,勇德的获取便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6]子曰:“刚、毅、木、讷近仁。”[1]161勇德精神里也含有刚毅精神,刚毅精神接近于“仁”,那么勇德也必然是“仁”内含的部分。荀子说,“刚毅勇敢,不以伤人。”[7]75具有刚毅勇德的人能勇往直前,践行仁道,“力行近乎仁”[4]36而不伤人。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成仁。”[1]235志士仁人为追求仁道,不贪生怕死,为了成就仁道甚至可以牺牲性命。孟子对孔子这句进行了发挥,认为为了求“仁”,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种为道勇于牺牲的精神,很受先秦儒家推崇。而如果只有勇敢,却没有“仁”爱,勇敢就会变成恶。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朱子注:“好勇而不安分,则必作乱。恶不仁之人而使之无所容,则必致乱。”[4]135勇敢而无仁德,就会生出更多的祸乱。先秦儒家认为勇者有“仁”,会成为一种德行,仁者必备“勇”,才会达到“仁”这一理想人格。
在先秦儒家思想体系中,“勇”既根源于“仁”,又与“仁”是相辅相成,勇德作为一种道德实践,是“仁”思想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勇德最终指向“仁”,“仁”也需要勇德支撑。“勇”的行为只有在“仁”的指导和规范下,才能确保“勇”的德性要求。因此,先秦儒家之勇是一种蕴含着“仁”的要求的仁者之勇。
何谓义?《说文解字》释:“义,己之威仪,从我从羊。”[8]453《中庸》说:“义者,宜也。”[4]36朱子注曰:“宜者,分别事理,各有所宜。”[4]38“义”可以理解为适宜的*很多学者都认为义的含义是“宜”。在道德原则与具体现实之间相互结合时,“义”也确实等同于“宜”,但在突出“义”的内在价值时,如“义以为上,惟义所在”等,“义”能否用“宜”来解释是值得商榷的。、公正的、合理的道义准则和道德理性。“儒家讲义有广义狭义之别,广义的义泛指道义,是道德的代名词,如舍生取义;狭义的义则为五常之一,是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和人们行为的价值准则。”[9]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1]45在道德生活中,符合“义”的要求理应成为指导其行为的根本道德原则。从伦理学的意义上说,“义”是道德实践的最高原则,其他规范都要接受“义”的节制与制约,是否行义是儒家检验道德德行的标准之一。“有义之谓勇敢,故所贵于勇敢者,贵其能以立义也。”[10]282
《论语·阳货》载:“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1]214孔子认为,“一方面,‘勇’不可缺,若缺失‘勇’,君子人格就无从挺立,如此,在特定的情境之下就会出现‘见义不为’的情况;另一方面,‘勇’不足‘尚,若缺乏‘礼义’的限制,极有可能产生‘乱’的后果。”[11]勇作为一种德行,应内含“义”的成分,这也是孟子所说的“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2]49
荀子通过义利之分把孔子以义摄勇、勇中有义进一步发挥。荀子把勇分为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士君子之勇。真正的勇是士君子之勇,是因为士君子们“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7]40-41,荀子认为真正的“勇”是重义不重利,是以“义”为先决条件的。勇中有义,勇符合义的标准,体现道义原则的要求,才是一种真正的德行,所以“君子之求利也略,其远害也早,其避辱也惧,其行道理也勇”[7]23,一个人必须有正确的义利观指导,才能做到真正的勇。重义轻利之勇,是荀子之勇德必须考虑的因素。否则重利忘义的“勇”就如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一样,只不过是一种生理的冲动和蛮力。荀子认为“有勇非以持是,则谓之贼”[7]353,有勇如果不坚持正义的目的,如果没有“义”规范,这种勇只能叫做贼害。
“义”作为儒家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那么“勇”成为一种德性必然合乎“义”之要求。“义”和“勇”之间形成了不可分离的关系。有“勇”无“义”,会招致祸端,“君子有勇而无义则乱”[1]214。有“义”无“勇”,就只是不能付诸行动的良好动机,“见义不为,无勇也”[1]23,知道是正义的事,没有勇气去执行,是没有勇气、怯懦的表现。因此必须有勇有义才能成就儒家道德理想。一方面,“义”作为儒家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准则对“勇”起着指导和限制作用。“死而不义,非勇也”[12]199、“率义之谓勇”[12]725;另一方面,“勇”中有“义”才能成为一种为善的力量,“勇敢而协于义,谓之义勇”[13]。勇敢中包含道义,符合道德规范要求,才是儒家提倡的君子之勇。
综上所述,先秦儒家认为“勇”以“义”为规范,以“义”为指导,并指出“见义勇为”,认为“勇”之施行的合宜关键在以“义”为约束。
“礼”是儒家伦理道德重要范畴之一。《说文解字》云:“礼,履也,所以事鬼神致福也。”[8]4礼最初是先民祭祀的礼仪活动,后来经过发展成为一种规矩、制度、准则,而在伦理道德方面又指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礼作为一种礼仪、礼制和道德行为规范,是人区别于禽兽的标志,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7]157。而礼则使人和社会生活规范条理,建立了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儒家历来颂扬‘孔颜乐处’就是立于礼,以道德为立人之本,在道德中所感受到的一种真正的充实与高尚的幸福。”[9]208故,孔子曰:“兴于诗,立于礼”[1]209、“不知礼,无以立也”[1]259。
“礼”和“仁”都可以看作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仁”是儒家内在的道德要求,“礼”是儒家外在的制度规范。内在的道德要求需要外在的制度规范落实,外在的制度规范制定又依据内在的道德要求,礼是仁德外在规范和表现形式。既然儒家勇德是一种仁者之勇,也必然受外在规范的约束。《国语·晋语六》云:“君子曰:勇以知礼。”[14]勇德行为需要礼的规范和制约。子曰:“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1]105一个人很勇敢如果不懂礼,就会犯上作乱。“勇”“直”等道德德目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以“礼”为指导和规范的。
先秦儒家把“有礼之勇”看作一种高尚的行为准则,是“成人”必备的道德品质。孔子认为,一个完人是具备了臧武仲的智慧,孟公绰的克制,卞庄子的勇敢,冉求的多才多艺,然后再用礼乐加以规范和修饰。
先秦儒家认为行“勇”有“礼”可以发挥优势、趋利避害。孔子说:“是以礼达而分定,人皆爱其死而患其生。是故用人之知去其诈,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贪。”[15]340孔子认为,发挥“礼”的指导和规范作用,驱除留在人心中的“诈”“怒”“贪”,才能更好发挥人的“知”“勇”“仁”,从而趋利避害。这也是“礼所以正国也”[7]170。
如果“勇”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没有“礼”的指导和规范,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勇而不中礼,谓之逆。”[15]73勇敢如果不合乎礼,是一种忤逆。勇中无礼,就不能被称之为一种德行。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1]90没有礼的规范,勇敢就会变成暴乱,就会破坏社会秩序。无礼之勇,“则手足无所措,耳目无所加,进退揖让无所制”[10]231。正是因为无礼之勇不利于个人修养,使社会秩序发生混乱,所以,勇而无礼也是君子所不齿的。孔子曰:“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1]276子贡也厌恶不讲“礼”而勇的行为,“恶徼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1]276“勇果而无礼,君子之所憎恶也。”[1]276荀子认为“师法”是勇有礼的重要途径,在“师法”之下“礼”指导勇,能更好地发挥儒家以天下为己任的作用。
总之,先秦儒家认为“勇”与“礼”一样,同为道德人所必备的道德修养,但“勇”还需在“礼”的道德规范下作用,以“礼”为其外在规范,才能发挥“勇”的功效。如果“勇”没有“礼”的规范,“勇”就不符合德性的要求,不符合道德原则要求,不利于社会的良好秩序,因此,“勇”必须符合“礼”的要求。
道德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而理性的方式,对人的存在和本质的完善有重要的道德价值。“知”在儒家思想中主要指道德认识和道德理性,孟子把它规定为“是非之心”,是一种判断是非善恶的观念和能力。先秦儒家高度重视人的理性,把知作为“五常”和“三达德”之一。“‘知’在儒家哲学中既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也是一个伦理学的概念。作为伦理学的概念,它主要指道德认识和道德自觉。”[16]“勇”成为一种德性,需要“知”来分辨是非、辨明善恶,因此,“勇”的实践合乎道义准则,同样离不开“知”的指导。《尚书·仲虺之诰》记载在上古时代,人们就已经认识到,作战不能只靠勇敢,还要依赖于指挥者的聪明智慧,有勇有谋、智勇双全才能取得战争的胜利。
先秦儒家多用“仁、知、勇”来说明知勇,“子曰:‘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1]167可以看出“勇”“仁”“知”既是一种并列关系,又彼此兼容互补,颇有“德目一体论”*关于德目一体论参见:麦金太尔.龚群、戴扬毅等译.德性之后[M].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179.的意思。这时的“知”对于“勇”来说就有了审慎的意思。
先秦儒家深刻认识到“知”对“勇”的重要意义,认为“知”对“勇”的发挥有着指导意义,“知”能激发个人更好地行“勇”;“勇”能使“知”得到更好的发挥,更好地促进主体的道德修养。勇敢是一种敢于行动的能力,体现在勇于坚持、不怕困难、敢于冒险、不畏牺牲,但是如果没有“知”的指导,“勇”往往会无功而返,可能还会造成祸害,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因此,要善于运用智慧来行勇。儒家认为勤于好学就会汲取“知”,有了“知”的指导,“勇”的行为才不会产生破坏、招惹祸害,才不会胆大妄为、意气用事。子曰:“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1]267一个人如果很勇敢却不学如何行勇,为什么行勇,就会捣乱闯祸、造成弊端。“学”是获取“知”、积累“知”的有效方法。孔子说:“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4]36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反省,不断身体力行,在道德实践中辨明是非善恶美丑,以道德标准来规范自己行“勇”。
“勇”必须有“知”,才能使道德行为有了理性的指导,使理性原则和道德行为相符合。孔子“勇”作为一种德性,必须有所规范,需思考缜密、小心谨慎、审时度势、三思而行、有勇有谋方能成事。“知”能给“勇”提供方法策略,避免“勇”走向极端,使“勇”更好地发挥价值。孟子曰:“可以死,可以不死,死伤勇。”[2]159“死”不是勇德的要求,而是一种伤害“勇”的行为。在具体实践中“勇”和“知”必须联系在一起,以“知为先”*“夫战, 知为始, 仁次之, 勇次之不知, 则不知民之极, 无以铨度天下之众寡; 不仁, 则不能与三军共饥劳之殃;不勇, 则不能断疑以发大计。”《国语·吴语》),对所处环境或面临的危险处境进行深入的了解,对行“勇”的代价有充分的认识,对造成的后果或达到的目标有清醒的估算,不鲁莽行事,勇而有谋。
先秦儒家认为“勇”必须有“知”,在行“勇”之前,能够准确、快速判断接下的行为是否应该、是否符合正义、是否带来不良后果,并能为“勇”的行为付出代价。在行“勇”之时,它能因时、因地运用技巧克服困难和复杂的局面,从而完成“勇”之行为。
“中庸是儒家的重要道德准则,是儒家追求的为人处世的最高规范”[17],是建立在儒家人性论基础上的一种伦理道德观。“中庸”一般指适宜、恰好合乎一定的标准,是做事不偏不倚,不做“乱力怪神”之事,守节持中,恒常有度。“执中”就是“中庸”之意。“中庸”之于德行既是一种做事之道,也是一种道德境界。
“执两用中”,讲求中庸之道,是儒家最高的道德行为标准。孔子说:“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1]83先秦儒家把“中庸”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准则,并赋予新的内容。“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7]95这个新内容就是:“中庸”之德以“仁”为内在核心,以“礼”为外在标准形式,以“义”为行为标准。“中庸”是包含“仁”“礼”“义”“知”“勇”等在内的道德原则,只有向着知、仁、勇的德性开放,在修道者那里,中庸才展开了它的到来的可能性,朱熹认为:“子思所引夫子之言,以明首章之义者止此。盖此篇大旨,以知仁勇三达德为入道之门。故于篇首,即以大舜、颜渊、子路之事明之。舜,知也;颜渊,仁也;子路,勇也:三者废其一,则无以造道而成德矣。”[18]
“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狠豚,唆暴孔子。”[15]185孔子认为“由之勇贤于丘”[15]185,但由于性格鲁莽、好勇斗狠,孔子认为“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1]54,因此针对子路之勇,孔子对他进行了勇德的改造。子路问孔子:“君子尚勇乎?”孔子致力于使子路之勇合乎中道,所以告诫他:“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1]275孔子怕子路过“勇”而做事偏颇,教育、引导子路行中庸之勇。面对子路和冉有问“闻斯行诸”的同一个问题,孔子分别给出了“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和“闻斯行之”的不同答案,是因为“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1]133子路过于勇,需要压制一下,而冉有过于怯懦,需要鼓励。孔子要子路考虑父兄,不要勇猛过头而面临生命危险。正是在孔子的谆谆教导下,子路之勇逐渐趋向“中庸”。当季子然问孔子,子路和冉求谁更有执政才能时,孔子推荐了子路:“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1]164可以看出,先秦儒家勇之中庸是强调鲁莽和懦弱之间的中道,追求的是以“仁”为内在要求,以“礼”为外在标准,以“义”为内在约束,以“知”为理性指导的德行品质。所以,“中庸其实也就是发乎勇、立乎义、止乎礼的过程”[19]。
综上所述,儒家之“勇”是儒家的理想人格之一,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品质,是内含“仁”,“知”“礼”“义”“中庸”为外在规范的德性之勇。勇是守护仁、义、礼、知、中庸之勇,是勇于仁,勇于义,勇于礼,勇于知,勇于中庸的道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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