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都城的城郭制定型与人口等因素之关系

2018-04-02 15:12李麦产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都城宫殿小城

◎李麦产

(河南大学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1)

一、城郭制述略

在人们的传统认知观念中,中国历史城市最鲜明的特征和外在表现形式是其巍峨的方形城垣,以及外围的幽深壕沟、高耸的城门楼阙等附属建筑设施。其实,在这种能够区别城邑内、外不同空间的有形界分之外,中国传统城市内部亦有一个怎样处理不同社会属性的主体被落实到什么方位或位置的问题。相应的长期历史实践与探索的结果,便是形成和带动了城、郭的分野与差异。

通常情况下,城、郭的空间关系表现为内城、外郭,即二者是一种圈层结构,又紧密地套嵌在一起,共同构成城市的整体框架。因此之故,对于传统城市的城、郭边界及范围怎样,以及二者分别所盛纳的社会主体又是哪些,当有一个清晰的厘定与把握。只有如此,才有利于从物理与社会空间等不同角度深化对中国古代城市的认知,在外形与内部等层面梳理清楚东方传统城市的属性及特征。

实际上中国传统城市的城郭制之型制的形成,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及演变才确定下来的。这种城市型制最初也仅是高等级城邑所采用,后来被更多的一般城市应用。所以,要讨论城郭制的渊源等,有必要从早期的都城入手。

概言之,早期都城的城郭制之完成、定型,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秦汉以后,都城及其他城市的城郭制得到普及,并被记录和保存在诸如唐诗宋词之类的文本里,成为一种久铭不灭的文化记忆或意象。而大量关于后世城市的考古资料,也证实了城、郭的确切存在及空间差异。

东周列国都城之所以会形成城、郭有别的空间格局,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与原因,与中国古代历史上城市所获得的第二次大发展有着密切关联。

简言之,春秋、战国时期,王权松弛,诸侯国自主性与独立性增强,由此滋生了都邑发展的内生力量,而频发的称霸和兼并战争又促使要素向都邑集中。处在这个阶段的列国都城,不断违反宗法血亲精神,在僭越关于王城之下的次级都邑具体尺寸的礼制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了规模的扩大化,而外附于都城的要素所聚集的方位等不同,则形成了各异的郭城增长情形或状态。

二、先秦城邑之型制的演变与城郭制确立

(一)城、郭问题

关于城、郭的内涵与功能及其始作者等,曾有不同说法。

《世本·作篇》说“鲧作城郭”[1],唐人徐坚《初学记》引“《吴越春秋》曰:‘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2],也就是鲧分别创造了卫君之城、守民之郭,城、郭在中华文明肇始即有分野与区别。禹为鲧之子,《艺文类聚·居处三·城》引《博物志》言:“禹作城……城郭自禹始也”[3],又把城、郭出现的功绩归于禹等。实际上,这是一种对历史的错误构建。

譬如杨宽认为,西周初年,以周公营洛即在今河南洛阳营建东都为端始,都城便产生了西城、东郭之别,并于春秋、战国时期为诸侯国所僭越而仿效,普遍形成西部小城联结东部大郭的格局[4]。然而,这种判断现在看来并不确当。

就夏商周三代都城之起源、发展的过程而言,可知彼时都城的城垣尚是单层或一重。因为在早期国家时期,尽管都城内已经凝聚了一定数量的异族人口等不同要素,但总体上还是以具有宗族血缘关系的“国人”为主,人数总量也不太多。这些“国人”往往又是享有政治、军事等特殊权利的同族人。君王、贵族以及“国人”间具有密切的血脉联系,彼此间的利益冲突、政治矛盾或军事斗争当不会很剧烈或尖锐。一般而言,此时都城所需要防范的威胁主要还是来自于外部的异邦、异族等力量与因素。在该情况下,修筑一重城垣或者挖掘一道壕沟,即可把本族所有阶层或层级的人们围护起来了。

三代时期的都城考古,尽管有一些城址似乎有大、小城之分,其实并不是当初同步建成的城与郭,相反,却是先筑、后增的情形。从都城遗址的平面格局中所揭露出来的好像是城、郭俱备的情形,恰是不同时期都城营建所保留下来的一种遗存。因为,是否有共存期,是判断城、郭同立并筑的重要标准[5]。而依此可知,先秦都城的格局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才真正形成了完整的城郭制,走完了由单一城制向双重城制迈进的漫长历程,并开始向外城、内城和皇城兼备的三重城制进发。

这种归纳,获得了较多的先秦城市和都城考古资料的支持,可具体例证并阐释之。

(二)先秦城制及城、郭之分

位于浙江余杭的良渚古城是目前我国所发现新石器时代规模最大的城址。对于良渚古城时期是否已迈进文明的门槛,姑且不论,仅就其城址结构而言,并不具备城、郭之分。尽管在遗址范围的中心区域发现了宫殿区,但所谓的宫城、王城及外郭的组织形态等[6],其实尚未形成。这是因为,良渚古城遗址实际上贯穿了良渚文化全部发展阶段,所谓的外郭部分,不过是良渚晚期人们在一些地势较高地方的居住地[7],而且从考古发现中,也不能确定宫殿区是一个封闭的区域,自然不能认定当时已有王城的存在。

位于山西襄汾的陶寺遗址,是目前所知我国刚刚迈进文明时代之后的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城址,其年代在公元前2450至公元前1900年。新近研究成果基本能够确定它就是尧都,是以尧、舜为领袖的唐虞联盟为基础的早期国家的中心都邑[8]。不过,虽然陶寺古城在考古呈现上有大、小城等之划分,但大城是在小城建成乃至毁弃之后才营建的,并不是一开始就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小、大城实际上是早期、中期城址的关系,不过面积扩大了而已[9]。陶寺古城也不是城、郭制,顶多是双城制模式[10]。

经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河南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二期城址,修筑和使用于公元前2400年至公元前2200年,是两座规模较小的城堡。它们东西并列,呈西高东低态势,但西城是在东城可能被河水毁坏之后修筑的。因此,西城稍晚于东城[11],二者自然也不是城、郭关系[12]。综合《竹书纪年·夏纪》之“禹都阳城”[13]、《世本·居篇》之“禹都阳城”[1]、《孟子·万章上》“禹避舜之子于阳城”[14]、《史记·夏本纪》“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15]、《水经注·颍水》之对阳城地望的注解“颍水迳其县故城南,昔舜禅禹,禹避商均,伯益避启,并于此也”[16],以及《左传·昭公四年》杜预注阳城山“在阳城县东北”等[17],可知王城岗遗址当为禹居之地,是夏王朝初期的其中一个都城[18]。

山东寿光边线王城址是一处大城堡套小城堡的古代城址,大致呈方形,小城位于大城的居中偏东南,大、小城垣均采取基槽夯筑而成。然而考古发掘和研究证明,小、大城堡之间有一个先后时序,存在使用功能上的以后代前的情况。与大城堡具有共时性的几处灰坑打破和叠压在小城堡的东南墙基槽上,说明小城堡修筑在前、大城堡修筑在后。研究者也认为小城堡的绝对年代距今3900年,大城堡距今3800年,进入夏代早期,大城堡或是在小城堡被破坏后,就地原址扩建而成[19-20]。因此,边线王城址也不是城、郭并存制。

河南偃师商城遗址是早商都城即西亳的旧地。一段时期,人们把遗址的东北部当作大城,认为西南部以围墙圈隔起来的是小城,它们是内、外城的关系[21]。而实际上,宫殿集中的遗址的西南部是营建于该遗址处的一期都城,遗址的东北部是后来扩建的[12],不过是营建于都城遗址上的二期。这能够从西南部即所谓的小城之围墙,被后来修筑的所谓大城的城墙夹裹等情况得到证明。有研究者重新梳理已发表的考古发掘资料,并参酌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偃师商城遗址之宫城、小城、大城分别修筑于早晚有别的不同时期,即三个部分与区域的修筑时间依次递减:宫城是偃师商城商文化一期的1段、小城不晚于偃师商城商文化一期的2段、大城当修筑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的二期3段[22],它们修筑于不同历史时期。郑州商城遗址是中商时期的“隞都”。考古发现,在宫殿区集中的商城遗址的墙垣之外,在南关及西南等地方还有城垣存在,而实际上后者并不是郑州商城遗址的外郭城,乃是周初大分封时期管叔虞所受封的管国之城垣,因而才会在城垣中发现含有商代的陶片[23],由此可知该部分建筑时间必在商代之后。

(三)东周时期人口因素对城郭有别的都城型制之影响

夏、商、周三代时期的都城,没有明显的城、郭之分。而且城、郭之分离,必然消耗大量物力与人力,在早期历史时期,实施这样的都城型制或空间格局处理,尤为困难。这也从施工技术的角度说明城、郭分离,都城既有卫君之城、又有盛民之郭的分野,不会发生得太早。

有相关研究指出,东周之前的中国早期城市,筑城目的与功能是卫君,以及保护贵族等人员的安全,之后才融杂进盛民、佑众的考量;最初修筑的是统治者的居住区等,如宫殿、宗庙,然后才补修或增筑了外面的城郭[9],而这个历史大事件在时间上的发生期或转折点,就是春秋、战国[24-25]。该时期也是古代文献中城、郭并称的现象增多的时候。譬如《管子》曰:“内为之城,外为之郭”[2];《孟子·公孙丑下》曰:“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等[14]城、郭并列,且对其功能、作用加以区分,是在东周。所以,这也从语言、文献学的角度说明,城、郭共同存在于同一座都城的历史现象,是在春秋、战国时候才普遍兴起和出现的。这其中,又有着历史契机。概括而言,就是历史进入东周之后,整个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发展,人口总量得到增多,周王室对诸侯国的控制力与影响力下降,周天子的“天下共主”地位不断丧失,物质财富的生产与包括人口在内的资源要素的增加,为诸侯国预备了向都城凝聚的客观条件,而春秋与战国阶段频发的战争,也在诸侯国外部制造了很大压力,促使他们只有加强都邑等的建设与防御,才能够确保生存或发展的目标。

换句话说,东周时期,整个社会的生产力由于铁农具与牛耕得到普遍应用而获得了较快发展与提高,为都城的扩大化夯实了物质基础。战争的外在压迫又促使包括人员在内的各种要素加速向都城集中,而都城旧有的逼仄空间却无法满足这种需要,便开始普遍兴修外郭城。这已为鲁都曲阜、郑都新郑等都城考古和文献研究所证实[21]。

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国都城,发挥其聚集功能和虹吸效应,不断收纳四方徕民。一方面造成都邑之外的鄙、野之人相对减少,出现城乡之间对人口的争夺,产生诸如《管子·权修》所言的“野与市争民”的情况[26];另外也使都城空间进一步增密,隙地减少,增加了都城空间内的社会紧张。但是,大量的新附民众无法全部进入都城内部,有的就蚁附在都城外围,越积越多,终成大观,这就需要增筑郭城以解决这些人的安全保护。例如,在楚国郢都(今湖北荆州纪南城)之外,考古发现有大量的居住区[27],可能即是向都城聚集的人口之所在。

三、列国都城地形地势与添附之外郭的方位

在对战国时期诸侯国的都城进行汇总——尤其是对中原诸侯国代表性都城的结构型制进行对比分析之后,又确实发现它们似乎在布局组合上存在一种西部是小城、东部是大郭的特征,在空间上有一种宫殿或王城等在西部、主要居民区与工商业区等在都城东部的历史现象。

其实,这更多是由大多数都城营建所在的东亚大陆的总体地形、地势所决定的。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地形地势呈西高东低、北高南低的态势。都城地址选择以及营建,首先需要确定一个高亢、安全的地理条件。这样,都城营建过程中往往会把主要或重要的建筑及区域放在西部或北部,从而有利于形成一种居高临下的统摄,也能够避免来自外部的威胁。当然,这是就整体情况而言,不排除个别诸侯国都城因为所在具体地理环境与地势的差异而出现的例外,如楚国的郢都,其宫殿区即在东南部,即是因为此处有凤凰山,地势相对高亢一些,安全防御更为有利。再如齐国都城临淄位于鲁中山地北麓的山前平原地带:其北,面对华北平原,其南,则是稷山、牛山,东、西两侧分别是淄水与系水,齐都临淄的地势由南而北略微倾斜[28]。然而,这种具体、个别都城的例外的地形、地势情况,并不能改变通常诸侯国都城在地形地势上的西北高过东南、故而都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的特征——而该情形直接与新生的都城之城郭所可能被允许的添附方位密切相关。

为了确保都城安全,附属或凝聚在原来都城形态格局之外的新增人口等要素,通常不会被允许附着在西、北两侧,因为那里往往具有居高临下之优势,便于军事进攻或人员翻越等。如此一来,后来聚集到都城的人口等,除部分涌进都城内、从而提高都城密度之外,更大量的民众只能被允许凝聚在都城的东、南部的外围,遂造成都城的南部、东部优先增长的结果,而当进一步修筑外郭墙垣把附属的增长部分也圈围到扩大化的都城时,就呈现出一种郭城在东或东南、南部的情景。

当然,这并没有考虑都城营建、增修与列国之间纵横捭阖的邦交关系等。倘若再参酌此因素,列国都城的城郭格局的形成可能会更加复杂一些。楚国逃臣伍员帮助吴国修筑城备时,就把与越、楚斗争相关的威胁因素考虑进来,诸如哪里开设城门,哪里不能,就是其体现。《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载:“阖闾欲西破楚,楚在西北,故立阖闾门以通天气,因复名之破楚门。欲东并大越,越在东南,故立蛇门,以制敌国”[29],自是很清楚。

还有都城的城郭制由灭国原因所造成的另一种情景者。例如,作为郑韩故城的新郑,其东、南滨溱水与洧水,应是不便于跨越此两道水系而向东、南扩张的缘故,当韩国灭郑并迁都新郑的时候,就把王宫从东部迁移到西城,空出了原郑国都城所在的东城,后者遂演变成韩国新都的郭城部分。

关于韩国定都新郑时候的宫殿,是否继续沿用郑国的宫殿区,认识不尽相同。有人认为,郑国被韩哀侯灭国之前,其宫殿区就在西城内的小城,而韩国之宫殿沿用之[30],小城或王城自始即在西城。也有人认为,郑国原来的宫殿区在东城,韩国灭郑并把都城由阳翟(今河南禹州)迁到此处后,于西城另营宫殿,而东城西北部所发现的大面积夯土,或是郑国早期的宫殿区[31]。后一种看法更接近历史真实。

郑韩故城遗址的东、西城之间的隔墙,俗称“分金岭”,清乾隆《新郑县志》曰“分国岭”或“分国城”[32]。依据考古资料,该隔墙修筑于战国中期[33],当为韩灭郑并迁都新郑时所建。分析和推究隔墙叫“分国岭”“分国城”的原因,似已蕴含韩都新郑后,有意要实现与原来郑国在都城空间布局上的区别。综合诸情况,韩、郑的宫殿区很可能不在新郑故城的同一区域,即韩国在西城的宫殿区是迁都郑城之后所新建,而郑国的宫殿则在东城。

四、结论

关于在东周之前甚或之际,西城、东郭的都城型制是否形成与存在,应当进行严谨、具体的分析,在全面研判文献与考古材料的基础上,提炼出符合历史事实的结论。如李令福就结合秦都咸阳这一实例,论证了西城、东郭的都城型制在战国时期就不是一体遵循的普遍规律,至少不为秦都咸阳所采用[34]。

其实,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国都城,即使出现了城、郭分野与分离的历史现象,但都城的城与郭之不同部分,也不是同步营建的。城、郭之分的历史逻辑是:通常在诸侯国立国的时候(西周初年),仅营建了具有单层城壕的都城,以捍卫封君及同族的“国人”等;东周以后,伴随人口等要素资源向都城的凝聚与集中而扩建了都城、增筑了外郭部分。至于在原都城的哪个(些)部位实施扩建或增建外郭——也就是都城空间实现放大的增长点或区域在何处,是诸侯国根据、斟酌其都城外围的地形地势,以及外部敌患可能进攻的方向等因素而确定的。有的诸侯国会在原都城内部或近旁划定一个区位,加固、增修之后作为封国之君所居的小城、王(公)城,而都城其他区域或连同增附部分则一同嬗变为郭城。齐国都城临淄的城、郭之形成,即属于在原都城之西南部划定、营建齐王所在的小城之情形。这种历史关系能够为齐都临淄整个东北部的大(郭)城之西、南城垣,分别被位于西南一隅的小城的北、东城垣打破与夹裹等考古发现所证实[35]。而赵国都城邯郸,则是直接离开原都城范围,在毗邻的西南方位另筑呈“品”字形分布的小(王)城,而为考古资料所佐证的营建时间要更早些的大北城[23],则演变为了郭城。

总之,早期都邑的城垣只有一重(层),而且也主要用于保护和捍卫君主等最高统治者的安全需要,内中布列的是诸如宫殿、宗庙等高等级建筑,以及冶金、铸钱、玉石制作等手工业作坊,和一定数量的其他相关服务用地空间,从而造成早期都邑在一定程度上仅是宫城的历史事实[12]。而春秋之后,在诸侯国都邑不断扩大化的过程中,较普遍地出现了外附之郭;集中、凝聚而来的人口等要素,主要分布在宫(王)城之外、郭城之内,产生了城、郭分离的现象。城、郭之分至此成为我国都城营建史上的一个重大转变。春秋、战国时期都城的外郭的形成机制和动因盖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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