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互动与“南北朝”现象:一个体制问题的政治学思考

2018-03-31 18:51阎步克
思想战线 2018年3期
关键词:制度

阎步克

中国古代的民族问题,除了从民族学的视角探讨之外,还能看到它以各种形式,影响到了中国史的更多方面,也波及到了体制、制度。比如,民族管理与边疆管理的相关制度设置,如属邦、领民酋长、羁縻州、土官等制度,即其一端。除此之外,北方民族还曾不止一次地入主华夏居地,建立起了异族统治的王朝,如十六国北朝、辽朝、金朝、元朝、清朝等。由于这些政权的重要性,人们已将其纳入了历代王朝体系;各种“××通史”的著作,如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的通史性著作,往往也为这些政权设置了专章或专卷。跟华夏政权相比,这些政权的政治体制呈现出了特殊性。

中国史富有连续性,包括种族、地域的连续性,也包括文化、制度的连续性。与之同时,这个连续进化的历程之中,又穿插着若干异族入主的王朝,那么其制度意义何在呢?下面尝试做一个政治学意义的讨论。所谓“政治学意义的”,是说尝试跳出繁琐史实,而去思考表象背后的原理、机制。这种思维,跟纯历史学的思维是有所区别的。

上述那些异族政权在建立之后,其政治体制都逐渐“汉化”了。同时它们也留下了另一些的影响,是不能简单地名为“汉化”的。比如说,宋朝通常被认为政治相对开明宽松,在这方面,学者有不少赞扬之辞。或认为宋朝的皇权与政府的关系相对均衡,或认为这时候出现了“士大夫政治”,还有学者使用“皇权象征化”的措辞,来阐述其体制的合理化。假如沿着学者们所指认的宽松开明的方向继续行进,中国制度史将出现什么呢?然而,不管那个前景是什么,辽、金、元三朝随即扭转了它。进入明朝,专制集权大为强化。已有不少学者指出,明初专制集权的强化之中,明显含有此前元朝统治的历史影响。这样看上去,传统政治体制又向另一方向摆动了,即,向所谓“宽松开明”的相反方向摆动了。至于由满族入主而建立起来的清朝统治,就连呼吁“温情与敬意”的钱穆先生,也不由得去指责各种专制表现。

姚大力先生指出:“主奴观念进入元代君臣关系是受蒙古旧制影响的结果,并且它已经渗透到汉式的皇帝─官僚关系中间。”*姚大力:《论蒙元王朝的皇权》,《学术集林》第15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还可参见屈文军《论元代君臣关系主奴化》,《中国古代史论集》第2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9~70页。周良霄先生论明初政治:“君尊臣奴在名义上当然已改变了,但君臣尊卑的差距却一仍元旧。”*周良霄:《皇帝与皇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71页。张帆先生认为,蒙元的臣僚奴化、家臣专政等等政治特点,与唐宋以来的专制强化趋势相结合,就成为明朝极端君主专制的两大来源。*张 帆:《论蒙元王朝的“家天下”特征》,《北大史学》第8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李治安先生也认为,元、明间存在一定的政治发展连续性:“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表现之三是:全民服役与君臣关系主奴化”,“儒士的边缘倾向与君臣关系主奴化”,总之就是“君主独裁与臣僚奴化”。*李治安:《元代及明前期社会变动初探》,《中国史研究》2005年增刊;《两个南北朝与中古以来的历史发展线索》,《文史哲》2009年第6期。均收入李治安《元史暨中古史论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满清入主,再度带入并强化了“主奴关系”。“清帝作为八旗共主,与满洲大臣具有主奴关系。鳌拜等权臣虽然极有权势,但仍是皇帝的奴仆。”*杨 珍:《清朝权臣与皇权的关系及其特点》,《清史论丛2003~2004》,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钱穆先生从“拥护集团”的角度来揭示原因:“读书人拥护皇帝比较是公的。因为读书人不是皇帝的私势力。而且读书人也不是一个固定的集团。中国历史上只有元和清,皇帝后面由整批蒙古人和满洲人帮忙。”*钱 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50页。

认定“专制”通常有两项标准,一是权力的集中化程度,一个是君主人身支配和臣民人格依附的强度。比起宋朝来,明、清时这二者显然都强化了。尤其是后者,即人身支配和人格依附的强度,被认为与元、清两个异族政权直接相关。上述认识显示,少数族群入主强化了中国的集权与专制。当然,“主奴关系”“专制主义”之类用语,在时下的语境中会给人负面的感受。不过,同样的历史现象,也可以容纳多种评价。比如也有学者提出,清朝因其强大皇权与中央集权,在控制更大疆域上相当成功,并把这视为一笔历史遗产。若把善恶优劣、进步落后的评价,暂时从事实陈述上剥离开去,那么异族入主的制度史影响,也可以处理为一个中性的(value free)实证课题。

李治安先生在讨论中,独具匠心地揭举了“两个南北朝”视角。所谓“两个南北朝”,第一个是传统所说的晋唐之间的“南北朝”,第二个是辽宋夏金元所构成的“南北朝”。李先生以“第一个南北朝”,来丰富、深化其对“第二个南北朝”的阐述,尤其是对第二个南北朝的制度源流异同的阐述。我觉得李先生提出的这种认知方式,很有价值。对其所说的“第一个南北朝”的南北制度源流异同,以往学者已有了很多重要讨论,本人也曾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也觉得,这种“南北对比”的观照,会使北方异族入主的制度史影响的思考,变得丰满一些。“南”的方面,主要代表华夏政治体制与文化的固有趋势,或说是连续发展的方面;“北”的方面呈现为另一个分力,以其诸多异质因素,包括种族、制度与文化因素,叠加于华夏体制的固有趋势之上了。那么,在发生了“南北朝”现象的历史时期,“南”具体是什么情况,“北”具体是什么情况?异族体制与华夏固有制度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样探索可以告诉人们,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最终演变成了那个样子,留下了那样一条轨迹,除了内因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外部因素。

在我编写的通俗读物《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制度文明》*阎步克:《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1~12章。中,对魏晋南北朝时的制度源流异同,提供了若干粗线条的看法。首先,对所观察的“政治体制”或“政治形态”,在书中我把它化约为3个方面:

1.政治制度。即君主制、官制、法制及人事制度等。

2.政治势力。即主要阶级、阶层、集团、群体等等的结构。*在政体分类上,政治势力的结构可以作为标准之一,详见阎步克《中国传统政体问题续谈》,《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3.政治文化。一般说来,制度与政治文化若相适应,这个制度就稳定;若不相适应,体制就不稳定。同类制度施行于不同文化环境,可能效果悬殊。尤其在社会变革之时,观念文化往往是制度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十六国北朝的政治体制变迁,简单地说,就是所谓“五胡”通过“汉化”接受了汉晋制度之后,这个专制集权官僚制逐渐恢复活力的问题。经汉末战乱而进入魏晋,士族门阀的权势不断扩张;法纪松弛,政治萎靡;玄学思潮淡化了昔日汉帝国的儒法传统;皇权黯然失色,东晋甚至出现了“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十六国造成了历史进程的南北分途,北方社会陷入了巨大动乱,以致梁启超有“有史以来,人类惨遇未有过于彼时者也”*梁启超:《中国佛法兴衰沿革说略》,《佛学研究十八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页。之言。但动乱中也孕育着若干新因素。例如:

1.皇权的强化。东晋“主弱臣强”,皇权跌入了谷底,同时十六国君主却自初拥有强大的军事专制权威。也就是说,东晋十六国皇权的盛衰沉浮,呈反向变动。

2.法制的重建。魏晋以来名士崇尚玄学,“在职之人,官无大小,悉不知 法 令”(《抱 朴 子·审举》)。程树德比较南北律学:“自晋氏失驭,海内分裂,江左以清谈相尚,不崇名法,故其时中原律学,衰于南而盛于北。”*程树德:《九朝律考》,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11页。吕思勉曾这样赞扬后秦之主:“其重视法学,转非中国之主所能逮也。”*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 328页。

3.国家文教的复兴。江左“学在家族”,官学不兴。而十六国君主在创办官学培养治国人才上,不少都有相当积极努力。其官学的生徒规模,居然大多超越东晋。李慈铭不由得感叹:十六国君主“或亲临讲试,或建坛宫中,虽旦夕小朝,兵戈云扰,而文教之盛,转胜江东,岂非盗亦有道者欤?”*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214页。中国史上最早的几份考卷实物,就出自十六国的西凉。

十六国“汉化”的涓涓汇聚,到北魏孝文帝时涌起了一个改革巨浪。官制改革,令行政体制全面完善了。通过三长、均田之法,编户齐民体制得以重建。北朝的多次大规模“括户”,显示了强大的国家能力,而有的学者估计,江左政权最多只能控制实际人口的1/3到1/4。法制赢得了显著进步,陈寅恪赞扬魏律“取精用宏,所以成此伟业”,又指出“江左士族其家世多不以律学相传授,此又河北、江东之互异者也”。*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124页、第118页。周齐的行政、法制发展,可以认为已反超南朝。程树德云:“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而北朝尤以《齐律》为最。”*程树德:《九朝律考》,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93页。作为中华法系里程碑的唐律,主要源于北朝。唐代另一制度成就──科举,也不能说跟北朝无关。从北魏后期到北齐,考试选官已日益普及,御史台、东西省、尚书省的官职,往往都用考试选拔。魏孝明帝选御史,参试达800余人;齐文宣帝选拔东西二省官,参试者达两三千人。这种成百上千人考试公职的壮观景象,不仅东晋南朝看不见,甚至连汉朝都未曾有过。隋唐的“六学”,即国子学、四门学、太学、律学、书学、算学体制,也是源于北朝的,而非南朝。律学、书学、算学的强烈实用性,与南朝曾出现的玄、儒、文、史“四学”恰成对比,后者适应了士族文士的文化兴趣。自孝文帝“大考百僚”而后,考课就成了官员晋升的常规途径。孝文帝制:内官三年一考,散官四年一考;北周每年一考,四考黜陟;隋朝的“四考受代”之制,应上承北周。从魏孝文帝到隋的频繁考课,显示了帝国行政已全面振作。

再从“政治势力的结构”看,南北两方的最大差异,在于十六国北朝政权是异族政权——国外学者或称“征服王朝”,钱穆先生称“部族政权”——其中存在着民族特权与民族压迫。其政权的主干,是“异族皇权─部落军功贵族─国人武装”。作为承担共同命运的共同体,军功贵族、国人武装给予了异族皇权强大支持,构成了钱穆所说的“拥护集团”。“国人”也就是鲜卑自由民阶层,王仲荦先生指出,他们构成了王朝主要军事力量。所以,其所支持的拓跋王权是十分强化的。*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90页。从一般规律说,贵族强大起来,通常就会削弱王权,江左门阀士族、西欧中世纪贵族,都为这个规律提供了实例。但异族政权下的部落贵族则不尽相同,在特定情况下,他们反而是支持和强化皇权的。梁启超先生目光如炬,揭示了这个现象:“彼以彼之贵族(笔者按,指元朝蒙古贵族),拥护彼之专制,而专制政体亦一进化。”*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梁启超全集》第3卷,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777页。黄惠贤先生指出,十六国北朝的政治形态是“少数族军事贵族专政”:“十六国北朝时期由少数族军事贵族专政向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过渡,皇权的极度强化,促使少数族贵族走上官僚化道路”;北魏孝文帝所建立的门阀制度,“从本质上来说,这不是什么真正的‘贵族政治’,而只不过是君主政体下变相的‘官僚政治’。”*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白钢主编)第5卷(魏晋南北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7~20页。

罗素看到:“由于哲人的治理而产生的社会,也和武人统治下产生的社会截然不同。中国和日本就是这种对比的实例。”*[英]罗素:《权力论:新社会分析》,吴友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29页。魏晋南朝士族名士与北朝军功贵族两种不同势力,造成了不同的政治结构,也展示了大不相同的体制意义。汉族士族在江左诸朝享有巨大特权,在北方却成了被征服者,他们只能依附在“异族皇权─部落军功贵族─国人武装”这个政权主干之上。这样一来,北朝的汉族士族就不可能像江左五朝高门那样优游放达、鄙薄政务了,而只能兢兢业业为异族统治者效力。南北汉族士族的主要差异,就在于北朝士族再度“官僚化”了,开始向秦汉文官回归,或说向唐宋行政官僚演进了。总之,异族政权内部存在一种特殊张力,使各种政治势力都警觉、振作起来了。两个政权的竞争,有时候就是两个政权中最有权势的政治集团之争,所以我有这样一个论断:南北朝史,不妨说就是南朝文化士族与北朝军功贵族的竞争史。后者成了历史的胜利者。在南朝也出现了皇权的重振,田余庆先生把重振动力归结为北府兵、流民帅。若做一个南北对比,则南朝军人阶层重振皇权的动量,远不如北朝的军功贵族之大。

从政治文化上说,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自战国以降,就形成了一个士人阶层。士人自初就拥有了自己的政治理论与理想,自居为“帝王之师”,如果君主的作为与其理念相背相左,他们有可能“从道不从君”,从而展示了一定的文化自主性。*这种文化自主性并不奇怪,在世界史上还能找到若干政权,在其之中,是服从诏敕还是服从教义之争,在僧侣阶层与国王之间发生了。钱穆先生所说的“读书人不是皇帝的私势力”,这在一定情况下、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汉末名士曾发动了大规模“清议”,而与皇权冲突。从历史轨迹看,魏晋士族可以视为士人阶层的连续发展的产物。士人在魏晋南朝获得了更大的文化自主性,竟然变成了特权阶层和文化贵族了。玄学名士主张“无为君主论”,推崇不臣天子、不事诸侯的隐士。最激进的名士竟然申说“无君论”,根本否定君臣制度的正当性、合理性,认为若无君臣制度,人类生活将更为自由美好。这一点甚至超越了孟子,因为孟子只否定暴君,却没否定君臣制度本身。王仲荦先生认为:“魏晋时期玄学家们崇尚老庄,……实际是主张君主无为,门阀专政。”*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42页。唐长孺先生也看到,玄学家“主张无为,告 诫 皇 帝 不 要 多 管 事。……实质上是为大族纵欲辩护。”*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3页、第80页。透过这样的负面评价,人们可以判断门阀士族的文化倾向,是弱化专制集权的。那么,中古士族也造成了特定意义的“政治宽松”。梁武帝时号称刑法严酷,其实跟秦汉相比,那仍是相当宽松的。*《隋书·刑法志》记梁武帝时“囹圄随满,夕散朝聚”,“大率二岁刑已上,岁至五千人”。很多学者采用此说,称其时刑法严酷。其实从刑徒人口比来看,这样的规模,不过是秦汉的三四分之一而已。所谓“清谈误国”之类指责,也说明士族对玄、儒、文、史的文化崇尚,对行政与法律的漠视,对官僚行政起了一种侵蚀作用。中古士族现象,似乎也使中国史发展中的另一些潜在可能性,显露出来了。

然而,随着北朝统一了南朝,这种可能性最终被抑制、被消解了。即便从文化上看,北方的情况与江左社会也判然不同。草原酋长与其部众间的浓厚主奴关系,把主宰与依附、把权势与服从,确定为最基本的生存法则。异族骑兵的铁蹄之下,“无为君主论”“无君论”无从滋生、舒展。因此,跟学者在辽、金、元、清诸朝看到的情况类似,在十六国北朝的弱肉强食、成王败寇的政治舞台上,很难找到士人文化自主性的空间。而草原族群的尚武精神,在建立政权后重塑了对事功、对法制的重视。十六国北朝汉族士人的再度“官僚化”,是在“文─武”矛盾、“胡─汉”矛盾的交织中不断深化的。

唐长孺先生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南朝化”论点,认为东晋南朝继承魏晋以来的历史发展,十六国北朝则走上不同的道路,“插入了一段并非必然的过程,出现了一些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制度形式”。隋唐统一后,南北差异逐渐缩小,这时候经济、政治、军事及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各种变化,“乃是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南朝化’”,“最足以反映历史发展过程的方面是南朝化或南朝因素”。*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468页、第473页。这个“南朝化”的观点,后来得到了牟发松先生的进一步深化。*牟发松:《略论唐代的南朝化倾向》,《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同时另一些学者的论述,强调了北朝的政治重要性。钱穆先生认为:“南北朝本是一个病的时代。此所谓病,乃指文化病。若论文化病,北朝受病转较南朝为浅,因此新生的希望亦在北朝,不在南朝。”*钱 穆:《纵论南北朝隋唐的儒学》,《钱宾四先生全集》第19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年,第426页。陈寅恪先生认为:“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陈寅恪:《李唐氏族之推测后记》,《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344页。业师田余庆先生认为:“从宏观来看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全部历史运动的总体,其主流毕竟在北而不在南。”*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60页。这类认识,可以称为“北朝主流论”。

“南朝化”和“北朝主流”的提法形似对立,但我们想强调,二者其实是可以并存互补的。首先二者针对的时代不同,进而注重的侧面不同:“南朝化”是就唐以后的变化而言的,且主要是从经济与文化方面论证的;而“北朝主流”是针对南北朝而言的,且主要就政治与制度而言。我们认为,所谓“南朝化”,本质上就是通常所说的“汉化”。通观中国史,少数民族在入主华夏之后,都会发生适应性的“汉化”。在这一点上北朝并无例外,其政治社会变迁的主旋律也是“汉化”,对这一点我们并无异辞。可以说,“南朝化”再度证明了中国文化的连续性和强大同化能力,它不但穿越王朝而代代传承,还把异族政权也拉入了它的前进轨道。

但另一方面,魏晋南朝的士族政治及其玄学文化,尤其是东晋“门阀与皇权的共治”,显然也不是传统政体的“常态”。唐朝不但没有继承南朝的士族制度,反而恢复了儒学正统意识形态,实行科举选官,士族不断衰落。在这一点上,唐朝并不是努力继承而是在努力消解南朝特征的,不是“南朝化”而是相反。这样看来,魏晋南朝也是中国政治史的一个曲折、一个“变态”,士族特权及玄学文化并不代表中国史的“常态”。

至于十六国北朝,也不仅仅是中国史上的一个“不必然的过程”而已。也许可以把它说成一个曲折,但并不是不必要的曲折。即便从文化方面说,也有学者——如钱穆先生,认为“当时的北方社会,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之发扬与衍进,有些处尚超于南方社会之上”。*钱 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37页。唐长孺先生也承认,在他论述“南朝化”时,“职官、法律的变化全未述及”。而我们已一一举证,北朝提供了可观的官制、法制甚至礼制进步。这些进步为隋唐所承继,并没有随“北朝历史特性”的消失而消失,其后的发展也不具有“北朝历史特性消失”的意义。即便是府兵制、均田制,在一个特定阶段,前者提高了军人阶层的政治地位,后者协助重建了编户齐民体制,它们其实是走向隋唐的一级必要阶梯,因果链条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链环。

从“制度史观”看,十六国北朝的历史作用,简单说是这样的:魏晋南朝的士族、玄学等现象,使中国史潜藏的另一些可能性显露出来了,而这时候,十六国北朝构成了一个“矫枉过正”的反向分力,抑制、扭转了那些可能性。“矫枉过正”的提法,意指相对于汉代的儒生官僚体制、唐宋的科举官僚体制,十六国北朝的“少数族军事贵族专政”,也不是中国史的“常态”。至于“第二个南北朝”是否改变了北宋所体现的历史方向呢?对此,若干专业学者给出的回答是肯定的,参前所引。

陈寅恪先生“野蛮精悍之血”提法,可以理解为民族融合带来的政治活力。钱穆先生论“新生的希望在北朝”时,则努力凸显儒学——例如《周礼》——的作用。他还曾提出,中国史上发生过4次民族大融合,每一次都带来或即将带来全盛。*钱 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2~23页。在评价北朝的历史作用时,若干学者还引用过恩格斯的这一论断:

德意志人究竟是用了什么灵丹妙药,给垂死的欧洲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呢?……但是使欧洲返老还童的,并不是他们的特殊的民族特点,而只是他们的野蛮状态,他们的氏族制度而已。……的确,只有野蛮人才能使一个在垂死的文明中挣扎的世界年轻起来。*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52~153页。

又,日本内藤湖南提出,两汉以来的“异族刺激”,不断为中国王朝注入“活力”。*内藤湖南:《新支那论》,《内藤湖南全集》5,东京:筑摩书房,1973年,第512~513页。宫崎市定继踵而来,把中国史上的北方游牧族群称为“素朴民族”,揭举“素朴主义”,意谓野蛮的游牧民族的征服,使因过度文明化而陷入纤细柔靡的王朝,重新振作起来了。*宫崎市定:《東洋におけゐ素朴主義の民族と文明主義の社会》,《素朴主義と文明主義再論》,《宫崎市定全集》2,东京:岩波书店,1992年,第3页以下,第334页以下;宫崎市定:《东洋朴素主义的民族和文明主义的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前言”第2页。不过内藤、宫崎二人都有一个明确意图:以此为日军侵华做论证。这一点当然不能接受。

面对北方游牧族造成的体制强化,“民族融合的活力”“野蛮拯救文明”等等提法,可以说是历史学风格的解释或“文化史话语”,指向一群彼此交织的综合性现象。若转换为政治学思维,就得把相对次要的东西剔除,努力在繁多因果关系中,发现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机制。这里采用“制度史观”,聚焦于政治体制,即十六国北朝的各种制度发展,去解析其间的因果链条,尝试一个政治学意义的最简提炼,那么北方族群上述历史影响,即强化、激活专制集权之功,我们尝试归结于部族武力,更确切一点说,归结于“部族武力的体制化”。

中国史上的一次次“王朝循环”之中,王朝崩溃是其中一个固有阶段。初创时生机勃勃,几代后走向全盛,随后体制的老化僵化,各势力间利益冲突的日益尖锐,又使衰败像癌细胞一样地不断积累。最终王朝倾覆、权威流失,战乱在各处制造着暴力。在这时候,某个军事集团赢得了政权,吸收了那些暴力,将之体制化了,专制集权由此重建,甚至强化了。近来有个说法叫“正确的国家观”。依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国家是一个阶级镇压其他阶级的组织化暴力。“暴力”,是一种迫使他人屈从、臣服的能力。在自由和平的人群中,强制的做法就会遇到困难。而改朝换代时,大规模军事活动、军事组织和军人群体,大大提高了社会生活中的支配和屈从的浓度,提高了体制的组织化程度与集权强度。

马基雅维里说过:“军队却喜欢具有尚武精神的、残暴贪婪的君主。”*[意]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92页。铁腕君主将得到军人阶层的拥戴,反过来说,军人集团能够塑造铁腕君主。罗素也认为:“战争对于王权的加强一定起过很大的作用,因为战争显然需要统一的指挥。”*[英]罗素:《权力论:新社会分析》,吴友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29页。梁启超先生这样论述中国史:“专制权稍薄弱,则有分裂,有分裂则有力征,有力征则有兼并,兼并多一次,则专制权高一度,愈积愈进。”*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梁启超全集》第3卷,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777页。由此,中国史教科书还形成了一个叙述模式:在王朝初年通设“专制主义的强化”一节。“马上天下”“征伐”形式的改朝换代,看上去是集权体制的一种自我更新机制。即便在现代世界,军人政府往往也都是独裁政府。战国以来集权制的迅猛发展,赵鼎新先生把它归结为战争,归结为“战争驱动型冲突”,其结果是“由战争而催生的军事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经济权力的发展最终均为国家所控制”。*赵鼎新:《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1页。赵鼎新是政治学者,所以其思辨与本文类似,即,在政治、文化、经济各种因素的错综关系中,寻找一个关键机制,寻找一个“链式反应”的触发点。高度“军国一体化”的秦国最终完成统一,由此展示出了军事、战争的塑造体制的强大能力。

官僚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勤奋尽职?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力量。“自下而上”就是强大有效的公民民主监督。而王朝时代并没有后一种力量,那就只能靠“自上而下”了,靠一个铁腕皇权“泰山压顶”式的督责了。铁腕皇权是激活、振作体制的必要条件,虽然未必是充分条件。不妨说君主是官僚机器的发动机,专制君主就是一台大功率发动机。

在这一意义上,异族的征服与统治,可以视为“马上天下”的一种特殊形式。也就是说,除了内源性的暴力之外,外源性的民族冲突、民族压迫和民族统治,同样也能供应暴力。压迫异族,通常都比压迫同胞更容易、更残酷。异族征服者在征敛赋税,在施行法制,在役使那些腆颜事仇的官僚时,更刻薄严厉。部族武力,最初无不造成了华夏社会的巨大破坏和民众的巨大痛苦。同时,若其逐渐与华夏政治体制实现了磨合、调适,那么也可能转化为强劲的集权动力,由此行政机器再度高效运转。当然还须说明,秦汉留下的当时世界上最精致的集权官僚体制,这个历史遗产,就是十六国北朝“部族武力的体制化”得以发挥“激活”作用的基础;而汉式体制因素与部族武力因素,要经复杂互动才能达到恰到好处的调适磨合。在这方面,历史上未必没有失调、失败的情况。

北方族群、部族武力对中国制度史曾留下深刻影响,对此,刘昶先生的研究也曾涉及。刘昶运用“游牧生存圈”与“挑战─应战”两个概念,阐述了另一种机制:“若要保护自己先进的经济和文化,战胜游牧民的侵略,只有一个选择,就是依靠大规模组织起来的集中统一力量。而在当时,这种组织方式只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式的”,“处在游牧生存圈周围,不断受到游牧部族侵掠的农业社会,就必然大体上是组成为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他还比较了西欧、拜占庭、印度、日本等例子,以展示在有无异族外患的不同情况下,其社会对专制集权的选择与否。其结论是若有外患存在,那个社会就倾向于专制集权,这是对外部“挑战”的一种必要“应战”。*刘 昶:《试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4期;《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予以转载,转载时略有删节。刘昶的这个论点无疑值得参考,即:即便尚未入主建国,游牧势力作为一种外部刺激,仍可以推动华夏政权去强化专制集权。汉武帝的统治看上去就很典型。大规模对外开战,尤其是倾举国之力与匈奴决战,令国家机器超负荷运转,社会进入高强度动员,由此引发了行政、军政、财政、法制各个方面的集权化。人们不妨去寻找更多实例,以便更精确地评估这个机制在多大程度上、在什么条件下发挥作用。无论如何,游牧族群在未能实现征服的情况下,仍能以“应激”途径而影响中国制度史。

北方少数族群的存在,在历史上不仅仅造成了民族关系问题与国防问题,它也影响到了制度层面。传统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文化遗产璀璨丰厚,相应地,文人、文官在体制中占据了显赫位置。然而做一个历时性观察,把改朝换代与异族入主纳入视野,则2 000年政治体制实际上是在“文、武交替”的路上前行的,甚至还穿插着“胡、汉交替”。这个制度史历程并不是一条直线。在这一意义上,北方族群的入主现象,以及游牧生存圈对专制集权的推动、激励,不妨看作中国制度史的一个固有部分,未必就是外在的、“不必然”的部分。在近代来临之时,启蒙者、改革者所面对的那个王朝,它之所以是那个样子,其中就含有“两个南北朝”的历史影响,含有北方少数族群的制度影响。否则,那个体制就将是不尽相同的样子了,虽然我们无法确知那是什么样子。

至于如何评价异族统治的制度史影响,是好是坏、是“积极的”或“消极的”,这问题就不会有唯一确解了。事实判断仅以“真伪”为准,对确实发生过的史事,治史者的任务只是直书其事。而评价涉及视角、尺度、标准,价值观不但因人而异、千差万别,而且“每个时代都面对着它自己的上帝”。“第一个南北朝”处于历史前期,它有“它自己的上帝”;而在“第二个南北朝”的时代,世界史正在孕育着一个巨变:现代化。那么得失优劣的评价,也会因之而变吧。作为现代公民,我们决不会赞扬民族压迫、民族征服;而在实证层面上,中国史并不是桃花源,民族压迫、民族征服确实发生过,那么学者就只能如实直书了。本文期望暂时旁置评价问题,先行探讨中国制度史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原理又是什么。

说明:本文原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持的“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研讨会”的会议论文(2017年11月3~5日,昆明),有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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