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六年(1867)九月十日晚,曾国藩与他的心腹幕僚及心爱弟子赵烈文(字惠甫)进行过一次长达数小时的密谈。
当时曾国藩心情非常不好,决意退出官场,赵烈文却反复劝慰曾国藩不能息肩,并建议他把妻子儿女兄弟都接出来。
曾国藩听后不仅打消了退出官场的想法,而且下决心把家人接到了金陵(今南京)。
曾国藩
在赵烈文看来,慈禧太后和年幼的皇帝离不开曾国藩,平民百姓离不开曾国藩,湘军离不开曾国藩,国家稳定更离不开曾国藩,不管是天下安危还是曾国藩一家人的安全,都不允许曾国藩退出官场,这真应了“骑虎难下”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些老话。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说到底正是在于曾国藩亲手缔造的湘、淮军制。
在编练湘军时,曾国藩为了使其成为由他个人控制、指挥的军队,不仅大肆制造舆论,说他创办的湘军不同于“官勇”和“义师”,并且在军制上精心设计,巧为谋划。
为此,他着重在两个方面做了努力:一是加强各级军官权力,下级绝对服从上级,士兵绝对服从军官,全军绝对服从他曾国藩本人;二是坚持募勇的地域和私人情谊至上原则。
曾国藩规定,湘军的招募,统领由大帅挑选,营官由统领挑选(湘军规模扩大后,统领之下又设置了分统即小统领这一层级——笔者注),哨官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官挑选,士兵由什长挑选。对于湘军内部的关系,曾国藩还规定:一军之权全付统领,大帅不为遥制;一营之权全付营官,统领不为遥制;一哨之权全付哨官,营官不为遥制;一什之权全付什长,哨官不为遥制。一旦主将如统领、营官、哨官或战死、或革差、或病退、或离任,他所指挥的部队即全部解散,或整军、整营重新改组,或由新人重新招募,选中者改换门庭,投靠新主子,未被选中者遣送回籍。如咸丰十年(1860)初唐训方赴任湖北粮道之前,胡林翼打算将训营整军交由鲍超指挥,曾国藩马上写信表示反对:“鄙意勇以亲手招募者为佳,似可一面令训营撤散,一面令霆营招选,仍令春霆(鲍超,字春霆)酌用训营之豪强者为营、哨官,移花接果,当可两得其宜。”
这种兵为将有、将为帅有的军制,自然很容易形成各树一帜、各护其长的风气,下级军官和士兵,唯恐招募和任用自己的长官死去而失去升官发财的机会。如咸丰四年(1854)塔齐布统率湘军陆师攻打湘潭时,“主将偶尔不见,即相与痛哭寻觅,入群贼中,若无人者”。而但凡不是招募和任用自己的军官担任指挥,打起仗来就弃之不顾。如咸丰十年萧翰庆奉命增援浙江,时间仓促,将来不及改编的唐训方旧部调来使用,结果途中与太平军遭遇,所部溃散,不顾主将,致使萧翰庆白白送掉性命。
此后湘军将领都不敢带领别人招募的部队打仗,一旦指挥易人,军队必须重新改编,另行选募,否则不能作战。所以王闿运总结说:“湘军之制,则上下相维,将卒亲睦,各护其长。其将死,其军散;其将存,其军完。”
除了在军制上实行兵为将有、将为帅有原则,曾国藩还认为,一军之中若有两地士兵,必然造成地区的不和,因而干脆只在湖南一地招募兵员,其中又主要在长沙和宝庆两府招募,尤以湘乡县最多。
这样,士兵由私人关系转相招引,军官则凭个人好恶选用下属,官与官之间也靠同乡、同事、师生、朋友等私人感情相维系,这就形成了地域和私情至上的原则。于是维系湘军的纽带,除政治、军事、经济、思想等因素外,还有同乡、同学、同年、同事、师生、亲友、兄弟等私情关系。士兵与军官、下级军官与上级军官以及各统兵将帅之间,不仅在战场上靠私情关系相互支持和救援,而且在政治交往及调兵、筹饷等一切问题上都通行这种私情至上原则,而把同级的公文、上级的命令乃至朝廷的谕旨都视为次要的东西。在湘军将帅心目中,堂堂朝廷命令,远不如他们小圈子人员的一纸私函。
为了鼓励士兵为其个人卖命,曾国藩编练湘军时,还制定了一条“营中论任不论官”的原则。
众所周知,从咸丰八年(1858)复出带兵开始,曾国藩就改变了以往“不妄保举”的做法。到了咸丰十一年(1861)打下安庆之后,他采纳赵烈文的建议,更是积极主动保举手下人。从此以后,湘军官兵包括幕府人员大多数都得到过他的保举,即使不是实授官员,也有候补、候选、记名之类资格,有不少人甚至一再得到褒奖。
然而,曾国藩虽然给湘军官兵滥保虚衔,但任命统领、营官、哨官等职务,并不根据这些人的资历、功劳和官位,而是依据关系亲疏和能力大小。于是有的人参军很久,多次立功,已保奏至一、二品提督和总兵大员,但仍为营、哨或士兵;有的人从军不久,仅保到九品,却已被任命为分统或营官,湘军中因而普遍存在“千总为营官,参、游为哨官”这种官职倒挂的现象。
为了保证军事指挥系统的坚强有效,曾国藩于是在湘军中规定,不管积功几品,官位多高,哪怕已保至一、二品提督和总兵大员,只要在湘军中仍处于营、哨之位,就必须绝对服从统领、分统的指挥,即使这些统领、分统只是从九品官员。
湘军实行这一原则的结果,是在士兵中形成了一种观念,什么朝廷,什么国家,什么官秩尊卑、级别高低,统统都是没有用的东西,可以不去理睬;只有上级长官的意志和喜怒好恶,才是最重要也是最需要特别留意的。这样一来,所谓朝廷“名器”,就变成无足轻重的东西,往往顶不上湘军长官的一句话。
另外,湘军的军饷自筹,也导致了湘军官兵与朝廷和国家不断离心离德。
军需供应是兵权的标志。民以食为天,兵以饷为命。军队由谁发饷,兵权自然归谁所有。湘军从成立起,所有钱粮几乎全部自筹,事后逐年向清政府清单上奏。清政府要湘军自行筹饷的最初动机,当然是为了转移财政困难,临机解决军队供饷问题,结果却导致军心转移。
俗话说,“吃谁的饭干谁的活”“爹亲娘亲不如钱亲”。军队由国库发饷时,官兵心里想着的,自然是报效“国家”和尽忠“皇上”。当他们的工资是从长官那里领取,每天吃的饭菜、穿的衣服,都是出于长官的“恩赐”,“国恩”“皇恩”自然变成了将帅的“私恩”,他们感恩图报的对象,就只能是湘军的各级统兵长官和曾国藩大帅,而不是国家和皇帝了。
由于以上原因,湘军中便形成这样一种牢不可破的风气:除非给自己发过饷的军官,其他人无论官职多大,地位多高,与自己都没有多大关系,对于他们的命令,皆可拒不执行。所以,不仅湘军以外的官员无法领导这支军队,即使湘军内部也必须函商妥当、层层下令,任何人包括曾国藩都不能越级指挥。于是湘军统兵将帅之间每当奏请一事,凡涉及他人者,必待函商妥当后才能启奏,否则不仅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把关系弄僵,使事情更加难办。至于湘军不同派系之间更是如此。如江家军除非江姓兄弟不能管带,刘家军除非刘姓兄弟不能指挥,湘军各军则非曾国藩统辖不可。这样的军队,曾国藩之外谁能指挥得了?
曾国藩想退出官场的愿望,不仅多次同赵烈文说过,而且在同治六年(1867)五月十二日写给曾国荃的信中也明确表示过:在大局日坏的情况下,“与其在任而日日如坐针毡,不如引退而寸心少受煎逼。……离开亦未始非福”。
在曾国藩日记中,更是经常能见到他迫切希望功成身退的文字。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九日的日记就写道:“四点睡,不甚成眠。心中郁郁,常思解去要职,以免谤疑。”
为了能够顺利引退,同治六年正月七日,曾国藩甚至为上年年末因灞桥惨败被夺职回籍的原陕西巡抚刘蓉感到庆幸:“是日接奉廷寄,因十二月十八日秦兵之败,霞仙革职……宦途风波真难测矣! 然得回籍安处,脱然无累,犹为乱世居大位者不幸中之幸。”
曾国藩可能做梦都不会想到,到最后竟然会有自己想退出官场却不能的这一天!
曾国藩既然不能功成身退回家乡颐养天年,那就只能继续为清政府卖命。清政府偏偏对他疑忌很深,不放心他在两江总督位置上久待,于是一会儿将他调到这里,一会儿将他调到那儿,表面上好像是借重他的名望和地位,让他担当大任,实际上是对他的污辱和折磨,成心把他累死。这是因为曾国藩在两江地区建立了非常发达的权力支配网,他在江南的势力实在太大,清政府无论从政权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是从操纵国家经济命脉的角度着想,都不会让曾国藩长久在这里任职,于是一有机会就动他的心思,打他的主意,非将他赶出老巢不可。
到了晚年,曾国藩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别说要他承担如此繁重的任务,就是翻来覆去地北上南下、长途跋涉,也会将他折磨死。同治十一年(1872)二月五日,曾国藩三任两江总督期间一直在书局工作的张文虎,得知曾国藩去世消息后,就在当天日记中写道:爵相“治兵十载,被极劳苦,其莅两江,七年之间凡三往返,心力倶困”。
所以对曾国藩来说,为国效力,实是骑虎难下,身不由己,真是苦不堪言。尤其是剿捻失败与办理天津教案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和打击,更是常人难以体会。曾国藩不仅连遭弹劾,声望大损,而且被国人骂为卖国贼,落到千夫所指,举国欲杀,悒郁而终的可悲下场。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又是曾国藩自己一手造成的,说他是自作自受或是自食其果,岂会有错?
对曾国藩了解极深的老友欧阳兆熊,也不理解视荣华富贵如尘土的曾国藩,既然早就做好了退出官场的安排,最后为什么既不激流勇退,也不向朝廷请假回乡补制,为父母守满三年孝?为此他在《水窗春呓·曾文正公事》中说:“而文正处功名之际,志存退让,自以年力就衰,诸事推与萧毅(李鸿章),其用意殆欲作退步计耳。乃自收复金陵以后,竟不休官林下,亦不陈请补制,以文正之尘视轩冕,讵犹有所恋恋者,岂其身受殊恩,有不敢言退、不忍言退者乎?然亦非其本心矣。”
欧阳兆熊哪里知道,曾国藩不是不敢言退、不忍言退,而是骑虎难下,想退退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