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梅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主要针对拟上市及已经上市的企业,主要原因在于这类企业需要对外公开发行债券或股票,从而直接影响了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拟上市企业及已经上市企业需要定期对外披露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以便外部利益相关者通过企业所披露的财务信息来判断是否继续持股或追加股权,而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及监督企业的相关财务行为,并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以保障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投资利益。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最为主要的在于内控环境建设,即股份制改革企业中大股东为了巩固实际控制权,往往会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而这个问题会直接引起一连串相关内控问题,进而使得内控失去应有的监督效应。本文所分析内容紧密结合企业现实状况,所研究的结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1.监事会未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我国企业在上市之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革,而股份制改革期间需要严格按照企业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在内部控制体系中需要按照规定建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而在实际的现代化企业管理中,企业董事长任职人员往往为占公司股份最多成员,且部分企业董事长为了巩固自身在企业实际控制权,所持有股份超过公司总体股份的一半,而另外小于50%的股份则属于其他股东用于稀释股权。这种情况下,监事会成员在企业的“生存权利”完全掌握在大股东手中,大股东所制定的相关制度,监事会成员难以对其进行监督与否定,以至于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工作往往形同虚设,缺乏应有的监督效应[1]。
2.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
我国对于上市企业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要求拟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或上市企业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目的是为了审计及监督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相关财务行为,以确保企业所向外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全面、有效,从而保障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为了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拟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或上市企业均设立了审计机构,但是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往往缺乏独立性,在公司现行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等的约束下,企业各个部门的财务行为会按照公司大股东的意愿进行,而审计部门则主要按照大股东的意愿对内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进而出具符合大股东意愿的财务报表。在“一股独大”的管理制度下,内部审计机构难以发挥独立审计职能[2]。
3.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对于企业而言风险无处不在,但是管理层往往难以对其进行准确判断与察觉。部分拟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或上市企业的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能够意识到风险及其遇到大型风险后所产生的后果,但是在实际的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的管理者们往往更加相信财务管理制度和战略决策,即只要严格控制资金的支出,以及制定谨慎的战略决策,企业出现投资失败导致资金断裂的概率较小。对于大型投资决策,企业会咨询专业机构,并进行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再积极咨询企业内部的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来判断该投资行为是否可行。在众多环节的把关下,管理者们会认为风险防范工作已经完成,而忽视了企业内部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财务管理漏洞或人为挪用资金,以及机会成本等风险,且这些风险同样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危机。
4.缺乏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机制要发挥应有的效应,需要管理者们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一套符合企业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对制度加以推动和实施。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主要根据成熟企业或相关现行的规章制度加以效仿建立,同时在“一股独大”的环境中,部分拟上市的股份制改革企业或上市企业的重要财务岗位、重要决策岗位主要安排大股东的亲戚,在岗位职责和权责关系上设置较为不明确,并出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兼容的现象[3]。进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无法严格按照规定顺利贯彻执行。同时,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未与时俱进地更新与完善,从而使得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完全符合企业发展实际,在运用过程中障碍重重,进而出现内部控制制度不具备内控作用的现象。
1.外部环境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完善内控制度
我国企业中出现“一股独大”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尤其是民营企业走向股份制改革以及上市之路的过程中,大股东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控股权,会对股权占有绝对优势。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各个岗位的建立也会按照大股东的意愿,或按照公司利益发展的意愿进行。在这样的环境下,监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的监督权限有限,对企业出现的违背内部控制精神和损害利益相关方利益的行为难以给予制止[4]。因此,需要外部环境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监督,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虚假财务报表披露、恶意挪用或转移企业资产等有损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违法处罚力度,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较高,进而倒逼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主动地完善内控环境。
2.加强风险意识宣传,为管理者重塑风险认知
当前各行各业的市场竞争环境均较为激烈,不仅传统行业中实力较强的企业在不断地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而且由于技术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更多具有替代传统行业的新兴行业也在迅速崛起,部分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新兴企业在短短几年内获得多轮融资,并迅速成长为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因此,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人员应对管理者们加强风险意识宣传,不应将风险认知局限在大型投资领域,而是对内部的成本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等均应提高风险认知,对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应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在完善内控五要素后,还应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使得企业管理者们意识到内部控制的实际效用,进而逐步重视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3.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建立合理的内控体系
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无论是网络上、正规教学体系的教材上、培训机构,还是已经建立及运营内部控制制度的成熟企业中,都离不开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指导。部分企业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主要效仿成熟企业的内控体系建设的做法,以及参考相关指导材料。但是这种内部控制建设方法,无法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及企业的管理痛点,为企业量身定制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也难以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完善和推动内部控制体系的发展。因此,为了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应加强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所具备的内部控制建设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能够为企业建设符合企业实际的合理的内控体系,并在内控制度推进实行的过程中,针对具体问题能够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保障内控制度保质保量推行[5]。
4.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权威性建设
内部审计机构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主要机构,部分内部控制建设不完善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不仅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而且主要的工作价值在于对企业出现的经营风险起到事后总结的作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因此为了加强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机构应该主要起到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及止损的作用,同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情况,并能够根据企业当期的财务报表,总结出当期的企业经营业绩以及提出相关管理改进建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构建,需要内部控制建设负责人积极与企业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以保障实际控制人以制度的形式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另外,相关外部监管机构也应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以专业人员外派企业的方式担任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及任职期限由外部监管机构决定,以保障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从而从根本上解除内部审计人员受实际控股人的意志限制。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还存在部分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外部的监管力度不足和企业内部管理者对内部控制建设的认知不足,从而导致部分企业不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或内部控制的监管部门形同虚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强外部监管、加强风险意识宣传、加强内部控制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以及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与权威性建设等解决措施。这些措施主要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者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具体的落实措施需要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者根据企业的实际妥善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