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蓉
针对农村空心化、务农老龄化的现象,改变耕种模式,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是解決“谁来种地”的根本途径。
一、现状
1.农业粮食单产提高了,农民居住条件改善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和负担减轻了。然而,一个潜在的危险在漫延:那就是土地抛荒极其严重。
2.在“打工潮”的牵引下,一部分农村青壮年以“农村无钱可挣”,怀揣进城梦想外出务工,却因知识贫瘠,专业技术缺乏,就业竞争和生活压力大等原因在大城市无立足之地,不得不返乡发展。
3.大批农村青年进城务工,虽缓解了城市发展务工需求,增加了农民家庭经济收入,为农村青年提供了创业舞台。但在外日用消费高、工作时间长,尽管赢得了在大城市发展的空间,却输掉了在家赡养父母、照顾家人的时间。很多外出务工者有回乡发展的愿望。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农村发展的趋势
1.当前,国家更加重视城乡统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建设新农村,农村青年要构筑创业梦,不仅优势迸发、机遇无限,而且舞台宽广、大有可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更多青年在家乡实现青春梦、创业梦、致富梦。
2.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框架,为农业生产改革注入强劲动能,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吃了颗“定心丸”。
3.当前正是我国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运用多种政策优势,与农业产业政策结合、与脱贫攻坚政策结合,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的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各有优势,而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往往无法像前者一样采用先进生产方式。中国农业的未来发展,需要在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发挥辐射效应,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共享农业发展的红利。这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个努力方向。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主力军,是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生态的发展道路。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一些地方培育新型主体重数量、轻质量,贪多求大,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导致市场供大于求。
近几年我区新型经营主体有了较快的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640家,其中:龙头企业36家,家庭农场24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57家。专业合作社成员达到6998人、带动非成员户数16279户。
2.运营不够规范。一些经营主体贷款融资难,土地流转不规范,基础设施薄弱,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低。另一些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刚开始劲头足,拿了国家农业补助资金后,就不再进行精细化作业和耕种。还有的是“空壳子”“挂牌子”,一些合作社只是凑人数而成,“有组织无合作”,没有实现统一经营。
因此,补助资金仍需考虑发放对象,是否真心实意发展农业产业,为民创造财富。营造更加公平稳定的农业发展环境。
3.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解决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问题,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二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转入土地的新型经营主体与转出土地的农户建立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带动的农户提供贷款担保的信贷支持。四是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
4.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督促经营主体使用规范的生产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
5.鼓励拓展营销市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产销对接活动和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点),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应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
6.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使之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
7.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必须要有品牌支撑,没有品牌没有市场。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并获得专利、“三品一标”认证、品牌创建等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