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最近拜读贵刊《绿色环保型高阻隔塑料包装材料的应用及发展现状》一文,感到该文写得比较有新意、也有一定深度,但文中提到PVDC是绿色包装的观点,却有问题,值得商榷。
众所周知,所谓绿色包装,必须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同时满足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及安全卫生的几个方面的要求,并有所谓“一票否决制”,即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及安全卫生等几个方面,如某一或某些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即不能称之为绿色包装。
我认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重视:
1、PVDC包装废弃物的不能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主要体现在PVDC无法通过熔融造粒而回收利用,不能在自然环境中降解;而通过焚烧等方式进行处理容易又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环保适应性极差。所以 PVDC可以属于绿色包装范畴吗?
2、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认证,仅仅系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性的认证,而非绿色包装认证,不能作为绿色包装的佐证。文中提到PVDC凭借着其优良的综合阻隔性能,通过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认证,应该是相关用于食品包装的安全性认证。问题是,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性,仅仅是绿色包装的必要条件,并不是绿色包装的充分条件,仅仅因为PVDC具有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性,就说它是绿色包装是十分不妥的。
PVDC作为一种阻隔性包装材料,的确有其固有的特点,在一些应用中有其自身的优势,也是目前国内肉食品领域中使用较多的包装材料之一,但鉴于其环保适应性很差,PVDC绝对不能作为一种绿色包装而加以倡导。(包小兵)
[编者按语]
感谢读者包小兵先生对2018年第二期《塑料包装》杂志中的“绿色环保型高阻隔塑料包装材料的应用及发展现状”文章提出的质疑。
的确,鉴于聚偏二氯乙烯(PVDC)类包装材料的废弃物,在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PVDC不宜于列入绿色包装范畴,将它作绿色环保型高阻隔塑料包装材料加以介绍,是不太妥当的。本杂志社真诚接受读者包小兵先生的意见,并在此对包小兵先生及广大读者表示歉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稿件的审定工作,避免和减少类似的错误;为帮助读者增强绿色包装的理念,本期我们特将包小兵先生的读者来信刊登,供广大读者参考。