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0)
目前,湖北省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突出。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艰巨。三是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十分严峻。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问题不解决好,极容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湖北省的就业形势比较复杂,既有国内普遍存在的就业问题,又有自己独特的就业形势。概括来说,湖北省的就业形势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由于经济减速和人口拐点的到来,湖北省的劳动力市场出现供需双降的现象。从劳动力需求来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1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6.63万人,而2016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降为70万人,同比减少18.6%。从劳动力供给来看,由于湖北省老龄化加快,湖北的劳动力供给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从2003年开始,湖北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步加快。2016年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673.8万人,比2015年增加27.8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45%,比2015年提高0.41个百分点。
根据湖北省人社局的数据,2014年湖北省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3.10%。虽然公开失业率不高,但湖北省的隐形失业现象却广泛存在。特别是随着湖北省经济增速的不断下降,其隐形失业问题已不可忽视。与传统的隐形失业主要分布在农村不同,湖北省的隐形失业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以往的隐形失业主要由于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导致,如今湖北省就业呈现出一些新的问题。农民工职业不稳定,工作不充足,加上湖北省地方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导致部分企业人员臃肿现象严重,湖北省的隐形失业现象正日益严重化。
湖北省的产业结构经历了“一二三”到“二一三”到今天的“二三一”的变化,而湖北省就业人口分布一直保持为“一二三”不变。湖北省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在不断下降,但是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依然居高不下,2013 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高达 42.85%。第二产业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比较低,2013 年仅为 21.50%,湖北省第二产业就业吸纳能力依然不够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不断提高,由 1978 年的 8.94%提高至 2013 年的 35.65%,第三产业就业吸纳能力不断增强。1994-2013 年间湖北省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协调系数呈现下降的趋势。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发展的不协调,使湖北省的就业问题更加复杂化。
从2008年开始,湖北省逐年推出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湖北省政府于2008年10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扶持对象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城乡所有需要对象。此前就业政策扶持对象主要是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新政将对象扩大为城乡所有需要就业的对象。湖北省政府2015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包括“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28条意见,其中直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多达12条。2016年2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仅2016年,湖北省就出台了18条新政,全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其中,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到2017年扶持5万名大学生创业,包括创业项目资金扶持、担保贴息贷款、创业培训、场租减免等具体内容。综合湖北省出台的创业政策,有扶持农民工创业,有促进大学生创业,有推进下岗工人创业,总体来说湖北省的扶持创业政策较为丰富。
湖北省政府这几年来一直努力治理和改善湖北的创业投资环境,并出台了相关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营造了有利于创业投资区域性综合市场环境,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从《湖北省创业投资发展报告》的统计来看,湖北省创业投资的公司数量少,资金规模小,融资渠道窄,发展相对滞后,少数创业投资公司还未进入真正意义上的风险资本操作等,又由于观念滞后、机制等原因使得湖北创业投资尚未形成一个产业链。同时也说明了湖北的创业投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扶持不到位,相关税收制度不合理。无论是国家还是湖北省,都在研究对创业投资政策扶持和优惠办法,但现在创业投资支持政策仍然是财政支持多于税收支持。在税收支持上,也只是为数不多的地方对为数不多的创业投资机构套用高新企业待遇,执行“两免三减”政策,虽然有胜于无,但它不符合创业投资长期性、波动性特点,在税源上又普遍将创业投资机构作为一般纳税户,存在双重征税问题,大大削弱了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2.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创业投资是一项集金融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制度创新的综合创新,当前实行的公司法、金融法、税法、市场交易法等诸多条款,比如实收资本制问题、创业资本资金来源问题、全额对外投资问题、政策支持体系问题等等,已经不能适应甚至制约了创业投资发展步伐。
3.未形成一个稳定、有效的融资渠道。目前湖北省创业投资公司大多数除了注册资本金外,再无资金来源;同时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大量民间资本尚未启动;加上退出渠道的不通畅,使得创业投资无法达到资金的增值和良性循环,从而无法吸引新的创业投资企业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显然要使创业投资的资金规模来一个较快的增长,急需构建稳定、有效的融资渠道。投资和融资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资金是维持企业运转的血液,资金来源的稳定、运用的合理与否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融资难的问题,成为当前阻碍创业投资的最大的瓶颈因素。就目前而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服务对象都相对集中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得到贷款很少。
机会型创业是创业者为了抓住商机,不是为了生存而进行的创业。这类创业企业所带动的就业效应大于为了生存而进行的生存型创业。(李贤柏,2016年)机会型创业对就业的效应并不总是正面的,机会型创业既会产生岗位创造效应和供给方效应从而促进就业,也会对已有的岗位产生挤出效应从而摧毁工作岗位。机会型创业既会直接影响就业,也会对就业产生深层次的影响。
1.机会型创业对就业的直接效应。机会型创业产生的就业直接效应是指机会型创业对区域劳动力市场就业的直接影响,是岗位创造效应和挤出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岗位创造效应是指机会型创业进入市场后直接创造的工作岗位。齐韦娜(2014年)研究显示,在岗位创造效应上,机会型创业和生存型创业并无明显差距。挤出效应是指机会型创业导致现存企业市场份额降低或者退出市场,进而导致经济中工作岗位存量的降低。如果新企业的进入使现存企业退出市场,或者新企业的出现是由于现存企业将特定的业务或工作分配或外包给新企业而导致的那么新建企业对区域工作供给的效应就相对有限。曾湘泉(2015年)研究发现,国内新建企业对就业的挤出效应非常明显且持续时间较长。
2.机会型创业对就业的间接效应。间接的就业效应是指新企业进人市场后对市场整体产生的影响所导致的就业变动,又称供给方效应(Fritsch等,2013)。从长期看,如果创业带来的竞争,刺激现有企业改进自身绩效、加速新技术的采用和产业的组织创新、扩张创新的范围、为产业和市场提供创新的方向,会使包括现有企业在内的市场上所有企业创造更多的岗位,产生更大、更积极的就业效应。尽管这是创业带来的间接就业效应,但产生的影响有可能大于直接的就业效应。由于挤出效应的存在,机会型创业对就业的直接影响并不总是正的。正是由于新企业的创建在长期促进市场供应方的改善,使新建企业对区域就业增长率可能呈现出总体的积极影响。
机会型创业对就业的影响具有滞后性。也就是说,机会型创业可以带动就业,这种带动作用不仅发生在企业建立之初,而是分布在企业建立后一个长期的过程中。Fritsch和Mueller(2004)就创业带动就业的滞后效应提供了一个模型,使用德国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创业对就业的影响在前0-1年为正,2-6年为负,6年后为正,第8年达到峰值,第10年开始衰落。在Fritsch和Mueller的研究基础上,很多学者利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不同行业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滞后效应进行了研究,研究结论都有一个共同的规律,创业企业的出现会对地区就业产生大约长达10年及以上的影响,这种影响呈平卧S形。在创业初期对地区就业影响为正,在创业中期对地区就业影响为负,在创业后期对地区就业的影响为正值。一些学者利用我国的数据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也进行了研究,曾湘泉等(2015)利用我国1996-2012年的省级面板数据研究发现企业建立0-2年内就业效应是正向的,2-10年的就业效应为负向,10年后的就业效应为正向,与OECD国家比较,我国挤出效应持续时间更长,供给方效应出现时间要晚一些。
机会型创业的前期,主要对就业增长产生正向的影响。从短期来看,机会型创业对就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岗位创造效应。由于时间较短,旧企业还来不及退出,对进入行业的已有岗位的挤出效应并不明显。从中期看,新企业失败退出和竞争者之间的替代作用占主要地位,因此企业在创建后的中期对就业存在消极的影响。这期间新建企业对就业的效应为挤出效应。新企业建立带来的直接的就业创造会随着其带来的挤出效应或随后的失败倒闭所造成的岗位消亡而消失。机会型创业中期对就业的影响体现为岗位创造效应和挤出效应的合力。从新企业创建后的第十年左右开始,再次显现出对就业正向影响。在机会型创业后期,创业企业促进了区域经济供应方的发展改善,显现出对就业的积极影响。前期创造的岗位被挤出效应抵消,在后期机会型创业对就业的影响由供给方效应占主导。
湖北省创业投资业近年的发展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就政府而言,最能有效推动风险事业发展的,不是筹集风险资金和亲自运作项目,而是以发展高新技术为目标,构建一个有利于创业投资业发展的体系,发挥创业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巨大推动作用。在继续加大对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的同时,应尽力为创业投资行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借助创业投资大环境的良好势头以及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湖北省情况,制定相应的创业投资地方法规,使创业投资鼓励政策法律化,从财税、金融、投资、资本退出和收益分配等环节,为创业投资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通过制度建设,保证经营者风险和回报对称;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和投资环境,以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的进入,弘扬创业精神,推动优秀创业的出现,加快湖北省创业投资的快速健康发展。
湖北省创业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创业者自有资金和非正式投资这些私人权益资本,却缺少鼓励私人权益资本投资的政策,造成一方面创业企业缺资金,另一方面民间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加强对创业的金融支持,才能有效地推动湖北省的机会型创业,进而解决湖北省的就业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
1.建立中小型企业股权质押贷款机制。中小企业的股权资产因企业的发展不确定性而具有很高的风险,很多成熟的商业机构不愿意接触这样的股权,因此中小企业实属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法通过股权置换资金。这就需要政府搭建质押贷款的平台,引导商业机构基金的流向。
2.完善风险投资促进机制。完善风险投资促进机制。研究制定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财政有限补贴损失机制和所得税别贴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组建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公司,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投资金、私募资金、产业资金、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开展创业投资,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
湖北省拥有众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力量雄厚。将众多科研成果高效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能极大地加快湖北省机会型创业的步伐,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助于解决湖北省目前面临的就业问题。
1.进一步建设湖北“中试”配套基地,加强机会型创业的成功率。中间性试验(简称“中试”)是企业产品在大规模量产前的较小规模试验的统称。据调研显示,经过中试的科技成果其产业化成功率可达80%;而未经过中试的科技成果其产业化成功率只有30%。“中试”基地在调动科研机构积极性、提高科研成果的转换率方面都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湖北省教育和科研机构云集,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就需要建立旨在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通过必要的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工业化考验。
2.强化科技创新孵化器的服务功能,为机会型创业企业创业成功创造良好的条件。湖北省拥有众多的科技创新孵化器,但现有的孵化器已经满足不了企业发展的需要。湖北省政府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孵化器的功能,使其更好的为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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