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物也是写事儿

2018-04-03 13:16何其伟
法治新闻传播 2018年1期
关键词:俗套普法事儿

■何其伟

许多从事检察宣传的同行反映,写一线检察官普法风采的故事容易陷入俗套,那就是一成不变的课堂普法、赶集入街为民普法、深入企业警示讲法等等。怎么走出俗套?我的答案是:广泛采,动情写。去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检察日报《绿海副刊》策划了两会特别报道“来自一线检察官的普法故事”。承蒙编辑垂爱,我的《“假妈妈”真情护花蕾》被采用。我就结合这篇人物通讯谈谈自己的做法。

在选题时,我先后向3个基层院发去了采访的意向,并让他们提供这方面的线索。结果,有两个单位不是写赔偿就是写化解矛盾的,人物的事迹太单一。正当挠头之时,学校开学季给了我一米阳光的喜悦。一问高新区检察院未检科是否有动作,结果爆出个“好料”:未检科王莹莹检察官正在为初中学生普法准备教案!

当时,我又联想到,前些日子“公安部拟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降低至14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事儿,近些时日,校园欺凌也在网上屡屡成为热点,写这个人物普法的时效非常好。而且,王莹莹及高新区检察院未检科对全市在校生开展普法工作已坚持了七年。于是,我把目标锁定在了王莹莹身上。

写人物旨在总结先进人物或普通人物的工作实践,从平常事儿中悟出有启发的道理和有借鉴的经验。但写人物很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往往只停留在先进事迹的展示上,也容易纠结在一味挖掘闪光的语言和闪光的思想上。写人,其实就是写事儿。写事儿不一定要高大上,美而全,必须选择能反映人物思想活动的事情来写,于平常小事儿中悟出有指导意义的道理。

感人心者先乎情。写人物稿一是作者自己要有情感而写,二是也要让故事中的人物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以此稿来说,此人物在立意时,我并没有让人物为普法而普法,而是让人物从办案后内心的触动自然而然地把普法当责任来做。以及后来的一系列故事都是由主人公的内心情感生发,主动而为的。在写普法故事时,也是把情融入其中。检察官不是就普法而普法,而是就改变学生的人生,就引导纠正迷途少年的思想航向而为之。从责任和爱出发,用大手拉小手,用真爱走进课堂,走进学生家庭去帮带。这样来写,就把普法写得落地生根了,让人觉得检察官普法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有人情味儿,是有责任担当的,从而认识到普法是人生路上实实在在的矫正器。

动人情者在于事儿。这篇稿件没有写单纯的普法,而写了帮扶的故事,只有看到了帮扶的效果,才能印证普法的作用。也让人感受到,检察官不仅会讲,更是肯做。这种实实在在的例子出现后,让普法情理交融,让人感到法外的温情。

在写法上,并不是都是作者自己在那儿自说自叙,而是通过现场的对话、引语,让受众感受是即时采访状态,感受到这是有时效性的新闻稿件。

另外,撰写还须打磨。撰写新闻稿件,大多是发出的字要少于投稿的字。这说明,我们对版面的把握、对栏目字数的掌控、长短句的运用、语言精炼度的雕琢等等存在着新闻修养问题。我们与编辑老师看稿的“审美标准”还有许多难以企及的差距。为此,必须把发出来的稿件与投出去的稿件进行对比,思考编辑老师修改之处,从而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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