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群 孙瑞英
(1.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国家情报工作”在国家安全和发展中处于战略中坚地位,是支撑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和必要手段。2012 年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来,引发了“国家情报工作”的新发展与变革,“国家情报工作”跨入“数据全息化”“分析方法集成化”“生产技术智能化”以及“推送服务全纳化”的崭新时代。 大数据时代“国家情报工作”面临以“多源数据”为介质、以“泛在网络”为基础、以“辅助分析”为手段、以“人类智慧”为主导、以“服务决策”为目的的“一体化”数据资源环境。在这种复杂的大数据环境、 激烈的国家间竞争和经济转型与发展态势下,国家安全与发展面临新的博弈,为国家安全与发展保驾护航的“国家情报工作”存在若干不和谐问题现象,制约和掣肘“国家情报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深化改革。 因此研究这种不和谐的原因,厘清新时代“国家情报工作”的使命和作用,解决“国家情报工作”自身存在的陈疾痼弊,找到促进这种不和谐向和谐演替的路径, 为国家治理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提供情报支撑,必将促进“国家情报工作”的发展。 本文尝试在这方面做理论分析,以期为促进“国家情报工作”和谐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1992 年,我国部分研究领域把“情报”改为“信息”,导致多年来各种“国家情报工作”的内涵与“信息服务”相混淆,导致各种类、多层级的“情报研究”和“情报工作”更偏重于信息的“采集”“整理”“加工”等“文献整理”和“信息检索”领域,“国家情报工作”在国家安全与发展、创新中承担的“耳目、尖兵和参谋”的历史重任反而弱化。 学界对“国家情报工作”的界定不清晰,既统一又科学、系统的内涵界定至今缺位。 1992 年,美国情报专家安吉洛·科迪维拉的著作《知晓治国方略: 新世纪的情报》出版,在这部著作中安吉拉指出:国家情报处于国家战略层面,国家情报工作的最终目的和本质属性是为国家治理决策服务,即国家情报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决策支撑性。 今天,中国已经跨入世界国防、科技、经济等世界大国行列,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家情报工作”肩负着为实现中国的强国梦, 引领并服务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需要各领域、各层级的情报工作协同、一体化运行。“军事情报工作”必须支撑现代战争和大国博弈的决策,“国安情报工作” 必须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反间谍工作的决策提供支撑,“公安情报工作” 必须为驾驭复杂社会局势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情报支撑,“科技情报工作” 必须为国家科学技术研究与创新提供支撑,“经济情报工作” 必须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经济安全保驾护航,“竞争情报工作” 要在市场竞争和企业战略制定中凸显价值。 总之,面对大数据环境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需求,各领域、各层级的情报工作协同为一体化的“国家情报工作”,“国家情报工作”必须厘清内涵,并且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发挥其在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中的决策支撑作用。
我国春秋时期的《孙子兵法》在世界情报界被视为经典, 奉为圭臬。 虽然其是世界上最早的军事著作,代表我国古代情报研究的先进性。 但是《孙子兵法》的辉煌不能掩盖我国当代情报理论建设的苍白,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后,学界一批研究者引进和形成了各类学派和学术理论,如李耐国等提出的“军事情报理论”、陈亮等提出的“公安情报理论”、包昌火等提出的“竞争情报理论”等,但这些学派理论呈现出各自论述、结构分散、良莠不齐的状态,理论研究与中国的历史发展规律、 中国的国情现实以及国家战略需求等尚存较大距离。 中国的情报学理论研究门类不齐全,无法进行理论的多元互相印证,学者的国际知名度较低, 理论研究内容与我国的国家安全治理和情报实践活动的需要不能紧密结合, 既无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又不具备战术指导性作用。 因此,面向“国家情报工作”的理论研究必须植根“国家情报工作”实践,形成“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和理论学说,培养世人所公认的情报理论大师。理论研究要继承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精华,强调国家安全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联动性”思想,注重历史经验的反思和方法论体系的创新, 中国情报学界的情报理论研究要在除“军事”“安全”“犯罪”情报已具备了操作层级的方法论体系外,在“外宣情报”(外交情报与对外宣传情报)“公安情报”“经济情报”“科技情报”等领域开展实质性的研究, 构建中国情报研究的理论架构,且理论研究要服务于国家治理,以不断改善既有的理论体系和工作方法, 为“情报侦察”“情报分析”“情报行动”等提供高效的方法模型,情报实践工作标准手册, 设计情报服务系统和模拟系统等, 最后形成“情报研究的中国范式”。
“国家情报工作”制度是约束情报部门和情报行为的规则体系, 是为了实现情报工作目标而形成的一种管理方式的载体, 表征情报组织和人员的价值理念。“国家情报工作”制度建设要从“制度理念”“制度设计”和“价值导向”上分析情报制度建设的现状和缺陷,从“情报人员”“情报产品”“情报行为绩效”三个方面分析“国家情报工作”。 “国家情报工作”服务于国家治理,要求工作必须科学、民主、依法有效地服务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坚持中国共产党总揽“国家情报工作”全局、统筹各方的格局下的依据情报支撑治国理政,因此,“国家情报工作”既要得到法律的保护,更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的指导, 我国还未建立起健全的国家安全机制体制,国家安全的战略框架和法律体系也不完善,虽然我国先后制定或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2014 年11 月《反间谍法》、2015 年1 月 《国家安全战略纲要》、2015 年4 月《食品安全法》、2015 年7 月《国家安全法》、2015 年12 月《反恐怖主义法》、2016 年11月《网络安全法》、2016 年12 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2017 年6 月《国家情报法》、2017 年9 月《核安全法》等。 但如情报工作涉及的“公民隐私权”的系统保护法律还未出台,更缺少制度化的法律监督。所以,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相关法律的制定力度, 但距离建成既科学又成熟的制度化的“国家情报工作”法治体系还有差距,“国家情报工作”无法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治目标。
“国家情报工作”是一个超越单一领域情报活动的基本范畴,以“安全”“执法”“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科技”等领域“一体化”为主体架构的情报工作体系,“国家情报工作” 以国家安全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服务的总体目标,“国家情报工作” 的业务环节包括对数据信息进行 “规划指导”“数据搜集”“信息整理”“情报分析”“情报传递”“情报服务决策”等基础性工作。而情报体制则是“国家情报工作”的
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各个领域的情报工作条块分割严重,各自为政,虽然也建立了如部际联席会议等一些协调工作机制,但从总体上看,依旧是难以协调、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国家情报工作”协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更没有建立融合化的国家情报数据平台,因此,不同行业领域之间、各自行业领域内部的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域间的情报工作无法协作,必然存在信息孤岛( 烟囱) 现象,致使信息利己主义综合症泛滥。 导致不同行业领域之间、各自行业领域内部的不同部门重复建设, 导致资源浪费和数据信息标准不统一,情报服务系统无法对接,情报分析研判的结果无法渗透和统一, 这些现象不利于情报的共建共享, 更无法满足国家总体战略和重大决策的情报需求,无法履行大数据时代的“国家情报工作” 的使命——运用大数据技术群, 维护国家安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为重塑国家竞争优势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供决策支持。
目前, 数据驱动对我国国家安全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由于体制限制、经费短缺、知识产权纠纷、非商业化运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国家情报工作”尚未形成理想中的“大情报体系”,而是处于分散、支离的不和谐状态,“国家情报工作”与发达国家还有一段距离, 情报采集无法真正实现以大数据为基础进行, 情报分析方法无法以专有工具的集成开发为支撑, 情报决策无法以专家智慧协同为辅进行,整个“国家情报工作”流程无法实现工程化模式,即“国家情报工作” 无法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人力、物力的合理配置,做出高效、且可靠的服务,为国家综合治理提供情报保障。
热力学第二定律(second law of thermo dynamics)告诉我们在自然过程中, 一个孤立系统的总混乱度(即“熵”)不会减小,而会与日俱增。要使系统的混乱程度减低,就必须向系统注入负熵。 因此,面临大数据时代新的环境,国家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经济危机与气候问题并存;恐怖主义与难民问题同在;核扩散与网络安全共现等一系列问题, 不仅威胁着中国的国家安全,而且威胁着整个人类的安全。 “国家情报工作”作为一个大系统,不仅是国家间战争与冲突的伴生物,也是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外交安全、国家经济、国家科技等多领域冲突的伴生物,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可知: 一切自然过程总是沿着分子热运动的无序性增大的方向进行。“国家情报工作”在自然运行中,必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必然使得“国家情报工作”在现阶段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 这种不和谐属正常现象,符合热力学第二定律。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必然性可知:“国家情报工作” 在现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是必然的,是“国家情报工作”在这一历史关节点的必然现象,符合历史发展的因果律,是现阶段“国家情报工作”系统中主体与客体、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是情报人员精神素质作用于当前社会基础条件而外爆为其情报工作实践的产物。
哲学家说过,世界上唯一不变的是变化。古往今来,任何工作无不体现着变化的力量,我们必须学会跳出固有思维的框架,思考新时代“国家情报工作”的演替趋势。 20 世纪初出现的“演替”一词是由法国生物学家Mall 首次在生态学领域使用的,生物群落的构成和其存在的环境向一定方向产生有顺序的发展变化,称为演替。 王延飞等针对目前“国家情报工作”中科技情报、军事情报和安全情报等的分野和争议问题, 主张用生态理念来进行“国家情报工作”的综合治理。 生态演替的研究对于“国家情报工作” 这种人工生态系统的管理和调控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指导“国家情报工作”从不和谐状态走向和谐状态具有特殊价值。 追求“国家情报工作”的和谐发展, 是大数据时代情报工作者面临的最重大的时代主题。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既强调矛盾的对立性又强调矛盾的统一性:“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共存、 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 是辩证运动的实质。 ”依据矛盾的统一性可知:“国家情报工作”的不和谐状态与和谐状态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两者之间是相对的,正是由于不和谐因素的存在,才会导致“国家情报工作”这个生态系统的运动和变化。因此,“国家情报工作” 不和谐状态是其和谐发展的一个内在要素。基于系统论的观点,“国家情报工作”整体作为一个系统,必然经历一个发生、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 而任何系统(包括国家情报工作)的发展过程总是从不和谐走向和谐, 再从和谐走向不和谐的无限交替过程(见图1)。
图1 国家情报工作演替过程
由演替过程可知:“国家情报工作” 系统演化是遵循曲线OB 式螺旋上升模式, 也会出现短暂的停滞状态和退化状态,即不和谐状态,情报机构和情报人员的实践能力总是要受到一定的历史条件的限制,有一个由低到高逐步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情报人员的情报工作实践活动绝不会完全尽如人意,不和谐现象是情报人员实践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伴随物,正如黑格尔所言:“在历史里面,人类行动除了取得他们直接知道欲望的那种结果之外, 通常又产生一种附加的结果。 虽然这种结果没有呈现在他们的意识中,而且也并不包括在他们的企图中,却也一起完成了。 ”
“国家情报工作”不和谐问题是与情报人员的情报工作实践活动相伴而产生的, 是情报人员的情报工作实践活动的一种附加的结果, 虽然这种结果可能没有呈现在情报人员的意识中, 而且也并不包括在他们的企图中,却也一起完成了,这一点并不以情报人员的意志为转移。自然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利弊共存的一个整体,“国家情报工作”的和谐发展也是如此。 “国家情报工作”不和谐状态是一把双刃剑,是利弊共存的整体,事实上,“国家情报工作” 这个生态系统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斗争正是其向和谐发展演替的根本原因。 从逻辑辩证的视角看,“国家情报工作” 不和谐状态的失衡是其和谐发展得以生成与存在的条件。反过来,“国家情报工作”和谐发展状态本身也孕育着新的不和谐问题,“国家情报工作”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和谐到和谐,再从和谐到不和谐的无限交替的过程。 在“国家情报工作”系统中存在多种系统内力, 正是这些系统内力的相互作用会激发“国家情报工作”系统的演化;“国家情报工作” 这个复杂大系统的演化同样离不开系统外力的推动,“国家情报工作” 的系统外力是这个复杂的大系统以外的宏观社会生态大环境中的政治、经济、文化、技术因素等;“国家情报工作”这个复杂的大系统的演化是内外力有机组合推动的结果,“国家情报工作”功能结构的变化状态是一种动态平衡,这种平衡是“国家情报工作”这个复杂大系统内部各种动力相互抵抗以达到最终平衡的结果。
舒尔斯基指出:避免情报失误的路径有两种,即在“制度上”和“智能上”寻求解决方案。 前者指情报工作制度框架的重设, 后者指情报支撑技术的创新。情报支撑技术,决定“国家情报工作”赖以生存的能力,决定“国家情报工作”实际的动作,决定“国家情报工作”实际的作为;“国家情报工作”制度就是确保 “国家情报工作” 得以正常运作的保障性规范。2016 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彰显国家层面要依赖制度和技术的“双轮驱动”经济增长的战略思路。因而,探讨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对促进“国家情报工作”和谐演替应当成为研究的重要方向。 笔者认为,要促进“国家情报工作”和谐演替,也必须沿着“技术”与“制度”路径,从技术创新视角和制度创新视角制定相应的措施。
200 多年来,从亚当·斯密开始,整个经济学界对驱动经济增长的因素并无定论,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学界认为一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生产性资源随时间的积累;在技术知识既定的情况下,资源存量的使用效率;技术的进步程度。直到20 世纪60 年代,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产生,依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建立的增长模型主要以劳动投入量和物质资本投入量为自变量, 而把技术进步等作为外生因素来解释经济增长。20 世纪90年代初期形成内生增长理论(The Theory of Endogenous Growth),强调不完全竞争和收益递增。 保罗·罗默(Paul Romer)、格罗斯曼(Gene·Grossman)和赫尔普曼(Elhanan Helpman)提出的新增长理论和知识溢出模型中,指出知识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在物质资本积累过程中包含着因研究与开发、发明、创新等活动而形成的知识创新和技术进步, 知识创新和技术进步等要素内生化, 使经济能够不依赖外力推动实现持续增长, 存在全球范围收益递增和技术外部性, 内生的知识创新和技术进步是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决定因素。 保罗·罗默等的新增长理论最大的贡献是促使各国明确了经济的发展趋势、确立了知识的战略地位, 引起了各国政府对知识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视。 据估计,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 的主要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50%是以知识为基础的, 技术和知识的增长占美国生产率增长的80%。 依据新增长理论,可知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是驱动“国家情报工作”发展的源泉。尤其是进入2012 年以来,大数据思维、大数据技术应用、大数据战略实施等,科技创新更加能够提高“国家情报工作”对国家战略的支撑能力,2016 年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强调科技创新能力是国家力量的核心支撑,2016 年8月,出台《“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首次将“科技创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顶层设计。 “国家情报工作”与科学技术发展共命运与共辉煌。在推进和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计划的新历史征程中,“国家情报工作” 必须加速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努力营造情报工作创新发展环境,提升情报创新能力,加快培养情报专门人才,实现情报工作的全方位科技创新。
制度又称为建制,其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制度,其泛指规则或运作模式,是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规则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代表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 代表人们的价值判断, 从而能够规范、 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保罗·罗默等提出的经济新增长模型是在有效产权和市场机制等假设下才会成立的, 但是, 制度环境在长期中并不会一直完美,所以,在长期中决定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不是技术而是制度。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与组织以及社会之间的行为关系和规则。 制度表征的是社会的博弈规则,制度会提供特定的激励框架结构,这种激励框架结构又会形成各种经济组织、 政治组织、社会组织。制度架构包括:正式规则(法律、宪法、规则)、非正式规则(习惯、道德、行为准则)以及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实施效果构成。 制度实施可由第一方通过行为自律承担,也可由第二方通过报复来承担, 还可以由第三方通过法律执行与社会流放来承担。 制度通过交易和转换(生产)成本来影响经济绩效,由于制度和技术之间存在密切联系,所以,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直接决定市场的有效性。 新制度经济学拓宽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涉及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和史学等领域,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可以指导“国家情报工作”的改革,促进“国家情报工作”向和谐发展的方向演替。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但生产关系也反过来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技术”代表“生产力”,“制度”代表“生产关系”。依据马克思的观点,“技术”与“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技术”与“制度”要相匹配,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辨证的。在“国家情报工作”视域下,技术会促进“国家情报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然而,拥有先进技术的国家,其“国家情报工作”并不一定领先。 如拥有一流电脑技术的印度,其“国家情报工作”并不领先,一些没有科技优势的国家凭借适合国情的情报工作制度,“国家情报工作”的发展却突飞猛进。 所以,对于“国家情报工作”而言,制度和技术的重要性是辩证的。在情报工作制度确定的情况下,技术的进步对促进“国家情报工作”发展是非常关键的;同时,在技术水平相对不变情况下,“国家情报工作” 制度的优劣或者适应性将决定“国家情报工作”的发展。 如果相信技术决定论,认为技术比体制更重要,就会影响情报人员的判断和决策,在“国家情报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要防止片面强调技术的“技术拜物教”,也要防范片面夸大制度的“制度拜物教”, 因此,要正确认识制度和技术的辩证关系,才能推动“国家情报工作”的进展。 从根本上看,既不是“技术”决定“制度”,也不是“制度”决定“技术”,两者的关系取决于在资源稀缺性前提下,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的相对成本收益比,促进“国家情报工作”演替的措施呈现为技术创新主导型或制度创新主导型,即演替均衡非常态;“国家情报工作”面临新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等多重需求,在国家情报工作这个大系统内部必将出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亲和互动性”趋势,双方彼此相互联系、互为促动,整合为一体,共同成为推动“国家情报工作”发展的现实力量,良性的“国家情报工作”演替应当是在非均衡状态的推力作用下的演化过程,即技术创新主导型或制度创新主导型推力交互作用中的创新发展;在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技术”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合理进行优化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资源配置, 制定正确的战略和政策以及防范资源配置中的盲目与低效率,“国家情报工作”应当遵循非均衡理论中的“短线决定原理”,依据技术创新或制度创新的相对成本收益比, 正确选择推动技术创新, 还是推动制度创新,以更好地促进“国家情报工作”的和谐演替。
大数据时代为“国家情报工作” 的拓展提供契机,《国家情报法》的颁布为“国家情报工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国家安全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情报工作”厘清新时代的使命和作用,解决自身存在的陈疾痼弊, 研究促进其生态演替的动力机制和举措,遵循“国家情报工作”系统螺旋上升的生态演替轨迹和趋势,沿着“技术”与“制度”路径,从技术创新视角和制度创新视角制定相应的措施,让“国家情报工作”在国家发展与安全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