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归赗”考释

2018-04-03 01:58威,
昭通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公羊传春秋车马

赵 威, 田 雨

(北京师范大学 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北京 100875)

今人常将“赗赙”连说,将助丧之财物统称作“赗赙”,然而当我们在阅读较早注家的注释中可以看出,赗、赙之间是有很大差别的。对于赙的解释,一般认为“财货曰赙”,是用以“佐生”的,异议不多①,本文则着重探讨对“赗”的解释。对“赗”的讨论,其意义又不仅在于对《春秋》两处记载的解读,对丧葬、墓葬制度的细致研究亦有一定补益。

《春秋》中记载了两次天王“归赗”的事,对于“赗”的解释在三传及诸注家的解释又有所差异。

《春秋》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文公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②

《谷梁传》隐公元年云:“赗人之母则可,赗人之妾则不可……赗者,何也?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范宁注云:“四马曰乘”。杨士勋疏云:“《士丧礼》:‘賵用两马’,此用乘马者,礼大夫以上皆乘四马,故賵用乘马。”依《谷梁传》之意,则“赗”为乘马,乘马即四匹马,是用来归死者的。又杨士勋引《仪礼·既夕礼》“公賵玄纁束马两”,并解释说用两马乃是士之制,此处为诸侯,故用四马。

《左传》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缓,且子氏未薨,故名。”杜预注云:“赗,助丧之物。”又杜预《春秋经传集解》于文公五年经下云:“珠玉曰含,含口实,车马曰赗。”《左传》此处未言“赗”为何物,杜氏解赗为车马两物,为助丧之物。

《公羊传》隐公元年云:“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何休注云:“此道周制也,以马者谓士不备四也。《礼·旣夕》曰:公赗玄纁束帛两马是也。乗马者谓大夫以上备四也。礼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马,所以通四方也。”《公羊传》此处之说令人有些费解。其先说“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按何休的意思是,赗有两种情况,一是“以马”,说的是士之制,用两马,另外一种是“以乘马束帛”,说的是大夫以上之制,用乘马(四马)和束帛。但是其又接着说“车马曰赗”,则赗不仅有马,还有车,不知其意主何。

《谷梁传》说“乘马曰赗”,《左传》杜预注说“车马曰赗”,《公羊传》则云“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赗,”则赗可为两马、四马加之束帛,或是车马;赗马数量两马或四马之说依先儒说为大夫及大夫以上礼制不同,对于解释《既夕礼》此处或可圆融,但是,以出土的陪葬车马来看,殉马数量与墓主身份未必能对应这种制度,马匹数量与身份之间的关系当另做讨论。“束帛”为《仪礼》之说,当是马或车马之外额外所加,或有或无,分歧不大。问题就在于赗到底是马还是车马?今有赵明路学位论文《周代赗赙制度》一文,文中说“考古出土的材料中没有发现“赗赙”的字样,从理论上我们可以认为赗是车马一类的助丧物品。”[1]8按赵明路之说,出土材料中没有“赗赙”字样,则应当依从传世文献之说,那么,依从哪一家呢?笼统的说“是车马一类的助丧物品”,略显粗糙。

《谷梁传》隐公三年云“归死者曰賵,归生者曰赙。”则赗的用途是用来“送死”的,《礼记·少仪》“賵马入庙门(郑玄注云:以其主于死者),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郑玄注云:以其主于生人也)”。郑玄也是认为赗是送死的。

又《荀子·大略篇》云:“货财曰赙,舆马曰賵,衣服曰襚,玩好曰赠,王贝曰唅。赙賵所以佐生也,赠襚所以送死也。”[2]492《荀子》此处为现存文献当中较早解释赗为车马者,且认为赗是用以佐生的。《公羊传》隐公元年何休注“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赠襚”③,也认为“赗”是佐生的。

《公羊传》隐元年徐彦疏解何休注“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赠襚”一句云“言赗赙襚此三哲......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赗矣”,则徐氏所见本当作“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赗襚”;《榖梁传》隐元年杨士勋疏所引《公羊传》隐元年何休注即作“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赗襚”,若如上二家则赗于生死两施,近《仪礼·既夕礼》之说。《既夕礼》云:“公赗玄纁束马两......兄弟,賵、奠可也。所知,则賵而不奠,知死者赠,知生者赙。”此处说所知则赗,又说知死者赠、知生者赙,意思是认识的人则赗,认识死者的还要赠,认识生人的还要赙,那么也就是说“所知则赗”的这个“所知”是包括知生者知死者,意思也就是赗于生死两施。郑玄于“公赗玄纁束马两”之下注云:“赗所以助主人送葬也”,于“兄弟,賵、奠可也”之下注云:“赗、奠,于死生两施”,则此处郑意是赗兼生死。《左传》隐公元年杜预注云“赗,助丧之物”,并不区分佐生还是送死。

这里又引发出本文的另一个疑问,“赗”到底是“佐生”,是“送死”,还是“于死生两施”?

一、说“赗方”

《仪礼·既夕礼》云:“书賵于方,若九,若七,若五。书遣于策。”郑玄注云:“方,板也。书赗奠赙赠之人名与其物于板,专板,若九行、若七行、若五行。策,简也。遣,犹送也,谓所当藏物茵以下。”贾公彦疏云:“以宾客所致,有赙、有赗、有赠、有奠,直云书赗者,举首而言。但所送有多少,故行数不同。”又云:“主人之史请读赗,执筭从......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主人、主妇皆不哭。读遣。”

按郑玄注《仪礼》所说,则宾客的赗奠赙赠之物皆书于“赗方”上。“赗方”还要主人之史宣读一番,应该是为了显示主人对宾客的感谢。虽然所记有奠赙赠之物,只称“赗方”者,按贾公彦说乃“举首而言”,即举其中排头之事统称诸事。又有“遣策”,乃书随葬品之策,需要公史读之,应该是为了显示一下自家陪葬物品之丰盛。于今考古发掘出许多陪葬品的清单,今人以传世文献的名称称之为“遣策”,或作“遣册”。

今人杨华有《襚·赗·遣——简牍所见楚地助丧礼制研究》一文,此文称“遣策(登记随葬物品)与赗书(登记助葬物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物品清单,两者的内容也不同,从理论上而言,一个死者的随葬物品,应当包括死者生前所用、吊丧所赠、死者家中专为陪葬所备这三大类。”[3]50杨氏此说对于区分传世文献中所说的“赗方(赗书)”与“遣册”来说,可以说是非常到位到的。对于墓葬中出土文的物品清单,杨氏认为“先秦以来的丧葬活动,深受礼经文本的影响,因而今人应当按照礼书的旧称来复原地下丧葬文献。重要的是,必须尽量将丧葬仪式中功能不同的遣策和赗书区别开来。”[3]52此处杨氏之说有失偏颇。首先,他说“先秦以来的丧葬活动,深受礼经文本的影响”,这个“先秦以来”不知如何界定,尧舜之时乎?夏殷乎?现在所见之“礼经文本”产生年代尚有争议,安得言先秦丧葬活动深受礼经文本影响?杨氏又说“必须尽量将丧葬仪式中功能不同的遣策和赗书区别开来”。出土文献中出土大量陪葬品清单,因其性质与古书中所记载遣策相同,故而借用古称称之为遣策,是可取的。出土文书中所记载的物品的确实有宾客所赠,但是并不代表记载某人所赠某物的这一简牍就是“赗方”,若要依传世文献,从陪葬品清单中强分出一部分为“赗书”,在没有明确文字指出的情况下,是不取的。至于遣策中出现“某某授”、“某家给”之类的文字,我们可以解释为陪葬的某个物品是谁、谁家赠予的。

对于“赗方”,我们还只能回归到传世文献当中来讨论。如郑玄所说赗方记载“赗奠赙赠之人名与其物”,那么“赗书”并不止记载“赗”,还有它物,故我们也不能依据“赗方”所载来判断“赗”到底是马还是车马,用以“佐生”还是“送死”。那么上一节提出问题还未得到解决。

二、周时皆乘车

车马不仅是当时重要的交通工具,还是是权力地位与财富的象征,春秋战国典籍中频频出现“万乘之主”“千乘之国”“百乘之家”之类的说法,车马已经成为衡量邦家大小、实力强弱的重要标准。一般认为周时皆乘车,车马当是连用,有车无马车不行,有马无车难以乘。今所见传世文献中,有人认为最早的骑马记载在《诗·大雅·绵》中,此诗中云“来朝走马”,程大昌《雍录·自邠迁岐》云:“古皆乘车,此曰走马,恐此时或已变乗为骑也。晨即走马西上,不暇驾车,足以见其避狄之际廹遽甚矣。”[4]9因所说不明确,今人大多不以此为骑马之始。又至《韩非子》中秦穆公“因起卒革车五百乘,畴骑二千”赠予重耳,有人认为“畴骑”就是骑兵,按“畴”可训“匹、配”、“齐”,五百车配二千骑很合适,故定要说“畴骑”为骑兵者,不取。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公徒执之。”孔颖达疏云:“古者服牛乘马,马以驾车不单骑也......左师展将以公乘马而归,欲共公单骑而归,此骑马之渐也。”此处“乘马”即使真是“骑马”,也属于特殊情况,在当时正常情况下马依然是用来驾车不用来骑的。因此车马连用在春秋时应该是非常正常的。活人皆具车马,则陪葬车马亦是很正常的,那么宾客赠送车马随葬也是合乎情理的。

三、车马坑与赗

古人认为在人世需要的东西死后也是需要的,人生前需要车马,故而死后也陪葬车马。车马陪葬不仅是为死者服务,同时也成了生人表达心意,显示财富、表征地位的方式。

《左传》成公二年:“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此处“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四事皆属于葬事,从“益车马”一处可以看出,在宋文公之前对于葬车马就形成一些规定,到了葬宋文公时则违背规定,增多了陪葬车马的数量。传世文献记录的车马随葬习俗与如今出土的大量车马坑是可以相互验证的。

大量车马坑,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从商代晚期一直到西汉初期的车马随葬习俗,如今所发现的车马坑中春秋时期的居多,且春秋时期的车马坑规模较之前后时期皆更大。这恰巧说明车马随葬在春秋时很流行,并且此时段为鼎盛时期。今所见春秋时代的墓葬中,很少有独葬车或马的情况④,此时车马坑的埋葬形式按刘允东《中国古代的车马坑陪葬》一文所说,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类为车与车左右并列,马分置车辕两侧作驾乘状态;二是车与车前后纵列,马亦分置车辕两侧作驾乘状态;三是车马坑内出现车坑与马坑之分,车马分置,车作前后叠压状,马不作驾乘状态放置。[5]47

所列举三种形式,或驾或不驾,但都是以车马相配而葬的。

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车马坑。《太原金胜村251号春秋大墓及车马坑发掘简报》(葬马44匹,车13辆)中记载:“观察现存车辆,可分为方形舆与圆形舆两个类型。圆形舆车现存一辆,其于的方形舆车又有多种不同形式。这批车辆的形制及尺寸多有不同。”[6]80《山东淄博市临淄区淄河店二号战国墓》(葬马69匹,车22辆)中记载:“22辆车根据车舆结构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7]58《山西北赵晋侯墓地一号车马坑发掘简报》(葬马一百余匹,车48辆)记载:“在48辆车中,仅有一辆为小车,其于为大车。大车的车舆结构有所不同”。[8]10从以上这几个报告中可以看出,同一墓里埋葬的车的形制皆不尽相同,这就说明这些车很可能有不同的来源——有他人赠送的部分。他人赠车,定由马拉至,又无赠车返马之礼,故知墓中所葬车马皆有他人赠者,且传世典籍对于赠马随葬皆无异议,且《礼记·少仪》中亦有“赗马”之说。渠川福在《太原金胜车马坑与东周车制散论》一文中也说:

古人礼赠助丧随葬入墓的车马,与丧家自备的遣车有区别,称为赗车⑤赗马。故今日所见的车马坑当为这两种成分组合而成。[9]62

四、出土文字中的车马助葬

出土墓葬中会同时出土一些记录随葬品的文书,在这些文书中,我们也可以找出一些关于车马助葬的线索。包山二号楚墓牍1有一条赠车助葬的记录:“大司马愲救郙之岁,亯月丙戌之日,舒寅受(授)一 正车……四马晧面,繙芋结项。”[10]39叔寅赠正车一作为助葬之物,还罗列了一些车的配件配饰、马具、马的配饰。可见赠物助丧是有赠车的,当然其中有马具马饰,那么有马也是完全可能的。在曾侯乙墓的文书中,我们就能看到有同时赠马赠车之处几十条,此处录数条具有代表性的:

牧之左,公之黄又,朱(简180)。

王车,三匹(简187)。

大子三车,亓一驷,二屯丽(简190)。

坪夜之君屯丽(简191)。

君之车一,丽(简192)。

公之车三,屯丽。凡车九(简195)。[11]

在曾侯乙墓出土文书中我们还能看到一些记载,有的部分人似乎有几人或车或马,共凑一乘车马的情况,其中凑车马者大部分似乎是地位较低的人。如:

㺟耴之黄为左骖,莆之黄为左,某之黄为右,王之黄为右骖。共厩之新官驷。(车)(简143)。

尹之一一黄,以鲁公之(车)(简162)[11]。

但是,这种情况应该只是特殊处理,赠送者量力而行。而且就出土文书可以看出就算是不同人所赠的马依然需要配车,说明正常情况车马并举的,也说明助丧赠送车马,车数与马数不一定是刚好对应。

五、结语

出土的大量车马坑及文书可以看出古人随葬的车马有部分宾客赠送的。是否有主人由于葬一亲人,车马损失太多,而宾客也有赠送生人一些车马的情况,不得而知。但是,客人所赠车马应该还是随葬为主。《左传》隐公元年云:“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左传》文公五年:“五年春,王使荣叔来含且賵,召昭公来会葬,礼也。”按:鲁惠公于隐公元年前一年卒,诸侯五月而葬,隐公元年秋七月,惠公已葬,天王所赠车马(归赗)无法随葬入墓中,故曰缓。文公四年冬,成风薨,文公五年三月葬成风,而文公五年正月王使荣叔来含且賵,所赗能在葬时一并埋入,故《左传》称其“礼也”。这恰巧说明赗应该还是随葬为主。处理“赗”的用意可沿用郑玄“于死生两施”、“赗所以助主人送葬也”的说法,哪怕没有赠送生人车马这种情况,即宾客所赠皆埋入墓中,所表示的也不仅是对死者的心意,还是资助生人送死或助生人壮大举办丧事声势的一种方式,即所谓“助主人送葬”。将“赗”解释为“车马”,于传世文献有征,与出土文献相应。将“赗”解释为“于死生两施的”,也不失为调停诸说的良方,且对于传世文献的阐释也是可以圆融的。

注释:

①《公羊传》隐公元年云:“钱财曰赙”,颇异“财货曰赙”之说。按诸对“赙”有解释的较早文献来看,赙应当不止包括钱财,也还有一定的物品,今依从多数人的说法,对“赙”在此处不作较多考释。

②本文引用《十三经注疏》包括:《春秋左传正义》《春秋公羊传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仪礼注疏》《礼记正义》,因为常用书籍,为节省篇幅,不出页码。

③《公羊传》徐彦疏及《榖梁传》隐元年疏所引则“赠襚”作“赗襚”,若如此则赗兼生死。

④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发现一大型殉马坑,并无车坑出土,较为特殊。见《文物》1984年第9期章学海、罗勋章论文《齐故城五号东周墓及大型殉马坑的发掘》。

⑤渠氏此处稍有不妥。《礼记》中有“赗马”之称,而早期典籍中不见“赗车”,称“赗车”者见于元代敖继公《礼记集说》。渠氏此处所言“赗车”,非古称,与“赗马”相连而言,可以理解为所赗之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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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492.

[3]杨华.襚•赗•遣——简牍所见楚地助丧礼制研究[J].学术月刊,2003(9):50-52.

[4](宋)程大昌.雍录[M].北京:中华书局,2002:9.

[5]刘允东.中国古代的车马坑陪葬[J].文物世界,2008(6):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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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吉琨璋,常怀颖,冯峰.山西北赵晋侯墓地一号车马坑发掘简报[J].文物,2010(02):4-22+1.

[9]渠川福.太原金胜车马坑与东周车制散论[J].文物世界,1992(2):45-64.

[10]湖北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39.

[11]鹏宇.曾侯乙墓竹简文字集释笺证[D].华东师范大学,2010:207-232.

[12](清)阮元 校刻.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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