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及其当代价值

2018-04-03 09:51赵业丽
宿州学院学报 2018年10期
关键词:万物文明人类

赵业丽

安徽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合肥,231201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实现全人类的和谐发展,从当前国内外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加强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和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构想。这是一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为实现这一系统工程,须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理念,古为今用,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

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和文明,成就了灿烂辉煌的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道家文化与儒家文化居于传统主流地位,佛家文化传入中国后,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最终形成了中国儒、道、佛三家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基本格局。这三家思想中均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理念。

1.1 儒家的生态理念

儒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自然观和生态和谐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在儒家思想中充分体现,儒家的生态理念体现在“天人合一”思想上。

“天人合一”滥觞于先民的“神人交通”观念,最早是庄子提出来的,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将其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并以此构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主体。董仲舒认为,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小天地。人与自然本质上是相连的、相通的。万物与人一体,人的行为应当体现和遵循一体性,即整体性规律,不能特立独行,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他还指出,天是最高的道德理念,人的社会行为要遵循天的道德原则,这就是“天人合一”。这里的天,指的就是自然规律。

从现代生态学的观点来看,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理念贵在“合一”,强调人和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一体性”。

儒家在主张“天人合一”理念的同时,还主张人类“与天地参”,实现天地人共同发展。儒家认为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创生和衍生的整体,天地万物和人类都是这个整体的组成部分,只有天地人都参与其中,世界才能存在和发展。与天斗、与地斗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自然界有自然界的变化发展规律,人类社会也有其演变的路径和规律,但人类不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自然界,只有认识、顺应和利用自然规律,才能达到与天地和谐并立的天地人互参,实现人类与世界万物的共同发展。

“天人合一”思想还坚持“取物以顺时”的节制原则。儒家主张节用,“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1],在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具体落实到一个字,那就是“度”。“度”就是要懂得行动的分寸,攫取要节制、适时、平衡与和谐。人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必须遵循这一法则,决不能搞过度开发和过度索取,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与平衡。孟子主张“取物不尽物,取物以顺时”。他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2]意即,鸡、狗、猪的饲养不要错过它们繁殖的时机,七十岁的老人就可以吃上肉了。每户给百亩耕地,不要耽误他们的农时,几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挨饿了。这些都是强调“取物以顺时”。孔子曰,“钓而不纲,弋不射宿”[3],意思是,只用钓竿钓鱼,而不用密网捕鱼;只射飞鸟,而不射巢中歇宿的鸟。这些都表达了对自然资源的索取要有时、有度,对大自然的利用应采取“以时禁发”的原则。

1.2 道家的生态理念

道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在生态理念上,同样表达出独到见解。

“物无贵贱”的平等观念。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道家认为天地并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是“道”,即自然规律。世间万物都是由 “道”产生的,宇宙万物在“道”的本质上是平等的。这里所说的“万物”既包括天和地,也包括人类。在此基础上,庄子提出“物无贵贱”的思想。庄子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已。”[5]庄子认为,从“道”这一理念出发,宇宙万物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应该珍爱生命,让宇宙万物平等存在、自由发展。人类不能凌驾于自然万物之上,剥夺其他生命形式存在和发展的权利。

“你好,我能帮你点儿什么?”女孩抬起头,满脸的雪,看不清鼻子眼睛,很滑稽。最后只哆嗦着说出两个字:“好冷。”

“顺应自然”的无为态度。道家认为,宇宙万物的行为应效法 “自然之道”,世间万物应顺应自然,依照万物的本性发展,人不能干涉事物运行规律。道家“顺应自然”的无为态度,在实践论上则体现为“无为而治”的思想。“无为”是指宇宙万物顺其自然的、自由的生长发展,这是“天之道”。“人之道”也应效法“天之道”。人类的行为应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无为而治。道家的“无为”并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从生态伦理视角来看,与儒家一样,它同样要求人类不要过度而为,不要超过自然界所能承受的限度,过度开发和利用自然。道家的“顺应自然”“无为而治”与当今生态伦理学的理念高度吻合。

1.3 佛家的生态理念

佛家的生态理念主要表现在它的自然观和生命观两个方面。佛家的自然观认为,自然是佛性的显现,万物都有佛性,所谓“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大自然的一切,无论山水草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此,世间万物的生命和生存都应该得到人类的敬畏。佛家的生命观强调众生平等、六道轮回。每个生命都是自然界平等的存在形式,不可剥夺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要尊重生命、关爱生命,这是众生平等、互为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以众生平等为理论基点,佛家文化提出“生命轮回”“因果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观点,强调在践行众生平等这一法则时,任何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后果,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佛家生态理念从众生平等的佛学理论出发,强调对生命的关切和尊重;肯定自然万物的平等性;提倡尊重生命,减少欲望,不杀生,保护其他生命,保护生态环境。佛家的这些思想与当今的生态理念有不少相同之处,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无论是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还是佛家的“众生平等”,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态理念的具体表现。这些生态理念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原则,是当今人类生态文明建设珍贵的思想宝库。

2 中国传统文化中生态理念的当代价值

学习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联系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状况和世界在生态环境方面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不难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对于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人类的和谐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价值。

2.1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是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哲学基础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整体思维的特征”[6]。“天人合一”把人置于自然之中,认为人与自然相互依赖、互为一体,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天人合一’反映了中国古代生态伦理的辩证思维”[7],充分体现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认识论上的对立统一观,并在此基础上奠定了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哲学基础。同时,中国古代思想家不仅认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依赖、互为一体的关系,也意识到人类在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的同时也要尊重大自然本身的客观规律,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些都体现了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基本观点。

2.2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思想渊源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从中国国情出发,经过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推动和实现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既吸取了国内外发展历程中的有关经验和教训,又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理念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历史渊源。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无论是儒家的“天人合一”“与天地参”,还是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物无贵贱”以及佛家的“生命轮回”和“因果报应”,都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大致相同的理念: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类和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根本上是统一的,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处。人类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绝不意味着凌驾于自然之上,为所欲为地破坏自然,无限制地向自然索取,否则,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不仅会使人类所取得的一切付之东流,甚至会毁灭人类。因此,人类社会要想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摆正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共处,在这种理念下的发展才是永久的和可持续的。

2.3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为当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支持

面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向全世界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构想。他指出,“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8],面对世界经济的复杂形势和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生态理念,这一思想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融入到推动全人类共同发展和繁荣的伟大实践中,把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提高到推动人类共同进步的高度,从而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成为人类共同的生态价值观,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提供了深厚的理论支持。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理念告诉世人,天地人一体,人与自然共进退,和谐共生。同时,中国传统文化彰显的“仁者爱人”等思想,更是实现全人类共爱、共生、共存、共发展的命运共同体构想的理论支持。

3 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生态理念价值的途径

在理论上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的内涵和价值无疑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使这种价值在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实践。要想在实践中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生态理念的价值,必须做到以下两方面。

3.1 大力宣传传统文化生态理念,树立科学的生态观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人们的思想观念指导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方法。就国内来说,建设人类的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须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生态观,只有这样,在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路线、方针和政策时,才能把握正确的方向,得到全社会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可以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及平面媒体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要使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在内容表达上通俗化、大众化,易于普及和接受;要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同我国当前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方针相结合,让全社会树立起科学的生态观。

在国际上,要彰显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的现实价值和影响力,大力宣传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理念,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丛林法则,反对一切在环境治理方面推行的各种倒行逆施的政策。

3.2 加强法治监管力度,用法律的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儒道佛三家的生态理念是道德层面的存在,是内在的、软约束的道德自律行为,缺乏强制性制度和法律的规范,因此,生态理念的践行还需要法治和制度的监管。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9]总书记的指示为在实践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传统文化生态理念提供了根本保证。

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推行法制建设,必须从当前我国的实际状况出发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在立法上要进一步完善现存的法律法规。在有关环境治理的法律规定方面,由于对部分违法行为处罚较轻,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肆意违法,存在屡罚不改的现象。对此要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那些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对法律望而生畏,不敢违法,从而彰显法律的威慑力。同时,对于一些领域存在的法律空白,要抓紧立法,做到有法可依,不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

其次,在执法和司法领域要加大力度,保证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在公正司法和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对于各种破坏生态文明的现象不管涉及什么人,一定要做到违法必究。对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必须依法惩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再次,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反腐斗争,对该领域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和行为绝不手软,做到执法必严。

最后,在国际上,要坚持和维护《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有关全人类人权自由、和谐发展的各项条款,同时与国际社会密切合作,积极参加和签订有关环境保护的各种国际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有关国际法律义务,同各种违反国际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坚决的斗争。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败,也关系到全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国内,应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理念融入到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决策和执政的全过程,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生态观,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在国际上,提倡人类互爱、共存,互相协作,共同发展,反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和单边主义,推动生态文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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