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武 王勇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长期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往往集中在年底爆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解决。本文试分析2017年眉山市洪雅县几起典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例,谈几点思考。
甲酒店建设项目拖欠工资案。甲酒店建设项目是洪雅A公司开发,洪雅建司、华建公司、峨眉山公司承建的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开工建设,至2017年底,洪雅建司等三户施工企业完成产值5841万元,领取工程款2570万元、被拖欠3271万元,该项目拖欠549名农民工工资1021万元。今年2月14日,甲酒店建设项目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约500万元,并达成余款支付协议。
乙标项目谢某工程队工资纠纷案。
乙标项目是中铁N局承建的交通项目。2016年11月,自然人谢某承包了乙标香花岭段工程。因施工进度缓慢,谢某工程队2017年4月退场,结算产值1077万元。中铁N局分期拨款,并于2017年8月支付到位。谢某工程队领款后,仍有农民工反映被拖欠工资,谢某手下包工头多次组织农民工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损失。今年春节前,该工资纠纷处理完毕。
丙房地产项目拖欠工资案。丙房地产项目是洪雅B公司开发,康苑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至2017年底,劳务负责人吴某约完成产值6000万元,吴某领取工程款4402万元,领款后项目上开支3400万元、个人支出1000万元,拖欠工资1200万元。今年2月14日,丙房地产项目筹资1100多万元,通过银行代发工资。
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近两年来,洪雅县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项目用工总体上已日趋规范,但部分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工资保证金制度方面,甲酒店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后,洪雅A公司没有保证金解决。农民工实名制方面,乙标项目谢某工程队考勤计量、工资花名册等用工资料不齐,工资与工程款混淆不清。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方面,丙房地产项目前期没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劳务负责人挪用工程款导致工资拖欠。
守法履约意识淡薄。甲乙两案例中,一边是大量农民工焦急等待领工资,另一边却是项目负责人推诿拒付。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务负责人等行业主体守法履约意识淡薄,需严格执行预防和惩戒措施约束行业主体履行义务。
欠薪根源错综复杂。甲酒店建设项目拖欠工资,源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承包合同中的工程款拨付问题,洪雅A公司内部对拨款发放工资存在重大分歧。丙房地产项目是劳务负责人拟通过群体性事件迫使洪雅B公司股东拨款。乙标项目谢某工程队农民工工资2017年8月已基本支付到位,其后包工头反映拖欠工资实则是解决工程损失。工程建设领域,从建设单位到施工企业、劳务负责人、包工头的整个利益链条中,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工资纠纷。
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一个项目没有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就可能发生一起由县级领导包案的突出欠薪问题。工程项目要先缴存工资保证金后开工建设,切实提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加强工资支付管理和自主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主动性。
推进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制度。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要从被动清欠向主动治欠转变。要以清欠工资的力度推进预防和监管工作,督促在建项目规范用工行为,实现农民工实名制覆盖率100%,实现银行代发率100%,保障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
开展工作情况督查。6月底前,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对工资保证金、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7月开展全县督查,检查工作效果;此后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农民工工资规范管理常态化。
落实欠薪惩戒制度。推进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实施,县人社局向信用平台推送严重拖欠工资企业及责任人信息。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压实责任加强保障。要压实行业和属地责任,严格工作要求,加大考核权重,加强后勤保障,表扬肯定先进单位、个人,鼓励先进,激励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