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3〕133号)进行修改,继续推进我省的商标品牌工作。
我省将合力推进商标工作,充分发挥驰名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老字号商标等重点商标在企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要素保障、促进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充分发挥高知名度商标企业带动效应,支持驰名商标企业组建集团、设立研发中心。根据市场运作和企业自主的原则,建设面向国内外的商标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益。以行业协会及行业内驰名商标企业为主体,发挥商标品牌在推动产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