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浩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2)
政府投资项目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政府投资项目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腐败的摇篮也于此滋生。如果对建设单位实施跟踪审计,便可以全方位的控制成本,保证合理、有效率的使用资金,改善建设单位在管理上漏洞,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现象。所以,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指标,利用财务和技术经济相辅助的要领,对政府投资项目从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开始,到初步设计的工程概预算、工程招投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进行及时有效地审计监督。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质上就是同步审计、实时审计。跟踪审计与事后审计相比,能使建设项目更加合规合法、有效进行,取得最好的审计效果。
1.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特点
跟踪审计不论是从内容上、方法上还是程序上来看,都与传统审计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一般来说,跟踪审计拥有三个特征:一是技术含量高。审计人员不仅要掌握财务知识,还要了解工程设计、项目评估、招投标等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如有需要,还需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审计。二是审计范围广。审计人员需要从计划、评估、设计、施工、决算这几个方面对整个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审计。三是审计成果的使用效果好。跟踪审计可随时根据审计时所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建议和补救措施,并且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做出整改,防范措施。
2.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意义
(1)完善监督体制,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实施跟踪审计,从投资决策开始,审计人员就可以就切实参与到其中,随时随地就察觉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议,促使各个相关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各自任务,相互配合,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加大建设工程施工的透明度,依法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防止错误的发生和腐败的滋生。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提前,由原本滞后的传统审计方式转变成建设全过程随时参与实施审计。在实时监控的过程中,主动寻找问题的根源所在,及时纠正隐患,突出预防控制。跟踪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并且解决招投标、合同制定、现场控制、投资控制等出现的问题,进而在施工中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各自的责任意识,要切实遏止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盲目指挥、随意变更等现象,推进被审计单位健全制度,科学管理、规范运行。
(3)提高建设投资绩效。在我国建筑领域,损失浪费、挪用资金、权钱交易、腐败贪污等现象比比皆是。如果有项目跟踪审计的实施,深化施工单位更好的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各方在整个过程中的利益,可以有效地避免浪费,结余资金,及时监测项目实施的实际成果和预期之间的差距,以最小的投入确保最大产出,从而达到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跟踪审计在解决传统审计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从项目投融资、工程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合同签订、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整个项目管理过程进行审核、监督以及控制,提升了项目建设整体效果;传统审计主要侧重于完成结算阶段的合规审计监督,无论从范围还是内容上,传统审计与跟踪审计都有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审计的目的不同,传统审计的目标是审定核查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跟踪审计的目标则是效率与效益,旨在实现项目管理和项目资金支出的效率效果,考核建设项目支出是不是符合规定标准是实现效益目标的手段和途径之一。
2.审计的介入方式不同。在传统的审计模式下,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只能选用事后审计的审计形式,但这种审计模式存在诸多弊端。最集中显现的便是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介入方式的被动性以及审计介入时间的滞后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既没有办法取得证据,又不能重新查看或还原现场,只能按照有限的材料中的信息进行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弥补了事后审计的此处缺陷,及时对整个过程以及相对重点部分实施审计,审核次数相对于竣工决算审计来说大幅度增加,审计介入时间也推进到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审计内容和材料信息明显多于事后审计。
3.审计实施方式不同。事后审计的方式往往是送达式审计,就是在取得决算材料后在办公地点对所取得的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只是为了得到一些证据前往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验、测试。然而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决算以及后续评估测试等阶段,处于不断运动变化当中,因此,事后审计不能全面、及时、准确地评估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与传统事后审计相比,跟踪审计采用实时现场审核、全程跟踪,主要在施工现场审核。这样一来,就可以针对审计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的提出改进建议,及时进行补救,力求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以及浪费损失。
4.审计处理方式不同,传统审计并不能完全参与项目建设的全部过程,项目前期的防控工作以及项目中期的监督作用有所缺失,进而产生许多弊病,例如即便是发现漏洞,但问题已无法纠正;发现了浪费亏损,但资金已没有挽回的办法等。审计处理主要采用强制性决定的方法。跟踪审计则依据法规以及先进指标等非强制性依据,将事前参与、事中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差错,及时地察觉和纠正错误,提高投资项目效率效果,主要采用审计建议方式。
当前,跟踪审计在我国还处于一个探索状态,尚且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针对跟踪审计的法律法规,而且跟踪审计工作尚未成熟,甚至在有些领域存在一些争议。近年来,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但仍有在跟踪审计领域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当中有关跟踪审计的内容,并不能使跟踪审计的效用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同时也没有达到对跟踪审计的预期效果。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方法以及流程仍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摸索。
目前,我国大多数审计人员都只具备财务会计背景,同时具备建筑工程项目背景和法律背景的较少,现阶段,人才结构远远不能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而跟踪审计的专业性、综合性、复杂程度都比较高。这就要求从事跟踪审计的工作人员不单单要掌握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与此同时集多个领域的知识于一身,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但是目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中缺少专业技能人才,与从事跟踪审计所必需的综合型人才的目标有很大一段距离。
跟踪审计在审计的时间、目标、范围等方面与传统事后审计有着诸多不同,跟踪审计工作时不仅需要更多地的审计人员参与其中,而且审计过程要触及更多环节、更多专业领域、更长的时间,这就决定了实施跟踪审计项目要付出高昂成本。而现如今,大型投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任务也越来越繁重,需要更多的审计工作人员来长期从事当地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除此之外,即便社会委托中介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由于跟踪审计覆盖面广的特点,决定了审计成本大大高于传统审计,在成本效益原则之下必将制约其广泛发展。
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不断地参与其中实施审计,以一个第三者的角度参与到重要环节中,对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履行其监督的义务,如若发现漏洞,应实时向建设单位反映通报,不能直接干预项目建设具体的实质性的工作。然而,审计人员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时,总是会偏离自身监督建议的职能目标、直接参与到管理的工作中,这就导致弱化了管理工作与监督工作之间的界限,因此,准确把握审计监督与管理决策之间的合理关系,是整个审计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
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审计,目前跟踪审计还处在发展前期,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来确定跟踪审计。因此,首要的任务就是尽快建立一套主要针对跟踪审计的法律法规、制度章程,出台一系列全面、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跟踪审计的标准、程序以及审计规范,还有与跟踪审计工作相关联的工程管理规制、成本管理制度等。
客观来讲,跟踪审计人员的素质、工作能力直接决定了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风险大小。因此要重视人才的选拔与后续教育,注重审计人员的能力培养,不断更新其审计理念、学识和工作技巧,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而且要增加信息技术的普及。
审计组织是双重领导体系,各级领导对跟踪审计的注重程度与支持举足轻重,应该加大跟踪审计的宣传力度,态度明确的支持跟踪审计。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跟踪审计进度和审计效果,向各级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将审计经费列入预算,给予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全力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达到预期效果。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构需要对建设项目所有阶段实施审计监督,还应该明白跟踪审计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并且弥补政策上的漏洞、提出改进建议,监督建设单位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以第三者的身份参与审计活动。审计人员应将关注点过渡到重点调查建设单位的合法性以及合规性,充分性和可行性,还有就是相关材料信息是否是真实可靠的,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该将书面建议交至有关部门进行补救,不能干预其他部门的职能,偏离跟踪审计的监督职责直接参与到建设项目的管理过程之中。
跟踪审计目前是建设项目审计领域中较为有效的审计方法。但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过程中仍然还有很多问题。如何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制度的完善,是今后项目跟踪审计的研究者和实践者首要面对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完整的跟踪审计理论体系,明确跟踪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方式和管理目标,以达到规范跟踪审计行为和明确审计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