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日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启动福建省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
《通知》要求,为确保申报企业的质量,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为已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和复核工作,需要三年复核的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可与复核工作合并同时进行,以会议方式对企业进行集中考核和复核。各设区市知识局将根据考核结果,推荐1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评国家局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并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