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

2018-04-03 20:22刘光庆李兴龙
山东工会论坛 2018年1期
关键词:职工

李 臻,王 政,刘光庆,匙 涛,李兴龙

(1.山东省总工会,山东 济南 250001;2.山东省冶金工会,山东 济南 25000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山东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各项事业取得重大成就。五年来,随着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山东省职工队伍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项权益得到较好实现,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

为了全面准确把握五年来山东省职工队伍的发展变化情况、权益实现情况及存在的问题,2017年4月以来,根据全总统一部署,山东省总工会组织了11个市总工会、10个省产业工会和省总工会8个业务部室,采取问卷抽样调查、专题调查、典型调查、网络调查和文献研究等多种方法,对全省职工队伍状况进行了调查。参与问卷抽样调查的300家单位(由全总从年报数据库中抽出),分布在济南、淄博、烟台、威海、临沂五个市和滕州、寿光、鱼台、庆云、高唐五个县(市),其中,企业占75.1%,机关事业单位占17.4%,个体经济户和其他占7.5%,实现了对山东省各主要单位类型职工的有效覆盖。具体负责问卷调查的各地工会严格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选定了3000个职工样本,确定了250个工会主席样本,认真组织完成了问卷抽样调查任务。山东省总工会调查办公室对问卷抽样调查数据作了深入研究分析,在向省统计局、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查阅相关资料,深入部分市、县开展实地调研,与一线职工面对面访谈交流,同时在充分吸收近年来优秀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此调查报告。

一、近年来山东省职工队伍的基本特点及发展趋势

2012年以来,山东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生活持续改善。同时,职工队伍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职工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分布有所变化

1.在总体规模上,职工队伍总量持续增加。根据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核算,全省职工总数约3778万,与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相比,职工数量净增加976万,增长率34.8%,职工队伍规模继续壮大。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5年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596.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每年都在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不高于3.5%。

2.在年龄结构上,青壮年职工是职工队伍的主体。本次调查显示,18—40岁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72%,40—50岁的职工占22.1%,50岁以上的职工占5.7%,与2012年职工队伍调查相比,青壮年职工比例保持稳定。在被调查职工中,农业户口职工的平均年龄是32.7岁,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的主体。

3.在所有制结构上,非公有制企业用工比重持续增加。2012年至2016年,全省城镇公有制单位(国有和集体单位)的从业人员逐渐减少,由510.6万人减少至433.4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由16.5%减少到13.2%,下降了3.3个百分点;城镇非公有制从业人员从2012年的2516.6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2817.6万人,净增301万人,增长16.3%,占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由83.5%增加到86.8%。城乡就业人员中个体从业人员增长显著,由2011年的579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1074.4万人,增长85.6%。

4.在人员构成上,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力量。2016年,山东省农民工总量达2420万人,占全省城乡就业人员总数的36.2%。全省已建会单位农民工总数为1052万人,比2011年增加了332万人,约占建会单位职工总数的43.2%。特别是一些城镇职工不愿意干的苦累脏差岗位,农民工已经成为从业的主体。问卷调查显示,农民工就业最集中的行业是建筑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占比分别为64.4%、52.2%、45.9%(不包含“不再区分农业/非农业户口地区”的农民工)。

5.在产业分布上,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持续增加。近年来,山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从职工分布上也得到了比较明显的印证。2011年,山东省一、二、三产业就业比为 34.1︰33.7︰32.2,2016 年为 29.1︰35.4︰35.5。由于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直接导致第一产业就业占比持续下降,第三产业就业占比显著攀升。截至2016年底,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360.6万人,比五年前增加了272.2万人。

6.在行业分布上,传统产业仍然是职工就业的主要行业。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在二、三产业中,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仍然是吸纳从业人员最多的行业,分别占比22%、11.6%和12.7%,总计占比达到46.3%。

7.在地域分布上,职工呈现向工业园区聚集趋势。调查中发现,近年来,城市功能区的划分日益明显,职工的工作、生活、休闲分属不同区域,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成为吸纳企业和职工的重要区域。不少城市还针对本地区优势产业,相应设立了一些产业示范园区,企业、职工的聚集趋势日益明显。截至2016年5月,山东省相继设立县级以上开发区211个,其中国家级35个、省级145个、市级8个、县级23个。辖区企事业单位6.65万个,职工306万人,占全省企事业单位和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3%和13%。然而,这些工业园区、产业示范区大多距中心城区较远,特别是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逐步搬迁到更加偏远的郊区,大多工业园区功能比较单一,生活配套不完善,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二)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就业观念、方式更加多元

1.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问卷调查显示,初中、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35.3%,比2012年下降17.5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占64.7%,比2012年提高17.5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37.5%,比2012年提高15.8个百分点,职工受教育程度比五年前提高幅度明显。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职工中,进城务工人员占大多数,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职工中,农村户口职工占72.4%。

2.技能素质进一步改善。工会统计数据显示,山东省建会企业技术工人数从2011年的247万增加到2016年的341万;仅2016年,全省就选树技能带头人(“金牌工人”“首席技师”“首席员工”)65410人,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不断提高。本次调查显示,81.1%的职工最近一年内参加过本单位组织的与工作相关的培训。通过培训,有92%的职工认为提高了技术等级或专业技能,有81.5%的职工认为提升了就业竞争力,有48.4%的职工认为增加了工资收入。

3.就业方式日趋灵活多样。职工就业基本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由单一的全日制正规就业发展为正规就业、自由职业、临时就业、钟点工、自主创业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并存的态势。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产生了许多新兴业态和就业岗位,出现了许多新的就业方式,比如快递人员、外卖人员、滴滴司机、网络主播等,他们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就业,通过完成平台派发的“订单”获取报酬,通过用户的“点赞”对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这种基于网络平台建立的劳动关系,在管理机制、绩效考核、薪酬体系等方面,都与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有很大不同。据有关方面对电商物流与快递从业人员问卷调查显示,77.24%的人员建议改变现有的工资计算方式,64.08%的人员认为管理机制不合理,60.62%的人认为绩效考核方法需要调整,42.01%的人认为工作流程上需要优化。

4.就业观念发生新的变化。当前,80、90后职工成为就业的主体,他们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在择业过程中,不仅关注工资待遇,而且更加注重工作环境、福利待遇、职业稳定性及职业发展前景。调研中发现,用人单位认为部分年轻职工不愿吃苦、眼高手低,在择业时,他们对工作岗位更加“挑剔”,更加青睐体面、光鲜、舒适的岗位,而对苦累脏差的岗位,即使工资收入较高,依然难以吸引他们的眼球。有的大中专毕业生刚一毕业就追求稳定、舒适和高收入,导致“高不成,低不就”。新生代农民工外出打工也不再只为养家糊口,对工作环境、精神文化、社会融入等更加关注,与他们父辈相比,吃苦耐劳精神有所欠缺。

(三)职工生活持续改善,互联网深刻融入职工工作生活

1.职工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山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2572元增长到2016年的63562元,年均增长9.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25755元增长到2016年的34012元,年均增长6.39%;最低工资执行标准由2012年的1240元、1100元、950元分别调整到2016年的1710元、1550元、1390元,调整幅度达37.9%、40.9%、46.3%。可见,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职工收入保持了同步增长的势头。但是,由于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与五年前相比,职工收入增长速度呈放缓趋势。

2.收入分配格局更趋合理。一是行业间差距有所缩小。2011年,职工年收入最高的金融业为61416元,最低的住宿和餐饮业为25926元,高低比为2.37;2016年,职工年收入最高的金融业为93405元,最低的住宿和餐饮业为42496元,高低比下降到2.2。二是地域间差距进一步减小。2012年,人均工资最高的东营市是最低的菏泽市的1.69倍,2016年,人均工资最高的青岛市与最低的菏泽市比值下降到1.5倍。三是职工收入来源更加多元。部分职工通过持有企业股份、投资房产、购买股票和基金等方式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结合,增加了工资外收入。山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全省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由2012年的77%下降到2016年的64.1%,职工收入结构更加合理,家庭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3.职工生活水平持续改善。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21496元,比2012年增加5718元,增长了36.24%;其中食品支出占比进一步降低,恩格尔系数由2012年的32.96%降低到2016年的27.58%。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2年的33.4平方米增加到2017年的37.5平方米。问卷调查显示,有73.1%的职工认为,与五年前相比,家庭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或“有所提高”。

4.互联网对职工影响日趋明显。互联网成为职工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调查显示,选择微博微信、新闻网站和手机资讯APP作为了解新闻、获取信息主要渠道的职工占74.4%。职工的工作对互联网的依赖度增加。问卷调查显示,53.4%的职工认为离开互联网,自己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只能完成部分”或“无法完成”。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入职工日常生活。调查显示,目前,现金、支付宝和微信、信用卡成为职工日常消费生活中最经常使用的支付方式,分别占比41.4%、32.1%、15.9%;在日常生活中,职工“经常”或“偶尔”使用占比较大的移动网络产品和服务项目有:网上购物(87.3%)、移动支付(85.4%)、电子书报杂志(70.4%)、知识技能经验共享(66.6%)、移动外卖(61.4%)、网上约车或移动单车(53.1%)。基于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既带来挑战又带来机遇。面对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39.8%的职工认为对其所在的行业有较大冲击,52%的职工认为对其就业观念有较大影响,57.6%的职工认为给其带来更多就业机会,59.1%的职工认为给其带来更多的创业可能性,69.5%的职工认为会督促其加强学习、提升就业能力。

(四)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呈现多元化、复杂化、个性化特点

1.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12年以来,全省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伟大实践,为山东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企业创新创效。工会统计数据显示,五年间,全省职工共提出合理化建议633.7万件,实施321.7万件;完成技术革新34.6万项,发明创造12.6万项,荣获国家专利6.4万项;围绕助力全省安全生产,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全员参与“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全省职工共查出并推动整改安全隐患148.5万余项,发挥了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涌现出了全国劳模王进、全国最美劳动者吴吉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了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

2.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充满信心。调查显示,74.6%的职工对我国到202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满信心”或“比较有信心”;92.9%的职工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的做法“非常支持”或“比较支持”,82.4%的职工觉得“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出台以来,贪污腐败的情况“有明显减少”或“有一定减少”;在对“十三五”规划目标的看法上,38.3%的职工认为“规划切实可行”,20.5%的职工认为“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22.3%的职工认为“虽然对具体内容不是很了解,但相信党和政府制定的目标是正确的”,累计占比达到81.1%,与五年前职工对“十二五”规划目标的看法相比,提升了10个百分点。

3.对社会主流价值更加认同。问卷调查显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的职工占52.9%,了解程度“一般”“不太了解”和“没听说过”的职工占47.1%。面对道德考量,职工思想顾虑较大。在“如果路上遇到老人摔倒,您会不会去扶”这个问题面前,选择“会,有困难就帮助”的职工占41%,选择“会,但要证明不是我的责任”的职工占44.2%,选择 “不敢扶,担心被赖上”或“不会”的职工占14.8%。对标先模人物,尊崇和向往仍是主流。在“如何看待学习雷锋”上,62.1%的职工认为“雷锋是我们的学习楷模,人人都应该向雷锋学习”;在“如何看待劳动模范”上,57.7%的职工认为“劳模是工人学习的榜样”,20.7%的职工认为“大部分劳模能起到模范作用,带动职工努力工作、作出贡献”。随着收入分配格局不断调整,职工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随着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推进,职工对自身社会地位的评价有所提高。问卷调查显示,认为近年来工人社会地位“有所下降”“有很大下降”或“说不清”的,由五年前的23.2%下降到17.6%。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职工对社会公平的认可度明显提高。问卷调查显示,认为目前社会总体上“不太公平”和“很不公平”的职工,由五年前的39.6%下降到25.4%。

4.普遍感到生活压力较大。近年来,房价飙升、物价上涨、教育就医支出加大,成为不少职工的普遍感受。问卷调查显示,关于住房问题,“自购住房,已付清房款”的职工占33.7%,“自购住房,在还房贷”的职工占35%。关于家庭总体收支状况,支出占收入比重50%至80%的占33.7%,支出占收入比重80%至100%的占20.5%,支出占收入比重100%以上的占9.6%。职工家庭支出最大的三项分别是日常吃饭花费、房租或房贷花费、教育花费。关于工作生活压力情况,43.4%的职工“担心”或“有点担心”自己会失业,54.2%的职工认为自己就业选择的空间一般、比较小或很小,58.4%的职工认为物价上涨对生活影响很大,90.3%的职工感觉自己的生活“压力很大”或“有一定压力”,其中压力最大的三个问题分别是收入低、看病就医费用高、房价越来越高。参与本次调查的职工平均年龄为35.1岁,本应是响应国家二孩政策的主力军,但受各方面压力影响,生育二孩的积极性不高,表示“短期内不考虑”或“不打算生”的职工占62.9%。

5.利益诉求更加复杂多元。由于职工内部形成了不同的阶层群体,他们的文化素质、收入水平、权益实现情况各不相同,利益诉求差别很大。即使同一阶层的职工,也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差异而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的利益诉求特征。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当前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文化程度高,见闻和视野开阔,运用法律和网络维权的能力较强,如果他们通过正常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受阻后,可以比较容易地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将事态散布扩大,寻求社会舆论关注,对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带来新的挑战。

二、职工各项权益的保障和实现情况

(一)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情况

2012年以来,山东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陆续出台,为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1.职工就业权益得到较好保障。一是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调查显示,83.2%的职工对当前工作“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比五年前提高8.5个百分点;49.1%的职工认为在单位有较多发展机会,比五年前提高8.9个百分点;被调查职工平均工龄12.4年,在本单位的平均工作年限8.5年,工作稳定性比五年前上升了9.2个百分点。二是职工对就业更有信心。调查显示,不担心自己会失业的职工占56.6%,比五年前上升了14个百分点;有17.2%的职工感觉自己就业选择的空间很大,28.5%的职工感觉比较大,44.6%的职工感觉一般,仅有9.6%的职工感觉比较小或很小。

2.职工劳动报酬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一是职工收入水平稳步提升。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被调查职工在调查前一个月从单位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为3746.4元,比五年前的2432元增长了54%,扣除同期山东省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上涨9.9%,职工工资实际增长44.1%;2016年,职工平均拿到年终奖5724.7元。近三年来,有83.5%的职工涨了工资;最近一次涨工资,有12.2%的职工增长500元以上,比2012年调查时上升了6.7个百分点。调查中,有10%的职工认为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在所在的城市属于中等偏上或高收入,43%的职工表示自己的工资收入水平在所在城市属于中等,两项合计达到53%。二是农民工收入进一步提高。问卷调查显示,本地农民工调查前一个月从单位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为3241.9元,比五年前的2331.7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了29.1%;外地农民工调查前一个月从单位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为3518.2元,比五年前的2358.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了39.1%。三是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省上下加大工资清欠力度,拖欠工资现象大幅减少。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2016年,仅有2.1%的职工被拖欠工资,比2011年下降了近50%。上次调查时,拖欠工资最为严重的建筑业,本次调查中有2.6%的职工被拖欠工资,下降了10.8个百分点。非公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相比公有制企业更加突出。此次调查中,非公企业有2.5%的职工被拖欠工资,比公有制企业高1.8个百分点。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山东省加大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问卷调查显示,2016年,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占2.8%,比五年前下降了3个百分点;外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占2.9%,比五年前下降了1.9个百分点。

3.职工社会保障情况持续改善。一是社保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2年,山东省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纳入新制度337万人。截至2016年底,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76.4万人、1960万人、1222.9万人、1510.6万人和1139.1万人。问卷调查显示,2016年,被调查职工中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职工分别占 82.3%、84.7%、80.6%、74.5%、70.1%、51.5%和25%,较五年前分别上升了6.3、0.3、6.5、4.3、8.3、9.4和10.4个百分点。二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6年,山东省实现了异地就医结算,并网医院达到170家。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同步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6.88%;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问卷调查显示,在最近一年,有55.7%的被调查职工所在单位提高了为其缴纳各类保险的基数。三是农民工参保人员比重增大。山东省相继出台参保“同舟计划”等有关政策,推动农民工平等参与社会保险。问卷调查显示,除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外,农民工参加“五险一金”各个项目的人员占比均有所上升。在本地农民工中,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职工分别占67.1%、71.2%、76%、60.8%、59.3%、33.1%和28.4%,除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略有下降外,其他均呈上升趋势。外地农民工中,办理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分别占83.3%、27.4%、86.2%、84.6%、60.8%、59.3%和33.1%,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4.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一是职工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情况有所改善。调查显示,参加过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方面培训的职工占85.9%,比五年前上升了2.3个百分点。在劳动保护方面,能够按时足量从单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占59.8%,提高了2.7个百分点。最近一年来,参加过单位组织的体检的职工占64.8%,比五年前提高了9.4个百分点。职工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调查显示,工作岗位或工作环境存在高温、低温作业,且没有或防护措施不够的占3.8%;存在粉尘污染,且没有或防护措施不够的占5.9%;存在噪音污染,且没有或防护措施不够的占6%;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污染,且没有或防护措施不够的占4%;存在辐射污染,且没有或防护措施不够的占3.5%;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且没有或防护措施不够的占2.2%,分别比五年前下降了4.2、3.4、4.7、2.4、5、4.4个百分点。二是工伤或职业病对职工生活的影响减弱。调查中,没有患过职业病,也没有受过工伤的职工占93.6%,比五年前上升了3.7个百分点。针对患过职业病或受过工伤的职工,治疗职业病或工伤对其生活的影响,感觉难以负担,且为治病欠下很多债务的职工占15%,比五年前下降了12.2个百分点;感觉没有什么经济压力的职工占54.5%,比五年前上升了20.3个百分点。

(二)职工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和实现情况

2012年以来,山东省进一步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民主管理渠道,拓展民主管理领域,较好地保障了职工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

1.职代会制度覆盖更加广泛,作用发挥情况较好。根据工会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建立了职代会制度的基层工会达到17.5万个,涵盖单位44.4万个,涵盖职工2142万人。问卷调查显示,所在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占65.3%,上次调查为66.3%,基本保持稳定。从各行业情况来看,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增长最快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卫生和社会工作、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大多为事业单位或较大规模企业,比五年前分别上升了63.7、35.6和28个百分点;从不同类别的单位变化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中有92.2%的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比五年前上升了9.2个百分点;从所有制成分来看,港澳台商和外商企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单位分别达到66.6%和67.4%,比五年前分别上升了33.9和16.2个百分点。从作用发挥情况来看,职代会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显现。调查中,有79%的职工认为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发挥得“很好”或“较好”,比五年前上升了7个百分点;认为所在单位经营管理者与普通职工之间的关系很融洽或比较融洽的职工占85.7%,比五年前提高了8.8个百分点。

2.厂务公开制度发挥作用成效明显。山东省大力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相关立法工作,于2014年3月通过了《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有力推动了厂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根据工会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7.5万个已建工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涵盖单位44.4万个,涵盖职工2151万人。从发挥作用情况来看,厂务公开为职工参与管理、表达诉求提供了制度保障。问卷调查显示,有63.6%的职工有机会对工作单位的经营管理和自身权益发表意见或反映愿望,比五年前提高了1.8个百分点。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与的占52.9%,征求职工意见的占54.4%;由领导(老板)个人说了算的占17.3%,管理部门单独制定的占31%,比五年前分别下降了13.7和2.4个百分点。

3.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愿望强烈。职工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调查显示,有83.2%的被调查职工愿意担任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非常关心或比较关心工作单位的前途和发展的职工达到89.6%。围绕对职工参与单位管理的看法,排在前三位的是,83.2%的职工认为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80.9%的职工认为有利于促进单位的发展,78.8%的职工认为是职工应当享有的权利。

4.职工参与民主政治的渠道更加广泛。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为职工参与民主政治提供了平台。调查显示,有37.3%的职工参加了最近一次的人大代表选举投票;34.8%的职工参加过现在居住的社区或村镇的活动。二是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进一步健全。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文件,对国有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作出规定;全省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和督促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据工会统计,2016年,山东省建会单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制率分别达到44.8%、66.4%。三是职工诉求常态化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推动建立了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1192家企业建立了这一沟通协商机制。四是互联网为职工表达意愿诉求提供了更大便利。调查显示,在网络空间中,有32.6%的职工对公共政策和经济社会情况发表过自己的看法;在网络空间(论坛、博客、微博、朋友圈等)中的发言情况更倾向于大部分是正能量或充满正能量的职工占到了64.8%。

(三)职工精神文化权益保障和实现情况

1.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的条件不断改善。“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各级各部门累计在公共文化设施领域投入385亿元,安排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约5.6亿元,在体育设施领域投入20亿元,加快推动了全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企事业单位大力建设职工活动场所,配备职工文体活动设施。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举办联欢会、棋牌比赛、趣味运动会等各种文体活动。调查显示,职工清楚知道本单位有职工文体活动场所的占62.1%;有76.7%的职工对单位开展的职工文体活动感到满意,比五年前上升了2.5个百分点;其中,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对本单位开展文体活动的满意率为75.6%,比五年前提高了2.9个百分点。

2.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健康向上。据调查,职工最喜欢的业余休闲活动中,排名前三位是:电影、电视(52.2%),读书看报(41.9%),运动健身(33.8%)。职工普遍乐于参与各种文体活动,有93.8%的职工愿意参加兴趣小组或其他组织开展的文体娱乐等活动,比五年前上升了2.5个百分点;有93.9%的职工愿意到单位的职工文体活动场所活动,比五年前上升了2.9个百分点。农民工对文体活动的兴趣非常高。调查显示,有94.2%的本地农民工和91.8%的外地农民工愿意到单位的职工文体活动场所活动;92.7%的本地农民工和94.3%的外地农民工愿意参加兴趣小组或其他组织开展的文体娱乐等活动。

3.职工得到较好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从实地调研中发现,企业更加注重人的个性差异和情感体验,探索建立人文关爱机制,使职工切实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帮助职工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使职工能够减轻生活压力,愉快地投入工作之中。山东省工会自2015年实施了“职工成长计划(EAP)”项目,帮助职工缓解工作压力、改善人际关系、提升幸福指数,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调查显示,感觉生活压力很大的职工占39.1%,比五年前下降了1个百分点,有一定压力的职工占51.3%,比五年前下降1.4个百分点;认为自己的心理健康情况比较好或很好的职工占到了72.6%。

(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对职工权益的影响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数据,2016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12个行业大类营业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增长面达到100%,同比提高8.3个百分点。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方便职工群众、扩大职工就业、提高职工收入创造了条件。

1.创造了就业岗位。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通常兼具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或劳动密集型经济的特点,使用了大量年轻职工,为大学生、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提供了就业岗位。根据山东省统计局数据,2016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职工达到104.5万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达到84.9万人,分别比五年前上升64.6%、37.4%。问卷调查显示,围绕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带来的影响,有57.6%的职工认为给自己带来了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59.1%的职工认为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创业可能性;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职工从业人员中,40岁以下职工占比达到89.6%,大学本科人数占到了52.2%,在所有行业中位居前列。

2.影响了就业观念。随着新兴业态的不断涌现特别是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组织结构加速变革,业务内容推陈出新,经营方式、赢利模式、就业形式等相较于传统企业发生颠覆性变化,对职工更新就业观念、强化业务学习形成“倒逼”态势。调查显示,有52%的职工认为新业态影响了自己的就业观念,69.5%的职工认为新业态可以督促自己加强学习,提升就业能力。这一点对年轻职工的影响更为明显。据调查,在30岁以下职工中,认为新业态影响了自己的就业观念、促进了自己的学习的分别占59.2%和75.5%。

3.丰富了就业方式。随着“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发展,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公司+雇员”转变为“平台+个体”,通过互联网建立联系,以接单量和完成量来核算职工工作量,并按照一定的标准结算劳动报酬。以穿行在大街小巷的外卖送餐员为例,由于入职门槛很低,没有年龄、性别、学历等方面的限制,有辆电动车、经过很简单的培训便能上岗送餐,吸引了大量无一技之长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进入这一行业。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物流、快递等相关领域从业人员增长较快,其中,既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货车司机、快递员,也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人员,还有按照现行法律难以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比如挂靠在物流企业“自雇形式”的货车司机。另外,网约车司机、互联网代驾司机等,大多是兼职,与注册平台的关系比较松散,从业人员流动性也比较大。

4.提高了职工收入。一是相关领域的职工收入水平相对较高。调查显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职工在调查前一个月从单位领取的月收入为4173.78元,高于被调查职工平均水平11.4个百分点;2016年度职工平均年终奖达到12328.18元,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一位。二是拓宽了职工收入来源渠道。调查显示,有18.1%的职工从事过或打算从事专兼职开网店、卖东西;有7.8%的职工从事过或打算从事专兼职开快车、专车;有5%的职工从事过或打算从事专兼职送快递、外卖;有7%的职工从事过或打算从事专兼职做自媒体、公众号;有4.8%的职工从事过或打算从事专兼职提供网约生活服务;有53.4%的职工认为从事上述互联网新兴工作较轻松或收入不错。

三、山东省职工队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1.就业总量压力较大。一是“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任务艰巨。我省“去产能”涉及的企业、职工数量较大,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任务繁重。2016年至2020年,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22家,需分流安置职工187747人,其中,2016年需分流安置的建立劳动关系职工44865人。二是全省高校毕业生数量屡创新高,就业压力持续加大。2016年应届毕业生达到54.88万人,占全国总量的7.2%,总体就业率为93.77%。此外,随着城市扩容,被征地拆迁的农民需要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这些都带来了较大的就业压力。三是就业稳定性不够强。调查显示,37.7%的职工有过下岗、待岗、转岗安置经历,比五年前上升了10.9个百分点。

2.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总体上仍然呈现“两少一多”的局面。一是掌握“绝活儿”的高技能人才、复合型人才少。问卷调查显示,普通职工中具有高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以上技术等级的仅占5.9%;专业技术人员中具备高级职称的仅占3.9%。二是愿干苦、累、险、脏工作的年轻职工少。调研中发现,建筑、环卫等苦累行业的一线工人大多是“70前”职工,青年职工大都希望从事干净体面的工作,致使苦、累、险、脏的行业和岗位面临青黄不接的局面。三是技能单一甚至没有专业技能的职工多。问卷调查显示,75.3%的普通职工无技术等级,64.5%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技术职称。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低端就业岗位自动化替代趋势加快,给职工技术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调查中,有43.4%的职工表示“担心”或“有点担心”自己会失业。此外,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意愿的偏差进一步加剧了就业结构性矛盾。企业用工需求量最大的是普通职工,而高校毕业生更希望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从山东省统计局调查的279家企业看,220家企业表示存在用工缺口,缺口最大的是普通技工(一线工人),达111家,占比50.5%;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缺口各占21.8%、28.2%。

(二)职工经济权益实现情况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

1.职工收入分配不均衡。问卷调查显示,在职工感到压力最大的问题中,选择“收入低”的排在第一位,占59.6%;在职工认为社会不公平的问题中,选择“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排在第一位,占61.7%;在职工认为工人地位低的原因中,选择“工人的收入水平偏低”的排在第一位,占72.9%。可见,职工对收入分配问题反映依然比较强烈。一是普通职工收入水平较低。问卷调查显示,2016年,高层管理人员月收入为5229.8元,普通职工月收入3294.2元,单位高层管理人员收入比普通职工高58.8%,比五年前上升了10.2个百分点;2016年,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是23852.9元,普通职工的年终奖是4091.8元,差距高达近六倍。在回答“您认为单位经营管理者和普通职工关系不够融洽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个问题时,60.8%的职工选择了“职工收入低”,占比最高。二是私营企业职工收入水平较低。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539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8156元,相差33%。以金融业为例,2016年全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3405元,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仅为53183元,相差43.1%。

2.职工社会保障不均衡。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调查显示,参加了单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分别占82.7%、84.7%、80.6%、74.5%、70.1%,未参保职工的比例和数量依然不小。二是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不均衡。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已建会单位比未建会单位参保情况好,参保职工分别为83.7%、75.7%;机关事业单位比企业参保情况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其他单位的职工参保率分别为94.8%、93.8%、82.7%、60.1%、56.7%;公有制企业比非公有制企业参保情况好,参保职工分别占93.5%、78.5%(细分情况:国有、集体、私有、港澳台商、外商企业职工的参保率分别为93.8%、92.1%、76.3%、90.4%、93.4%);规模以上企业比规模以下企业参保情况好,参保职工分别占84.5%、79.1%(细分情况: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职工的参保率分别为94.8%、88.9%、79.7%、55.6%)。三是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不均衡。其一,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的比例低。问卷调查显示,企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仅占48.7%,私营企业职工办理公积金的仅占37.4%;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办理公积金的分别达到79.2%、95.9%、88.7%。其二,私营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公积金缴费基数低。由于各地设置了住房公积金灵活缴纳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多按最高比例缴纳,而私营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多按最低比例缴纳。其三,中高收入者是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问卷调查显示,上月到手实际收入1001-2000元、2001-3000元、3001-4000元、4001-5000元、5001-10000元的职工中,单位为其办理公积金的分别占33.7%、40.6%、52.7%、66.7%、82.5%。可见,中高收入者才是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缴存者,也是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者,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逆向调节”效应。

(三)农民工仍然是权益维护弱势群体

1.技能水平较低,就业稳定性较差。本次调查的本地户籍农民工中,仅有2.6%是高技能人才。一是学习培训意愿较低,渠道不畅。近五年来,自费参加过进修或培训的本地户籍农民工占22.6%,比城镇职工低4.1个百分点。二是受农民工自身学历、技能所限,农民工就业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据调查,有14.2%的本地户籍农民工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有42%的本地户籍农民工最近五年有过下岗、待岗、安置转岗经历,有44.6%的本地户籍农民工担心自己会失业。

2.收入水平较低,参加社保情况不乐观。问卷调查显示,本地农业户口职工上月到手全部货币收入为3241.9元,比本地非农业户口职工低18.9%;2016年,本地农业户口职工年终奖为3293.1元,仅为本地非农业户口职工年终奖的46.8%。调查显示,本地户籍农民工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分别占67.1%和71.2%;单位办理了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分别占76%、60.8%、59.3%、33.1%,分别比本地城镇职工低5.3、21.3、14.4、31.3个百分点。此外,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在享受城市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方面,与城镇户籍职工仍存在较大差距。

3.权益受侵害情况较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虽有下降,但仍未杜绝。农民工大多从事着苦、累、脏、差的工作,劳动时间普遍较长。调查问卷显示,农民工平均工作时间达到47.4个小时/周,周工作40小时以上的占到了被调查农民工的67.8%,其中17.8%的职工未获得任何补偿。

(四)职工队伍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职工思想引领工作难度加大。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职工思想引领方式提出新的挑战。问卷调查显示,职工对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举措的了解程度不高,有38.7%的职工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太了解”或“没听说过”,有26.9%的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不太了解”或“没听说过”。在网络环境中,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评论家”,导致在网络舆论监管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各种信息鱼龙混杂,传播速度瞬息千里,特别是一些所谓大V、明星、专家等公众人物的偏激言论和行为,对职工思想造成较大冲击。加之,当前多元化的社会思潮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蔓延,特别是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西方社会思潮侵蚀职工思想,给职工队伍稳定带来新的挑战。

2.产业工人的地位有所弱化。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身份制、单位制逐步解体,传统产业工人在资源再分配中的优越地位随之逐步降低。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国企改制、减员增效,大批产业工人下岗失业,传统产业工人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呈现出下滑趋势。调研中,部分职工对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和主力军作用的认可度不高,有的认为“劳动光荣、工人伟大”只是喊口号。问卷调查显示,20%的职工对“靠劳动能够过上富裕生活”表示“不认同”或“说不清”。

3.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诸多短板。一是技能人才教育投入不足。调研中了解到,在一些企业,按职工计税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不理想。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企业中,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达不到工资总额1.5%的占14.3%,“没有提取”的占19.9%。二是职业教育发展严重滞后。从制度设计上,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双向通道,是平等的、互补的。而从目前高考招生情况看,大多数进入中专、高职院校的都是“考不上好大学”的学生,并行的“双向通道”变成了从属的“主次通道”,职业教育成为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三是技能评价激励政策还不完善。在技能评价方面,政府对职工技能鉴定仅包含有限的大工种分类,与企业实际需求还不能完全对接,亟需更符合企业实际的技能评价标准和规范。在激励措施方面,还没有形成“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激励机制。问卷调查显示,以制造业为例,无技术等级职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平均工资分别为3193元、2941元、3467元、3217元、3129元、3884元,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在分配中的优势地位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四是技能人才发展空间有限。长期以来,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实行“干部”和“工人”相区分的双重管理体制,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严格区分,严重限制了技术工人的成长成才和工作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发挥。

(五)劳动关系领域不和谐因素依然较多

1.用工不规范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是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在法律规定上,劳务派遣制用工是解决企业“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辅助用工形式。但实际上,大量企业为规避用工风险、降低用工成本,突破“三性”限制,在主营工作岗位长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本次被调查企业中,使用了劳务派遣工的占20.1%。由此带来的是,在同一用工单位、同一工作岗位,人为划分成了两种身份的职工,产生了两种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这种制度性安排产生的不公平,波及面广、影响深、危害大,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危害到社会公信力。二是劳务外包用工不规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将一些辅助性、临时性工作以业务外包的方式转包给外部厂家去做,以增强市场反应速度和核心竞争力。但调研中了解到,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控制成本,滥用业务外包。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人社部2014年出台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10%比例控制和同工同酬的硬性要求下,部分企业改头换面,通过“业务外包”的方式,将劳务派遣协议直接改为外包协议,既降低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又摆脱了“同工同酬”的硬性约束,出现了“假外包、真派遣”现象,实际上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隐性侵权。

2.职工休息休假权落实不好。由于政府对劳动定额管理办法滞后、缺失,劳动定额往往由用人单位单方面说了算,导致职工劳动强度不断加大,严重损害职工身心健康。问卷调查显示,职工在回答“您上周实际工作了多少天”时,37.4%的职工填写了“6天”,14.5%的职工填写了“7天”;在回答“您上周工作了多少小时”时,填写“41小时至48小时”的职工占31.9%,填写“48小时以上”的职工占24.1%。在回答带薪年休假问题时,表示“没有享受带薪年假,没有补偿”的职工达35.9%。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企业加班加点现象也较为普遍,职工年休假落实情况并不好。值得警惕的是,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为降低固定成本开支,将从事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现场工程服务等人员的岗位改为“不定时工时制”,把加班加点的责任转嫁到职工身上;有的企业利用其强势地位,倡议职工“自愿”无薪休假,达到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和规避企业违约责任的目的。

3.互联网发展对劳动关系产生深刻影响。一方面,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加快了信息传播速度,当职工认为所在单位难以提供相关待遇保障或晋升空间时,他们可以通过网络比较容易地向其他待遇好的公司跳槽,造成职工流动率增加、管理难度加大。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职工平均跳槽1.87次。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许多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诞生了新型的劳动关系双方:“新资方”就是网络平台提供者,“新劳方”就是在平台上注册并提供服务的劳动者。二者通过网络平台建立关系,“新资方”通过提供网络平台技术支持,派发工作任务,考核工作成绩;“新劳方”通过网络平台接受工作任务,接受工作考核,获得工作报酬。这种新型劳动关系突破了法律条文对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范畴,而相关立法和政策制定滞后,导致目前对这种新型用工方式的劳动关系认定、劳动法律适用存在一定争议。随着这种“网约”用工方式的普及,网约工与平台之间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劳动矛盾纠纷日趋增多,亟需引起各方高度重视。

(六)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

1.职工对工会传统工作的认可度还不够高。问卷调查显示,职工最希望单位工会开展或加强的职工服务工作,排在前三位的是:提高职工工资收入(78.5%)、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64.5%)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34.4%);而职工对本单位工会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分时,评分最低的前三项是:“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提高职工职业技能”,三者完全对应。可见,在职工心目中,工会最应当做好的工作反而是职工眼中最大的“短板”。

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企业中,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占87.8%,实行了厂务公开的占79.8%,然而,被调查职工对这两项制度的知晓率仅为65%和61.2%。对“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看法,14.3%的职工认为实际作用不大,多是走形式,10.9%的职工认为单位领导不太可能真正让职工参与管理。可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效果离职工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效性不强。问卷调查显示,单独签订集体合同(含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占64.8%,其中,94.5%约定了“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率”方面内容;但在被调查职工中,认为目前所在单位“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仅占38.1%,认为“没开展”的占36%,“不知道”的占29%。这说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实践中存在重形式、轻质量、实效性不强的突出问题。

职工技能提升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促进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是工会维护职工发展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方式就是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近年来又开展了劳模(高技能人才)工作室创建、建设网上职工学习平台体系等工作。然而,相对于职工提升自身技能的迫切要求,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问卷调查显示,认为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好处的职工达92.3%,而参加过本单位开展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的职工仅占39.8%。

2.工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的准备还不够充分。随着改革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职工队伍的结构构成、利益诉求,劳动关系的矛盾纠纷、处理策略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工会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工作方式依然沿用传统做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有的群团组织越来越像党政部门,机构运行、工作方式、人员录用、干部管理等都没有群团组织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缺乏群众性特点。工会内设机构的设置、划分多年来一成不变,已经滞后于时代发展和职工实际需求。工会机关干部考录、选拔、任用一直参照公务员管理,使会说职工话、真懂职工心、善做职工事的基层一线人员很难进入到体制内。

职工主体地位没有充分体现。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根基、血脉、力量都在职工。然而,现实中,工会脱离职工群众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同程度地存在“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从职工中来、到职工中去,以职工需求为导向的工作任务形成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工作方式方法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一是网络化工作水平不高。运用互联网开展服务职工工作还不理想,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企业中,“经常开展”网上(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服务职工工作的仅占28.1%,“没开展过”的占37.7%。被调查职工中,“经常参加”网上(网页、客户端、公众号、群等)开展的工会服务职工活动的仅占10%,“没有参加”或“没听说过”的占67.4%。二是社会化工作水平不高。长期以来,工会组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职工群众工作,但收效甚微,很重要原因就是工会组织单打独斗,没有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法治化水平不高。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工会干部的法律素养还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强,法治化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进一步加强山东省职工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贯彻落实“依靠”方针,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一是围绕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方式,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和党委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寓于其中,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特别要针对互联网带来的新挑战,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方式解决在内容、形式上“不接地气”的问题,真正做到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入脑入心。二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深化“工人先锋号”、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等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实践,争当稳增长、促转型的主力军。三是围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努力打造工会服务全省安全生产大局的工作品牌。四是围绕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创新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工作,着力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劳动关系矛盾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劳动关系层面的经济风险向政治社会领域传导。

(二)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广大职工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一是着力提升产业工人地位。适当增加一线工人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将工人阶级政治参与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制度予以明确规范。强化民主参与,鼓励职工有序参与公司治理,依法落实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强化物质激励,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在企业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提高相应待遇,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强化荣誉激励,增加产业工人在劳动模范等评先树优中的名额比例。通过以上制度安排,赋予广大职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职业培训制度,把职业教育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认可职业教育,努力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双轮驱动、同步发展的格局。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职工群众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相统一的技能培训机制,推进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发展。三要畅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完善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方式,做好职业资格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加大技术工人创新能力、实操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规管理体制,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界限,改变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独木桥”现象。

(三)维护和发展职工权益,让广大职工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要努力提高职工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把增加职工收入和缩小收入差距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采取有效调节措施,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在初次分配过程中,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要抓手,推动企业普遍形成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通过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不同企业和行业之间职工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在再分配过程中,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广大职工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不断提高统筹层次和水平,逐步消除跨地区、行业、单位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制度障碍。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工互助保障等各类补充保险,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改革,力求更公平保障不同类型单位、不同收入职工群体的社会保险待遇。三要更加注重困难职工群体的权益维护。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继续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将困难农民工解困脱困纳入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政府兜底保障范围。通过多做雪中送炭的事,切实让困难职工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四要更加注重农民工群体的权益维护。针对农民工技能水平低、流动性大、职业不稳定、收入水平低、保险福利差的特点,继续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权益保障计划、公共服务行动计划,公平保障其作为用人单位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将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公共服务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降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限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更加平稳有序地融入城市。

(四)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稳定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委员会,并由省级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提升三方机制层级,推动三方机制向实体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第二,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劳动法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劳动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修改和制定,努力将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统一、规范、权威的行业劳动定额标准测算、发布和监督管理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得到有效落实。加快完善规范企业用工的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上破解劳务派遣用工和劳务外包用工滥用问题。抓紧研究职工互联网领域劳动关系认定、争议处理方面的指导性政策,为解决互联网背景下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切实加大劳动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纠治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建立劳动违法“黑名单”制度,通过共享“黑名单”信息,对纳入其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在缴税、贷款、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形成强大威慑力。第三,企业要切实履行相应社会责任。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理念,依法落实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项保障和待遇。保障职工民主参与、监督企业管理的权利,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定。尊重并支持职工依法组建工会,积极回应职工或工会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第四,工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维权与维稳有机结合,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警预防,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高度关注结构性改革中职工生产生活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职工队伍稳定。

(五)加快推进工会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对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抓住工会改革契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着重从组织网络、工作阵地、工作力量、工作经费等方面寻求突破,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把推进运行机制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快建立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职工满意为标准的工作任务、项目形成机制,进一步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加快建立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体系,有序有效地将工会工作拓展到网上,形成网上网下相互融合、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工会服务新模式;探索通过项目化、市场化等方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向社会力量购买专业服务,形成服务职工工作合力;加快提高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切实把工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心系职工、履职尽责、做强主业,真正把工会建成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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