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真真
[摘要]随着我国大学生助学信用贷款的发展,助学贷款给大学生上大学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由此引发的信用风险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从大学生个人信用教育以及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方面着手,来讨论关于如何减少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信用风险 信用制度 助学贷款 高校育人 个人信用
用于资助大学生的信用贷款制度,是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党和国家为了使在校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推出此项政策关怀,这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大趋势。助学贷款的实行,使得那些贫困大学生得以免除后顾之忧,在学习过程中投入更多的精力,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感恩党与国家,政府和社会,并立志为祖国服务。一定的经济压力能够促使大学生更加努力学习,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高等教育机会,使他们自觉养成自立,自强的高贵精神品格。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力度较大,但主要特点是商业贷款,这一显著特征使得助学信用贷款处于两难境地,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助学贷款的高风险。
一、国家助学信用贷款风险的特点
明确和把握我国大学生助学信用贷款风险的特点,对这一贷款方式进行充分了解,有利于防范和减少大学生信贷风险,从而促使我国助学信用贷款政策得以顺利地进行。
(一)不确定因素多,可掌控性较低
大学生的借贷能力有限,未来还款能力并不确定,而且相较其他业务贷款来说,国家助学信用贷款的贷款期限较长,由于金融市场上,时间是有资金成本的,并且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再加上我国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两年(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内的就业状况和收入的不稳定,由此限制了高校毕业生偿还助学信用贷款的能力。由于缺乏社会信用条件约束机制,导致借款大学生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进一步强化了贷款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使得按时如数地归还助学信用贷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校毕业生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二)部分学生不良的心理因素
有些学生申请助学信用贷款时抱着“到时再说”的心态,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一时资金短缺的需要,并不考虑自己能否按期还清;有些学生抱着占便宜的心态,贷款用来买最新款的数码产品,游戏装备,仅仅是为了与同学炫耀;还有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抱着无偿使用的心态,贷款到账后,进行非理性消费等等。正是由于部分学生的错误认知,导致其产生不良心理,他们把贷款花费在其他不必要的方面,而不是必要的求学需求上,这严重影响了助学信用贷款制度的严肃性。学生缺乏理财观念,缺乏诚信道德以及不履行还款承诺,蒙羞的不止个人,还会导致其所在学校的声誉大受影响。
(三)利润与风险的不对称
助学信用贷款的借贷对象中,贫困生占有一定比例。由于贫困生的违约风险相较大,再加上国家的政策支持,在面临较大风险造成损失时,并不能采取充分的市场运作的手段。所以,会造成大学生信用贷款利润与风险的极不对称。
(四)风险补偿水平不高
在我国,目前用于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的来源渠道比较少,仅靠一些小额费用收入和存款利息收入的信用担保机构,并不能弥补亏损造成的高信用风险损失。即使加上政府注入的风险资金,尽管是为了减少损失,但是十分有限。
二、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作用
就全社会而言,国家助学贷款高信用风险的特点,使助学贷款的政策无法完全实现,从而不能确保全社会程度上公平教育的机会。
就高校而言,国家助学贷款高信用风险的特点,会影响助学信用贷款供给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长期下来,就会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未来的健康长远进步。
就大学生个人信用而言,国家助学信用贷款作为一种新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带给贫困大学生得以贷款上大学机会的同时,也会是大学生离开校园,走向社会的第一项信用记录,但是由于目前大学生的财务意识还不够强,使得國家助学贷款具有高信用风险的特点。大学生作为这个社会的高素质群体,应该自发地抵制这种不良信用风险。如果任由这种不诚信行为任意滋长,不采取有效措施,将会对我国的消费信贷市场的良好运行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会破坏整个社会的诚信风尚,不利于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
三、我国降低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有效措施
我国助学信用贷款政策性目标与银行商业经营性目标之间存在的固有矛盾,以及信用风险与分担机制的不完善,使我国信用贷款的主体——商业银行,几乎承担起了所有的信用风险。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降低与减少,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要使各利益相关方参与进来,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建立起平衡对应风险和利益的有效的激励兼容机制,从而降低助学贷款中的信用风险。
(一)建立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的中间过滤机制
(1)提高大学生的信用风险意识,强化诚信教育。大学生诚信素质教育,一直以来都是这个社会赋予高校的历史责任。创建并维护好个人信用档案,是当今社会对大学生诚实守信的迫切要求。如果一些大学生因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那么为其埋单的将会是其所在高校,不仅破坏了当代大学生追求真理,文明进步的形象,也损害了高校的社会声誉。从长远来看,就会引发全社会对高校大学生群体的信贷危机。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时代要求大学生成为高尚正直,诚实守信的群体,这些品质是他们必须拥有的,是最基本的修养。国家对大学生寄予深切厚望,他们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之光,正是由于国家和社会对大学生诚信的认同,以及普遍认为本科生综合素质较高,因而高校选择国家助学贷款,用来解决贫困大学生的求学费用。
因此,为了加强大学生的财务意识和信用观念,需要进一步落实诚信教育,教育部和高校之间应制订长远的道德教育目标,使贷款的偿还具有道德的保障。大学生在进入社会前进行的良好道德风尚的尝试,为以后的信贷行为提供有益指引。
(2)完善助学贷款相关法律法规,创建失信惩戒机制。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会加大贷款学生的违约成本,使其面临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违约损失风险,从而迫使贷款学生不敢轻易违约。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网上应及时公布信用等级低于警戒线的贷款学生名单,不仅要对其提出相应的警告,还要在学校奖学金评选等方面进行限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失信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进行网络媒体曝光。违约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成为个人诚信生涯抹不掉的污点,影响以后的信贷行为。
(二)建立并完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1)建立信用风险担保机制。在建立信用风险担保机制方面做的比较完善的国家中,以美国为例,由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财政支持,集中特定的资金,成立一个助学贷款信用担保机构,其职能是对被拖欠贷款进行回收,而这些贷款主要是由商业银行转移过来的。有两种情况:如果成功收回拖欠贷款,该信用担保机构可以会获得一定的回收金额;如果贷款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收回,该信用担保机构则要向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提交申请补偿请求,审核通过后,政府将会履行最后的担保义务。
由此可以借鉴美国的信用风险担保机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以考虑建立一种由中央政府、各地级政府、高校和商业银行四方面共担的信用风险补偿机制。这个机制是这样运行的:当贷款无法收回时,担保基金会发挥它的作用,即用一个相对比较低的价格从商业银行买入被拖欠贷款,通常称为不良贷款。一般情况下,贷款方详细信息的记录与实时更新由担保基金管理,因此,担保基金就能够比较方便容易地建立贷款学生的信用档案,所以比商业银行更有利于追回拖欠贷款。目前,担保基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即政府充当了“最后担保人”的角色。除了政府的作用,高校也应从其学费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助学贷款的专项经费,从而建立起多方共担风险的机制。
(2)建立助學贷款保险机制。商业银行应将面临的违约风险进行多方分散,设立一个风险保险基金,充分利用大型综合保险公司在信用协商中的强大网络优势和专业风险管理技术,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可以把风险保险基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拨付的资金和积压的没有发挥充分效用的助学贷款的贴息;另一部分是商业银行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出来的坏账准备。作为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基金的投放范围是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对低收入群体,进行政策倾斜。这个机制是这样运行的:当贫困大学生贷款到期无力还款时,基金会用一个相对比较低的价格从商业银行买入被拖欠贷款,通常称为不良贷款。原本商业银行一家独自承担了完全的商业风险,这样,就会变为由国家、贷款学生、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四方共担的助学贷款保险机制。这个机制的顺利运行,不但能够使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投放与安全收回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为贫困大学生在不能偿还贷款的条件下又提供了一个新的还款方式,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