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深化我国对俄投资合作:风险因素、风险评估与防范路径

2018-04-01 04:33
世纪桥 2018年6期
关键词:评级俄罗斯企业

师 成

(黑龙江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00)

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成为了我国对外产能输出的重点。目前中俄投资合作依旧有很大发展潜力,2017年中国对俄直接累计投资额仅为82亿美元,合作领域仍待拓宽。但是俄罗斯投资风险相对较高,在这一背景下,有必要充分研究俄罗斯国内投资风险以及防范路径,努力实现对俄投资合作的深化发展。

一、中国对俄投资的风险因素

在国际投资行为中,风险因素是指投资主体与投资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引发风险事件的不确定性因素,也是推动风险事件发生的诱因,并且是普遍存在的。以风险因素的不同来源为衡量标准,大体上可分为外部风险因素与内部风险因素两大类。

(一)外部风险

1.跨文化风险

(1)语言障碍。中国的外语教育自改革开放以来以英语为主,而俄罗斯外语教育体系中的汉语教育也相对滞后。两国教育体系中对对方语言教育的均属薄弱环节,导致了双边投资合作中缺乏足够多与足够好的翻译人员。由于中国企业多采取设立子公司的方式参与对俄投资,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交流都要建立在两种语言的互译之上,由于语言障碍所催发的误解、误判乃至误会严重影响着投资合作的顺利开展。

(2)思维方式差异。一个民族思维方式的形成植根于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之中。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综合思维和整体优先,即注重事物整体性、关联性,非常注重总的指导原则,总是在总原则一致的情况下,再去谈具体条款和细节。而俄罗斯人的思维方式是属分析性思维方式,非常注重实证与分析,通过归纳、演绎推导,强调合同的细节问题而缺乏总体原则。[1]总体而言即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注重整体而俄罗斯人注重局部深入,甚至部分情况下存在极端倾向。在投资合作中,中俄思维方式的差异会直接作用于谈判与日常沟通,使双方合作难以在统一的指导性原则下开展。

(3)文化禁忌差异。中俄文化禁忌的差异广泛的存在于日常生活、对动物喜好、民族心理、数字偏好、送礼习俗、问候语与称谓语之中。例如菊花在中国通常是在葬礼中献给逝者,因此非葬礼场合忌送菊花,但俄罗斯并无此禁忌。俄罗斯人在工作场合中即使是同级之间较亲近的关系也要互称“您”以示尊敬,但中国人平级同事之间更习惯的“你”这一称呼很容易引起俄罗斯人的反感。这种禁忌观念巨大的差异性容易在双边的沟通交流中使得一方无意中冒犯对方的禁忌。

2.安全风险

(1)极端民族主义。随着2014年以来西方发起制裁,俄罗斯国内经济社会危机再次加剧,极端民族主义思潮有增强的趋势。作为投资风险而言,主要体现在催生了极端民族主义团体与助长民众的排外情绪两个方面。

极端民族主义团体直接威胁着在俄中资企业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非斯拉夫族群都可能成为其暴力攻击对象。另外,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则会影响民众对外国投资的态度。例如,2005年中国投资13亿美元的“波罗的海明珠”住宅项目,是中国在俄罗斯最大的投资项目。这个项目在策划伊始就遭到了圣彼得堡市民的广泛抗议,他们担心这个中国人的“城中之城”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麻烦,尽管圣彼得堡当局进行了大量解释工作,中国方面也承诺不会把这项工程变成“唐人街”,但圣彼得堡还是屡发针对中国人的袭击事件。[2]

(2)恐怖主义。俄罗斯是世界上受恐怖活动威胁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车臣非法武装、“基地”组织以及IS,均对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峻挑战。[3]自2015年俄罗斯发起打击“伊斯兰国”行动以来,俄罗斯本土再次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当前中国投资较为集中的莫斯科与圣彼得堡受恐怖活动威胁的程度较高,而恐怖活动所造成的巨大破坏与恐慌对中国企业而言则是不可忽视的危险。

3.法律风险

(1)法律变动风险。由于俄罗斯国家杜马对法律的订立、修改与废止程序简单,因此俄罗斯法律存在变动性较大的特点。这一制度特点的优势在于能够及时修改法律中的不合理之处,但缺陷在于增强了法律变动的不确定性与频繁性,包括了大量与外资相关的法律。例如,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自1994年通过以来已经修改了50余次,《矿产品资源法》自1992年至2017年7月已修改60多次,《外国投资法》自1999年到2017年修改了14次。如此频繁的法律变动极大地干扰了投资者的判断与对利益的预期。

(2)外汇管制风险。外汇管制风险突出表现在“进易出难”这一特点之中,即中方投资利润汇回国内较为困难。俄罗斯法律针对外汇的管理过于严格,在贸易过程中,中国投资者若要将利润汇回国内,需要经过相当繁琐的手续,同时各个州针对外汇还有不同的地方规定。对于融资与公关能力不足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严格外汇管制增加了其投资成本,并使项目失败的风险几率上升。

(3)战略投资审查风险。2008年4月俄罗斯通过了针对外资的《战略投资法》,同时在此法基础上俄罗斯修订了许多针对外资的限制性法律,如《产品分成协议法》《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等。《战略投资法》规定了42类限制外资进入的行业,主要包括:国防军工、核原料生产、核反应堆项目的建设运营、用于武器和军事技术生产必须的特种金属和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宇航设施和航空器研究、密码加密设备研究、天然垄断部门的固定线路电信公司、联邦级的地下资源区块开发、水下资源、覆盖俄罗斯领土一半区域的广播媒体、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和出版公司等。[4]同时该法还规定在这42类行业的投资中外资持股比例若超过5%,就要报批联邦外国投资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经营活动中,即使外资持股超过51%,企业的重大决定依然要先经联邦外国投资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42类行业中有部分的审批权归地方政府所有,如土地租赁。

近年来中国对俄资源性行业的投资所占比例较大,其中包含在了《战略投资法》所限定的42类行业之内的投资项目需要经过严格的联邦或地方审查程序,繁琐的审批手续极大地增加了外资项目的经营阻力。例如,《战略投资法》施行后不久,2010年10月俄联邦经济发展部投资政策司共收到外国投资者投诉41件。[5]其中三分之一是针对行政壁垒过多而提出的投诉。

(二)内部风险

1.企业风险

(1)民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我国对俄投资的企业以中小型民营企业居多,自2010年以来占对俄投资企业总数的七成以上。在投资风险方面,首先,中小型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融资难。相比于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更难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手续繁琐且限制颇多,导致民营企业投资资金来源中自筹部分占有很大比例,难以扩大资金规模。这使得民营企业的对俄投资更多倾向于短期投资,这客观上对资金周转率提出了较高要求,而俄罗斯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度却增加了资金回流难度。

其次,民营企业缺乏科学的管理与决策机制,通常民营企业内部权力较为集中,投资决策权一般都掌握在企业的所有者手中,投资过程中存在个人主义作风,这种决策机制会导致投资决策缺乏理性分析与科学性;同时,部分民营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内部责权不清、分工模糊的情况较普遍,降低了管理效率。

(2)国有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在对俄投资合作中,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国企所发挥得“领头羊”作用不可忽视,在一系列对俄大项目签约的同时,国企的风险因素主要体现在长期投资的不确定性方面。

国有企业在对俄投资中较多涉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与能源合作项目,此类项目投资额大、期限长,这一特点使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国际投资合作的开放性使得中国国有企业不得不在长期项目中警惕可能出现的竞争对手。例如,在莫斯科-喀山高铁项目尚未开工之时,2016年7月由德国西门子公司、德意志银行、德国铁路公司等一系列大公司组成的“德国倡议”财团便提出有意参与莫斯科-喀山高铁第二段的投资建设。另一方面,在长期性投资合作中,东道国政权更迭的风险对于大型外资项目而言其重要性不可忽视。据《中国企业国际化报告(2014)》蓝皮书分析,在2005至2014年间发生的120起“走出去”失败案例中,有25%是由于政治因素所致,有8%的投资项目在审批环节因东道国政治派系的阻挠而失败,还有17%是在运营过程中因东道国政治动荡、领导人更替等原因而遭受损失。[6]

2.对俄投资支持体系建设滞后风险

较差的投资环境客观上使对俄投资更加需要政府在体制机制层面的扶持以及有效的信息服务。但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在促进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具体措施只能够“摸着石头过河”。

一方面,当前我国促进国际投资合作的政策较为分散,没有形成体系,政策支持力度也严重不足,已出台的支持性政策有时也难以执行到位。

另一方面,对外投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企业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风险预警服务。我国商务部门虽有相关的信息服务,但信息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和产业环境,信息分类粗略,难以服务于企业对外投资决策。[7]

二、中国对俄投资风险的评估

(一)国际三大信用评级机构对俄罗斯的主权信用评级

2016年以来,三大信用评级机构针对俄罗斯的主权信用评级展望开始出现好转,2016年10月15日将俄罗斯评级展望从负面调整至稳定。惠誉称,俄罗斯财政缓冲弱化,但与可比对象相比依然强劲,对其投资级评级构成重要支撑。[8]2017年9月22日,将俄罗斯信用评级上调至BBB-,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到“正面”。[9]2017年2月17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将俄罗斯主权信用评级展望从负面上调为稳定,但仍维持俄主权信用评级为Ba1级。[10]2018年2月16日,穆迪又将俄罗斯主权信用评级展望由稳定上调至正面。2018年2月,国际信用评级服务机构标准普尔因俄罗斯经济的复苏将其主权信用评级上调至投资级,同时将俄罗斯的外币主权信用评级从BB+上调至BBB-,展望从正面改为稳定。本币评级则从BBB-上调至BBB,展望稳定。

总体而言,三大信用评级机构自2016年10月以来对俄罗斯的主权信用评级已经表现出了上行走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俄罗斯投资环境的改善。

(二)世界银行对俄罗斯营商环境的评估

世界银行每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当中的全球营商环境排名是从国内市场角度衡量一国整体营商环境的重要参考。营商环境排名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外资经营的便利程度。得益于俄罗斯政府2015年初以来的反危机举措,目前俄罗斯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已从2015年的62名上升至35名。(数据来源:根据世界银行2015-2018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数据整理)也就是说近年来俄罗斯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对于外国投资而言是一个好的信号。

(三)俄罗斯国家信用评级机构(АКРА)对各联邦主体的评估

俄罗斯信用评级机构 АКРА(Аналистическое Кредитное Рейтинговое Агентство)成立于2015年11月20日,意在打破西方在此方面的垄断,减轻主权信用评级对俄罗斯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

АКРА的评估对象主要是俄罗斯各联邦主体及大型企业、银行,迄今为止АКРА已经对81个俄罗斯企业及联邦主体做出了信用评估。对于中国对俄投资而言,АКРА对俄罗斯各联邦主体的信用评估具有重大参考意义。截至2017年11月АКРА已评估联邦主体20个,全部达到了BB级及以上的标准,评级展望也均达到了稳定及以上。其中中国投资较为集中的莫斯科与圣彼得堡地区的评级达到了AAA级(АКРА的信用评级标准划分为12大类共22级)。但考虑到АКРА的成立的目的,加之АКРА的股东全部是俄罗斯本国的企业与银行,因此АКРА本质上是一个与投资者和东道国均存在利益相关关系的商业性智库,其对俄罗斯各地区的信用评级难以保证较高程度的客观性、独立性与公正性。

三、中国对俄投资的风险因素的防范路径

我国对俄投资风险的防范应主要着眼于风险的规避与处置,即在风险未发生时注意避险,而在风险发生后及时止损。这需要从政府与企业两方面入手。

(一)政府层面

1.加强舆论引导与学界言论引导,促进“民心相通”建设

造成中俄两国民间互相误解乃至对立的重要原因在于部分极端民族主义势力与亲西方势力在舆论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为此两国官方需加强舆论引导,引导民众与极端民族主义势力和亲西方势力划清界限。

另外,政府宜对多边场合的学界言论予以引导,许多俄罗斯学者与官员来华参加学术会议时对于中国学者所发表的观点尤为敏感,很多时候会将专家的个人观点等同于政府意志,因此我国学者应在有俄方人员在场的会议与研讨会中注意调整言论的口径,避免因个人观点的表达而使对方发生误会。

2.健全对俄投资支持机制

健全对俄投资支持机制的关键在于整合目前已有的机制体制,促使各部门、各领域已有的资源与机制实现联动,全面有效地为我国对俄投资保驾护航。机制的构成应包括四个方面,即安全预警机制、信息服务机制、法律保障机制与政策支撑机制。

安全预警机制应包括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两方面。风险预警主要在于及时研判俄罗斯国内安全局势与社会舆情,提高对恐袭、排华等重大风险的预见性,并定期通过相关渠道发布安全分析报告;处置机制则需要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引导企业止损。

健全信息服务机制的主要目的在于缓解对俄投资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缺乏市场调研能力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相关信息。首先,在对俄罗斯投资市场做到全面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投资资讯,为对俄投资企业提供信息畅通的便利;其次,及时发布俄罗斯法律变动的信息,使企业能够及时作出反应。最后,及时组织相关培训班,由智库负责针对有意参与对俄投资的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法律保障机制重在解决对俄投资企业经营的法律保护问题,及时为经营受到不合法因素阻挠的企业尤其是抗风险能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支援。这需要我国驻俄领事馆与外交部建立起对俄投资法律保护机制,及时采取外交行动维护我国在俄企业与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健全政策支撑机制的重点首先在于将我国已有的支持国际投资合作的政策进行高度整和,实现体系化与完整化;其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这客观上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进程,尽快达到建成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保障已出台的支持性政策得以执行到位。最后,政府要尽快对国企海外投资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形成清晰健全的政策导向,增强国企海外投资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监督的有效性。

(二)企业层面

1.注重本土化经营

本土化经营的目的在于使中国企业有效地融入当地文化,取信于当地民众与政府。

首先,企业可以从四个方面构建本土化用人机制,第一,企业可以雇佣精通业务的本地财务人员,以避免纳税环节出现疏忽;第二,在产品设计方面注重引进俄罗斯设计人才,保障产品能够适应俄罗斯消费者的审美与实际需求;第三,可以聘请俄罗斯法律人才充当企业的法律顾问,协助企业签订合同或处理各种纠纷;第四,可以高薪聘用当地管理人才,以优化企业内部治理与经营的本土适应性。

其次,企业在本土化经营中应当处理好与当地社会的关系,这是实现企业本土化经营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立法机构以及业内同行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理顺与当地民众、政党、社会团体与行业协会等的关系。同时在交往过程中要充分尊重俄罗斯的文化习俗与礼节。

最后,企业注重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升自身在当地民众中的形象,为企业的本土化经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这是企业实现本土化经营的企业可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例如为学校、幼儿园以及养老院等机构募捐,同时也要注意照顾俄罗斯人的民族自尊心。

2.中小民营企业要完善自身抗风险机制

完善内部经营管理体制是民营企业强化自身抗风险能力的基础。尤其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来说,需要建立起健全的财务、税务与法律管理体系,做到内部责权清晰、分工明确。一方面利于在经营管理上适应俄罗斯本土法律的要求;另一方面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应对税务稽查、法律变动与开展融资的能力,进而增强应对突发风险的应对能力。

此外,科学的决策机制对于企业强化抗风险能力具有引导作用。民营企业在作出投资决策前要进行充分的市场分析与调研,做到企业投资决策与现实条件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把握好投资时机的选择,对潜在的投资项目做到充分理性的分析,确保把握住最佳投资时机;另一方面要把握好投资对象的选择,全面深入地分析潜在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3.国企要构建大项目管理体系

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资金与规模优势来构建大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即设立风险分析部门与建立风险数据库。

风险分析部门在人员组成上应以精通俄语并熟悉业务、具有充足对俄合作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为主;主要任务是及时对本企业在各个阶段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并为企业决策层制定风险评估报告,为企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建立风险数据库的具体措施为搜集并整理企业已完成投资项目的资料,对项目中出现过的风险因素与企业的应对方式进行归纳总结,最后整理入数据库当中。对于企业而言,这是一种经济高效并贴合自身实际的风险规避方法,一方面这些情况均经历了实践的检验,都是企业自身的案例;另一方面此类数据均与企业的组织机构、运行模式、人员设置等高度吻合,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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