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参与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8-04-03 05:56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贫困户农户农民

(安徽财经大学合作经济研究中心,安徽 蚌埠 233030)

一、引言

贫困问题是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的最严峻问题,也是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世界各国都为此做出了巨大努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使得6亿多人口逐步摆脱贫困,实现贫困人口减半,但全国范围内仍有大量贫困人口生活在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的山区,脱贫难度更大,如何实现这部分人口脱贫,彻底消除贫困仍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十三五以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精准扶贫”战略,提出了包括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就业扶贫在内的扶贫攻坚多项举措,要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根据日前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仅2016年一年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脱贫1240万人,精准扶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其中,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核心,除政府与贫困户参与以外,还需要社会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农民合作社作为带领广大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脱贫致富的载体,在短短十年间,其登记数量已经是合作社法出台时的74倍,达到193.3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因此,农民合作社已经能够为贫困户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销售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贫困户与市场有效的连接起来。由此可以看出,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与贫困户联系最为紧密的经济组织、政府与贫困户沟通联结的重要载体。合作社通过政府扶持自身得到了发展,通过向贫困户提供生产资料、技能培训等发展产业,通过合作社内就业、土地入股等保证贫困户的收入,合作社以自身特有的方式参与到产业扶贫中,解决了“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实现了产业扶贫的目标,农民合作社也成为产业扶贫中的重要一环。在此背景下构建农民合作社扶贫参与分析框架,系统地研究农民合作社的产业扶贫参与行为,以及贫困户对于合作社产业扶贫的满意度评价等,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在扶贫中的作用,更好地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现状

产业扶贫是以产业发展为杠杆,使广大贫困户参与到产业生产中来,依靠发展产业带来的效益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产业扶贫要实现3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和发挥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截至2016年底,22个有产业扶贫任务的省份均完成了产业扶贫规划的编制,直接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各类资金达3,6亿元,服务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科研专家达到401名。具体来看,截止到2016年底,信贷扶贫方面,全国已向贫困户累计发放小额信贷资金2833亿元,获得贷款的贫困户已累计达740万人,人均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扶贫小额信贷,通过免抵押担保、维持基准利率、部分贴息、风险补偿等一系列优惠措施,保障了贫困户短期小额资金的需求。电商扶贫方面,全国已有158个贫困县开展了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428个贫困县开展了电商扶贫试点,电商扶贫通过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在网上展示销售,解决了许多贫困山区有丰富的特色优质农产品,但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问题。旅游扶贫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旅游局将在全国2.26万个具有特色的贫困村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开展旅游扶贫,以贫困村特有的乡土文化、自然景观、休闲娱乐等特色旅游带动贫困村整体脱贫致富。

(一)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参与路径

天然具有益贫性组织特征的农民合作社是产业扶贫的理想载体,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农民合作社通过统一销售、优惠提供种苗化肥、小额贷款、技术培训、鼓励其以土地入股、社内就业等方式,带动其发展产业,使得合作社自身的实力得到充实,延长了产业链,与贫困农户建立了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了贫困农户的家庭生活水平,为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机会。

第一,低价或无偿提供种苗化肥等生产资料。合作社向社员提供种苗化肥等生产资料,一般采取“先提供,后扣除”的方式,即先提供种苗化肥进行生产,产品交由合作社统一销售,销售收入扣除种苗化肥费用后返还给社员,而针对贫困户,合作社少量扣除或不扣除这部分生产资料费用,以达到降低贫困户成本、提高收入的作用。

第二,培训指导。农民合作社通过邀请种植大户社员或农技站技术员定期为贫困户开展技术培训、田间指导,针对种植栽培的特点及存在问题,对优质、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进行讲解。

第三,鼓励合作社优先吸收贫困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在合作社内就业,工资待遇由合作社参照普通雇工标准,贫困户作为股东按土地量化的比例每年年终可以获得分红,除此之外财政扶贫资金再给予适当补助,使得在合作社务工的贫困户户均年收入达万元以上,不仅解决了土地、劳动力闲置的问题,同时也满足了合作社用工的需要。

第四,对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合作社,财政扶贫信贷授信额度按照扶贫资金1比8的比例进行配套,合作社每带动一户红卡户、蓝卡户最高贷款分比为8万元、4万元,贷款最多不超过160万元。贷款通过邮政、农商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同时按4%的利率对贫困户进行补贴。合作社通过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可以获得政府担保的大额银行贷款,这对于鼓励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提升扶贫合作社发展水平具有双重意义。

(二)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参与典型案例

近年来,江西省罗霄山区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气候条件优势大力发展蔬菜、蜜柚等一大批覆盖面广的扶贫产业,统筹整合132.7亿元资金,帮助2900个贫困村、4076个农民合作组织、42.88万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发展,通过 “支部领办+土地入股+培训”、“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广泛带动贫困人口减贫增收。

案例一:永新县禾沐田园蔬菜种植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由市级龙头企业永新禾沐田园农业有限公司牵头,永新县罗家坪村与企业合作成立了永新禾木田园蔬菜种植合作社,禾沐田园公司利用与政府合作建设的智能玻璃温室,为合作社提供果蔬大棚示范种植技术和蔬菜育苗,合作社按照“四统一分”的模式,即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供幼苗、统一配方肥料、统一报价收购、分户规划种植。一是对贫困户免费技术培训。合作社定期邀请公司技术员对从事蔬菜种植的贫困户集中培训,包括蔬菜种植,大棚管理等生产技术,同时合作社安排技术员对贫困户大棚进行定期巡视,检查蔬菜生长、大棚使用状况。二是生产费用减免。贫困户可以从龙头企业免费获得蔬菜种苗,所花费的肥料、农药费用由合作社补贴20%,生产的蔬菜产品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后由企业销售。合作社共带动农户承包蔬菜大棚3500亩,其中12户贫困户向合作社承包大棚种植蔬菜。三是在合作社内就业。合作社用工按天支付工资,一般男性贫困户工资为100到120元一天、女性为80到100元一天。目前,禾沐田园蔬菜种植合作社已辐射附近八个乡镇,带动农户近2100户,其中贫困户近270余户,合作社的参与使烟阁乡以及永新县的精准扶贫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合作社在推广现代蔬菜种植的同时,不仅可以带动周边乡镇的农户,增加经济收益,还可以解决部分返乡人员的就业问题,缓解留守儿童问题,特别是女性的就业问题,女性参与率达到近93%。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共同致富,促进了优势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扶贫目标,积极贯彻了落实国家扶贫战略。

案例二:吉安县江南村井冈蜜柚合作社“支部领办+土地入股+培训学堂”模式。按照三年扶贫攻坚的要求,在吉安市委、县委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江南村大力发展扶贫富民产业采取由村干部、能人大户牵头,土地流转、土地资金入股等形式带动全村贫困户和群众脱贫致富。2012年,由村“两委”干部牵头成立了江南村井冈蜜柚合作社,联合溪南村、戴家村50多户农户,筹集资金80余万元,以租赁土地、土地入股等模式,在位于溪南村、戴家村规划建设两期500亩井冈蜜柚基地,并组织戴家村全村78贫困户加入该基地。其中已建成一期总面积300亩,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连片种植,包括红心柚、沙田柚、金沙柚等品种。同时,依托该蜜柚基地,建成井冈蜜柚实践学堂,要求培训学员根据安排每年在基地上实践7-15天,政府相应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和适当的劳务补贴,达到自我脱贫,产业致富的目的。2015年,江南村井冈蜜柚合作社实现户均3亩,人均1亩,共1100亩的井冈蜜柚种植规模,并获得吉安县十佳示范合作社称号。

三、取得的成效

(一)贫困人口的组织化程度提高

产业扶贫的关键在于如何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而组织化程度是产业扶贫持续开展的前提条件。随着农村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小农业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越来越凸显出来,而具有天然益贫性的合作社理应在扶贫中发挥重要作用(李国祥,2016),合作社通过人力、资金、土地、技术的相互整合,能够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普通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一方面,合作社通过大批量订购种苗化肥,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取得,以较低的成本向贫困户提供,从而降低贫困户生产资料的成本;另一方面,合作社以略高于市场价统一收购贫困户农产品,从而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例如,位于吉安县永阳镇的江南村,该村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工程,积极发展富民产业,2012年,在深入调研、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干部牵头,联合溪南村、戴家村90多户农户,成立永阳江南蜜柚种植专业合作社,打造1100亩的井冈蜜柚基地,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全面推进戴家、艾野等美丽乡村建设,提高了贫困人口的组织化程度,贫困户幸福指数不断得到提高。

(二)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快

扶贫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农民的持续增产增收,而采用先进生产种植技术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关键。农民合作社通过邀请种植大户社员或邀请农技站技术员定期为贫困户开展技术培训、田间指导,针对种植栽培的特点及存在问题,对优质、高效栽培关键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进行讲解,针对测土配方技术,通过设立施肥信息公告专栏,提供优质肥料信息、发放技术资料和施肥建议卡的方式;对于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主要通过召开病虫害综合防治现场培训会,从病虫害的识别、农药的正确选用、农药的配制、用量、施用农药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培训。覆盖了产前、产中、产后,使贫困农户也能够及时获得新技术信息,并迅速掌握新技术。例如,江西永新县禾合果蔬合作社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农技站技术推广培训,并将新技术向贫困户及时宣传指导,派技术员对从事蔬菜种植的贫困户集中培训,为贫困种植户提供果蔬大棚示范种植技术和蔬菜育苗,依托合作社技术优势带领贫困户推广种植蔬菜新品种。

(三)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提升

农民合作社通过向贫困户免费或优惠提供种苗、化肥等生产资料,免费的技术培训,高于市场价收购农产品等为贫困户节省了大量生产成本,从而增产增收。同时,还通过土地入股给予分红、合作社务工发放工资等方式多方面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例如,永新禾沐田园蔬菜种植合作社免费提供蔬菜种苗,所花费的肥料、农药费用由合作社补贴20%;对于租用合作社设施给予补贴,合作社按照每个大棚3000元的价格将大棚租给一般农户,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费用自理。针对贫困户,一方面由合作社免费提供大棚,垫付的费用由烟阁乡政府扶贫资金全额补贴,同时贫困户也可以自建大棚,费用由合作社和乡政府扶贫资金各出资50%;生产的蔬菜产品由合作社统一收购后由龙头企业统一销售,丝瓜收购价一般为1.5元每斤,每亩毛收入约为1.2万元,西兰花一般为2.5元每斤,每亩毛收入达到1万元左右,目前,合作社上半年丝瓜的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每亩产出近6000斤,下半年西兰花的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每亩产出平均3000斤左右;贫困户作为股东按土地量化的比例每年年终可以获得分红;在合作社务工的贫困户工资待遇由合作社参照普通雇工标准,除此之外县财政扶贫资金再给予适当补助,工资一般男性为100到120元一天、女性为80元一天,户均年收入达万元以上,同时也满足了合作社用工的需要。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贫困户观念亟待转变

农业生产效益不高,造成贫困户家庭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往往倾向于外出务工,造成留守贫困户多为妇女,老人,虽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普遍受教育程度低,观念陈旧,合作意识不强,往往依赖于低保、扶贫资金等社会救济,不愿拿出一部分资金发展产业,加之经管站等部门对合作社的宣传较为缺乏,成功典型树立不多,造成贫困户对入社后的自身利益、自主经营等有所顾虑,不愿意加入合作社承包统一生产,土地私有的观念使得土地入股的思想工作也比较难做,各种形式的产业扶贫工作难以开展。在走访农户中发现,贫困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病、因灾致贫户,即使有政策扶持、合作社带动,其脱贫难度仍比较大。即使通过扶持实现脱贫,但由于脱贫基础不牢,因突然的疾病、自然灾害、子女入学等花费较大,使得一部分已经脱贫的人群又重新返贫,而且返贫人群更容易成为扶贫工作的盲区。

(二)合作社产业扶贫规模效益低下

一方面大多数合作社仍缺乏资金、技术、销路。资金是当前推动合作社发展和发挥扶贫功能最直接也是最受制约的问题,大部分合作社规模较小,不能通过社员入股获得足够资金,而合作社由于没有抵押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等外部资金的注入,基本依靠政府扶持才能维持运转,使得合作社难以发展壮大。合作社大多是由能人或村干部领办,虽然具有一定领导力,但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种植技术,而专业技术人才又大多不愿回乡发展。在大规模生产后,产品销路得不到保障,不仅没有带动农户脱贫,反而会造成大量农户陷入贫困之中。另一方面,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不高。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大规模实施,合作社也积极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但由于合作社普遍规模较小,大部分合作社只能做到向贫困户组织收购,而无法提供土地入股、农资减免、社内就业等全方位综合服务,对贫困户增收有积极作用,但扶贫带动能力有限;由于经营规模有限,生产加工技术落后,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足,缺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由于产业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链较短,以农产品销售和初加工为主,造成产品附加值较低,合作社难以充分利用当地特色农业,发挥规模化优势,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种养产业,快速提高贫困户收入。

(三)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

“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扶贫模式,合作社作为产业扶贫的载体,以其具有的益贫性特征,能够将龙头企业与贫困户联系起来,合作社与企业签订合同,并由合作社组织贫困户进行生产,企业收购合作社农产品,节省了合作社的销售成本。这种模式能够解决贫困户和合作社“种什么”,“怎么种”,“怎么卖”的问题,而企业不仅作为流通环节中间商赚取初加工微薄的利润,通过获得产前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得以保证,逐渐成为产供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与此同时,合作社需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贫困户负责农产品生产,期望更高的收购价以获得更高的收入,龙头企业负责收购及加工,需要获得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控制农产品品质。合作社作为利益联结的中介,需要在满足贫困户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使龙头企业的要求也得到满足,一旦没有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没有保护好贫困户的利益,会对农产品产业链造成影响。一方面,从贫困户的角度来说,贫困户由于文化程度低、劳动能力受限,是交易的劣势一方,若市场发生较大的生产资料、农产品等行情波动,企业的利润出现下滑或亏损,很容易造成企业的销售合同违约,牺牲贫困户的收益来弥补企业的亏损。另一方面,从企业来看,一些贫困户在市场行情好时不将产品卖给企业,行情不好时全部兜售给企业,而企业仍要高于市场价收购,使得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许多企业不愿意带动贫困户。但这种企业主导的扶贫模式存在组织松散、利益难以共享、风险难以共担等诸多问题,这种不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没有使贫困户减贫脱贫,反而会伤害到贫困群众的利益。因此,合作社作为贫困户的组织,可以通过与龙头企业相互参股、签订协议等措施强化合作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五、对策与建议

第一,调动贫困人口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热情。扶贫必须扶智。产业化扶贫方式不同于单纯的社会救济方式,它更强调的是贫困人口的广泛参与。观念不更新,思想不解放,推进产业化扶贫就不会有实质性的进展。可以说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根本的差距就在于人的思想观念。因此,要深度开发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必须从上至下进行思想观念上的大转变。要不断探索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新形势、新阶段下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着力建立产业发育的良好机制。首先要培育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尤其在起步阶段不能仅靠农民的自发行动,各级政府要在引导、服务、管理、监督等方面下功夫。其次,要帮助农民将分散经营聚拢在一起,形成规模相对较大的经济联合体,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再次,从长远来看,要鼓励各地不断锐意进取加快探索出真正形成相对稳定、滚动发展、利益分享的经济联合体或者松散联合的合同农业、订单农业等多种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新机制。这样,贫困户才能有效承受市场风险,同时也才能够分享到走向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实惠。

第三,营造良好的合作社发展政策环境。政府产业扶持政策要根据合作社及所在村产业发展实际精准施策,实行“一社一策”,即一个合作社给一个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合作社在产业扶贫的带动作用。政策扶持可以从科技、信息、税收与融资方面给予合作社资金支持,为合作社扩大规模、吸收贫困户提供资金帮助,缓解合作社扶贫与发展的难题。具体来说,一是加大农技人员对合作社的技术指导,通过设立专门的合作社培训部门,根据合作社的产业发展状况,积极为合作社引进其它地区先进技术和品种,增强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对产业扶贫合作社给予税收优惠,例如销售贫困户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为贫困户社员提供的生产经营服务免征营业税等,对扩大经营范围、购买加工设备实行税收减免,鼓励合作社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延长扶贫产业链。三是在合作社融资方面,以政府担保、贴息等方式鼓励农商行等金融机构扩大对合作社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审核流程,主要用于解决合作社生产性、季节性、流动性资金短缺问题。同时,针对合作社这类特殊的主体开发相应地金融产品,如“合作社+农户”贷款等,支持合作社发展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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