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辉
何为法治人物?简言之,就是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和被法治惩处的人。法治人物应分为正反两个方面,即以公检法部门干警等为代表的正面人物和以腐败官员等为代表的反面人物。
一篇优秀的新闻作品,特别是涉及法治人物的新闻作品的主题应当如何体现呢?笔者认为,法治类新闻作品关于人物的报道中,重在通过细节叙述、描写体现人物灵魂,以期达到弘扬社会正能量、鞭挞社会腐朽阴暗面的目的。但是,灵魂的体现不是凭空想象的,不下一定的功夫采访,或者不深入观察,不注重事件中人和事的细微之处,是根本捕捉不到的,也就体现不出什么灵魂来。法治类人物报道只有呈现出人物灵魂,让读者的心灵受到震撼与启迪,才能真正起到抑恶扬善的作用。
2015年3月初,笔者从乌鲁木齐市乘坐火车出发,途经大片大片的戈壁滩,二十多个小时之后才赶到南疆重镇喀什。顾不上长途的颠簸劳累,笔者匆匆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分院采访。这年1月份,该院检察官阿布来提·铁米尔获得全疆“十大最美检察官”称号,其于乌鲁木齐市接受表彰期间笔者曾短暂接触过他,也从侧面了解过他的一些情况,凭新闻的职业敏感断定他有故事可写。笔者来到阿布来提的办公室,我们很快开始了愉快的交谈。
阿布来提出生于喀什地区泽普县一个维吾尔族农民家庭,父亲是多年的村支部书记,他从小就受到良好的熏陶和教育。1997年高考,他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西北民族学院。经过两年汉语预科学习,在定向招录中,他又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选择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由于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阿布来提又在大学同年级学生中第一批加入中国共产党。对于他入党的动因,他说:“首先是我受到家庭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从小到大我亲眼看到我们贫穷落后的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解决温饱、走向富裕。加入共产党是我的追求!”阿布来提说,当愿望实现、举起拳头宣誓的时候,他喜极而泣,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正是他从小在一个有红色浓厚氛围的家庭成长、学习,才有他“喜极而泣,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的自然表现。这句话,对有他这种人生经历的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这个细节,他的眼眶依然是湿润的,可以想象到他当时在入党宣誓那个激动人心时刻的情景。
2003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阿布来提以喀什地区公务员招录第一名的成绩到地区检察分院工作。他工作近12年来,在全院办理案件数量第一,办理特大案件数量第一,全国司法考试全地区成绩第一,发表理论文章第一,并且获得全疆十佳公诉人、地区十大杰出青年、地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总是有人探求他获得多项第一的秘诀,他常常笑着说:“这里面没有诀窍,我做任何事都比较执着。我是把别人玩耍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用在了钻研检察业务上。”受办案时间期限的局限,有时为尽快突破案件,他有时会工作到凌晨三四点钟,实在困得不行了,他就躺着在办公桌上睡一阵子。他向笔者用手比划着怎么把桌面上的案卷材料搬下来放到哪个地方,身子躺上去后头朝哪个方向。也正是阿布来提对法治事业兢兢业业的忘我投入,才成就了他的辉煌。
还是在阿布来提的办公室,他一边讲一边模拟几年前拒绝贿赂的情景:2011年6月的一天早晨,阿布来提刚刚坐下来打开电脑,一位看上去有70来岁的老太太就把他办公室的门推开了。老太太一边上前拉着他的手,一边往他怀里塞一个看上去是头巾的东西,并带哭泣的腔调说:“我儿子没有多大罪,求求你放过我儿子吧。”阿布来提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后发现头巾里面裹着一沓钱。他下意识地赶快把头巾和钱递给老太太,可老太太说什么也不肯接。他干脆使出了杀手锏:“您如果不接着,我现在就把您的钱交给院领导,您也会受到处理的!”老太太把钱物收回后,阿布来提才让她讲清楚是怎么回事。
“看上去是头巾的东西”“裹着一沓钱”“下意识”“杀手锏”等几个细节,完全呈现出了当时的情景,充分表现了他廉洁奉公的形象。
后来,阿布来提又到笔者下榻的酒店接受采访,笔者也深入采访了他的同事和相关当事人,一个忠诚法律、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勇于战斗的检察干警的高尚灵魂顿时出现在脑海。
胡杨,被维吾尔人称为“托克拉克”,意为“最美丽的树”。由于它能抗御沙暴,耐得住干旱和盐碱的侵蚀,经得起严寒和酷暑的考验,人们又称它为“沙漠英雄树”。阿布来提不就是在祖国西北边陲,一棵坚韧刚强、不畏艰险、终日任劳任怨地捍卫着国家安全的胡杨吗?于是,长篇人物通讯《大漠胡杨》一气呵成,被《党建》杂志2015年第5期以3个整页的篇幅发表,党建网5月5日也第一时间将《大漠胡杨》电子版对外发布,人民网、凤凰网、《长安》杂志等多家媒体争相转载。
201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阿布来提被评为新疆自治区先进工作者。10月26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又刊发《大漠胡杨》这篇通讯。①为此,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分院党组书记张秋实、检察长迪里夏提·沙依木打电话或当面向笔者表示感谢。
2016年2月14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塔城日报》刊发了一则新闻。该报道称,2月6日,塔城地区中级法院宣判:被告人周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周辉,1976年生,汉族,塔城地区沙湾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裕民县江格斯乡人,曾任裕民县吉也克镇党委书记等职。3月16日,笔者在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干警的陪同下,去看守所会见并采访了他。
周辉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在兄弟姊妹六人中排行第五,其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家里日子紧紧巴巴。他从小就有不服输的性格,他要依靠自己的奋斗改变贫穷的命运。初中毕业后,他打过工,开过饭店,努力改变人生。1994年,他谋到一个去江格斯乡水管所工作的机会。由于头脑灵活、工作卖力,他很快当上水管所所长。
机遇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当了几年所长后,周辉的机会来了。县里要选派一批年富力强的干部到落后的贫困村任支部书记。组织上经过慎重考虑,将全县多年的上访闹事第一村——江格斯乡切格尔村交给了他。这一年,他25岁。
周辉从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村再熟悉不过,他很快和农民兄弟打成一片,由此找到了村里混乱的症结。对于这个症结,笔者在《检察日报》发表的通讯《惠农资金他“独享”》②中叙述得很具体,称:“原来,当初土地价值偏低的时候,很多农牧民感到种地不划算,许多地都撂荒了。后来国家实施了惠农政策,粮食及农产品价格也提高了,想回来种地的村民却发现以前闲置的土地早已被他人抢占耕种。占用耕地的那些人都是村里的大户,有较大势力,被占地的村民只能敢怒不敢言。”后来,全县公安、土地、农牧等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统一行动,一举解决了切格尔村的根本问题。
村子稳定了,发展就是第一要务。《惠农资金他“独享”》这样报道:“周辉积极引导村民上项目,并向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协调贷款,全村一年内贷款总额就突破200万元,是原来的十几倍。周辉的妻子在县城工作,切格尔村距离县城并不算远,可那段时间周辉几个月都见不到妻子一面。偶尔和妻子团聚,也是在晚上骑着摩托车去县城,第二天一早又回到村里。”
“200万元”“十几倍”“晚上骑摩托车去县城”“第二天一早”等细节的描写,充分刻画出了他干事创业的蓬勃朝气。这是他正面人生的真实写照,处处显示着正能量,是他灵魂高尚的方面,也是我们应当弘扬、歌颂的一面。
春华秋实。周辉的艰辛付出没过多久就有了回报。切格尔村很快打了翻身仗,成为全县明星村,塔城地区、自治区的媒体都把周辉作为典型人物来报道。两年时间,他完成了华丽转身,被破格提拔为江格斯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他任团县委书记,年仅30岁,成为全县政坛一颗耀眼的明星。33岁,他被派到全县经济条件最好的乡镇吉也克乡担任党委书记。
周辉任党委书记前期,依然严谨行事,兢兢业业,吉也克乡也很快撤乡设镇,周辉改任镇党委书记。摊子大了,权势大了,身边接触的人也不一样了,自己的日常开销和应酬渐渐增多,周辉开始不安分起来,便打起了项目资金的歪主意。说白了,他就是钻国家近年来各种惠农政策项目多的空子,以瞒天过海的方式把钱转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或者装进自己口袋里,以达到个人挥霍的目的。《惠农资金他“独享”》写道:“2012年初,在周辉的周密安排下,吉也克镇申报了每亩600元共3000亩的低产田改造项目,以解决农田滴灌、田间道路等问题。实际上,这个项目在2006年已经落实,当时由县水利局、县农业开发办公室联合实施。但是,周辉依然要将此事做得天衣无缝。他通过运作,让新疆某塑业公司中标了这180万元的项目,后通过所谓的项目负责人将工程款套取,将扣除税款和管理费后余款中的115万元转入单位小金库,剩下50万元存入指定人的银行卡,此卡其一直持有使用。”
“2014年7月,吉也克镇作为塔城地区‘十大特色乡镇’,周辉以加强特色乡镇建设为由,用已经竣工并资金已结算完毕的工程向裕民县政府申请经费278万元。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该县财经领导小组决定拨付278万元,由县财政局从项目整合资金中拨付,扣除税款后共有资金258.5万元进入周辉指定的镇规划所所长邵士瑞的存折中,再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新成将此款分别转入刘某、王某、闫某等人的银行卡中,这些卡全部由周辉占有并任意使用。”
正是“50万元”“258.5万元”等具体的数字,把周辉私欲越来越膨胀的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2015年初,周辉被提拔到沙湾县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可仅仅4个月后,他在新位置上屁股还没暖热就东窗事发了。
据办案检察官李国鹏、哈希乔龙介绍,被羁押后的周辉依然狂妄。他不仅连续几个月闹绝食,还时时以寻短见的方式要挟办案人员,以至于每天都要有至少3名干警在其监室内24小时不间断地陪着他。经采访多位陪伴过周辉的当事人,笔者还原了当时的情景:“他不但骂人,狂躁时还扑上来咬人,经常在深夜大喊大叫。检察院的干警人员有限,为确保他的安全,不得不协调公安机关派特警前来协助。”
“至少3名干警”“24小时不间断地陪着”“扑上来咬人”“深夜大喊大叫”等多处细节的叙述,一个说明我们司法机关对每一位在押人员极强极为负责的责任心和高尚的职业操守,一个则把周辉狂妄无知的丑恶嘴脸完完全全呈现了出来。这充分说明了周辉任乡镇党委书记前后的两种人格、两种灵魂。
接受采访时,有检察官称周辉是个法盲。他举例说,周辉在接受讯问时,一直坚称镇里小金库的钱转到他个人的卡里根本就不算违法。这位检察官的话语在笔者采访吉也克镇党委书记时得到印证,党委书记的原话就是:“周辉受教育太少,只是初中毕业,可以说就是法盲。他把镇里公款当作自己家的钱任意支配,从来没有把法律当回事。”
在接受采访时,周辉已经明显失去了往日的威风。他说:“我不怨恨社会,不怨恨任何人,只怨恨自己没有法律意识,没有很好地学习法律。”周辉还说,他最渴望的就是自由。这又说明,残酷的铁窗生涯加上检察干警、监所干警的教育已经触及了他的灵魂,他从灵魂深处已经幡然醒悟了。
无独有偶。《检察日报》2015年4月9日用将近整版的篇幅刊发笔者撰写的通讯《一件背心穿了30年》。③报道称:“有这样一位官员,出身贫苦,生活节俭,一分钱的东西都舍不得浪费,一次收下别人给的100万元好处费却很坦然。这个人就是曹培武,汉族,大专文化程度,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水利局局长。”
2015年3月25日,经阜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阜康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曹培武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曹培武表示认罪,不上诉。
对于一次性100万元贿款,笔者这样写道:“2012年9月,吐鲁番地区二塘沟水库基础处理大坝工程项目招投标,在曹培武的帮助下,中国水电十五局中标,中标价1.53亿元。10月11日,中国水电十五局成立了新疆二塘沟水库工程项目部,韩某任项目经理,另一正科级工作人员罗某任项目副经理。韩某、曹培武商定,由罗某在新疆二塘沟水库工程项目上给曹培武外甥王某做100万元的虚假施工工程结算,同年10月31日,由阿拉沟水库大坝工程项目部替二塘沟水库工程项目部将100万元转账存入王某银行卡上,而王某的银行卡就是应曹培武的要求而办,卡一直在曹培武的手里,实际上此卡就由其掌控着。随后,曹培武将此款项转为定期存款,将银行卡隐匿于其儿子家中。”
在检察官驻监所办公室,曹培武向笔者敞开心扉,谈起自己的节俭:“身上穿的棉布背心是他刚刚参加工作时买的,已经30年了还在穿,舍不得换掉,平时一日三餐也很简单,从来不吃肉。”
一次贿款“100万元”,一件棉布背心“已经30年了还在穿”,这两处由数字表现的细节前后一对比,无需多言,一位灵魂已经极端扭曲的葛朗台式贪官形象就表现了出来。这样的贪官,就是近年来人们常说的节俭式腐败官员的典型,其内心深处的灵魂已经堕落,早已经走到了人民利益的另一面,是应当鞭挞,应当唾弃的。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驻新疆记者站站长)
注释:
①张大辉:《大漠胡杨——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分院控申处处长阿布来提·铁米尔》,《检察日报》2016年10月26日一版。
②张大辉:《惠农资金他“独享”》,《检察日报》2016年4月7日五版。
③张大辉:《一件背心穿了30年》,《检察日报》2015年4月9日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