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传琦
(安庆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安庆 246011)
小说《芳华》取材于严歌苓自己的一段军旅生活经历,跨越时代对于自己青春的缅怀回想。但这又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怀旧之作,小说通过讲述70年代末一群文工团男女的青春故事及在随后的时代大潮中的浮沉遭际让我们深切地认识到了人的本性中的不同侧面,所处环境的特殊往往会致使人性中少为人见的特点展露出来,所以尽管那段芳华已逝,时至今日读来仍会让人有种跨时代的精神共鸣。而这正源自于严歌苓诚实地面对过去所进行的自我内心的审视,人在不同的政治、历史环境中的 “变”与“不变”是她在更深层次上思考的,卑琐与崇高,善良与妒忌可能都是人性的底色,于是我们在《芳华》中看到的人物才更像“人”。
《芳华》是一代人历经时代变迁的命运浮沉史。小说中的时间跨度长达四十余年,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直延续到新世纪的初期,写时代的变迁实际是为了更好地衬托出个中人物的命运流转。面对时代涌动的大潮时,渺小的个体很多时候只能顺势而为方能安稳于世,但生命跳动的旋律并不能总是与时代的脉搏合拍,尤其像《芳华》中一群正值青春华年的文工团少男少女们身处那样一种极端又特殊的历史场域中时,他们的青春故事早已注定会同时饱有美好与感伤,荒谬与薄凉,压抑与错待。身处其中是妥协还是抗争则会决定他们的命运走向。
虽然小说的时间跨度很大,但最关键的时代背景却是70年代末。那时文革尚未结束,战争仍有发生,而小说中的人物则是因“文工团”这样一个极具时代性的团体才从大江南北汇聚一处。尽管他们性格各异、才艺不同,但却在那种严整的纪律和训练中被迫要求向一种统一化的理想人格靠拢。刘峰这个角色则是一个理想化的人物,他是人性善的代言者,但又如尼采所说“对善的判断并非起源于那些受益于善行的人!正是那些善人自己才是这一判断的起源,也就是说那些高贵的、有权势的、上层的和高尚的人们以为并设定,他们自己和他们的行为是善的”[1]12,所以刘峰同时也代表了一种政治话语的符号化表达,在那个时期集体的荣誉显然比个性的张扬要重要得多,人性几近萌动觉醒仍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刘峰的乐于助人、舍己为人让他成了一个雷锋似的“英雄”般的人物,人性中善的显现让刘峰成为英雄,但他又不禁向自己的欲望妥协,一次“触摸事件”让他瞬间复归“凡人”,命运自此转向。
战争可以摧残刘峰的身体,但精神上的重创却会让他对一个时代感到绝望。曾经将他视作圣人的集体中的每个个体,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都加入到了批判刘峰的群体中,所以在战争中身负重伤的刘峰有求死的愿望。但时代中的个人却又是身不由己的,林、郝等人在长期的训练中形成了一种集体的无意识,她们只是向当时的政治话语形态妥协,为的是获得所在集体的接纳。林丁丁的“他怎么敢爱我”[2]52的疑惑和惊怵正是源于她对于当时政治符号“英雄标兵”的盲信,在她脑海中获得这个称号的人便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却不曾意识到刘峰也是一个有着正常欲求的普通人。刘峰负伤后的生无可恋或许是他彻底失望后的一种抗争,他想通过求死来躲避时代和命运的嘲弄,但反讽的是他却在新的商业时代大潮中进一步体味人间的冷暖无常。为了生计问题刘峰下海经商,倒卖盗版书籍,即便穷困潦倒,他仍旧在鼓励发廊妹们应该通过读书去找个正经的饭碗,他的人性中善的本性依旧未丧失力量。在滚滚商潮中刘峰可能算是落伍的,但在遵从人性本真角度他的做法却是永不过时的。林丁丁和郝淑雯看似是在不同时代中总是得势的成功者,但同时却始终处于一种无意识中向强势话语和形势低头的妥协中,才拥有了他者看来体面、自己内心空虚的生活状态。刘峰生命的最后一段日子的状态是挣扎的,但他的内心是从容淡定的,是一种向命运抗争的姿态。
或许一个从未得到过时代青睐的人更能超越时代,看到属于人的永恒的东西,何小曼的经历便印证了这一点。她软弱善良的文人父亲在反右倾运动中自杀后,小曼几乎未得到善待与关爱,无论是在她妈妈新组建的家中还是在文工团里,小曼要么被当成“拖油瓶”,要么被看成作一个异类,若非遇到刘峰,她的青春大半是滞涩苦痛的记忆。刘峰让何小曼感受到了她几乎未曾感受到的温情,也让她领略到人性中善的力量。所以当刘峰被处分下放之后何小曼对于整个集体的失望,对于时代的些许悲观便流露于言表,曾经那样热烈地倾注自己努力只为求得哪怕一个小角色的小曼不见了,她甚至想拒绝众人都羡慕的角色。尽管她装病时有过侥幸的心理,想和所有人平等起来,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不过是她得以离开那个“盲从”和 “欺善”的集体的一个计策罢了,她的从失望到绝望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在心里挣扎纠结的过程。后来的何小曼在战争中的英勇表现与其说是英雄化的不如看作是善的感召,所以当她被冠以“英雄”时,她的精神崩溃,不仅仅源于 “英雄”称号的重压,更是有感于生命的脆弱和命运的无常。
时代变迁之于人意味着什么,严歌苓在《芳华》里给出了她的回答。“文工团”承载了一代人的青春记忆,这个因时而生的团体凝聚了五湖四海的青年男女,由此碰撞出人性的火花,折射出了完整的“人”之不同侧面。“英雄”的造就与毁灭仅在朝夕之间,热情的付出和努力却也会被错待与忽视,而当个人历经沧桑与磨难看到了超越时代的人性之美,妥协或抗争仅仅是一种姿态,心中的平静与坦然才是个人最终的追求。
严歌苓在将自己的个人记忆艺术化地呈现为文本写作时,自然不能忽略文学的虚构性与真实性之间的关系。作为小说家严歌苓写作的目的显然并非只追求事件的真实与可靠,而是经过提纯抽象之后通过文学书写指向一种存在于人的内心或精神层面的形而上的东西。这种目的从她的故事安排中不难看出。
小说《芳华》自始至终处在一种今昔对比的审视、反思之中。故事的起点是新世纪的一天,主要的叙述人是萧穗子,她同时也是故事亲历者,她在王府井大街与刘峰相遇,由此回溯过往,这种人物的内视角叙述则给予严歌苓更大的自由和空间。行文的线索首先是回顾者中年的“我”,同时也是少年时的萧穗子,不时让中年的“我”直抒胸臆,叙中有议,两个视角交错前行。
开头“我”与刘峰的偶遇勾连起的是对于三十年前往事的回想,此时商品经济时代的背景也完全迥异于故事发生时的革命、战争背景,熙熙攘攘的街景暗示出早已时过境迁,自然这时的话语习惯、思维方式同样发生了转变。再次回首时,当年许多内心的诧异、纠结、不解似乎都逐渐明晰了然起来。而刘峰的这种今昔反差也构成了一个悬念,让人饶有兴味。
文中有许多地方直接流露出“我”的叙述过程和原则,“作为一个小说家,一般我不写小说人物的对话,只转述他们的对话……所以我现在写到这段的时刻,把刘峰的话回忆了再回忆,尽量不编造地放到一对儿引号之间。”[2]18“我不止一次地写何小曼这个人物,但从来没有写好过。……”[2]62这种叙述让我们徘徊于真实与虚构之间,分不清是叙述者的“我”还是严歌苓本人的叙述,同时在回想过程中又有许多“我”的想象,而想象的部分显然不能被当时年少的“我”所知晓,比如“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始于何时”“刘峰在海南的生活”等,通过想象至少给予读者一条抵达事件真相的路径,在虚与实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这种虚实相生的手法是一个小说家所擅长的,也是亲历者既知实情又可虚构的特有优势。
不同类型人物的刻画也反映了严歌苓用小说的方式回望这段往事时着力反思或体悟的不同问题指向。故事起于偶遇刘峰,终于刘峰的离世,刘峰是贯穿始终的人物,其他人物与刘峰的关系无论远近亲疏,却都是不可或缺的,这些共同构建了“我”的芳华记忆。由相遇到细数“我”与刘峰接触的点点滴滴,再推及红楼里的那些被刘峰帮过、爱过,同时又对刘峰的命运轨迹产生过影响的人。萧穗子(“我”)从当时对刘峰的仰视、诧异、不解(这些看法和郝淑雯、林丁丁等人差不多)到随着年龄增大对他慢慢理解,后来反思,可以说她是这一切的亲历者、反思者,同时作为一个小说家她还是记录者,故事的还原者。她见证了刘峰从“英雄”到“庶人”的过程。林丁丁则是刘峰命运转向的关键人物,“触摸事件”的女主角,而之后她的遭际则是一种成熟世故又虚荣庸俗的女子生活。郝淑雯的生活后来循规蹈矩,当她面对落魄的刘峰时可能会唏嘘不已,但对她这仅仅是一段回忆,庸常中少有对于这段记忆的反思。何小曼所代表的是一种“爱的乞求者”形象,自幼缺少关爱的成长经历和到文工团之后仍被孤立边缘化的记忆让她趋于悲观,正是刘峰让她感受到“善”与“爱”的力量,这对于她的命运走向无疑是决定性的,她对于荣誉、认同感曾全力追逐过,绝望过,当她疲于追求这一切时,“英雄”称号却突如其来,而这却只能带给她压力,致其陷于崩溃。后来的何小曼是平静和淡定的,而她始终不会忘记的是刘峰,刘峰的一切之于她都是一种信念支撑。
严歌苓借由小说这种题材将自己的生活经历予以呈现,而创作出的文本已经不是简单的“怀旧”,经历了时间的积淀这种始于感性体验的创作也凝聚着理性和思辨的成分。文中的萧穗子(“我”)可以说是严歌苓本人也可以说不是,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她是严歌苓自我审视、回望来路、关照内心的承载者。而文中的不同形象和情节都暗含着指向超现实意义的因素。特殊年代下人的集体无意识,人性不同侧面的展露,时代变迁中人的渺小和命运无常,对于友情、爱情等心理模式的反省和探究,这些都有所流露,可以说《芳华》所写的记忆已内化为严歌苓的一种情绪状态或审美风格,在这种审视中它犹如“一首优美的诗使我们原谅那特别古老的忧愁”[3]146。使自己内心获得海德格尔所说的一种“诗意的栖居”。
《芳华》是严歌苓通过选取回忆中典型的人和事,表达出了对于自我的认识和反思,也就是对于完整的“人”不同侧面的剖析和阐释,由此求得自己精神上的慰藉。同时也构建了一个透视人性的窗口,它之所以能引起跨越时代的精神共鸣,主要是因为这种现代时空语境中亲历者的审视回望触及的是人性的复杂多面性这个永恒的话题,而“善”和人性中的“迫害性”是小说中着重突出的两种特性。
刘峰成为“英雄”的时代所追求的那种完美人格是拒斥人性的。因为一旦被冠以那种近乎神的标签,随之而来的也就是对于人性的阉割。一开始作者便叙述了刘峰的种种善行,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牺牲自我等等,正是这些行为为刘峰带来荣誉。但这种人性中“善”的一面的过分显现让刘峰身边的人都产生焦虑,甚至嫉妒。所以“触摸事件”发生之后,众人心中的块垒得以涤荡,且似乎每个人在刘峰身上看到了丑陋的自己,他们作为一个集体在对刘峰进行口诛笔伐中找到了些许平衡,虽然这种从众行为是一种求全的本能驱使,但人性中的迫害性已经显露无疑。刘峰的“善”是一以贯之的,而其他人则多显露的是人性中具有迫害性的一面,何小曼是刘峰“善”的受益者,同时她和刘峰又都是人性中迫害性的受害者。
故事开始的年代已是商品经济繁荣的新时代,但却也是一个做好事却会让人感觉不自在的时代,“这年头,大庭广众下做好事,人们反而羞答答的。”[2]3时代变了,人也变了,按孔子所说“性相近,习相远”,人的本性相差无几,但是由于后天环境的不同而逐渐趋于相异,有不同的呈现。但无论身处何种时代,人的某些本性始终应该被倡导和张扬,比如“善”。刘峰“善”的展现在那种特殊年代被意识形态化、神化,而他作为一个正常人的基本诉求和欲念被忽略,“触摸事件”引起的是群体里其他人本性中邪恶、虚伪,并且对他人具有迫害性一面的暴露,如告密心理、妒忌心理、刘峰被处罚后人们的窃喜心理等等。而何小曼在文工团的遭遇则更加清楚地指向了人性的阴暗面,尽管她身上也有因个人成长经历的坎坷而导致的畸形心理显现,如红毛衣变黑毛衣,吃东西藏一半,胸部垫海绵,装病等,但这皆源自她渴求关爱和集体认同的强烈愿望。而当所有人不愿与她结伴而舞时,刘峰挺身而出。刘峰的这次触摸不同于前次招致的命运波折,在让何小曼感受到善意的同时也让她产生了对自己的认可和对感情的憧憬,这对于她的人生轨迹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故事的后半部分对于各个当事人命运的叙述和对于刘峰的寻找写出了今昔之感,也反映了对于美好人性的追求和对于自身的反思。商品经济大潮中的刘峰看上去像一个“落伍者”,失去了那条做过无数好事的右臂的他或许仅仅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他可以为了生计去贩卖盗版书籍,离过婚,与发廊女生活过,一切看来虽不免让人唏嘘,但他自己却是坦然的。他对于人性的理解已更加深刻,更忠于自己的内心而不去应付虚伪的周遭,不给别人添麻烦、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说明他善的品性从未遗失过。当下像刘峰这样的人更少了。何小曼被命运边缘化太久了,她最后慢慢学会承受,不再挣扎并自我放逐,所以突然的变为“英雄”给她的压力过于巨大了。生活中太多的恶意让她洞悉了人性中的迫害性,亲眼目睹刘峰的种种遭遇更让她清醒看到被神化后的无助,所以这些突如其来的符号于她是虚无的。
《芳华》中的刘峰和何小曼,一个是人性善的诠释者,一个是人性善的祈求者,他们的不幸却都源自于人性中迫害性的一面。善在不同的时代也遭遇了不同的接受、认知过程,而在个人的回望视角下人性中善的美好和迫害性才显得如此分明、清晰。
在故事层面《芳华》写出了在时代的风起云涌中不同个体人生的起落浮沉,无论选择何种姿态,当一切外部因素淡去,人终究要面对的是自己的内心。叙事的视角是由历史亲历者的印象为蓝本,审视回望过去和现在,表达了自己的反思和体悟,叙事者既是故事中人又出乎其外,直接表达作者的评判与审美价值取向。整个故事的主题却是明显指向复杂的人性书写,无论“善”的一面或者具有迫害性的一面都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不同侧面的显现需要不同诱因或载体,要理解复杂的人性同样不可能一蹴即至。《芳华》表现的既是人物的成长史、也是人性展现的个人化了的历史,因为“作为一种审美的‘调节’,怀旧使历史被抒情化或诗化了,历史呈现为审美的。”[4]415由此,《芳华》是严歌苓借由青春芳华书写这种有意味的形式来反思人性,认识自我的一次诚实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