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日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将于2018-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2018年,对全国37个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均安排奖补资金。2019年和2020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省份予以奖补。其中,2018年,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按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规模排名分别位于前9名、前7名、前9名,共计25个省份进行定额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各省份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分为档。2019年和2020年,对按上述办法排名且上一年度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省份进行奖励,并提高奖励标准,每个年度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加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