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临沧市委副书记
精准脱贫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各级党委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是对广大干部宗旨意识、政治品质、能力作风的最直接检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的实践证明,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全领域,是解决好干部队伍的思想问题、纪律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最有效办法,是打赢这场输不起的硬战的根本保障。
自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出台以来,中共云南省临沧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扶贫思想为统领,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担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合力攻坚克难,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回顾两年来的脱贫攻坚,我们取得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比如:开展“三项督查”、聚焦“三个精准”、党建扶贫“双推进”等,其中有一条非常宝贵的经验就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是最根本、最重要、最要紧的经验。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政治纪律,脱贫攻坚问题就是重要的政治问题。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始终深刻认识脱贫攻坚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极端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遵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和底线任务。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全面小康路上“决不让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掉队”的要求,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的使命感,以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责任感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在2016年省对州(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临沧市位列全省前四名。三是树立以脱贫攻坚实绩为导向的理念。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选拔使用干部,把减贫成效、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成效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占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权重提高至50%,将市直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占年度综合考核的权重提高至29%。
在监督执纪上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是一条铁的定律。在脱贫攻坚领域,我们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强化执纪监督,从严对照标准进行查摆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工作始终。一是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委巡视组巡视临沧反馈的脱贫攻坚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以及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纠偏。二是扎实开展驻县(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使用了一批作风扎实、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干部,召回了92名工作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通报了39起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查处了37件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处理了54名干部,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有力推动了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在基层党建上精准发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在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上发力。两年多来,我们始终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有效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一环来抓,深入开展党建扶贫“双推进”,下大力气建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和总结出了“六个共同”经验,着力解决基层班子软弱涣散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扎根,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7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整治“村霸”71人、庸懒滑贪“四类村官”252人。通过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推进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
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在脱贫攻坚领域不但不能缺位,而且要成为决战脱贫攻坚的利器和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的保障。
以“严”确保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就特别强调要把握好脱贫攻坚正确方向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防止层层加码,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忽视贫困群众主体作用的“三个防止”,这就是脱贫攻坚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因此,在脱贫攻坚领域,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坚定执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扎实、真实。
以“严”落实精准要求。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强调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中,临沧市以“村”为基础,做到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精准”,成为临沧脱贫攻坚的一条典型经验。落实精准扶贫方略,必须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严的纪律、严的标准、严的要求确保“精准”二字的实现。“严”字当头,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比如:产业发展、教育医疗、住房安全、兜底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象是否精准、扶贫措施是否有效、资金管理是否严格、贫困退出是否真实等方面的问题,都要用严、细、实的要求来解决。
以“严”推进作风建设。针对近期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7年12月8日发出通知,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并在全国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出了6大方面20条整改内容。对标“10种表现”,当前,临沧市脱贫攻坚领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工作不细不实的问题、存有侥幸心理的问题、厌战畏难情绪问题、不能正确看待评估考核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根本上还是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方面存在差距。因此,2018年,脱贫攻坚领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聚焦作风建设,打响作风攻坚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以“严”锻造基层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村级干部廉洁履职相关规定,持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高度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继续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行为,特别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坚决严惩不贷。让广大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得到考验和磨炼,真正锻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让全市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场上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以“严”弘扬清风正气。从严治党的目标就是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脱贫攻坚领域,就是要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坚持以脱贫攻坚实绩识别干部、考察干部、选拔干部,让求真务实、踏实干事、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有舞台,把干部的工作作风转变过来、严实起来,把大家干事的激情提振起来,让敷衍塞责、浮于表面、拖延疲沓的干部没有市场。真正把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