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东勃
产业扶贫是我国长期扶贫开发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专项扶贫开发模式之一,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利器。然而,总结各地产业扶贫实践,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我们要基于问题导向,更好处理三种关系,以发挥产业扶贫的更大效力。
一要更好促进短期绩效与长期发展之间的综合平衡。农业产业扶贫资金多是在财政体制常规分配渠道之外,按照专项资金和项目制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特征决定了农业产业发展的特殊性,往往需要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持续投入,才能形成比较成熟的产业链。当前,个别贫困地区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上,更偏向于追求财政绩效考核意义上的短、平、快,希望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容易导致产业扶贫出现重短期效应、轻长效机制、组织化程度低、同质化严重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真正以长远眼光,厚植产业发展的长久根基。
二要更好实现资源优势与产业优势之间的顺畅转换。贫困地区多为边远内陆山区,这种特殊的山区经济产业形态,容易陷入“资源诅咒”和“贫困陷阱”。一方面,山区有丰富的特产和资源,适宜“靠山吃山”。另一方面,山区农民坐拥相当规模的承包山地、承包林地,往往无力高效开发。在农村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包产到户也从“平面”走向“立体”。山区农业要搞好,必须大胆引入外部资本,合法流转山地、林地,进行系统性规划和长期开发,才能把资源盘活,让资源变现,在企业获得利润的同时,农民也获得稳定的收益。
三要更好发挥个体项目与整体设计之间的协同效应。贫困山区的产业发展需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需要统筹规划县域范围内各扶贫开发项目和产业类型之间的关系,实现协同互补,而不是互相拆台、此消彼长。很多地处山区的贫困地区,海拔落差大,温差也较明显,这其实很适于针对不同的区位优势进行立体式梯度开发。这需要产业规划部门和各级分管领导,跳出各自为战的本位视角,算大账、顾大局,形成合力。个别贫困地区仍存在“拍脑袋”决策,这也要求产业扶贫项目的选择和确定,必须充分考虑相关配套设施、社会化服务和前期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以政府为主导的产业扶贫,必须妥善化解政府行为与市场逻辑之间存在的张力。一是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避免政府“包办”企业、企业“包办”农民的异化现象。二是政府要在产业扶贫过程中对龙头企业加以引导,要让龙头企业真正带动农户,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激活内生发展动力,而避免“空壳化”。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做足“绣花”功夫,才能更为精准地发挥产业扶贫的功效,也才能更有效率地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