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春晖
(邵阳学院 政法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其多方面的意涵指向,涉及物质、文化、民俗等层态。我们这里所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意于“优秀”“传统”与“文化”的叠加意义。“优秀”是基于中西古今文化的比较视角,中华文化所具有的时代性与世界性;“传统”是在“源”与“流”的历史变转中,中华文化所含备的根源意义和传承价值;“文化”则是指从精神意识、从哲学层面所涉及的中华文化的核心要素和创新发展而言。在这层理解中,此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指以中华文化价值观为核心的文化精神以及体现中华文化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的各种文化成果和文化形式,它主要的不是从物质、制度、民俗层面来说,而是从精神意识、哲学层面而谈。[1]
从时间上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不仅包括中国古代各文化阶段前后相承的思想继承和发展,如汉唐之于先秦、清代之于宋明等,也涵盖中国近现代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续发展。从内容上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表现为各时段核心思想的相继相推:先秦百家之学→汉唐三教思想→宋元明清理学→中西会通的近代哲学→融突创新的现代思潮→与时创新的中华传统文化。在时代变迁与内容继推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形成了一些独特的规律,如古代的“道统”“治统”与“法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及物质与意识的作用与反作用等。我们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基本规律,一方面要尊重并利用已经发现的关于文化传承创新的一些基本规律,另一方面尤其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基本规律有新的发现和新的利用。基于此,本文着重探讨在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基本规律中所展现出来的新特点和新动向。这种“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过程”之中。
从文化与国家发展道路的关系看,文化不是国家发展道路选择的决定性因素,但在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过程中必然有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国古代文化阶段,文化与古代王朝的变迁联系紧密。具体地看,孔孟仁义之学是针对周代礼崩乐坏之时弊而发;宋明理学重架心性论体系,和佛学东渐、士大夫济世情怀带来的国家文化变动有直接关联;清儒考证之学是明清变局时期思想界反省的产物。中国古代文化与王朝选择的结合,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内归于自省、外求于家国的思维方式与行动路向,使得历代王朝的变迁与学术文化的传承转折得以糅合,因而实际是一种人己文化、家国文化。在这种文化体系中,需把人与己、家与国作为一种互动的行进状态来考虑,如此才能两两相应。
自 20世纪50年代以来,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迄今为止我国国家发展道路中三个最为重要的阶段。毫无疑问,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既指与我国国情、政治、经济等实际情形相结合,也指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特点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实际特点,就是它来源于历史,经过传承创新,仍然可以在当代中国焕发勃勃生机并观照将来。历史不能切割,当代需要维守,未来尤应把握,我们选择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意义、当代需要和未来把握在国家发展道路中的生动体现。国家进入改革开放轨道之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义利之分、厚德载物、韬光养晦、自强不息等基本精神,为国人的时代追求提供了价值方向,也深刻地影响了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与外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文化的意义上是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带来的中国性、民族性,离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建设社会主义,不仅自身没有文化特色,改革开放的成效也无从谈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脉相承的国家发展战略体系。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发展时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这一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这其实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齐治平”理想、仁爱济民思想观念在当代的新发展,既表明了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国家对进步传统的不懈追求,也突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国家发展的当代结合所呈现出来的新的时代特色。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结合,有其内在的结合要素。从结合方向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整体主义、大一统观念、民本情怀、和合思想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文化方向。从结合基点看,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需要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体系作为思想根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其重要构成。从结合内容看,社会主义的国家建设包含着文化的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本来就是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二者结合的内在机理。当然,我们还应当看到,传统文化与国家发展道路的结合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中国古代文化对于国家王朝的建立和发展有其历史贡献,我们不能一概加以否定,同时也不能因历史发展到今天,就对传统文化一概加以排斥。毕竟我们都是从传统文化中走来,国家也是在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建立起来的,不管持何种态度,它总在那里起着作用。关键的是,在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新阶段,要把握好文化传承创新与国家发展相结合的关联意义,这是我们对待传统文化的应有正确态度。
精神力量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积淀而成、含有积极能量的系列意识因素和精神活力,包括理想、信念、志向、气魄等方面,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向上性的特点,展现在个人、群体、民族的精神性格和行事风范之中。总体看,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集中体现为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一种情感,表现为眷恋乡土、怀想祖辈、守护中华文化、忧国忧民等;爱国主义也是一种行为,表现为保家卫国、追求国强民富等,是情感与行为的统一。除爱国主义精神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文明创造、德性至上、勤劳奋发、团结一致、君子人格塑造等,也是中华民族精神力量的表现。这些精神力量伴随着中华民族走过沧桑岁月,已经沉淀为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和民族行为,成为民族精神宝库中最为珍贵的部分,是我们必须传承和发扬的精神财富。
在历史实践中,中华民族精神力量的流传与发展呈现为两种形式:其一,精神力量的本质始终如一,没有发生变化,已经凝聚成中华民族宽厚和平、勤劳团结、不屈不挠的整体精神风范,此为“不变”。其二,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中华民族精神力量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爱国主义,在中国古代主要表现为执着于保家卫国,《左传》中的“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之语,就是这层意思;在当代,爱国主义则演绎为与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相连,与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国家大势相一致,与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互为表里。如君子人格塑造,在秦汉时期突出表现为“士志于道”,在唐宋时期表现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圣贤气象”,在明末清初到晚清民国时期则表现为开拓、经世、强悍的豪杰精神,[2]在当代主要表现为全体国民对中华民族前途发展所应承担的责任、奉献与义务,此为“变”。中华民族精神力量的“不变”与“变”,实则反映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历史实践中的传承与创新。“不变”意味着基本内涵的传承,表明中华民族精神力量在情感与行为上有其一以贯之的内容;“变”意味着具体内容和形式的创新,能顺应时代需求适时转化、创新。正是在“不变”与“变”的交替行进中,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既有传统的基底,也有创新的实质,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在经历多重时代变迁后仍然熠熠生辉,始终保有生机与活力,与时代同行,为时代发展服务。
我们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不断焕发生机的过程,并不是说这个过程是平静的、一帆风顺的。从历史角度看,中华民族有过繁荣,也历经沧桑,尤其是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几乎就是中华民族的深重忧患史。在灾难、战争、分裂、内忧、外侮面前,传统文化中爱国、自强、迎难而上等精神性因素始终支撑着中华民族走向前方,并赋予它们新的时代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爱国主义时所指出的,5000多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经受住无数难以想象的风险和考验,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同中华民族有深厚持久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密不可分的。[3]动态地看,传统文化焕发生机的过程也是参与多种历史实践的过程,也就是说,传统文化只有直面真实的社会生活,深度融合于历史实践,其精神性力量才会充分显示出来,也才能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实现自我的传承与创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也需要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所谓文化自信,是指经由理性的认识和客观的分析,对自身文化的历史存在、当代价值、将来发展所具有的信心;价值观自信,是自信于本国、本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在时间维度上,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连结着过去、现在和将来;在空间维度上,它又是在国族文化与世界其他文化的比较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其实也就是自信于具有时代价值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新文化、新价值,表现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过程。
历史上,关于中华传统文化,曾出现过文化虚无、文化无用的论调,这是缺乏健全理性和客观把握的。事实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完全有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的底气。从文化本性而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了我们民族安身立命的内在特质,如仁义礼智信对人之为人的规定,学问思辨行对事之为事的指点,“与天地参”对天人关系的处理,如此等等,正是依靠这些内在特质,我们找到了民族安身立命的处所,也才使得中华文明能绵延几千年,这在其他民族的文明发展史上是没有过的。就核心价值观来看,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爱原则、礼乐文明、责任意识、社群伦理、天人合一等主要价值理念,在历史上对于处理人己关系、家国建设、天人关系,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现在我们仍然可以依据中华文化中的文化立场和价值观准则,发展出具有现代意义的健全人格、和谐人际、礼乐文化、共赢政治、王道世界、生态文明等价值形态,中国大陆、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华文化的成功实践,证明了中华文化观和价值观在现代社会的独特作用。可以看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含涉的内容甚广,指向社会、政治、经济、自然、教育、礼仪等多个方面;影响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也很大,从传统社会到当代社会,从中国大陆到周边国家。在多条线索展开的具体进程中,实际上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这种核心价值观,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概括,既来源于历史,也观照当代社会发展,具有强大的文化生命力。对此,我们应当满怀自信。
树立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表现在接触、热爱、吸纳、传承、创新、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各个环节,其中传承与创新环节显得尤为重要。传承表明我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可,对文化传递使命的敢于担当;创新意味着对传统文化发展的清醒认识,对传统文化当代作用的深刻把握。在这里,我们所说的传承与创新,是基于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而言,离开这一点,就谈不上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尤其重要的是,要树立文化自信与价值观自信,离不开对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信仰追求。就二者的关系来看,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是基础,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是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在社会主义阶段的新发展。在这个基础上,传统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则发展为对于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信。因此,对于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我们一方面要自信于传统文化中已有的文化特质及由此带来的文化力量,另一方面也要自信于这种特质和力量在当代的新发展。
宽泛地讲,大陆文化、港澳台文化和华人文化同属中华文化系列,只不过由于港澳台曾有过殖民统治的历史,在某些方面形成了有别于大陆文化的文化个性。华人在外迁的过程中,家国情感自然形成,并渗透在经济、政治、社会的各个层面,华人文化随之产生。这两种文化究竟形成于何时,学术界没有定论。就港澳台文化而言,在其遭受殖民统治时,港澳台文化的个性色彩已经很突出,华人文化则在19世纪中叶以后有规模化的趋势。近代以来,大陆文化、港澳台文化和华人文化在中华文化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呈现出一种奇妙的“文化三角”样式,它们一方面沿着自有文化个性的方向分头奔进,另一方面又在中华文化共有质地的基础上取长补短,携手前行,从而表现为一个互生互荣的过程。
新的时代条件下,如果离开港澳台文化与华人文化,是谈不上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的,也就是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涵括了港澳台文化与华人文化的。港澳台尽管有殖民地历史,但中华文化的影响从来没有停止过,台湾的传统文化根底显得尤其深厚。当前,我们要高度重视海外华人文化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华族”意义:以地域论,近代以来中国人大规模的海外迁移已将中华文化传播到异域他乡,在侨居地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华文化色彩的文化圈;从文化构成而言,海外华人文化本身就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文化力量的当代发展看,华人文化在中国软实力的构建过程中具有重要的辅助和外缘作用;从传播输出方式看,海外华人是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桥梁,联结作用十分明显。这些文化现象,表明大陆文化与港澳台文化、华人文化互为一体,不可分割。
港澳台文化、华人文化与整个大陆文化同根同源,但又有新的文化、地域、心理等因素。
由于历史政治的影响,港澳台文化具有相当程度的本土性与区域性,有自己的文化生成土壤、自然环境与社会氛围,多元文化结合的意味较为浓厚,其间融合了中华传统文化、原土著文化、欧美文化、东南亚区域文化等。华人身在异国他乡,但心在祖国故乡,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华人文化,这种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中西文化结合的程度较之大陆文化、港澳台文化更深;存在着文化血缘上的华族认祖归宗意识和对所在国的国籍认同意识;文化的桥梁价值在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交往中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窗口效应益发明显,成为所在国认识中华文化的重要形式。
港澳台文化与华人文化的独特性,不能说这种文化已经蜕变为异质文化,相反应视其为中华传统文化在港澳台与异国他乡的一种传承与创新,与大陆文化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体系。实际上,这两种文化不管如何变化,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在底色始终存在。在民族情感、勤俭持家、祭祀祖先、汉字使用等方面,港澳台文化都带有强烈的传统文化色彩,民众身上所体现的内敛、中庸、稳重也具有中华传统文化的性格,中华文化的影响也相当深远。在华人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希望祖国繁荣强大、早日走上民族复兴之路的强烈愿望,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爱国爱乡、追求民主富强、敢为人先、团结进取、认祖归宗等思想,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一脉相承。尽管其中糅有地方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但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言,却是在港澳台和华人居住地所表现出来的特有的传承与创新形式,展现了中华文化发展过程的独特性和多样性。
需指出的是,近几年来,在港台的极少数人群中出现了将本土文化夸大为港台唯一文化的迹象,有消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根的潜流,企图将中华整体文化与港台文化割裂开来,走文化单干的路子。这种做法不仅无视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在逻辑理路,也陷自身于孤立无援的文化困局,是没有出路的。事实上,港澳台文化不管怎么变,它本质上仍属于中华文化的范畴,大中华传统文化是“源”,港澳台文化是“流”,无“源”不成“流”, 无“流”亦无以溯其“源”。当然,如何将它们纳入到大中华文化圈的传承与创新中来,如何将本土意识融于国家意识,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不仅仅是某一种文化内部的自我更新,它也表现为在与世界其他文化的交流互动中走向发展的过程。中华文化要走向世界,让世界进入中华文化的肌体,广义上的文化传承与创新才能实现。历史上,中华文化对佛教文化、阿拉伯文化和西方基督文化有过成功的“引进来”的经历,只是到了清代后期,这一过程才显出其狭隘和封闭来。在“走出去”方面,中华文化在秦时就已输出到阿拉伯国家和地区,此后以中国大陆为中心,向四周开启了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进程。西方丝绸之路、东南亚西洋之行、日本东渡之旅、东北亚文化连线,表明了中华文化曾经走向世界的真实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中华文化的丰富、柔和、宽容获得了传播区域的广泛认同,影响力日渐深远,也正是在这一相向而行的文化交流进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才显得更有特色,更有活力。
历史走到今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发展,仍然需要在走向世界文化的进程中实现传承创新。从根本上说,一种文化如果自闭于文化内部调整而缺乏外来有益文化因子的融入,这样的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也就谈不上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一种文化的出现照应于相应的自然与社会,有它独特的起源、形成与发展过程,也有它不同于其他文化的内容和特点,这对于文化之间的相互补充、促进、发展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不管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是世界其他优秀文化,都有属于文化自身的共同特征,如文明、创造、启迪、开拓等,这就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提供了共同的话语平台。在相异之处进行补充,在相同之处实现繁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才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视野,传承创新的基本规律才会呈现出新的特点,这点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当代阶段显得尤其重要。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不断走向世界,实现自我的传承创新,有多条路径可走,其中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是官方层面,如政策鼓励、领导人推动,以及各种带有官方性质的文化机构的努力等。除此之外,还需注意民间文化交流所起的独特作用。中华民间文化历经几千年的文化积累,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自由,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深度,具有极高的文化意义和欣赏价值,在古代,中华文化就通过经商、旅居、迁徙等民间方式得到传播。在当代,我们可以借鉴以往民间文化传播的经验,在人员往来、文化建设、文学艺术交流等方面有新的作为,这对于中西文化交流大有裨益,实际上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传承创新之路的重要形式。当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的过程中,我们也要顾及所在国的文化传统、文化心理和文化接受习惯,避免出现“文化扩张”的心理印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基本规律具有“多过程性”特点,是“多种过程”相互作用的结果。当然,这种种“过程”也并非凭空独立于还在起作用的规律形式,而是和这些规律共同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规律体系。这一体系表明,在论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基本规律的时候,我们需坚持历时性原则、历空性原则和历理性原则。历时性原则要求我们从历史中来,把握当前文化特点,展望文化未来发展方向,体现出时间上的规律性方向;历空性原则要求我们对流域文化、区域文化和国别文化等文化空间作整体性思考,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显示出中华文化在空间上的规律性范围;历理性原则要求我们清晰认识中华文化在其变迁流转过程中的形成机理和共有特质,以及因时代不同而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差异,强调内容和形式的变动性特点,以此表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上的规律性意义。在此种原则的归束下,我们还需立足于一个稳固的“研究视角”,即从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实践来谈传统文化究竟如何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准确把握在规律性的发展过程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实质。在这个基础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基本规律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才有章可循,其创造性价值才会真正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