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林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有抵扣,否则没有意义。而有意义虚开的抵扣来源有三大类:留抵税;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二)虚列进项税额;外购抵扣凭证。显而易见,利用留抵税;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二)虚列进项税额的虚开就是源头虚开(批发),利用外购抵扣凭证的虚开为非源头虚开(二道贩子)。
当购买者不索要发票,纳税人会隐瞒销售收入,造成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就形成了留抵税。此外,还有政策性原因造成的留抵税,如“低征高抵”。不过,随着国家对部分行业的留抵税给予退税,这一潜在虚开风险被部分消除。留抵税可以抵扣销项税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纳税,还可以收点“开票费”,何乐而不为?不过,留抵税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因此,纳税人为了消除“关注”,就会想到虚开专票,一来可以增加开票收入,二来可以降低被税务稽查的风险。
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二)表虚列进项税额主要有三类:一类是虚列农产品进项税额,一般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是虚开收购凭证(伪装式);一种是不虚开收购凭证(懒惰式)。这两种办法操作容易,且税务部门不好制约,成为虚开的重灾区。至于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虚列“外贸出口退税证明”、“过路过桥费”等进项税额,因过于明目张胆,虚开有限。
通过上述分析,应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源头及重点在账外经营及农产品经营上。
既然虚开发票的源头及重点明确,税务部门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进行遏止。只要从源头上遏止了虚开发票,外购抵扣凭证虚开、偷逃税、出口骗税都会成为无米之炊。
通过两种方法遏止账外经营,一是利用电子支付手段遏止;二是利用商业模式遏止。
1.利用电子支付遏止。随着移动支付应用的推广,零售商和其他线下商家的二维码已经无处不在,如今,年轻消费者很少带钱包或者现金出门,这就为税务部门遏止账外经营提供了条件,只要对纳税人的电子收取款项进行查处,就能让账外经营现形,进而压缩虚开发票的空间。
2.利用商业模式遏止。有些行业根本不能盈利,但还有纳税人在经营就说明有问题了,从事黄金批发业务就是一个不能盈利的商业模式。本来黄金交易价格透明,利用信息不对称赚取差价很困难。加上黄金容易携带,不需要物流,直接从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非常方便,根本不需要二道贩子。此外,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有的还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而地处二、三、四线城市的黄金批发户想与之竞争,门都没有。实例也证实了从事黄金批发业务不存在,如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国际金价大幅下跌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低价进高价出的商业模式根本行不通。从全国近五年破获的虚开黄金发票大案来看,此期间外购黄金进行账外销售都比进货价低0.5元-0.8元/克不等,这也说明低进高出的商业模式不成立,其“醉翁之意”很明显,就是进行账外经营取得进项税额。
也许有人会说账外低价销售黄金的回报是不用开票,但其虚开发票的黄金销售单价就比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价格高,这就更不符合商业规则。假如税务部门对不盈利的黄金批发进行干预,就能遏止黄金票虚开。
1.利用收购贷款判定。正常的农产品收购企业,由于农产品收购季节性强,收购季也就二、三个月,而大规模收购农产品需要的资金比较大,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纳税人通常都会从农发行货款,并且农发行的贷款实现封闭运行,即钱随粮走、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如果一个企业经营农产品数量可观,而且没有向农发行等银行贷过一分钱,基本可以断定该企业有虚开发票的嫌疑。
2.利用商业环境判定。受制于交通管制、物流及仓储费用高等因素,一般来说大一点的城市是不适合大规模农产品收购业务的,如果有农产品收购业务,并且还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来说就有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利用国情判定。我国是少林国家,加上砍木材受到严格的管制,没有大量木材收购,如果一个企业有大量的木制品销售,并且没有适用税率为16%的进项税额,极有可能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过去,国家实行“黄箱”补贴办法,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现在实行“绿箱”补贴办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此,财政部门建立了农业生产者信息资料,涵盖农业生产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耕地数量等信息资料。借助这些信息资料,结合农产品产量测算,将每个农业生产者的产粮数量扣除农业生产者自用部分,就可以比较准确地算出一个农业生产者可出售的农产品数量。据此,就可以建立一个县(市)范围内农业生产者可出售粮食数量信息核对数据库,利用数据资料对企业收购数量进行比对,这样就可防范虚假收购农产品行为。
一是税务机关在回复《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时,建议附带该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的复印件,或者通过授权,能从金税三期查询该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这样做的好处是能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如内地某企业大量销售木制品给沿海的某外贸企业,由于受当地政府的保护,回复是真实的,假如有该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委托方的税务机关从申报表发现该企业的进项税额只有10%的税率,没有税率为16%,可以判定出企业没有消费电力及外购木制品,生产不存在,直接就不给予退税。
二是合理设置岗位。目前,税务部门还没有专门的纳税申报表审核岗,意味着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得不到及时的审核,建议税务部门要转变观念,要加强对纳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的审查。只有加强审查,才能发现问题,让虚开发票无法得逞。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目前,税务部门的培训与实践脱节,许多人员还不会审查纳税申报表及会计报表,不能从表中的逻辑关系发现问题,建议加强对申报表的审查知识培训,以提高税务机构合并后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遏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势头,确保国家税收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