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晏洪
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畜禽粪污治理存在的问题,然后论述了相应的解决对策,现将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1 畜禽养殖现状
畜牧养殖是清镇市流长苗族乡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牧业占到了农业总收入的30%左右。根据农业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17年年底,全乡生猪存栏量达25000头以上,牛存栏量在12000余头,家禽存栏21万余羽。其中生猪规模化养殖以黑土、阳雀等为代表的养殖场有6个;肉牛养殖以省级龙头企业王院肉牛养殖合作社为核心,辐射带动全乡26个村1060户农户发展肉牛养殖,预计年出栏量6800余头;禽类规模化养殖场40余个。目前,该乡镇畜牧养殖模式逐渐由分散小规模养殖向着大规模、集约化、规模化养殖转变,但传统散养模式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畜禽散养比重在70%左右。大多数养殖户的养殖区域主要集中在屋前屋后。饲养分散、数量小、规模小是导致畜禽粪污污染的主要原因。部分规模化养殖场,虽然养殖规模扩大,但并没有配置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备,工艺技术落后,这是导致畜禽粪污治理难度较大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2 畜禽粪污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养殖场布局不合理
畜禽养殖在向着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进程中,由于部分养殖场片面追求交通便利,生产便利,在禁养区,限养区建设养殖场,或者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养殖场建设在公路两旁、城镇周边和河道两侧。这些规模化养殖场在建设过程中,大多数污染防治设施并没有和主体建设同步进行,由于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落后,处理不到位,使得规模化养殖场产生的大量畜禽粪便和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水源、农田土壤。
2.2 养殖户环保意识创
在长期动物养殖过程中,由于一直沿用传统养殖模式,养殖规模较小,养殖分散,很多养殖户形成了固定的养殖习惯,只注重获取经济效益,不注重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化利用。在养殖场选址过程中,存在选址不合理的情况,给养殖污染治理留下安全隐患。同时,污染物排放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很多废物不经处理直接排放,这在小规模散养养殖户十分常见。同时养殖投入品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很多养殖户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饲料添加剂,高剂量使用微量元素和抗生素添加剂,使得动物体内的药物残留和重金属严重超标,这也会加剧整个养殖产业对环境的污染。
2.3 粪污处理设施落后
畜禽粪污在治理过程中,不但需要投入大量成本,而且相关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具有成本高,见效慢的特点。很多养殖场,尤其是小规模养殖场,根本负担不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建设后的运行费用。大多数养殖户只是简单的修建了一个沼气池或化粪池,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能力不足,沼气沼渣沼液利用技术工艺不配套,周围没有配套的畜禽粪污消纳地,生产出来的代谢产物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2.4 监管不到位
我国关于畜禽粪污处理,虽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防治条例,对新建和改扩建的规模化养殖场明确作出了规定,要求养殖场要建设废物利用设施,确保废物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同时对养殖场的选址也有了确切的标准。但是从整体的制度和条例实施情况来看,乡镇地区为了保障本地区畜牧养殖产业和农业经济发展,主管部门会降低养殖场的环保标准,很多规模化养殖场并没有配置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导致污染物排放量逐渐增多。
3 畜禽粪污污染治理对策
3.1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目前,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污染量大,污染范围广,破解畜禽粪污污染难题迫在眉睫,必须引起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县、乡镇要成立相关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查小组,直接负责组织协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专门联络员制度,负责收集、整理、汇报材料。同时还应该组建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切实加强辖区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台账的建立和粪污治理。乡镇应该将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查和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督查范围,要定期开展会议,并对各个村集体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针对性检查督查。对于整体工作推进不到位,相互推诿责任的部门应该向上级部门报送,严肃处理。
3.2 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途径,大力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等国家法律法规,要在广大基层地区积极宣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先进经验和模式。畜牧养殖部门应该联合环保部门深入基层,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要逐步引导养殖户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养殖。同时,执法部门还应该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治理的良好工作环境。
3.3 科学规划养殖场
畜牧养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当地农业部门和政府应该对本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养殖企业在建设规划布局过程中,一定要依托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现代畜牧业总体布局要求,确保农牧种养平衡、生态循环,持续推进本地区畜禽养殖产业由传统养殖向着集约化、规模化养殖转变,逐步调整整个养殖产业布局。同時还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制要求规模化养殖企业配置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出台扶持政策,强化财政补助,有效解决养殖场购置粪污处理设施费用高、运行费用高的问题。
3.4 强化部门协作
着力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联合执法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农牧、规划、环保等相关单位执法队伍沟通、配合力度,全面实现联合执法、高效联动,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达到整改效果以及污染严重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