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武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
巡察是县(市、区)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云南省武定县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题线索的查处通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充分彰显,为全县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主要经验和做法。一是抓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公室分工协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基础。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县委常委会和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的形式,学习中央及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促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筑牢巡察工作的思想基础。三是健全巡察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巡察工作五项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相关协作部门、被巡察党组织五个工作主体的职责权限,科学建立责任结构和运行机制。四是突出巡察重点,精准发现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切实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开展政治巡察。五是紧盯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构建“反馈+运用”机制,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实行类别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逐项解决,逐一销号,并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了解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六是严守巡察纪律,确保廉洁高效。严格遵守《中共武定县委巡察组纪律作风规定(试行)》,各巡察组成员严守纪律,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
经验启示。一是突出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握政治巡察属性,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二是把握巡察重点、聚焦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巡察工作干部必须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全面系统理解政治巡察内涵,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巡察工作与纪检、组织、政法、宣传、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沟通协作。相关部门和单位把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作为共同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四是严守工作纪律,强化队伍建设。巡察工作责任重大,岗位特殊、职责特殊、任务特殊、影响特殊,社会关注度高。为不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好巡察干部队伍,坚决杜绝巡察“灯下黑”,必须有严肃的巡察工作纪律,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五是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必须坚持谁的问题谁整改、谁的责任谁担当,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严肃追责、严厉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对策建议。一是聚焦巡察重点,立足解决问题。巡察组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增强针对性和实战性,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寻求更佳巡察效果。解决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很重要,只有促使其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才能扭转形象、改变作风、提升水平、扩大影响、促进发展。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要从职工反映的“焦点”问题着手,解决好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久拖未决的“难点”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巡察质量。努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做到严、实、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主观随意。实事求是、客观历史地找问题,把握政策看问题。努力提高问题线索质量。严格把握政策,通过深入了解作出准确分析和判断,全面客观反映巡察情况,确保巡察结果让人信服,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三是发掘巡察潜力,提升巡察权威。注重队伍选配。重点选择有财经、审计、执法专长的,政治过硬、正直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加入巡察队伍。强化责任担当。坚守巡察工作底线,不越党政纪红线,不碰法纪高压线,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提升业务素质。巡察干部要熟练运用党规党纪等武器,较快掌握法律、法规、经济、审计、财务等专业知识,争当专家型、权威型的巡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