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威(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 100086)
建构理论是对施动者结构问题一个相关的解决办法。它将施动者和结构观念化为互构的和互相决定的实体。这个意义在后来将会体现的更加明显,但我首先想在科学的信条(philosophy)之下,用经验主义去思考在科学现实主义中建构主义的哲学基础。以及当下对于后者的一些讨论。这个题外话对于我的题目是非常重要的,是因为经验主义者的表述中对社会科学家关于科学的概念化的持续性霸权,以及一个真正的可能性,那就是怀疑论者用这种表述来结束掉建构理论中的一个再生的方法论(generative approach),那就是将结构理论化看成是形而上学的。从原则上,相比于经验主义者,科学现实主义可被成为一种科学本体论。尽管它包含了不可观测的再生结构。然而,科学现实主义没有为社会生活授权这种本体论(在这个案例中,也就是主体结构问题)这对于建构理论的本体论来说,是一个必要的条件。
科学世界的内在逻辑(philosophy)是在实证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关于什么才应被称为“科学理论”的广大范围之间游移的。不论是在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当中,这是关于本体论,世界观,和性质判定的之间争论的基础问题。我的主要精力将放在将经验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放置在这两个与结构施动者议题与建构主义相关的议题下进行讨论。而不是去回顾他们之间的争论:1)将本体的身份像结构一样作为不可观察对象的合法性。2)正常表述与科学解释的逻辑,如果现实主义者的位置在这些问题上看起来是不具有说服力的这是由于他们是:一个关于科学现实主义的原则上的一条争论是:“他们声称要创造出一个比经验主义实践调查更好的观念,一个较为次要的程度,换句话说,现实主义假设,认为科学家是最终决定什么是科学的,而非哲学家。这与经验主义相比较是非常明确的,人为的重新构建一个什么是科学家,或者他们应当去做些什么,确是,至少在某些观点上,新现实主义者和世界理论体系是有争论的。隐蔽的科学现实主义者这两者在方法论的陈述中,都保持在实证主义的叙述范围之内。但是,他们的调查实践并没有遵循科学现实主义模型方法论叙述,这个失败启示了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原来的争论。那就是社会科学因其不够科学而贬斥其不够成熟。一个现实主义者可能批判,这是远离讨论情境之下的,实证主义关于自然科学的看法是,社会科学理论主流是基于他自己在这种理论上的匮乏。
第一个现实主义与实证主义的争论焦点便是,本体论上的可观测性,实证主义者倾向于将现实等同于经验知识,就此意义而言,如果我们无法直接感受到他们的存在,那么他们是不愿承认这种实体是存在的。至少在原则上是这样,对于那些不可直接观测的实体他们当中大部分持有不可知的论调。例如:夸克,公共事业和生成结构。我们应当替换用解释理论来描述这样的实体。这些理论在此是被嵌入为功能性的,而不是现实主义的理论和理论议题。对于组织和预测经验是有用的工具。但有太大的风险去用错误的实体去证明一种诱因。这个影响在理论层面上是被看作真的。但他是不可观测的实体和过程。此外,经验主义者实际上是将本体论置于认识论之下。存在与否,是我们经验感知的一种功能。相较于经验主义者对于诱导推论的摈弃。在原则上,科学现实主义认为其是可以被观测的。或者是他的这种操作,允许我们在可观测的世界中与这种效果产生互动。但是,事实上,我们可以运用(关于无法观测的)原子内部结构来制造可以摧毁城市的原子弹,是现实主义去像我们今天所认为的一样去相信这些结构的存在。这些论文对于我们的建构时非常重要的,因为与实证主义相比较,在这种视野下谈到不可观测或不可通约的社会结构,是非常真实合法的。只要他们有可观测的影响,或者可被行为体操作。原则上我们可以说出无法被观测的社会结构的大部分事实,换句话讲,生成结构将作为一个科学结构而非是形而上,超自然的。科学社会主义者一般会引出两个基本的论据来支持这种诱导的介入。和本体论上的不可知论,“不可缺少的”论据的支持者说,现实主义者对理论层面的解释,对于社会科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的实践操作的意义是起到不可缺少的作用的。物理学家不会假定和创建一个关于夸克的测试,一个社会学家也不会假定和创建一个关于公共事业和生产模型的测试。如果他们除了这些实体其实还是不可观测的话,他们其实不是真实有效用的。奇迹论据的支持者相应的在科学现实主义是使得科学实践理性智慧的必要条件。而且这是解释物理在世界中的胜利是一个有力的解释。如果成熟的科学理论至少一部分与现实的深层结构相呼应。那么科学的成功将成为一个不可解释的奇迹。当然,他们当中的一些论据都是依靠着成熟的理论。但在社会科学领域可能要比在自然科学领域更加有说服力。尽管微观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是这样地位的准备选人。但社会科学理论延伸的一个相关性的弱点便是,他们并不危及科学现实主义者的两个观点,这是一个良好的建立完美正当性。科学实践将以不可观测的实体来说明可观测的行为。对于这个实践的接受并无任何的假定。科学家必须仍然直接引用证据来证明他们关于本体论的论述是可被修订的。但出于同样的原因,科学家是这些权威的仲裁者而非哲学家。实证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的差异是在本体论的补充是在第二条轴线上。科学解释的内在和要求,传统上看,有两种有竞争力的看法是具有科学解释力的,实证主义或非方法论的观点的解释包含关于这种法律规则性的现象级假设。现实主义展示了对潜在因果关系的识别。这个机制就是在这个环境下物理造就出来的,近年来,科学社会主义者观点的复兴,与重新攻击休谟的因果关系所重合。这也支持了经验主义者的解释。在休谟的模型当中,因果关系是世俗的连续所遵循的事件。
事实上,尽管新现实主义和世界体系理论所用的方式大有不同,但他们都运用了国家(权力,利益)和系统结构(polarity 极,relation of unequal exchanges)去解释国家的行为。
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缺乏一种不证自明的方式去将这些实体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概念化。正是由于这种方式的缺乏,才通过社会科学被动,急切的出现了大量多种多样的主题—结构关系的观念化。每一种都反映出他们在当下理论论述的一种特定的哲学或实践的思辨(commitment:承诺,保证;委托;承担义务;献身)(我自己采用了“代理人”或“结构”这样的话语,因此不是中立理论)。无论如何,撇开他们之间的不同,“行为体—结构理论,”“部分—整体”“个体—系统”和“微观—宏观”问题都映射了一个同样必要的元理论— 都是出于以解释社会行为为目的的需要,是一些对本体论以及社会行为体或代理人(本文指国家)(标注:作者同时使用了agent 和actor 这两个词语来表示与社会结构相对应的客体)和社会结构(本文指国际系统)之间的解释性关系的理念化。
一个是从本体论上来讲,另一个是从认识论上来讲的。首先,基础的议题关注的是行为体和结构的本质,因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潜在互相关联的/暗含互相关联关系的。换言之,这些实体是什么?(或者说,以社会结构的角度来说,他们都是实体吗?),他们互相之间是如何关联的?有两种基本的方法来着手该问题:使一个研究主体在本体论上是原始的/简单的,或者给他们一个平等的或非简化的本体论地位。根据设定原始主体的不同,可能将会产生三种关于本体论的不同答案,(基于对结构和主体关系处理的不同,会产生三种不同的本体论)我将他们成为个人主义,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名词结构强调状态),和建构主义(structionist)(动词结构强调建构这一过程)。新现实主义和世界体系理论的主体分别是第一个和第二个。他们无限的还原/缩减/使变弱了两个研究对象当中其中的一个。于是,新现实主义者减弱了国家系统结构对他的构成要素(也就是国家)的性质和互动关系的影响。然而,国际系统理论减弱了国家(阶级)代理人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再生产要求的影响。从另一方面讲,建构主义,是通过给予两个研究对象平等地位的方法,来避免我刚才所提到的个人主义和结构主义所导致的那些不良后果。但是,与成为“两全其美的”(best of both worlds)简单的综合化大大不同的是,建构主义对于施动者—结构的观念化要求是非常确切的。这种观念迫使我们对(国家)施动者和结构的一些基本特性重新进行思考。作为相互影响的彼此,这也允许我们通过用施动者和结构来解释他们各自的一些关键特质,以此将代理人和结构视为“互相决定的”或是“共生的”实体。
在社会理论中被称为本体论的这些方法,限制了其看待施动者结构问题是所采用的认识论视角也限制了社会行为理论中对于不同解释的选择与整合。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认识论问题。一个是关于施动者和结构在不同的解释范式下各自相应的选择。这种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动者与结构被普遍视为非常重要性质的类型。因此, 社会调查的方法是将人作为可反映的,目标直接的对象,比如种族选择理论,对于施动者的解释概括的说是,“翻译性质的”—它是就施动者的目标,信念,及自我理解来计算的。另一种是只将人看作刺激物混合的有机体—比如说行为主义—对于施动者的解释是一种形式上的机制互相关联模式。这与“遵守”结构主义的理解情况相似。社会理论在个人的特质中减少了结构的影响,通常将结构的解释作用,理解为束缚之前就已存在的施动者的选择的因素之一。这些已经观念化的系统结构,作为非简化的实体,常常使得这些理论把结构理解为产生的或者是解释施动者们本身。第二个认识论所关注的问题是在社会理论中的任何流派当中,施动者解释与结构解释之间的相关性。这是这篇文章中 第二重要的议题,因为这是新现实主义者和世界体系理论者都同意的,那就是一个恰当的国际关系理论必须是“更加结构的”而不是“以施动者为参照的”。尽管,他们对于这一要求的理解是非常不同的,我接下来将要展示的一个分歧是他们在在本体论维度探究施动者—结构问题时所使用的范式相关。
从国际关系理论的视角来讲,新现实主义个人主义者对于施动者—结构这一问题范式最大的缺陷在于他没有为发展一个详尽的国家理论提供基础,不难看出这件事是至关重要的。在将一个特别的个体单元理论化时,例如国家,可以采用他们当中的任意一个(或是全部)。首先,还原主义的策略是从被解释单元的内在组织结构来解释个体。然而,这种方法论也许可以解释一些个体单元互相关联的特质,然而,它忽略了许多在个体层面上关于非还原社会内容的预言。因此,一个资本家的内在逻辑结构也许可以解释一些处理方式和行为我们无法将他或她的行为作为一个资本家来解释,除非以个人与其他施动者关系的视角来认识。第二种方法论,是为了表达和理论化这些被理性定义的或被结构定义的特质,这其实是发展了国家的社会理论。这些精确的特质是新现实主义在将系统结构还原为先前存在的一个个体的特质分布时抽象出来的。新现实主义个体主义者将这种系统结构观念化为:一个体系无法产生施动者,如果他们唯以施动者的视角来进行定义,因此很难支撑一个国家社会理论。这就导致了一种后果,就是在本体论上,将个人过度简化,换句话说,就是社会关系借助个人是一个有着相互影响特质的特殊的种类。必须保持一个晦涩的和非理论化的一个状态。
像沃尔兹做的那样,这样的一个回应也许会被质疑,这就是,一个详述的国家理论的发展,与国际关系体系理论的发展不常常是互相伴随的。显然一些国家的模型是有必要建立在国际关系体系理论之上的,这些模型同时也对理论内容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工业化国家的结构 与国际贸易一个方面的互动是一个被囚徒困境所反复申明的n -person。自由贸易因此是有问题的,需要一个对于国家利益和权利的绝对的理解。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在于,是否一些关于国家的理解对于建立体系理论是必要的。(答案是必要的)但是这种理解是否是来源于建立在一个连贯的议题设定和与现实相符合的基础之上的理论,或者只是来源于基于制度或者是观念一系列前理论假设。不管怎样,以分析方便的角度来说,这是有优势的。对非理论假设关于原始的因素的依赖使得我们对独有的互动情况的观念化无法有一个公正的判断。因此,导致了一个关于体系理论建设的站不住脚的“似乎”方法论。因此,没有一个关于国家利益或者国际贸易利益的一个详述的理论,没有一个“博弈规则制度的理论”,像新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无论这个博弈模型是不是一个囚徒困境,他都不能够被定义为一个纯的合作博弈。对于这个现象没有一个有说服力的论据,我们便无法知道,预测失准是由于理论系统中一个错误还是对于博弈规则的错误识别所导致的。换句话来讲,没有一个国家理论,新显示主义者构建一个有说服力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的努力被大大的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