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烁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重庆 400067)
1947年出生的斯蒂芬·金(Stephen Edwin King),是一位作品颇丰的美国畅销书作家,撰写过剧本、专栏评论,曾担任电影导演、制片人以及演员。斯蒂芬·金的作品销量超过3.5亿,其中以恐怖小说最为著名,其他还包括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短篇小说、非小说、影视剧本及舞台剧剧本。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曾被改编流传过,如电影、电视系列剧和漫画书等。斯蒂芬·金于2003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杰出贡献奖”;2004年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终身成就奖”;2007年获得爱伦·坡奖“大师奖”;2008年获得英国恐怖小说作家协会的“史铎克奖”。
在谈到小说成功秘诀的时候,斯蒂芬·金毫不掩饰地提到其小说的惯用手法——“拼贴”。像许多后现代主义小说家那样,斯蒂芬·金善于在其作品中拼贴各种流行文化元素,并称之为“白人灵魂”。“白人灵魂”并非是民族或种族身份认同,而是指大众文化。斯蒂芬·金的作品中表现出大量的“白人”主流文化、新教传统、机械重工业,以及迪士尼世界、消费文化甚至享乐主义的“灵魂”,他称自己为“全新的作家(brand-name author)”。他坦言:“我是在描写一代人,他们深受美国流行文化的影响,这既包括好莱坞,也包括麦当劳。”虽然他的小说常常被批评为“抄袭”或者是“快餐”,是“老掉牙的肥皂剧、科幻小说和警匪片的杂烩”,但这些作品的确是美国文化最典型的缩影。这种独特的写作风格也使他成为美国至今仍无人可及的最赚钱的小说家。
本文将从斯蒂芬·金小说的“回归”文化、经典主题、现代媒体元素和“发声的文字”四个方面来研究其对大众文化的拼贴。
物质上的富足充裕带给美国人强烈的兴奋与刺激,也让他们时常狂躁迷茫、怀旧感伤,斯蒂芬·金的小说对这种迷茫与错位无一例外地照单全收。《克里斯汀》(Christine)就是一个这样的例子。小说主人公阿尼是利伯蒂维尔高中毕业班学生,他生性胆小,又满脸粉刺,总之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在学校里他尽量避免惹麻烦,希望“活着”读完高中。但是腼腆的阿尼爱上了莉·卡伯特,一个在学校舞会中认识的漂亮女孩,自卑和怯懦让他没有勇气追求她,直到有一天他购买了一辆名叫“克里斯汀”的二手名车。“克里斯汀”不是普通的汽车,最初它似乎给阿尼带来了好运,阿尼变得自信了,脸上的粉刺也消失了,他成功地约到了莉·卡伯特,但逐渐地这辆车开始慢慢改变阿尼的生活。原来“克里斯汀”被前主人罗兰·利倍的恶灵操控,它引诱并控制了阿尼,让他变得残忍疯狂,几乎成为恶魔,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其行为伤害了许多他所爱的人,他的生活彻底被“克里斯汀”毁掉,他试图挣脱利倍的控制,但是最终他和母亲都没能逃脱魔掌。
这部小说如同鲍勃·盖尔的《回到未来》一样,是20世纪50—70年代“回归文化”(retro culture)的代表,斯蒂芬·金在小说中将摇滚乐和青年汽车文化“拼贴”在一起。细心的读者可以很容易地发现每一章节都会以一首经典摇滚乐的片段导入。摇滚乐片段或旋律从头至尾贯穿整部小说,其中布鲁斯·斯普林斯汀、冲浪男孩乐队和埃尔维斯·科斯特洛的摇滚乐出现频率最高。每次当“克里斯汀”(更准确地说是罗兰·利倍的恶灵)在大街上横行将要“惩罚”那些曾经羞辱欺负过阿尼的人的时候,一段音乐就会从这辆车的喇叭里传出,这段音乐恰恰就是这款车生产时期的流行乐。摇滚乐不仅主导着小说的情节展开,还借用了后现代批评家莱斯利·费德勒在《美国小说的爱与死》(LoveandDeathintheAmericanNovel)中的写作手法,用复古摇滚乐将51个章节划分成三部分,即“少年汽车之歌(Teenage Car Songs)”、“少年爱情之歌(Teenage Love Songs)”和“少年死亡之歌(Teenage Death Songs)”。可以说斯蒂芬·金的《克里斯汀》真实地记录了20世纪50至70年代摇滚乐的辉煌,也是一部对当时摇滚乐大师缅怀与致敬的作品。
另外,《克里斯汀》还代表着斯蒂芬·金对美国汽车文化的缅怀。小说中的“克里斯汀”普利茅斯Fury是一辆所有美国人梦想中的汽车,这部车弧线型的宽大车身、强劲的马力和炫目的红色外观很容易唤起人们对20世纪50年代黄金时期的回忆:宽阔的永远向前延伸的高速公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石油储备,以及无限美好光明的未来。然而,这部时刻都燃油的饥渴机器怪兽“克里斯汀”却暗示了当时人们的“非人化”趋势,即人受制于机器所反映出的呆滞、机械、冷漠和空虚,也预示了即将到来的“灭绝”(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石油危机)。道格拉斯·温特[1]对《克里斯汀》的悲惨结局评价道:“从某种角度说,这部小说是一部关于美国汽车梦破碎的黑色寓言。”
斯蒂芬·金在作品里拼贴了大量古代神话原型和童话以及民间传说的主题。罗纳德·柯伦[2]认为,斯蒂芬·金利用“童话神话为文本构建了意义基底,预示了主人公悲剧的性格和命运,会让读者在小说人物所经历的原始恐惧中获得共鸣”。
多个童话原型可以在其作品《闪灵》中找到,第一个童话就是《韩塞尔与葛雷特》,故事讲述的是一对兄妹遭到继母抛弃,流落荒林,最后来到一座糖果屋里,饥饿难忍的兄妹俩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糖果屋的主人是一个吃人的女巫,她把兄妹俩抓了起来,想要把他们养胖后吃掉,但兄妹俩凭借着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女巫,并且找到了回家的路。在《闪灵》中,瞭望酒店的厨房里每一件摆设都异乎寻常地大,就如同童话《韩塞尔与葛雷特》中的姜饼屋一样充满着魔一般的吸引力和致命的毁灭性;丹尼和母亲在逃离鬼屋瞭望酒店时,如同亲姐弟韩塞尔与葛雷特一样相依为命,相互扶持,挣扎求生。第二个童话《蓝胡子》也在小说中多次出现,丹尼才3岁,酒鬼父亲杰克就用这个故事来吓唬他,丹尼记得“蓝胡子的妻子是一个相当漂亮的美人儿,头发是淡黄色的,有点像妈妈,蓝胡子娶了她,然后他们住在一个巨大的城堡里,像极了瞭望酒店”。这个故事中新婚妻子违背了丈夫“蓝胡子”的警告,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偷取钥匙打开了血腥的暗室,发现密室中堆满了前任妻子的尸体,“每一个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眼睛翻白,嘴巴大张着发出无声的尖叫。她们的脑袋似乎在斩首后找到了某种平衡,像块破布一样挂在脖子上,血液顺着座位还在往下淌”。丹尼把性格暴虐、喜怒无常的父亲杰克带入“蓝胡子”的角色,恐惧中又分不清故事里的新婚妻子是自己还是妈妈,强烈的好奇心让他对禁地217房间和里面隐藏的秘密产生了兴趣,他偷偷进入了217房间,没有发现“蓝胡子”妻子们的尸体,却发现了靠在门边的玛斯太太的尸体。再如,读者可以在《闪灵》中读到童话《小红帽》:丹尼常把“蓝胡子”和《小红帽》中狼的形象弄混,“奶奶,你的牙齿好大呀!是狼穿着‘蓝胡子’的衣服还是‘蓝胡子’穿着狼的衣服?”[3]《闪灵》还拼贴了童话《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桥段——瞭望酒店就是模拟爱丽丝闯入的“仙境”,只是丹尼的向导不是白兔,而是托尼。就像爱丽丝拿着金钥匙,打开了一扇梦幻世界的门;丹尼用钥匙打开了217房间,撞见了“红桃女王”,揭开了瞭望酒店的恐怖内幕。在丹尼的眼里,《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红桃女王与“蓝胡子”一样,性格暴虐,喜好砍头杀人,当杰克挥舞着短柄槌球棒袭击家人时,丹尼眼前却浮现了红桃女王的暴力槌球赛,“心里一直嘀咕到底童话里提到的是红桃女王的槌球棒还是父亲的短柄槌球棒”。[4]
除了对童话、神话等主题的拼贴,斯蒂芬·金还在小说中拼贴了许多如亨利·詹姆斯、M.R.詹姆斯、爱伦·坡和纳撒尼尔·霍桑等哥特小说家的经典故事场景。斯蒂芬·金的小说里常常出现的场景是鬼屋。“如果没有爱伦·坡的《厄榭府的崩塌》和《红死魔的面具》,斯蒂芬·金的《闪灵》达不到那种恐怖程度和焦虑程度。”[5]斯蒂芬·金借鉴了爱伦·坡小说中许多室内诡异的富丽奢华和暗藏的死亡恐怖的描写手法,让场景异化,让每个角落和黑暗的壁凹都散发着嗜血的活力和邪恶的智慧,比如在《闪灵》中用瞭望酒店里黑暗幽深、蜿蜒曲折的走廊和血腥暴力的历史背景来表现杰克迷乱的心智。《闪灵》中代表小说人物心理动力的“时钟”“科罗拉多休息室”和“217房间”无疑都暗合了爱伦·坡小说中关于时间和地下室的经典桥段。另外,雪莱·杰克逊的《猛鬼屋》、理查德·麦瑟森的《古屋传奇》、霍勒斯·沃波尔的《奥特朗托城堡》等,都对斯蒂芬·金的小说有较大的影响,他曾表示对上述作品里的鬼屋十分痴迷,认为其代表了个人甚至是群体潜意识里的恐惧,以及由此产生的内心冲突,这些都是他写出诸如《缅因鬼镇》里的“玛斯坦大宅”(Marsten House),以及《闪灵》中“瞭望酒店”的灵感来源。
斯蒂芬·金作品中另一个常出现的主题就是“无形恐怖”。在小说《迷雾》中,斯蒂芬·金制造了一个由于政府的秘密化学设施发生泄漏事故而产生的经典恐怖迷雾,这样的主题在其1980年的一部长篇小说《末日逼近》中也有出现。事实上,早在《激战》问世前,这种如同白色迷雾一样袭击人类的无形恐怖在通俗小说中就出现了,如一战英雄威廉·侯普·霍奇森就写出了多部以无形的迷雾或大风为主题的马尾藻海小说,雷·布雷德伯里也写过类似题材的小说《大风》。在“无形恐怖”主题上,霍桑的小说对斯蒂芬·金的影响尤为明显,他的小说故事发生的场景通常是荒原,未开化的自然孕育着一种无形的力量,引导主人公开始一段认识“原罪”、拷问良知的旅程。斯蒂芬·金的《宠物公墓》故事就发生在缅因州(与加拿大接壤,森林覆盖面积大,居民多为印第安人),主人公Louis Creed受无形力量的牵引,穿过人迹罕至的宠物公墓,探寻印第安人的坟墓;其他小说如《黑暗塔VII:黑暗之塔》中的《绿魔》和《撒冷镇》,《四季奇迹》中的《尸体》和《死亡地带》,其邪恶力量也都来自缅因州。
斯蒂芬·金善于将电影、电视等多种元素融入小说里,他的小说被认为“具有电影院效果”。《时代》杂志就评价斯蒂芬·金“善于用预制的媒体‘元件’在读者的大脑中制造一种‘短路’效果,并直接将他们的每根神经连接到电影或电视上,而丝毫不用处心积虑去激发他们的想象力”。斯蒂芬·金将小说《闪灵》的各个章节都投射到不同的场景。比如,读到“当哈洛伦驾着雪地车在雪地上飞驰的时候,你几乎可以感觉到摄像机就架在他的旁边”[6]。斯蒂芬·金的另一部极具影院效果的小说《木筏》讲述了四个少年被困在一个湖里的故事。整个情节的发生、开展和终结均发生在一个场景里,斯蒂芬·金用了足足四页纸细致地刻画了湖底怪物如何缓慢地从木筏缝里将人拖出,从脚开始吞噬的过程,给人极强的“视觉”冲击力。《恶犬库丘》同样也是一部发生在一个场景的故事,斯蒂芬·金在美国广播公司的《每周影视》节目中,还坦言自己在写作这部作品时,“‘看见’所有的东西都从那个场景‘流出’,其中既有那只大狗,还有那辆斑马牌汽车”[7]。评论家苏珊·波罗廷对小说《迷雾》的评价是“第一句就能让读者的心理投影仪开始嗡嗡运作”。《迷雾》描述了一团由两英尺长的虫子、“具有皮质的翅膀,可以飞行的患白化病的东西”和限制级电影中常出现的头部有巨大触角的生物构成的迷雾笼罩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的窗户就像一张电影屏幕,让人们看到了一场令人窒息的表演。当一个妇女冒死走出超市去营救她的儿子时,“我们看到大雾掩盖了她,她变得虚幻了,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人,倒像是在白纸上画的速写,没有人说一句话”。再如,小说里描写了一个体形庞大的怪物:“人们看不到它的下身,只感觉两只庞大的腿像两座活动的塔向上升起,一直升向迷雾,直到看不见为止”[8]。
电影电视等媒体元素在场景、氛围营造上的能力是文字描写所不能匹敌的,斯蒂芬·金看到了这一点,并将这一技巧运用到自己的小说里。谢弗的《意象和第三只眼》中记录了与斯蒂芬·金的对话,其中斯蒂芬·金谈到了媒体元素的重要性,他认为现在的作家应该关注故事、背景和场景:“故事‘发生’首先应该是背景展开,然后场景出现……然后我才开始写作,故事中的角色其实并不重要”[9]。斯蒂芬·金认为小说最关键的是故事,而故事恰恰来自于“影像”,即“生动形象的时间、地点和结构”。他还认为借用媒体元素非但不会削弱故事本身,反而能激发读者的想象力,增加读者的参与感,丰富故事的内涵。埃德温·凯斯贝尔[10]认为:“像斯蒂芬·金这样的作家并不创造故事人物,相反,他提供一个场景,角色人物在其中出现,并产生联系……最终的文本是一个交换站,斯蒂芬·金和他的读者在那里聚会,进行心理的对话。”斯蒂芬·金还将写作描绘成“被催眠”,“在你写之前,一连串的影像在你大脑闪过”。斯蒂芬·金将之称为“第三只眼”——想象和记忆之眼。“第三只眼”并不记录事件,它透射事件,然后由读者来完成后续的动作——“人物形象不会展现在作家(斯蒂芬·金)的小说书页上,而是出现在读者的脑海里”[11]。
“发声的文字”是斯蒂芬·金小说拼贴手法的又一显著特征。斯蒂芬·金坚持认为,一部好的小说应该不仅可以阅读,还可以被聆听,读者完整的体验来自大声地朗读一本小说,而更加亲密的体验则来自对小说的聆听,小说的每一页都是“有形的”,具有自己的风格,当仔细倾听时就会完全融入故事中。斯蒂芬·金将“俗语大白话”“漫画字体”和“口技模仿”等元素拼贴到小说中,这种带有连环画风格的写作手法能够让刻板的文字发出声音,可以带给读者独特的声音体验。
小说《尸体》描述了在野外探险的几个小男孩正准备跨过一座铁轨桥时,火车从他们身边驶过:“WHHHHHHHONNNNNNNNK! WHHHHHHHONN-NNNNNNK!”此处文字被拉长变形,让读者似乎听到了火车驶过的巨大轰鸣声,也似乎可以感觉到小男孩瘦弱的身躯在火车喷出的强大气流中瑟瑟发抖。在小说《木筏》中,当怪物向雷切尔袭来,她发出了最后的呼喊:“Help it hurts please help it hurts IT HURTS IT HURRRRTS--------”标点的删除、错别字的运用能让读者身临其境般地听到了主人公撕心裂肺的呼喊,看到了她的身体被撕裂的可怕一幕。还有,在《危情十日》中当作家保罗·谢尔登从一场车祸中慢慢醒来,在大脑意识还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他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Umber whunnn Yerrrnnn umber whunn fayunn”,这个女人是其小说作品的忠实粉丝,她本来说的是“Your number one fan(你的一号书迷)”,但是如果这段文字没有被大声地读出来,相信任何人都不可能理解它的字面意义。
斯蒂芬·金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拼写技法,即使用斜体字来增强文字的引申义,这些斜体字在其小说中常常用来表达直觉本能、潜意识、神旨魔咒或幻觉梦境等。例如,当《宠物墓地》中起死回生的家猫丘奇一身泥腥恶臭,眼中闪烁着邪气回到家中时,也带回了墓地的诅咒:“I’mheretotellyouthatyoucomeouttheothersidewithyourpurr-boxbrokenandatasteforthehunt….I’mpartofwhatyourheartwillgrownow….Tendyourgardenwell.”(我来告诉你,你从那边回来,箱子打开了,你有了对狩猎的喜好……我是你心中的成长的一部分……把你的花园照顾好。)再如,路易斯亲眼看见一个喉咙被刺破即将死去的人说出含混不清的话:“Thesoilofaman’sheartisstonier…Amangrowswhathecan…andtendsit.”(男人的心肠更硬些;男人们种下他们能种的东西,男人们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然后来照料它。)斯蒂芬·金使用了斜体字,后来这句话反复出现,不论是从邻居贾德·克兰德尔的口中,还是在路易斯的梦境和幻觉中。
摇滚乐也深深地影响了斯蒂芬·金小说的语言组织方式。在许多口头文学里,文字是要配合乐器(尤其是鼓或琴)吟诵的,因而具有独特的文本组织方式,斯蒂芬·金显然借用了这一方式。如在小说《克里斯汀》中,文字多处呈现出格式化的重复性和节奏性(随着“恐怖”加剧,文字语言变得短促而激烈)等音乐特征。这无疑对经常上网、听音乐或看电视的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阅读斯蒂芬·金的小说不再是单向、孤独的活动,读者在品味小说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双向交流的“重写”体验。
参考文献:
[1]Winter,D.E. Faces of Fear [M]. New York: Berkley Publishing Group, 1985: 25.
[2]Magistrale,T. The Dark Descent: Essays Defining Stephen King’s Horrorscape [M]. New York: Greenwood Press, 1992: 33.
[3]Badley,L. Writing Horror and the Body [M]. New York: Greenwood Press, 1996:50-52.
[4]King,S.E. Danse Macabre[M]. New York: Everest, 1981:131.
[5]Magistrale,T. The Second Decade— ‘Danse Macabre’ to ‘The Dark Half’[M]. New York: Twayne Publishers, 1992: 37.
[6]Steward,B. Flix: Life Is a Cartoon [J]. Heavy Metal, 1980(3): 24.
[7]Winter,D.E. Stephen King: The Art of Darkness [M]. New York: New American Library, 1986:76.
[8]Bolotin,S. Don’t Turn Your Back on This Book [N]. Times Book Review, 1985-06-09(11).
[9]Schaffer,M. Boston Sunday Review: Interview with Stephen King [N]. WBCN, 1983-10-31(16).
[10]Casebeer,E.F. The Ecological System of Stephen King’sTheDarkHalf[J]. Journal of the Fantastic in the Arts, 1994(6): 128.
[11]King,S.E. Imagery and the Third Eye [J]. The Writer, 1980(10):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