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英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林业局 山西 大同 037500)
目前,我国新型农民的具体涵义主要解释为在农村区域为农村以及农业产业而服务的人员或者是从事现代高效农业的人员,该类人员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同时也必须“讲文明、守法纪、会经营、能创业”。由此可见,新型农民在身份上具有多重性,在意识上具有非农性,在结构上具有层次性,都是为新农村的建设与优化而服务。
2.1.1 政府工程培训模式
政府工程培训模式主要是以工程或者培训规划形式为依托的一种农民培训模式,其是由政府以及各个职能部门所推出的,培训内容专注于培训农民的创业能力、农业科技以及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为创业型、技能型和实用性的农民培训,培训效果具体体现为技能证书以及非学历培训证书等形式。
2.1.2 院校培育培训模式
院校培育培训模式的主要培训形式为非学历培训或正规学历教育,实施培训的主体具体为中高等职业院校以及高等学校,而接受培训的主体则为农村基层干部、技术骨干、管理人员以及农业经营者,或者是基层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管理和科学人员。
2.1.3 远程教育培训模式
远程教育培训模式主要是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如广播、电视、网络或者报纸等来实现对农民的远距离教育,其在形式上、层次上、学科上以及功能上都具有多样性,实际上属于一种农民自助学习现代化农业知识以及技术的培训方式。
2.1.4 创业扶持培训模式
创业扶持培训模式主要是针对准备脱贫致富和具有创业愿望的贫困农户,通过创业培训并结合扶持的方式,对其进行相关指导、技术支持和专门培训。培训的实施主体具体为政府扶贫部门、妇联、工会以及农业金融部门等。
2.1.5 文化活动培训模式
文化活动培训模式主要是由教育、文化、司法、妇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实施,通过各种文化活动,发挥文化的作用,对农民进行道德、法制、政策以及文明教育,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水平。
2.2.1 园区依托培训模式
园区依托培训模式主要是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通过农业技术推广和传播的方式来对农民进行指导和培训。园区依托培训模式实现了对农业科研、经济和生产之前的互相连接,同时也为农业企业、专家以及农民的结合提供了良好平台,满足了农民对技术的需求。
2.2.2 推广服务培训模式
推广服务培训模式主要是政府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农业院校、咨询服务机构、农业技术龙头企业以及各类专业科研机构等在进行农技推广的过程中对农民进行的一种培训模式。
2.2.3 科研项目培训模式
科研项目培训模式主要是以科研项目为载体,通过参观考察对农民进行现场指导和教师教学,同时结合科研项目的研究提供农业的产、供、销配套服务,最终以实现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提高农民科技知识为目的的一种培训方式,其培训主体为科研院所、相关产业组织以及高等院校等。
2.3.1 产业促进培训模式
培训对象为从事农业产业或者存在从事农业产业意愿的农民,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技能、经营管理、文化和道德素质。
2.3.2 合作组织培训模式
合作组织培训模式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当地的农民协会等合作组织,其围绕农业实用技术、合作社生产经营理念以及市场经济知识等培训内容,来对当地农民进行培训,主要目的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无论是政府主导的新型农民培训模式、政企配合模式还是市场运作类的新型农民培训模式,其都是针对农村区域,在客观条件下以培养有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相关农业技术,懂农业产业经营,具有开拓与创新精神,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同时讲文明、守法纪、能创业的新型农民为目的所进行的各种培训活动。因此,无论选择哪一种培训模式,其都应当以促进农民更好地为农业现代化服务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