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萍
(陆军工程大学政治理论教研室 河北 石家庄 050003)
互联网的问世与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与进步。但是,任何事物都是辩证存在的。互联网同时也为各个国家角力提供了一个新战场,这一角逐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意识形态渗透和斗争。少数西方国家把舆论斗争的主战场转移至互联网,其目的就是要同我们争夺阵地、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最终实现其“西化、分化”的企图。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曾说:“有了互联网,对付中国就有了办法。”基于对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清醒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已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安全,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1]当前,研究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新特点、新挑战和新对策,便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既是不同阶级属性的意识形态斗争和冲突的网络化,即不同思想观念在互联网上的交锋,更鲜明地表现为不同阶级属性的意识形态借助于互联网获得了全新的空间和机遇,因而产生与传统意识形态斗争不同的新的特点新趋势。
传统意义上现实空间中意识形态斗争主要表现为国家和政治集团间直接或间接的思想对抗。其斗争主体为国家、政党以及由其操纵的各种非政府组织(NGO),还包括作为他们代言人的政治领袖和文化精英。斗争主体是现实的、具体的,其身份是透明的、稳定的,具有外在可感知性。也就是说,斗争主体真实在场。网上意识形态斗争与传统现实空间斗争相比,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斗争主体利用网络的虚拟性隐藏其现实中的真实身份,以符号代码去模拟和替代。斗争中主体行为被还原为数字化方式和代码关系,即斗争主体以“身份虚拟”而“遥在”(telepresence),或“以远程方式处于某种出场”。迈克尔·海姆将网络空间中主体的这种存在方式称作“虚拟出场”,或“机器人式出场或在场”。这种“虚拟出场”处于在线状态下就相当于“在场”一样,虽然身体在现场之外,但“虚拟出场”的主体却能真实地进行某种操作,也能进行感知和被感知。但是,其具体实在性和外在可感知性被遮蔽起来,主体在网上隐藏起来,实现去角色化和非政府(政党)化。这就扩展壮大了意识形态斗争的参与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意识形态斗争的敌我界限。如果不进行理性分析和审视,难以分清对方是普通的网民还是意识形态斗争的行为主体。
网络时代,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互联网上激荡着的意识形态信息,有的不与本国经济基础相适应,有的不由本国上层建筑所规定,还有的完全不属于现时代,再有,一些过去被主流传媒忽视并隐没的亚文化群也在网上找到了生存之地。这就使得同一社会内部意识形态展现出多层面性,造成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内容与传统斗争相比更为纷繁复杂。传统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是在两种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对立上,世界被一分为二:共产主义世界和资本主义世界,任何国家非此即彼。信息网络时代,因西方国家的制度输出屡屡受挫,斗争内容逐渐转向隐蔽,由推销“社会制度”向宣扬“普世价值”转变。在政治上,兜售西方的自由民主制度;在经济上,推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在价值观上,宣扬所谓的“自由”、“平等”。近年来,背后充满陷阱的全球化思潮、价值缺失的后现代主义思潮、自由市场经济乌托邦的新自由主义思潮、背离科学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为资本主义辩护的“第三条道路”思潮、“普世价值”伪装下的后殖民主义思潮、沉渣泛起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等,都通过网络空间和鱼龙混杂的研究机构的所谓“阐释”和“解读”,在不同程度上误导公众,让人难以研判。
传统意识形态斗争的媒介主要以单媒体为主,如20世纪80年西方国家对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主要以广播、电视和印刷品为主,即所谓的“空中步道”和“文书步道”,他们各自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进行信息传播。网络媒体则通过强大的信息技术将不同的媒体形态融合,集文本、声音和图像等传播形式于一体,打破了传统媒体之间的界限,体现了媒体变革最明显的特征,从而使“融媒体”成为网络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意识形态渗透工作由原来的垂直结构方向向水平结构方向发展,创造出更多的意识形态传播渠道和机会。网络信息传播媒介的多维立体性,使得开展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很难像传统斗争那样既可以保证己方传播渠道畅通又能够阻塞敌方传播渠道。因为网络渠道是对等的,要实现己方意识形态的传播必须畅通各种网络渠道,但是,畅通的网络渠道同样便于对方信息的传播,而要阻塞其渠道却变得几乎不可能,其结果只能是在所有网络渠道中针锋相对地展开斗争。因此,网络新媒介所带来的复杂信息来源和多维传播渠道使得从技术上管理具有很大难度。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具有开放性。具体来说,这一特征由以下三方面因素决定。一是技术规则的开放性。互联网所采用的分布式网络体系使因特网上的各个计算机之间没有从属关系,都是平等的;全新的包切换使得人们无法阻止连在网上的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传递。网络技术的开放性规则使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具有了国际性和无界性。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通过随意关闭网络来进行意识形态的控制。二是信息流通的迅捷性。网络信息是天生的“飞毛腿”,它的传输以几何级数递增,即V=En(E=2.7,n为时间),网络信息如此快捷的传播速度使社会上群体性事件的联合得以便利,也使得意识形态斗争不可能再仅仅局限于一国的行政管辖范围,从而具有了全球性的可能。三是意见表达的全球性。互联网冲破了传统的时空边界和民族壁垒,塑造了一个无国界的虚拟自由王国,每一个网民都可以尽情享受、无限制复制传播信息,也可以通过终端来制造发布信息。由此看来,网络这种“去中心”、“反控制”、“多元自由”的价值和功能,从技术和理念层面鼓励网民的独立、自主、平等意识,传播者与网民在现实中主导与被主导的“社会藩篱”在网上被打破,具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传播特征。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使国家和政府在获取和控制信息方面不再有任何优势可言。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是现实社会意识形态斗争的反应和延伸,其结果往往影响巨大,难以预测。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加速发展以及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网上网下的衔接与转换已经成为可能。因此,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必将由虚拟空间的“坐而论”转向现实社会的“起而行”,从而影响和波及现实社会,给稳固的现实社会带来潜在的冲击和影响,甚至直接影响到政权的更迭。近年来,阿拉伯世界的惊天骇变便是典型的例子。《福布斯》杂志发表的一篇文章《网络战走在革命前面》称:“突尼斯是第一个实现由公民,确切地说是网民推翻现政权的阿拉伯国家”,这得益于它“现代化的通信基础设施,互联网的普及和完全数字化的移动电脑网络”。以脸谱、推特为代表的社交网站,在“颜色革命”酝酿、发生、发展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被称为“社交网络革命”、“脸谱革命”或“维基革命”。这是传统街头政治行动力和现代网络问政的组织力相结合而催生出的一种新的政治运动方式:“网络—街头”政治运动。这也是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幕后操纵者所期望达到的最高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谈到我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时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2](P9)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凭借其网络技术优势,大势宣传其价值观念、政治制度、生活方式,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造成了强烈冲击,严重威胁着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马克思主义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以后的伟大实践中,致力于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和建设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使马克思主义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过程中,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引发了社会意识的多元化,再加上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各种社会思潮在互联网上并存蔓延激荡。凭借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快捷、即时、交互、隐蔽等特点,这些社会思潮不断“攻城略地”,日益突破知识精英的圈子向大众扩展。无论是在网站的新闻、论坛、专栏,还是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中,都可以看到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西式宪政论、“普世价值”说、“公民社会”论、“儒化中国”论、否定改革论等思潮,它们或公开直白、或隐晦委婉、或条分缕析、或恶搞嘲弄。不同的社会思潮虽然在实践基础、问题导向和价值取向上不尽相同,但其核心都围绕着“是否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中国应该向何处去”这两个问题展开,提出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背离的方向与方案。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不足、政治立场不够坚定、仅从维护自身利益需要出发的人们,在信息选择和价值判断上趋向多样化、边缘化意识,开始怀疑是否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作用。这一切使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受到严峻挑战。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际工作中,在有的领域中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在一些学科中‘失语’、教材中‘失踪’、论坛上‘失声’。”[3](P10)网络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反映和延伸,也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实际工作中的这种状况在网络空间有过之而无不及。各种社会思潮在互联网上传播,彼此交流交锋,形成共振,必然在网络空间中产生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排挤效应”。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教材中“失踪”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当代语文课本中逐渐压缩红色文学的空间:革命题材、左翼文学作品逐渐淡出教材;某些高校中,马克思主义学科同样面临被边缘化的尴尬境地;在2016年纪念长征胜利85周年之际,有些媒体网站甚至是主流媒体的网站淡化长征中的意识形态色彩,转而刻意宣传长征中的“普世价值”。另外,网络中充斥着戏谑、粗鄙气息的非理性的大众话语空间对作为意识形态传播主要表达形式的政治话语空间也形成了解构、挤压之势。相当一部分网民对明星生活问题和事件的关注程度远远大于对国家大事的关注程度。前些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遭遇压缩突出表现在谁发表支持党和政府的言论,谁就会受到围攻打压,而我们的阵营常常是鸦雀无声或声音微弱。近年来,这种状况虽然有所改观,但是正面声音还不够强大,对正面声音支持保护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回避意识形态,否定意识形态,甚至说‘意识形态’已经终结,这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这就如同鸵鸟把头埋到沙子里,防止自己被人抓住一样,是极其愚蠢的。”[4](P1)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8月19至20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精心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创新对外宣传方式,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在互联网时代,面对新媒体的冲击,那些传播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媒体要迅速转变传播策略,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扩大自身影响力,在彰显舆论的主导作用,倡导社会主流价值方面发挥更加有效的功能。就传统主流媒体而言,都是享有巨大资源优势、被政府重点扶持的媒体。目前,传统媒体纷纷开设微博、微信账号发布信息,跻身新媒体大军之列。但是,传统主流媒体在管理模式,思维模式以及表达方式上已形成种种定势,将之用于网络传播,使得其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方面显然有许多力不能及的缺憾。再则,由于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主要采用政治话语和学术话语两种体系,使得马克思主义的话语表达仅仅局限在一些理论研究者和专业人士的范围内,对于广大网民来说,则是高不可及的“阳春白雪”。毋庸置疑,互联网时代,重要的是必须通过改变教育方法,培育公众选择、思考、判断信息、分析问题的能力。因此,如何发挥主流媒体自身特定的品牌效应,积极探索新媒体的传播规律,调整传播策略,既展示“阳春白雪”,又不乏“下里巴人”,引导受众关注参与、影响舆论发展走向是当务之急。
(四)网络时代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令人堪忧
网络作为青少年人际互动的新空间,对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形成了巨大冲击。目前,我国有7亿多网民,其中10—39岁这一年龄阶段的人群占到80%,可见,我国网民的主体主要是“80后”、“90后”“00”后的青少年学生和年轻人。他们绝大部分人喜欢没事刷微博、有事问百度,但他们思想根基不牢、价值观可塑性大、鉴别判断能力差,容易受到网络上封建迷信、色情暴力、拜金主义、低俗恶搞等腐朽落后文化的影响。目前,青少年的现状还是非常令人担忧的:首先,网络信息的纷繁芜杂使部分青少年丧失判断力,在蜂拥而至的信息流面前不知所措;其次,部分青少年对网络极度迷恋,导致其人格异化;最后,网络空间中黑恶势力的存在,毒化了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网络空间。事实上,美国从1953年约翰·杜勒斯就任国务卿起,就把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演变”作为对外政策和国家安全战略的不贰之选,他们主要策略就是“争取青年一代”。杜勒斯《十条戒令》之二的内容是:“一定要尽一切可能,做好宣传工作,包括电影、书籍、电视、无线电波……和新式的宗教传布。只要他们向往我们的衣、食、住、行、娱乐和教育的方式,就是成功的一半。”今天的许多青少年正在逐步适应向往西方生活、教育方式,本民族独有的文化品位、生活方式、审美情趣在不知不觉中被销蚀。日久天长,国家的界限模糊了,对民族文化归属感淡化了。由此可见,依法治网,清朗网络空间,更好地护苗成长,已经刻不容缓。
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人就会去占领;敌人占领了,我们不去夺回,就会成为“心头之患”。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支出:“政治工作过不了网络关就过不了时代关。”[5](P295)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样如此。在网络空间中,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争取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保证和动力支持。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2](P20)网上舆论,同样如此,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一方面,要凝聚共识。网上舆论必须形成同心圆,凝聚共识,传播正能量。重点要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党媒姓党的问题。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以强烈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关于党性和人民性的问题。网络舆论宣传的党性和人民性是针对整体而言的,因此我们说党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不能把部分党员和部分群体的分歧和冲突、把个别党组织机关与部分人民的分歧和冲突看作是党性和人民性的不一致。三是要遵循网络传播的规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另一方面,要敢于亮剑。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中要主动出击,打主动仗,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不要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值得肯定的是,在不见硝烟的网络意识形态斗争领域,中国民间的正义力量仍然非常强大,网络上一些爱国人士还喊出了“保卫网络是捍卫国家利益的上甘岭”的口号,采取各种斗争方式将一大批隐藏在中国的“第五纵队”骨干分子“揪”了出来。党中央和公检法部门也先后行动起来,重拳出击、招招制敌,抓了一批网络滋事分子,给敌对势力以沉重打击,网络舆论空气为之一新。2014年之后,中国的网络舆论环境可谓“多云转晴”,但距离彻底“晴朗”尚有“时差”。网络上围攻主流舆论的聒噪之音仍时有发生,一些管理部门短时间内仍无法彻底扭转网络舆论管控的被动局面,因此,尽快掌握网络舆论斗争主导权和网络空间主权的问题仍然十分严峻而迫切。
应对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挑战,还必须构建新媒体形势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以增强话语权。那么,我们的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如何才能做到争取人心、连接地气、应者云集,让普通老百姓高度认同和接受呢?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谈到:“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6](P9)首先,理论要说服人,就必须实现话语的感性、生动表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既需要理性表达,也需要感性表达,以借助文化和道德的力量进行卓有成效的传播。这就需要重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和引导的感性化、个性化、平民化,做到感性表达。其次,理论要彻底,就必须对当代中国实践具有理论诠释力。马克思主义话语权的获得,取决于满足实践需要的程度。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对当代中国与世界问题进行深度解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蕴含的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进行学理分析。最后,理论要彻底,还必须关注民生问题使利益逻辑现实化。马克思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7](P82)“‘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8](P103)大众评价一种意识形态直观的标准就是看它在实现自身利益方面的实际作用,看它能否满足自己的利益诉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执政绩效和社会福利。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需要摸准民众思想实际,把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需要的东西作为最基本的“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2](P42)当前网络空间存在的一些问题,从根本上说,不在于现实社会如何不尽人意,而在于我们某些方面的管理不够到位。只有强化网络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净化网络环境,才能多聚正能量,多发好声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行的网络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等多种弊端。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2014年2月28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创新。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自由的信息分享方式和意见表达方式,但是,自由是在法律和道德约束下的自由,纯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对此,恩格斯曾经有过非常精辟的论述:“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9](P455)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也是现实社会在网络中的延伸。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应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社会中同样应该遵守。因此,法治化是互联网治理的根本手段,互联网上没有也不能有超出法律规定的绝对的自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10],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作为网络空间的一份子,我们不仅要对网络严谨认真甄别、科学理性判断,更要对那些违规违法者给予谴责,绝不纵容。只有大家行动起来,负起责任,才能真正构建一个文明有序的网络社会,打造好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