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重庆 400067)
新农村建设资金,即我国政府为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扶持新型农民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监控,是我国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进行规划、掌控、监管、考核等工作的总称。
从受托经济责任论中可以得出,完成、确认受托的责任,是会计的根本目标。判断被委托人对被委托责任的完成程度、可依赖程度,是提供会计信息的作用,也是会计的职能,而不是它的目标。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与代理理论相通,它们都将会计信息认定为关于三个层面的受托责任和代理关系,也将会计的目标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首先是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受托责任,这也是与管理会计相关的目标;其次是单位与投资者之间的受托责任,这也是与财务会计相关的目标;最后是单位与国家、单位与社会之间的受托责任,这也是与社会责任会计相关的目标。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要求委托人对受托人进行与经济相关的监督行为,这就解释了“审计”一词。随着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审计也得到了不断的更新与变革。因此,这就解释了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的使用与资金的监控之间的关系。
《审计法》中,提及到农村资金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县(含县)以上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和乡(含镇、街办事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这些机构负责该区域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在业务上,由县区以上的国家审计机构进行领导与监察。目前,我国缺乏一部普遍性的关于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法律法规,又因为新农村建设所涉及的部门过多,因此,农经部门,成为了我国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
(一)新农村建设资金监控的基础较差。当前的新农村建设的会计、审计基础较差,会计、审计工作不合理,会计核算不清晰,记录不全;资金监控机构无法依据相关的会计资料来完成审计工作,因此不能保证审计的真实、有效。农民对资金的审计意识缺乏,建设中相关机构也没能得到农民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二)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管制度建设滞后。目前,我国的审计还没有明确地涉及农村审计的部分,对农村审计的建设缺乏规范化工作,对农村审计的性质没有明确的表达,它仍处于自发形成的阶段,没有法律的有力支持。因此,农村审计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没有权威机构对审计人员进行合理、统一的安排,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安排不足等。
(三)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专业审计人员人数不足,他们过于单一的知识结构以及较低的综合素质,直接与审计效能挂钩,使得审计工作的难度增加。非全职审计人员在整个农村审计人员中所占比例较大,审计人员的多次调动又增大了其工作的波动性、不确定性。在农村的审计人员中,缺少懂风险、懂管理、懂法律的综合人员。
(四)资金的管理层级过多。在我国,地方的财政由四个等级构成。从我国的财政实践看,由于分税制的原因,在很多区域,“市管县”的管理固定模式既没有拉动乡镇经济的发展,又变为了集中财资、加快建设的体制工具,使得乡镇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够。
(五)缺乏资金使用决策程序。新农村的建设,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安排资金的使用,并遵循农民的想法。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公,新农村建设资金进行使用时,应该听取农民的意见,要努力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能动性。乡镇政府要做出实质性的工作,不可以袖手旁观。资金决策过程中,要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采取合理有效的决策程序。
(六)资金支出监督不力。当今,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监督现状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资金监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对不合理进行资金监管的工作人员没有强制性的规范,于是,相关人员对监控工作缺乏责任心,导致了资金浪费、使用效率低下的不利局面。二是对资金监控的手段不适应实际情况,日常监督不足,更多的是不定期检查;事前事中的监督不足,而过多的事后监督;整体的监督不足,特定部分的监督过多,监督无法深入。三是对资金的监控没有明确的评判准则。四是缺乏群众监督基础。
(一)新农村建设资金监控制度规范化方面。规范化的资金监控制度、会计基础工作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控提供有力的保证。所以,新农村建设必须首先做到对农村财政部门的资金监控制度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基础的会计工作,采取合理安排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人员各司其职、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责任等方式,从而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控水平。
(二)新农村建设资金会计核算方面。新农村建设应强化农村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培训,强化会计人员对相关会计工作和流程的熟悉度,熟练把握会计专业性能力。另外,想要进一步改善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审批、监管工作,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控水平,就必须做到不断地完善其会计制度,这是基础。最后,新农村建设资金监控所涉及的部门干部的职业培训、素质培训也很重要。
(三)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为了减少资金的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必须要保证每日资金核算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相关机构应在资金使用前对其进行预算工作,在资金使用时做到各个步骤的监控与各个项目的监控,在资金使用完成后,又对其总结经验。严格执行资金的支付标准,保证资料的落实、手续的齐全、票据的规范。
(四)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方面。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督工作主要表现为:完善资金监督制度、责任制度,合理规范监督工作;增加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次数,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规范工作行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并在信息平台上公布其抽查的结果;号召农民积极参与到建设中来,做好基层监督工作。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来看,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资金监控的影响不容小觑。本篇论文对新农村建设以及其资金的相关制度、来源、使用、监督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对资金监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探讨,最后也总结了处理问题的措施。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我们需要循循渐进,不断地与时俱进,更需要共同努力,为我国新农村的建设铺砌一条更平坦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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